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友谊 三 任侠与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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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友谊 三 任侠与清高

    友谊价最高

    毫无疑问,真正的友谊,毕竟是超功利的——浏览器上打上-Ζ看最新更新正因为如此,友谊才会成为体现真爱之所在。也正因为如此,重义轻利的人,才会把友谊看得高于一切,重于一切。

    首先,友谊重于金钱。在许多中国人看来,金钱乃“身外之物”,最不足惜。不但金钱,一切可以用钱买的东西,一切值钱的东西,一切物质利益和物质享受,都可以为友谊而轻易舍去,“万金宠赠不如土”。当年,孔子要他的学生颜回和子路谈自己的志向和愿望,重友情的子路便慨然答道,只愿把我的车马衣服和朋友们一起使用,用坏了也不可惜。这其实也是一般看重友情的中国人的共同心态:自己的金钱财物,只要朋友需要,尽管拿去使用;朋友需要什么,只要自己有,也决无吝啬保留。

    这就和西方人不一样。西方人把友谊和金钱分得很开,友谊归友谊,金钱归金钱。不要说朋友借贷,便是父子借钱,也要立字据,打收条,认为这才是尊重人格。因为西方的人际关系,是“契约关系”,非立约不足以规范。中国的人际关系,则是“情感关系”,一立约,便见外,会“伤了感情”。所以中国的朋友之间借钱,很少打“借条”,甚至讳言“借”字,而说“只管拿去用好了”。朋友之间,重的是“信义”而不是“契约”,因此在语言表达上,“友邦”、“友军”也要比“盟邦”、“盟军”更亲切。朋友有难,本当救助,岂有吝惜财物之理?甚至,仅仅只是为了与朋友共度良宵,以图一醉,也不惜典当宝贵的财物:“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李白这话,是他客居友人元丹丘的颖阳山居时在宴席上对主人说的。酒钱不够?你不是还有五花马、千金裘嘛!拿出去!拿出去!叫你们家小孩子拿出去换酒来喝,咱哥们今儿一定要一醉方休!这种“反客为主”的慷慨,真非以心换心不拘形迹的豪迈知交断不能如此。梁启超诗云:“沥血一杯酒,与君兄弟交。君母即吾母,君仇即吾仇。”连至亲和仇敌都“与朋友共”,况乎钱财?

    不但金钱财物,便是功名利禄、官爵职位,也可以为朋友舍去。比如司马迁,便正是因替李陵辩护,不但丢了官职,绝了仕途上的前程,而且被下狱问罪,人“蚕室”,受“腐刑”。其时,李陵已然降敌,司马迁的辩护,并于事无补。战将降敌,不要说好大喜功的汉武帝,便是一般“爱惜名节”的人,也不能容忍。然而司马迁却宁愿冒着天大风险,为并不在面前的“叛徒”辩护,这就非“知心”而不可为。司马迁获罪后,依律可以出钱赎罪,但他家贫不能自赎,而平目交游的朋友竟无一人愿意帮他。结果司马迁在狱吏酷刑的淫威下受尽了折磨,而且所受乃任何男子都会感到屈辱的“腐刑”,弄得男不男女不女,生不生死不死。受此屈辱后,司马迁又忍辱负重地完成了巨著《史记》,这就非“真君子”、“大丈夫”而不可为。司马迁在《史记》中,但凡写到为友捐躯或忍辱负重的人物,总是那么动情,显然不是没有原因的。此外,如赵国虞卿为救魏齐而自解相印,中牟县令陈宫为救曹操而自弃官职,都可以说是“重义轻利”的豪举。

    不但金钱财物、功名利禄、官爵职位等等“身外之物”,可以为朋友舍去,甚至连自己的亲生骨肉乃至自己的生命,也可以为朋友牺牲。在有名的“赵氏孤儿”故事中,程婴为了“报恩”,以亲子代替被追杀的赵盾之子,冒充顶死;公孙杵臼为了“友情”,又代替程婴冒充藏孤之人,和程婴之子一同死于非命;韩厥为了“正义”,冒险放走真正的赵氏孤儿,然后自杀灭口。这三个人,便正是孟子所谓“舍生而取义者也”。

    这种为恩情、友情、正义或情义而不惜献身的行为,在历史上屡见不鲜。比如春秋时代齐国人北郭子,家贫不足以养母,曾求助并受惠于齐相晏婴。后来晏婴见疑于齐君,只好出奔他国。晏子一走,北郭子便对朋友说,请把我的头放在竹篮子里,交给齐王,就说晏先生是天下之贤者,他一走,齐国必亡。与其眼睁睁地看着国破家亡,不如先死!说完自刎而死。北郭子的朋友为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也为了与友人“同生死,共患难”,又自刎以托付旁观者,终于惊动齐王,亲自坐上驿车去追回晏婴。

    又比如西汉大侠郭解,因犯律被官府通缉,武帝追杀,逃到临晋。临晋人籍少公并不认识郭解,见他来求,便设法帮他脱逃出关。后来官府追查到籍少公这里,少公才知道原来那人竟是郭解。为了掐断线索,竟自杀灭口。少公与郭解素不相识,并无交情,也居然以身相殉,这就不能说是忠于友谊,而只能说是“任侠”了。

    任侠

    任侠,又叫“尚义任侠”、“为气任侠”、“使气任侠”,也就是“好带意气,以侠义自任”的意思。据《史记?太史公自序》及《游侠列传》所云,我们可以总结出侠或任侠的几大特征,即:重然诺、讲义气、轻生死。

    重然诺,是侠的第一个特征。所谓“不失信,不背信”,“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说的都是这一点。所有的侠们差不多都是这样:只要答应了别人,便一定坚守“然诺”,不计利害,不避风险,千方百计地去实现这一诺言。至于这一诺言是在什么情况下立的,其内容本身是否合理,有没有能力和可能去实现,在实现诺言的过程中产生什么问题,其结果是否果真正义,都不在考虑之列。“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似乎“重然诺”本身便是最高的合理性。比如《水浒》中的宋江,只因当年在清风寨时曾对矮脚虎王英许下诺言,“日后别娶一个好的,教贤弟满意”,打下祝家庄后,便硬把扈三娘许配给他。那王英身材矮小,相貌丑陋,武艺平常,又是个“色鬼”,哪里配得上出身大户,年轻貌美,且武艺高强的“一丈青”?连宋江自己也觉得不甚“般配”,只好对扈三三娘实话实说:“我这兄弟王英虽有武艺,不及贤妹,是我当初曾许下他一头亲事,一向未成得”云云,似乎求婚的倒是他宋江本人。扈三娘心里当然不愿意,但迫于宋江“义气深重,推却不得,两口儿只得拜谢了”。大概连施耐庵自己也觉得尴尬,这才不得不用了“只得”二字。这除了再次说明中国的传统婚姻是“无爱之婚”外,也说明“重然诺,讲义气”,在江湖中人看来是何等地高于一切。

    讲义气,是侠的第二特征。义气其实是一个很含糊的概念,有时讲的是“正义”,有时讲的又是“情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救人于厄,振人不赡”,讲的往往是“正义”;“君母即吾母,君仇即吾仇”,“为朋友两肋插刀”,讲的往往是“情义”。正义具有普遍性,也具有抽象性,并不限于某一特定对象,所以侠们往往会为素不相识的人挺身而出,因“看不惯”而“管闲事”,甚至不惜得罪江湖同道,把自己也变成追杀的对象。情义具有个别性、具体性,是针对具体特殊对象而言的,所以侠们有时又会因“哥们义气”而不顾大义王法。尽管侠们天真地坚信,他们所守的具体“情义”和社会普遍公认的“正义”,一定是完全一致的,但可惜事实上并非如此。比如宋江和官府作对(搭救晁盖或造反上山)时,正义与情义是一致的;后来他一门心思要投降,正义与情义就矛盾冲突了。这时,是“跟着正义走”,还是“跟着情义走”,对于众好汉就成了一个“问题”。其结果,当然是情义压倒了正义,一伙人都跟着宋江投降去了。甚至,最具侠肝义胆,也最不愿意投降的几个弟兄,如李逵、吴用等,还为此断送了性命。这是他们的悲剧,也是侠的悲剧。

    轻生死,是侠的第三个特征。侠们都是不怎么怕死的。他们把“然诺”、“义气”看得很重,却把自己的生命看得很轻。一旦生与义发生冲突,便毫不犹豫地“舍生取义”,不是触槐触阶而死,就是自刎自刭而亡。如前述韩厥,是为“正义”而死;北郭子,是为“恩义”而死;公孙杵臼,是为“情义”而死;而春秋时晋国的力士鉯麑(chuni),则是因两“义”之难而死。鉯麑是晋灵公派去谋杀赵盾的刺客。这个晋灵公是历史上有名的无道昏君,而赵盾却是让人肃然起敬的国家重臣。这下鉯麑为难了。杀这样的人,是不“忠”;受命而不克,是不“信”。两条罪名有一条,就该死。当然,回去把晋灵公杀了,也是不行的。那是“弑”。于是钮麂只好一头撞在赵盾家的槐树上,把自己杀了。这件事,《左传》和《国语》都有记载,而“钮麂触槐”也成为“侠肝义胆”的同义语。

    侠们杀起自己来既然毫不犹豫,杀起别人来也往往满不在乎。比如梁山好汉为救宋江而劫法场,便是“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李逵更是“抡两把板斧,一味地砍将来”,“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杀的岂非多是无辜?即便是黄文炳,无论多么该杀可杀,似也不必“把尖刀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干这活的又是李逵)。这就近乎以杀人为乐,几乎是杀人狂了。侠们往往武艺高强,又不怕死,又爱意气用事,又不把国律王法放在眼里,甚至故意和官府作对,所以韩非子称“侠以武犯禁”,把他们列为祸害国家的五种人物之一,称为“五蠹”。

    清高.

    与“任侠”处于另一极端的是“清高”。

    清高者的特点,是轻易不肯与人交往。任侠者因为“专趋人之急”,有如“救火队”和“救世主”,所以往往交游极广,甚至弄得天下之人,“莫不引颈愿交焉”。清高者则不同。在清高者看来,这个世界基本上是肮脏丑恶的。众人皆浊我独清,故日“清”;众人皆俗我独雅,故日“高”。他们不愿过问“俗事”,更不愿结交“俗人”,甚至听见了“俗言”,哪怕是至尊至贵至圣至神的“尧舜之言”,也要赶忙去洗耳朵。比如历史上最古老的高士许由便是。当时,帝尧要任命许由当“九州长”,许由一听,便跑到颍水河边去洗耳朵。正好他的朋友巢父牵着头牛犊儿来饮水,一听是这么回事,连忙把牛犊牵开,说这河水已被你洗脏了,连牛也饮不得了。高士们清高如此,哪里还会像侠们那样去管“闲事”?所以与任侠正好相反。前者广交游,好结友;后者避世人,爱独身。侠们可能有一大群朋友,清高者们则可能终身只有一二知己。

    然而,任侠与清高却有相通之处,即他们都把友谊看得高于一切。正因为把友谊看得极为珍贵,所以任侠者会不惜献出生命,而清高者则不愿轻易与人交往,也就是深怕亵渎友谊之故。所以侠中也有清高者,而清高者也大都有侠骨。如魏晋名士嵇康,因被钟会进谗而遭杀害,临刑前,竟然能索琴而弹奏之。这种视死如归的态度,就是一种“侠气”。所以,侠士和高士,往往都脾气大得吓人。侠士是动不动就要和人“过招”,高士则是动不动就要和人“绝交”。比如管宁(东汉末年名士),早年曾和华歆“同席读书”。有一次,读书时,门外有达官贵人的车马仪仗经过,管宁读书如故,华歆却扔下书跑出去看热闹。回来以后,发现管宁已把席子割开(所以后世称朋友绝交为“割席”)。小小年纪,脾气就这么大,真不知后来会怎么样。

    任侠者和清高者脾气之所以这么大,是因为他们要做的,实非常人所能做到者,故非以“气”使之不可。其实,华歆也不是什么“小人”,也是多少有点“侠骨”的。有一次,华歆与魏国司徒王朗同船避难,有一个陌生人也要上船。华歆开始并不同意。王朗说,地方还很宽嘛,有何不可?后来,贼人追上来了,王朗又想把那人扔下去。华歆说,我当初犹豫,怕的就是出现这种情况。现在既然已同意了他的请求,又岂可因情况紧急而相弃?于是照旧携带庇护这个人。这种“重然诺”的精神,不也正是一种“侠肝义胆”么?

    管宁之所以要和华歆绝交,是因为他认为华歆太势利。其实,华歆只不过修养略差而已。他俩一起在园子里锄菜时,“见地有片金”,管宁挥锄如故,与见到瓦片石块没有什么两样,华歆则把它拾起来又扔掉。这就有高下之别了,但毕竟也只是“略差”而已。然而,彻底的任侠和清高,是容不得半点功利的。任侠者要“救人于厄,振人不赡”,当然要过问世事,清高者也未必一定不出仕,但有一个共同的严格要求,就是“不计名利,功成身退”,在为国家、为他人作了贡献,做了好事以后,决不索取报酬,甚至羞言“感谢”,更遑言自吹自擂,叫做“无伐善,无施劳”。这也是当年颜回对孔子“各言尔志”的回答,被看作真友谊,真义气的一个标准,也是真侠与假侠,真清高与假清高的分水岭。

    总之,任侠也好,清高也好,共同强调的都是一种人格力量和人格精神。这种精神力量,使他们或蔑视权贵,或蔑视权威,视功利如粪土,置生死于度外。甚至,还能使不具备这种人格精神的人在他们面前自惭形秽。有一次,担任了卫国“相爷”的子贡带着人马浩浩荡荡开进穷街陋巷,来看老同学原宪。原宪却戴着破冠、穿着破衣来见他。子贡觉得老同学太“掉价”,便问:学兄就这么可怜吗?原宪答道:我听说,没有钱财只叫做“贫穷”,学了“道”而不能实行,那才叫“可怜”哪!像我原宪这样的,只能算做“贫穷”,不能算作“可怜”。子贡一听,羞得满面通红,拂袖而去,并终身以此言为耻,这就是“清高”的胜利。又比如,东汉末年的名士荀巨伯,有一次大老远地去看望生病的朋友,正好胡人攻进城来,见荀巨伯居然胆敢一个人留在这里,大为惊诧。巨伯说,朋友生病,不忍心遗弃他,请让我代友人一死。胡兵互相看了看说,“我辈无义之人,而入有义之国”。于是班师而还,一郡因此获救,这就是“侠义”的胜利。人格精神力量之大,一至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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