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绝不把自己的命运牵在别人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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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第一次允许格林走出家门而没有引起太多人注意后,我渐渐带着他越走越远,有时甚至带他到浣花溪边的草地上去散步。一只野狼气定神闲地在城市的大马路上散步,这是很多城市人做梦都想不到的事,但我每天都在与狼同行。

    然而基于亦风第一眼就认出格林真面目的经历,走在大街上我总有点心虚,左顾右盼地留意旁人的眼神,有谁多看格林一眼我都会忐忑不安地招呼着格林赶紧走开。大多数人都会认为格林是小狗,我最怕遇到的是专家,毕竟现在是一个专家泛滥的世界。不过,就算遇到真的专家,恐怕他一时半会儿也只会认为自己眼花了吧,毕竟在城市养狼还胆敢出来溜达,并且这狼还很听召唤,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搁谁面前都不会信。

    一个凉爽的下午,暖暖的阳光洒在草地上,亦风和我刚把格林抱过街,格林老远就看见了他的同伴——几只牧羊犬和秋田犬在草地上玩耍,接着飞盘,追逐主人扔的球,格林很激动,急切地要挣开我的怀抱去找同伴玩耍。几个狗主人招呼:“放他过来耍嘛!”我有些迟疑,毕竟格林的牙齿尖利,而且他除了狐狸还没见过其他的狗。狗主人们又招呼:“没事儿,狗儿们玩闹有轻重的。”

    我想想格林是吃得饱饱才出来的,应该没事,就放下了他。格林飞奔着跑向几个同类伙伴,狗狗们对这小不点的加入感到新鲜,很快就把格林包围起来。

    我手心捏把汗目不转睛地盯着格林,既担心大狗把他踩伤,又担心格林痛急眼了下口。然而狗狗们玩了半小时都相安无事,亦风拍拍我的肩:“你看这不好好的么?放心吧。这些虽然是牧羊犬,但世代身居市区几时见过狼啊?记忆中的那种敌对本能早已退化得差不多了。”我心里的石头这才落了地。

    狗主人们继续训练狗狗们捡网球,格林一看见草坪上跳跃的网球,迅速冲过去抢先一步一口咬住,叼着球就跑到一边撕咬起来,接踵而至的狗们大叫着抗议,又看见格林捡了球不但不叼还给主人还自己啃咬就更是奇怪,有的狗愣在一边扯着嗓子大叫大嚷,有的狗上前来为主人抢球。格林把网球咬了几口才发现自己追逐来的东西并不是个活物,顿时索然无味,吐在地上任狗们哄抢叼去给主人请功。

    格林百无聊赖地舔舔鼻子,他不明白狗们对这不能吃的网球为什么那么热衷,一次次地费劲抢来再一遍遍拱手让人?格林感觉口渴了,伸鼻子嗅着四周找水源,他发现了一个水管,那是环卫用来浇花的,水管中透出潮湿的气味,格林伸舌头舔了舔更加确定这是水源,可是怎么才能喝到呢?他对这奇怪的装置前前后后地查看,并用牙去拽咬,最后咬到了金属的扳手并碰巧扳动了它,一股涓涓细流从水管中流了出来,那是水管中残余的水。格林欣喜若狂,立刻伸舌头舔喝起来,他为自己的聪明感到很满意!才刚喝了一点点,剩水就流完了,格林立刻又去拽扳手,然后马上伸嘴接水,他已经把扳手和水这两者建立起了联系。但是水管中除了悬挂的几滴水珠再没有残水流出,格林又试了几次仍旧不奏效,他失望了。

    格林举目四望,一个中年狗主人正倒了一碗水招呼他的小比熊犬过去喝。格林抢上前去,一爪子扒开小狗,尖嘴立刻扎进碗里,喝了个痛快,比熊嘴短,争不过他,委屈地汪汪叫着。狗主人愣了一下,出于对狗狗的喜欢,伸手去摸格林,比熊犬以为主人要为他主持公道,马上凑了过来。格林的嫩嗓子里爆发出威胁的低吼,狗主人吓了一跳,手立刻缩了回去:“连水都护?”格林的小脑袋里当然没有谁是谁主人的概念,更没有施舍和恩惠,他认为所有的食物都是抢来的,谁先抢到谁先享用理所应当。他霸道地喝完水,才把空碗丢给在一边眼巴巴地摇着尾巴的比熊。我连连道歉,狗主人满不在乎地说:“没事,喂谁都一样。”

    格林喝饱了水又在草丛里溜达,他撅着小屁股在柔软的草坪上打起滚来。一个路过的小姑娘看格林这样的憨态实在可爱,忍不住蹲下来叫他:“小狗狗,过来。”格林似乎天生喜欢无心机的孩子,他乐颠颠地跑到女孩跟前,像只小猫似的蹭着小姑娘的手心,痒酥酥的,逗得她咯咯直笑。带着小姑娘的老太太仔细端详着格林,有些疑惑,一口浓重的北方口音:“你这是什么狗啊?”旁边几个狗主人也竖起耳朵投来了好奇的目光。面对这些多多少少了解狗品种的人,我不知如何作答,嚅嗫了好一会儿才从牙缝中小心翼翼地挤出两个字:“小狼。”轻如耳语的一句话却似一颗重磅炸弹,炸得老太太尖叫起来,英勇地一把抓起小姑娘,一脚把还在地上撒娇的小格林挑得飞了起来,格林“吧唧”一声摔在一米之外的草坪上。草很厚,格林没有摔疼,他也并没意识到这是个不友好的举动,还以为是粗鲁的玩笑,翻身起来继续找小姑娘撒娇。

    “走开!走开!我就看出不对劲。”老太太声音都变了,把小姑娘扯到身后,摆出武松打虎的架势。俗话说“打狗看主人”,打狼却大可不必。我急忙捉住格林,连声解释:“别怕,他不咬人的。”

    “狼会不咬人?你们这些年轻人怎么想的?啥玩意儿都养?”见多识广的老太太现场训话,“为啥不送到动物园?”小姑娘看着还想亲近她的小格林,难以相信这小东西会吃她。

    “这是狗。”亦风出来打圆场了,“跟您开玩笑的。城市里哪会有狼啊?”

    “什么狗啊?”几个遛狗的主人也纷纷表示没见过。

    “格林犬。”亦风的脑子相当够用。

    “格林犬……那应该是德国品种吧?”

    “德国猎兔犬!”那个喂水的中年狗主人肯定地判断,“这狗跑得特别快,我朋友养过,很聪明。”

    “对对对!”亦风和我对视一眼,憋住想笑的尴尬给格林的出身定性了。

    总算应付过一场惊慌。老太太牵着女孩走后,我坐在树阴下,远远地看着亦风和格林在草坪上玩耍,轻轻叹了口气。

    “喝水吗?”先前那个帮腔的狗主人,拿出两瓶矿泉水递过来。

    “谢谢,不渴。”

    “可以给格林喝嘛。”

    我笑笑接过了一瓶,点头致谢,我不是很善于跟“假老练”搭讪,但别人确实帮我解了围,应该感谢。我打开矿泉水瓶盖召唤格林过来喝水。

    “这小狼是哪里来的?”他看着喝水的格林淡淡地问。

    我心头一激灵,到底还是有人发现了。他喝了口水,轻轻一笑。“他来抢水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我在西藏当兵的时候也喂过一只小狼,”他轻描淡写地说,“小狼每天都跟着我,忠诚得很,比狼狗更聪明骁勇,我把罐头啥的好吃的都留给小狼,退伍的时候把他带回城里,养到八个月大不能再养了,想送进动物园,谁知道动物园不收……”

    “动物园为什么不收呢?”

    “动物园的动物都是有户口的,按指标放粮。又不是流浪动物收容所,狼的胃口又大,谁来养?况且那时狼又不是什么金贵动物。后来,我只好把狼送给一个当老板的朋友,他在乡下有个别墅。”说着,他的脸痛苦地扭曲了一下,“我万万没想到啊,那孙子居然把狼煮来吃了,还约了几个兄弟伙,我过年去看他的时候,进门就看见狼皮,那四颗狼牙配着金链子挂在他脖子上,洋盘得很!”他仰头喝了一大口水,透出几分军人喝酒的作风。我心里一阵酸楚,深知这种感觉就像自己的爱子被人烹而食之的痛。多年过去了,但与狼的深情厚谊和狼的悲惨结局,仍让这硬汉难以释怀。

    “那孙子一天到晚跟我说他爱狼,做生意都要有狼性,结果是这种爱法,老子后悔啊。”

    我苦笑着,现在有多少号称爱狼之人不是叶公好龙式的追捧啊,人们已经脱离物质实体而玩起了精神概念,爱的只是狼的概念和自我比拟的炫耀,又有多少人能实实在在地为爱做一点事情呢?如果人类世界中尽皆是一些以占有为目的的爱,那么狼的灭顶之灾也就不远了,到那时图腾仍在飘扬,狼已成为传说。

    “你知道成都的禁狗令要出台了吧?”他一面招呼着他的比熊一面说,“小狼长大了城里留不住。现代人的神经已相当脆弱,不懂得与动物相处,连狗尚且不能容忍,何况狼。现在大街上多少流浪狗不是被车撞死就是被饿死,要不就是卖给狗肉馆子。如今这禁狗令再一下,你的小狼怎么办?”中年人的一句话把我拉回了当前的现实中。

    我是格林的全部世界与希望,在他自立以前我们绝不相弃,哪怕流亡到天尽头,我也会陪着他!

    格林的身体状况已经恢复平稳,该给他打疫苗了,怕被宠物医生或者其他人认出来我应付不了,硬拖着亦风陪我去宠物医院。

    出门时,格林显得特别兴奋,他如果知道今天是要量体温还要打针的话,还会如此兴高采烈吗?但在大街上太兴奋可真不是什么好事儿,格林又蹦又跳刚跑到街上,一辆电瓶车就横冲过来,差点把他撞倒,刺耳的刹车声过,骑电瓶车的中年男人见是一只灰不溜秋的狗,抬起一脚就向格林踢去,大骂:“妈的,好狗不挡道!”

    亦风忙上前制止,我则招呼格林。格林没受伤,抖抖毛发惊魂初定,咬牙切齿地看着那个踢他的男人。那男人又对格林做了个恐吓的姿势,随后把车靠边,走进了一旁的小超市。小格林绕到电瓶车后对准车胎就是几口,我们使劲拖开不依不饶不松口的格林,把他抱走了。

    抱着格林刚走进宠物医院,趴在门口悠然晒太阳的老猫就恐怖地怪叫着竖起了毛发,把身子弓得像座虹桥一样,死死地盯着格林。我把格林放在治疗台上,他下意识地往我怀里靠了靠。隔着玻璃门在里间接受洗澡美容的哈士奇纵身跳出了水槽,冲格林汪汪地狂叫着,引得所有关在笼子里的宠物狗们都跟着起哄般地叫起来。格林竖起耳朵像雷达一样收集着这些声音,狼毫紧张地竖立着,和平时在家里调皮捣蛋的样子完全不同。

    我这次学聪明了。宠物医生填写免疫证时问:“品种?”我回答:“格林犬。”

    医生虽然满腹狐疑,不过也照我说的填了,估计这医生也是半道出家的吧。好在来这里打针的狗们多数由于害怕,尾巴都是夹起来的,所以格林低垂的尾巴也并不让人奇怪。

    我给格林打第一针预防针,他还算合作,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以后的疫苗我都带回家给他打了。

    回家的路上,我看见不远处,来时的那辆电瓶车后胎瘪了气,无精打采地停在路边,刚才踢过格林的中年男子边骂边扶车检查:“哪个龟儿子扎老子的车胎!”

    我和亦风面面相觑,亦风小声惊道:“这小家伙的牙可真够厉害的!”

    “他真是有仇必报啊!”我抱起格林拉着亦风快步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以后上街最好还是牵着走吧,免生事端。”

    “牵?”亦风疑道,“怎么牵?你还记得里说过吗,熊可牵,虎可牵,狮可牵,大象也可牵,唯狼不可牵!”

    我淡淡一笑:“书上写啥你就信啥?毕竟是小说,肯定有艺术夸张的成分,你不亲自试试怎么知道?况且,我是格林的妈妈,把他从小养大,关系那么好,我牵他难道他还能反了不成?”

    亦风呵呵笑道:“也是,你叫他的名字,他都那么听话,牵着走应该问题不大。”沉吟片刻又说,“不过,千万别用项圈,怕勒着他脖子……”

    “嗯!”我对牵格林信心十足,因为我和格林那么亲密,而且永川动物园的狼不也能牵一牵的吗?我在电视里曾经看过,配狼狗的狼不也是被人牵出来的吗?

    我也理解亦风的担心,毕竟中的小狼宁可勒死也不愿被牵着走,以至于最终被勒破喉咙丧命的惨烈镜头给我们留下极深的印象。每次看到这个地方,亦风总会扣下书去,再也不忍往下看,他常常不由自主地把书里的小狼和现实中的格林联系起来,在家里我们从来不愿意拴住格林,每当想到书里那只和他一样大的小狼从小失去自由,被一根铁链拴在直径三米的范围内,一圈圈跑圈的情景,亦风就心疼叹息。为了绝不让格林重蹈覆辙,我们给予他最大限度的自由,但自由也要以安全为前提。

    第二天一早,我买来布制的肩带和布制的绳索。喂饱了格林,又揉肚子又摸背脊和他玩高兴了,才连哄带诓地给他套上肩带,轻手轻脚地扣好肩带背上的扣,把肩带大小调整得贴体舒服。早已在我讨好的揉搓下舒服得软绵绵的格林不知道我给他套上的是什么东西,好奇地扭来扭去,团团转着挠挠看看,虽然别扭,也没表示反抗,我冲亦风扬扬眉毛,眉宇间洋溢着初战告捷的得意之情,对牵狼的信心又增加了许多。

    直到下午,肩带也安然无恙地套在格林身上,他一如往常大大咧咧,似乎并不太介意身上多了这么个东西。我和亦风坐在门口开始换鞋,格林立刻跑上来,兴奋难耐地把门抓得“哗啦哗啦”响,他知道要出门了。门一开,格林就急蹿而出。

    我们把绳索揣在包里,先让格林自由走着,跟着他来到经常散步的河边小路。格林走走停停,看我们跟上来了,又放心地扭头,照旧东游西荡,一会儿跑到绿化带打个滚儿,一会儿在垃圾桶边找些稀奇玩意儿,一会儿窜到大马路上旁若无人地昂首阔步……每有电瓶车经过便龇牙狂追一番。

    “牵着走吧!”亦风看得直冒冷汗,生怕节外生枝。

    我扬声唤道:“格林……快过来!”格林欢天喜地地跑回我身边,我小心翼翼地把绳索扣在了格林的肩带上,赞许地拍拍他的小脑袋,“现在走吧。”

    格林继续向前冲,“呼啦”,瞬间绷紧的绳索猛然将格林拽了个跟斗。格林一骨碌爬起来,纳闷地转圈,又徒劳地冲了两次,短暂的茫然之后,他立刻发现了背上的绳索,绳索的另一端牢牢地拽在我手中。狼眼中的疑惑转成了愤怒,他反口就咬,我急忙提高绳索不让他咬到,像傀儡戏一样吊拽着绳索,想让他乖乖地跟我走。格林极为恼火,愤恨地龇牙咆哮,一屁股坐在地上,拱起肩背,使出浑身的劲儿跟我拼,就是不走!任凭我在那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软硬兼施,又劝又牵,格林像在地上生了根,坚决不从。一个人、一只狼、一条绷紧的绳索,就这样僵持在原地。

    “好倔的狗啊!”过路的人乐呵呵地驻足观看,我万万没想到两个月的小狼发狠较劲起来,力气竟然那么大,一来二去拽不动,我尴尬地站在路边,哭笑不得。

    “我来!”亦风接过绳索,在手上挽了一圈,硬拽起来。小格林力气再大,哪里是一个大男人的对手,立刻被拖动了几米,但他马上叉开两只前爪死撑地面,立刻站定,弓起脊梁,脖子一梗,使出浑身的力量来和绳子抗争。亦风再加力一点拖他,格林又踉踉跄跄地被拖行了一米多,他干脆趴下后腿,就连后腿弯都死死抵在地上,尾巴直直地撑地,像只袋鼠一样,最大限度地增加摩擦力。我拿格林最爱的巧克力在前面引诱他走,格林绷紧绳索不为所动。

    “你到后面去赶他走!”亦风不甘心,仍旧毫不放松地往前拖。格林愤然怒吼,一对小狼眼里射出少有的不屈和桀骜,不自由,毋宁死!格林把前肢都趴了下来,像鳄鱼一样贴在地上,连肚子的摩擦力都用上,哪怕被粗糙的水泥地面磨得肠穿肚烂也要拼死抗拒。

    “啊,不能拖了!不能拖了!”我惊叫起来,格林身后的水泥地上拖出几点暗红的血迹,夹杂着磨掉的狼毛,触目惊心!亦风连忙放松,小格林倒退几步,摇摇晃晃地站稳,抖抖狼毛,仍旧死抓着地面,摆出一副随时反抗的姿态。我急忙抱起恼怒得浑身发抖的格林,一面安抚着一面检查他的小爪子,四个爪子磨破了,两条后腿弯处的皮毛磨掉了,露出淡红的肉,血珠子从伤口处的尘土下慢慢渗了出来,最难忍的是他肚子贴地反抗时,连命根子都磨破了一层皮,我的心拔凉拔凉地疼:“格林啊格林,我牵着你也是为你好,这是何苦啊。”

    格林丝毫不领情,挣扎下地,反口咬断讨厌的绳索,甩甩一身的浮土,简单舔了舔命根子,也不记恨我们,高昂着狼头继续按照他自己的意志漫步去了,似乎那点伤对他也只是小菜一碟。我们只好无可奈何地跟在格林后面。

    “看来狼的确不可牵。”亦风边走边说。

    “一次实验不说明问题,我明天换条绳索再试试。”我捡起断成两截的绳索扔进路边的垃圾桶里,拍拍手上的尘土,仍旧心有不甘。

    然而,事与愿违,那以后的日子里格林经常趁我不备抢了绳索,扔在水池、草丛、下水道这些我找也找不到的地方。格林还咬断了无数条肩带,他明白了肩带的作用,再也不像第一次那样好奇平静地接受它的束缚,每次都歇斯底里地狂挣,甚至张口就咬,要给他套上肩带是极其困难的事情。牵狼的尝试更是屡牵屡抗,我心疼格林的小爪子不敢硬拖,放开绳索,他就很开心地在草丛里扑腾,反而时不时地要回头等我跟上他,或者到我身边来蹭一下,跟我亲近一番。其实格林挺愿意与我一路同行,但他就是不能忍受像狗一样被人牵着走的奴性感觉。爱你,才跟你走,但绝不放弃骨气和尊严。

    一来二去,为牵狼的事情折腾了半月有余,我们终于达成了一个尴尬的“协定”,格林允许我们之间有一根绳索的维系,但条件是他要走在前面,要随他的意愿漫步,我只能无条件地被他拖着走,路线也只能由他来决定。我若不从,他立刻咬断绳子把我丢在路边。为了保住绳子,我只好依着他,于是我经常被他拖进绿化带,或者不情愿地穿过能刮破裙子的灌木丛,有时候我抓抓脑袋直犯迷糊——到底是我遛他还是他遛我?

    狼跟狗的性格完全不同。也许对狗而言,为了人类赐予的食物,狗甘心套上绳索受人驱使,主人用绳子役使和控制自己是理所当然的。

    就拿狐狸来说,他长期适应了绳子的约束,只要拿起绳索,狐狸自己就跑过来伸着脖子非常合作地让我拴住他,然后就乖乖地待在原地睡觉或啃骨头自得其乐。我犯懒不想弯腰的时候,甚至用一只脚丫子都能给他套上绳索,这家伙就这么合作。

    有一次,家里来了陌生人,狐狸立刻恪尽职守地向门口冲去,刚冲了几步就人立起来,远远地朝门口汪汪大叫着不再前进,并不断在一个扇形的区域万分焦急地徘徊。我和亦风对他这奇怪的动作很是疑惑,后来仔细观察分析才领悟——原来之前我曾将狐狸拴在那里,但松松的绳索早已脱落,而陌生人到来后狐狸刚要跑去门口,突然他的心理暗示告诉他“我已经被拴住了”,于是狐狸始终在绳索最长距离的扇形范围内游走大叫,甚至直立起来的时候都俨然身后绷着一根绳索,像被催眠了一般。

    为证实我们的这一猜想,我专门试验了几次,叫过狐狸来,仅仅拿绳索在他脖子后面比画了一下,或者勾住他几根毛,他果然就老老实实地坐在原地,一个多小时都没离开,直到我又比画了一下解开绳索的动作他才跑开。

    对狗而言,主人的命令是“圣经”,可对狼而言,自由才是“圣经”!无论条件多么优厚,食物多么丰盛,都休想让狼用自由来交换。

    看来,电视里能牵着走的狼估计都是在笼子里驯化了好几代的,从小就不知道原本属于自己的世界有多广阔,也不知道自由的概念。而格林直接来自原生荒野,喝过野狼妈妈的奶,在他心中自由至上的信仰是坚不可摧的。狼,绝不把自己的命运牵在别人的手里。

    小野狼格林,叫得过来,牵不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