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婚恋 二 子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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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婚恋二 子女问题文 / 易中天

    子女中心论?

    子女是中国人家庭生活的中心。?

    前已说过,中国的不少家庭,旧式的也好,新式的也好,原本就是为了生儿育女、传宗接代而建立的。所以,生育在中国人的家庭中有很重要的地位。在中围的许多地区,至今还保存着这样的风俗:在新人的婚床上,要放枣子、栗子、莲子和花生。枣子和栗子意味着“早立子”,莲子意味谓“连连得子”,花生则意味着“花着生”,既生男孩,又生女孩,儿女双全。儿女双全和子孙满堂,历来被看作是“有福气”的事情。只是由于计划生育成了咱们的基本国策,莲子和花生才逐渐退出了婚床,但“少生”不等于“不生”,哪怕“只生一个好”,也得生孩子。如果不生孩子,这个家庭就有问题了。即便两口子不打离婚,别人也要来说三道四,或出谋划策,比如代为介绍专治不孕症的大夫什么的。只有极开放城市中的“新潮一族”,才会公然表示不要孩子。但他们的婚姻,也往往同样新潮:或者同居而不结婚,或者离婚比结婚快。?

    为生育而结婚,也可以说成是为子女而结婚。因此,子女成为家庭的中心,也就不足为奇。如果说,中国旧式婚姻的得以维持,还有礼法上的原因,那么,现代通过介绍相识而建立的婚姻关系,便有相当多是靠子女来维系的。中国人大多爱孩子。尽管“老婆是人家的好”,儿子却是自己的好。因此常有这样的情况,一开始夫妻感情并不好,但有了孩子后,事情就发生了变化。或者夫妻感情破裂,本应离异,但“看在孩子的份上”,又勉强凑合着过下去。?

    原因也有很多。在做母亲的一方,考虑的也许是难舍骨肉,或害怕自己的孩子受后娘虐待;在做父亲的一方,则不能不考虑舆论的压力,当然也未尝没有情感上的原因。中国人一般认为,孩子是要由母亲来抚养的,没娘的孩子最可怜。“天上的星星不说话,地上的孩子想妈妈,夜夜想起妈妈的话,闪闪的泪光鲁冰花”,这首歌的广泛流传便证明了这一点。所以,一个男人如果公然让自己的孩子变成了“没娘养的”,则舆论便多半不会同情。如果他这样做是为了另寻新欢,则舆论的谴责便会更甚。当然,“有良心”的男人,一般也不会这么做。老婆为自己生了孩子,已是“大恩”;如不回报,已是“不对”,岂能再思休妻?当然不能。如果是“三世单传”,做妻子的生下一个男孩,则简直是全家的恩人,连公公婆婆都要礼遇有加,岂容丈夫说三道四?这时如若丈夫胆敢休妻,最后被休的没准是他自己。最后自然是大家凑合着过下去。?

    子女不但是纽带,也是希望。望子成龙是中国人的普遍心理。中国人的事情很怪:既尊老,又爱幼,就是不大看得起自己。老一辈功勋显赫,成就辉煌,下一代也前程远大,希望无限。算来算去,不行的也就是自己。所以,中国人一面抱怨一代不如一代,又一面不断寄希望于下一代。做母亲的就更是如此。因为在传统社会,女人没有什么前途可言。如果有的话,也不过是嫁个好丈夫,养个好儿子。因为依照“母以子贵”的原则,儿子的前程,也就是母亲的希望。即便做父亲的,也多半希望儿女成器。至少,儿女不成器,是丢面子的;“雏凤清于老凤声”,则是荣耀。因为“养不教,父之过”,责任重大,岂可掉以轻心?这种观念,古今亦然。为了下一代,中国人往往不惜代价,很舍得下本钱。买钢琴,请家教,陪太子读书,走后门或出高价送子女上重点中学,只要力所能及,能创造的条件都给他们创造,甚至不惜牺牲自己。子女,往往成了父母的一切。有的人,甚至会发展到仅仅为子女活着的程度。?

    爱的错位?

    这就难免要出问题。问题之一,就是“爱的错位”。?

    最典型的“错位之爱”就是“溺爱”。溺爱的问题不必引经据典。活生生的事例在我们身边俯拾皆是。溺爱的表现,在生活中更是千奇百怪,不胜枚举。但揭其本质,无非“子女至上论”或“子女中心论”。子女被看作父母的“命根子”、“心肝宝贝”,“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送出门去怕丢了,放在家里怕偷了”。子女有什么要求,无论合不合理,都唯命是从,生怕子女不高兴,还要说“你要天上的月亮,只要有那么长的梯子,我也帮你摘下来”,事实上也真有为满足子女要求而不惜以身试法者。子女的吃喝拉撒睡,都由父母承包,连某些本应由子女承担的工作,比如完成作业或学校里打扫卫生,竟也要父母家长代劳。至于子女的缺点错误,则不予批评纠正,反以“年龄还小”来搪塞。甚至公然包庇,不让社会来教育和惩处。其结果,是子女成了“小皇帝”,父母甚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反倒成了“臣仆”,这不是错位是什么??

    更糟糕的是,父母溺爱非常,子女却不领情,一旦长大成人,反视父母如寇仇,正所谓“儿小任情娇惯,大来负了亲心,费尽千辛万苦,分明养个仇人”。这不是错位又是什么?其实,子女只是家庭成员之一,应该人人平等,一旦变成“中心”,当然便是错位。因此,提起溺爱,人们就说“宠得不像样子”或“不成体统”,也就是错位之意。?

    与“溺爱”处于另一极端的无妨称作“戾爱”。“戾爱”这个词,辞书上没有,是我杜撰的。之所以要杜撰,是因为找不到合适的词可表达;而它之所以称之为“戾爱”,则是因为它虽然也是“爱”,却表现为“暴戾”和“戾虐”,也是不折不扣的“错爱”。戾与溺发音接近,差不太多,按照中国传统语言学的音训原理,没准儿会有什么关系。?

    事实上戾爱确与溺爱有关,即人们发现溺爱的结果是“分明养个仇人”时,便干脆提前把子女当成了寇仇。开口便骂,扬手便打,动辄棍棒交加,更辅之以罚站、罚跪、罚饿肚子,还美其名曰“棍子下面出孝子”。甚至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今天,也仍发生了儿子学习成绩稍不如意(并非不优秀)而被亲母活活打死的惨案,这不是暴戾、戾虐是什么?然而,这种暴戾和戾虐,却又确是出于爱心,其母随后即自尽便是证明。因此只好称作“戾爱”。当然,这种“爱”,只能埋下仇恨之种,制造敌对情绪,更何况在前提上已将子女视若寇仇,显然也是一种错位的爱。?

    更可怕的是,这种“防儿如防贼”的观念相当普遍。许多父母虽不一定动手打人,却在思想上无时无刻不对子女处于防范之中,甚至直接出面过问和干预子女的行为,公然调查其“隐私”,比如查看其日记和信件等。这种行为因为并不诉诸武力,不致造成人身伤害,所以不大为社会所注意,甚至还为社会所容许和鼓励,因此问题也就更为严重。事实上它对子女心灵所造成的伤害,也并不亚于肉体。肉体的伤口只要不致命,终可愈合,心灵的伤口则也许会终身不愈。一个人,如果在自己父母面前都得不到信任,又怎么能指望他到社会上信任别人?结果,儿时不被父母信任者,做了父母以后,也不信任自己的子女,而一个连自己亲生子女都不信任的人,又真不知道有什么资格做父母!?

    溺爱也好,戾爱也好,其共同特点,是形式上的错位,内容上的“不平等”。前者把子女当“皇帝”,后者把子女当“仇人”,缺少的,恰恰是一种“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正是这种“不平等”观念,造成了第二个问题,即“教的失误”。?

    教的失误?

    教育的失误,问题太多,难以尽述,但我以为最核心最关键的,是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的“不平等”。父母、师长一站在子女、学生面前,还没开口,便预先不容置疑的成了“真理的化身”,无论说什么,子女和学生都得无条件地全盘接受下来。如有疑义,便是“不敬”;如有商榷,便是“顶嘴”。一旦发生这种情况,问题就立即发生“转移”,就由“父母师长的话是否正确”,变成了“子女学生的态度是否端正”,接下来自然是对“态度”的整肃,而真理的探讨则成了几乎永无期目的事情。这样的教育,倘若能培养出热爱真理、追求真理、勇于为真理献身的科学人才,那才是咄咄怪事!?

    这里显然有一个解不开的“死结”,那就是:在中国,所谓“教育”,是学会“做人”,而不是或不单纯是学习知识、技能、本领等等。也就是说,伦理教育是压倒一切的,而伦理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则又是“序长幼、明贵贱”。依照中国文化“知行合一”的精神,这些伦理原则又显然必须由父母和师长来“以身作则”,叫做“身教重于言教”。于是,作为教育者,也作为“榜样”,父母和师长就不能不讲“父道尊严”和“师道尊严”。如不讲,则自身行为便与所传授之伦理原则相悖,等于自己否定了自己。?

    然而,真理之所以是“真理”,就在于既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也不以人的身份地位为转移,因此每个人在真理面前都是平等的。中国伦理之“理”既然必须以“不平等”关系来维护,便只能让人怀疑那“理”是不是“真理”。?

    同样的,我们也很怀疑,那种不平等的爱,究竟是不是“真爱”。真正的爱,不但必须是发自内心的,而且必须是“无私”的。如果说中国父母对子女的爱不是发自内心,当然与事实不符;若说这种爱都是自私的,似乎也有失公允。事实上,许多父母,在抚养子女时,都不但含辛茹苦,而且多有牺牲。比如,在夫妻两人都有事业追求时,做母亲的便往往主动地牺牲了自己的事业;在经济条件困难的情况下,做父母的也往往会牺牲了自己的欲望、需求和享受,把家中可能有的最好的东西给了孩子,甚至包括自己的全部身心。但是,即便这样的父母,在教育子女时,如果子女“顶嘴”、“不听话”,又几乎一定会当场勃然大怒,事后倍感伤心的。也就是说,他们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唯独不能牺牲自己的面子;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唯独不能交出自己对子女的占有权和控制权。而且,这种控制和占有,又往往被理解和感觉为“爱”。因此,一旦遭到拒绝,便会因“一片好心”被当作了“驴肝肺”而伤心,甚至痛悔自己“养了个白眼狼”。那么,在这时,我们还能说这种“爱”是彻底“无私”的吗?显然不能。?

    其实,中国的父母,很有一些是在无意识中把子女当作私有财产的。如果说得尖刻一点,可以说有的实际上是把子女当作“宠物”,有的则实际上是把子女当作“赌注”。把子女当“宠物”的,平时宠爱有加,一旦子女“顶嘴”,便立马翻脸。把子女当“赌注”的,则难免“恨铁不成钢”。因为那“铁块”倘若成不了“钢材”,岂非“血本无归”?于是“一片爱心”,便变成了“满腔仇恨”;而不切实际的高期望值,则成了子女们无法负荷的心理压力。爱的错位,原因往往在此。?

    但如果南此便断定中围的父母都很“自私”,也同样冤枉了他们。?

    事实上,由于中国文化本有“公私不分”的特点,这里也很难说是“自私”还是“无私”,还不如说,这种以干预、管束为爱的想法和做法,是一种爱的错位;更不如说,中国文化的种种特色,如人身依附、面子、良心、人情回报、长幼尊卑有序,都变成了人的“文化无意识”,哪怕在一个小小的问题(如“顶嘴”)上,都会自觉不自觉地表现出来。?

    所以,如果说目前出现的儿童与青少年问题,大部分是由于家庭和学校教育失败所致;那么,中国教育的失败,则不能不归结到中国文化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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