让别人为冲动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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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应该就是被捧杀的。而我也曾不知不觉中参与了捧杀的围剿。
后来,那些我喜欢的人中,真正一直出现在视野里的,不是折了,就是闪了,当然还有人被遗忘了,那些签名的照片舍不得扔,干脆扔在旮旯犄角,连着结构一并尘封了。
我听顺子的《sunrises》,光线透过缝隙一点一点挤进心里,微尘轻浮,脸上被阴影与日光分割出明显的区域。仰起头,幼时的自己可曾预知今日的自己?
我其实是很佩服自己的。很多很多年以前,我就告诉过自己:记住当下发生的一切。温度,色彩,声线,心情。交织在一起,想想5年后再回想这一切该是何种心情。
于是我的记忆常常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地化开去。一个人的空间是如此悠闲与自得其乐。
心里一直住着几个人,不常去碰,敏感的东西碰多了就无趣了。远远地看着,欣赏着,自以为是地幻想着。我是我的电影里的主角,如果你愿意配合,那我也算你一个。如果你不愿意,编剧也是我,把你写死得了。
大三的时候,我爱死了纳兰的词。
当然也有以往不懂的部分,念到“近来怕说当年事,结遍兰襟。月浅灯深,梦里云归何处寻”时,愣了一秒,便不给自己琢磨的时间了,对“明月多情应笑我,笑我如今。辜负春心,独自闲行独自吟”这种矫情的意境充满了期待。
刚进湖南台的我此时还在纠结着“谁比谁更强,我该怎么办?”“如何让领导更喜欢我?”“不能太聪明,不然会被排挤。”“可怜自己是个打工仔,何时也能当老板?”现在呢?以为过了好多年之后一切看透了,不再为此纠结。其实,多年之后,还在为此纠结着,只是貌似更深了,貌似更复杂了,其实还是为了两个字—活着,于是变得能坦然接受了。以前所有的“不喜欢”,换了一张脸谱戴在脸上,变成了“能接受”。谁说自己不喜欢的就是错的呢?当自己变得越来越能接受时,反而会嘲笑过去的“很幼稚”。
我也常常好心办坏事,也常常因为小成就而嚣张到被人记上个三五年难以翻身,后来也看淡了。看淡了不意味着我就可以我行我素了,就改变自己了。看淡了就意味着,我仍是我,只是尽可能表现出来的是更多人可以理解和接受的我。
我也常为了爽而思考一秒钟便撂下一句狠话,恩断义绝。
现在还是会这样,只是在做这些之前,我会再花30分钟细细与对方分析和解释。然后一切和解之后,再说:本来我就打算如果你听不懂的话,就恩断义绝吧。结果是:我也爽了,对方也明白了,以后再也不会犯了。
以前我常常为自己的冲动买单,现在这个单我尽可能让别人来买。
春天,总是一个适合与自己对话的季节。想到现在,我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等着审片。
又再过3年,此时的我,又会在做些什么呢?
在一次一次被迎面而来的拳法击倒后,我总算学会了凝固静视然后躲闪。其实到后期,再遇见迎面而来的拳,你也懒得躲了,对你而言,那种痛根本已经不是当时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觉了。成长有一瞬间给我的感觉就是─并不是学会了避开危险,而是学会了不怕疼痛。
201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