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道德与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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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其实也是很麻烦的。穿衣要怎样才“合礼”?无非两条。一是合身份,二是合场合。所谓“合场合”,就是在不同的场合下,相应地使用不同的服饰。比如参加正式会议,穿着太随便就不合适;而闲居在家,西装革履的也很可笑。所以,稍微有点身份的人,尤其是古代那些既有身份又注重礼仪的人,常常就会不停地换衣服。比如,行礼时着礼服,祭祀时着祭服,治丧时着丧服,上朝时着朝服,闲居时着燕服。穿什么衣服,就得配什么鞋。穿祭服着舄(重底鞋),穿朝服着履(一般的鞋),穿燕服着屦(葛麻制单底鞋),出门着屐(木底鞋)。光是鞋就有这么多种,别的就更不用提了。
但这些规定,都必须严格遵守,否则便是“失礼”。
不过更重要的还是要合身份。中国古代的服饰是有制度的。什么人用什么服饰,包括款式、面料、色彩、纹饰,都作了严格的规定。比如周代的时候,只有天子、诸侯、大夫、士这些有一定地位的男子,才能使用上衣下裳的款式,妇人和庶人就只能穿衣裳相连的“深衣”。汉代的平民百姓则只能穿本色麻布,染个颜色都不行。唐以后,又规定明黄色为皇帝专用,所以赵匡胤“黄袍加身”,也就意味着登上了帝位。明代则规定官民人等不得服用蟒龙、飞鱼、斗牛等图案,或一定品级的官员可用蟒,不得用龙。蟒袍和龙袍是不同的。穿蟒袍的是大臣,穿龙袍的是皇上,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龙飞凤舞”。
用了高于自己身份的服饰,便是“僭越”,犯了“大不敬”的罪;但如特许使用,则是极大的恩典,应予特别的炫耀和声明。比如,宋朝的时候,凡有资格穿紫色、绯色公服的官员,都必须佩挂金、银装饰的“鱼袋”。服紫佩挂金鱼袋,服绯佩挂银鱼袋。服紫色要三品或四品以上,服绯色也要六品以上。如职位品级太低,又有特殊情况(如出使等),需要佩挂鱼袋,必须先借用紫、绯之服,时称“借紫”、“借绯”。如果穿紫佩鱼是皇上所赐,则是一种较高的荣誉,在填写自己的职衔时,必须加以申明。例如宋初向太祖上《三礼图》,奏请重新制定服饰制度礼仪的博士聂崇义,就被赐紫服、佩金鱼袋。因此这位老兄的正式职衔的全称就是“通议大夫国子司业兼太常博士柱国赐紫金鱼袋”。身上穿件紫衣服,腰里挂个金鱼袋,也算一种职称,必须添进“干部履历表”里去,或印在“名片”上,还要特别说明是政府颁发的而不是借来的,这在今人看来未免可笑,但在古人看来则极为正常。
显然,在中国古代,服饰的等差,首先并不取决于“贫富”(有没有钱),而是取决于“贵贱”(有没有衔)。没有地位,钱再多,也是白搭,此即所谓“民虽有富者,衣服不得独异”也。汉制更规定,平民凡有一人经商者,其全家人均不得服用锦、绣、绮等丝织品,也不得服用毛织品、细葛布和白细苎麻布。所以到了可以“卖官鬻爵”的年代,商人们都愿意花成千上万的银子,去“捐个前程”,买个官位,比如清末商人胡雪岩,靠帮左宗棠筹饷而“赏穿黄马褂”即是。总之,不穿衣服固然是“失礼”,衣服穿的不对头同样是“失礼”。
既然一定的身份才能使用一定的服饰,那么一定的服饰也就代表了一定的身份,成了人们的“身份证明”,或成了身份、地位、职业的代名词。比如大家熟知的“冠盖”(达官贵人)、“布衣”(平民百姓)、“袈裟”(佛教僧侣)等。
又如“缙绅”,原指“系绅带而插笏”。笏,是古代大臣们上朝时,随身携带用来写“发言提纲”或做“会议记录”的狭长板子,有点像今天的“商务通”。这板子在不用时,就插在腰间那条绅带上,就像今人把呼机或手机别在皮带上一样。所以,缙绅也就是大臣。后来,凡是有系绅插笏之资格,再后来,凡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便都称为“缙绅”,又称“绅士”,用今天的话说就是“皮带族”。不过,今天的“皮带族”可不都是绅士,甚至可能连“白领”都不是。至于现代“绅士”们,则八成是不会把手机、呼机、商务通“一个都不能少”的全都别在皮带上的。
此外如“乌纱帽”、“石榴裙”,也都用于指代某些特定身份的人。“乌纱帽”是明代公服,“石榴裙”是唐代时装。戴“乌纱帽”的好歹也是个七品县令,穿“石榴裙”的则多半是都市丽人。再如“纨绔”,原本是指用细致洁白的薄绸(纨)做成的一种不连裆的套裤(绔),类似于今之开裆裤。这种服装,依例只有贵胄子弟才能服用。贵胄子弟穿着这样“又轻又薄”的开裆裤到处吃喝玩乐,寻花问柳,自然“轻薄”得可以,所以“纨绔”又用来指古时的“高干子弟”和“轻薄少年”。至于长衫,则为儒生之服饰。孔乙己的一件长衫,尽管又脏又破,却决不肯脱下,就是害怕丢了他读书人的身份之故。
一个人的服饰既然由身份来决定,那么,身份的获得也就当然由服饰来表明。比方说,授予学位要戴博士帽,授予军衔要换肩章等等。人的一生中,身份显然要屡屡变化:成年、婚娶、生子,最后要死。有的人,还要担任和晋升职务,获取功名。这样,服饰的变换便贯穿一个人的终身,成了一个人的人生礼仪。
人生礼仪中最重要的是男子的“冠礼”和女子的“笄礼”。冠礼和笄礼,说白了,就是改变发式。清代以前,古人是留全发的。婴儿生下三个月后,要选择黄道吉日,剪一次头发,只保留两小撮。这两小撮头发,男孩留在左右两侧,有如牛头,叫“角”;女孩则一前一后,有如马首,叫“羁”。也有按男左女右的方位只留一小撮的。也就在这一天,母亲把孩子抱去见父亲,父亲拉着孩子的右手或抚摩着他的头,给他起一个“名”。这一仪式,无妨叫做“命名礼”。它标志着承认孩子已正式来到人问,加入家族。
剪去的头发长出之后,便不再剪,而是向两边分梳,长齐眉毛,叫做“两髦”。所以儿童又叫“童髦”。或者把“两髦”总束起来,扎在头上,一边一束。这两束头发,男孩的状如兽角,叫做“总角”;女孩的状如树桠,叫做“丫头”。所以孩童时代又叫“总角之时”,年幼或地位低的女孩又叫“丫头”。
男孩长到二十岁(二十岁左右),女孩长到十五岁,就要举行“冠礼”和“笄礼”。所谓“冠”,就是把头发盘到头顶上,先从根部束住,盘成髻然后加冠以固定。“笄”则是不用冠,只用“笄”或“簪”固定。冠笄之前,要先用“筮法”来决定日期和加冠加笄的来宾,叫“筮日”和“筮宾”。这日期,便有似于西方之“受礼日”;这来宾,则有似于西方之“教父”。届时,来宾就在一定的礼仪程序中把规定的服饰授予该青年,并为他们取一个“字”。宾取之字与父命之名,一般都有一定的联系,其意义或相同,或相反,或相关。如颜回字子渊,取“渊乃回水”之义;又如曾点字皙,取“点乃小黑”而“皙乃色白”之义;再如苏轼字子瞻,苏辙字子由,盖因轼是车前横木,瞻是凭轼观看,而“辙由轨出”。这两个人的名和字,倒与他们的性格相符:苏轼做人行事较为前瞻,苏辙则循规蹈矩得多。
有了字,也就有了尊称。直到民国时期,中国人如要表示尊敬或客气,都要称对方的字,有如俄国人之称“父名”(彼得洛维奇之类)。卑者对尊者说话,只能称字。尊者对卑者说话,则直呼其名。但是,无论尊卑,自称都不能称字。子路固然只能说“由也为之”,便是孔子,也只能说“丘也闻之”。如果自己称字,便是失礼,也是大笑话。
一个未成年的小孩子,当然是无须尊称的,故儿童无字。加冠加笄之后,有了字,也就意味着“成年”,故冠礼和笄礼即“成年礼”。既已成年,便可婚嫁,所以古人也就常常在举行冠礼和笄礼的同时,为子女订婚许嫁,而“冠礼”也往往称为“婚冠礼”。一个女孩子,到了十五岁,如果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婆家,便不举行笄礼,也不取字。因为未嫁之女决不能抛头露面与外人结交,只能藏在深闺,当然也就没有尊称的必要。所以女子未嫁之前,便叫“待字闺中”。意思是女儿还小,还没有一个“字”,不是嫁不出去。其实她又哪里是在等待什么“字”,多半是当爹妈的还没有物色到“乘龙快婿”,或嫁妆还成问题罢了。
男子结发加冠后才能娶妻,女子许嫁后才能结发加笄,于是,“结发”就几乎成了“结婚”的同义词。当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可以叫做“结发夫妻”。“二婚”就不算。原则上讲,只有那些刚刚成年就结婚的,才好这么叫。刚刚成年就结婚,当然不可能结过好几回。所以,但凡第一次结婚的夫妻,也都可以称作“结发夫妻”,而不拘结婚时芳龄几何。但要说清楚,结发,即行冠礼笄礼,不是把夫妻两人的头发捆在一起。
有句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冠礼和笄礼作为“成丁礼”,当然是人生礼仪中最重要的一项。不过到了周代,便只有贵族子弟成年以后才能“冠”,庶民子弟则只能“帻”,即只能用头巾把头包起来,而不能戴冠。可见,“高帽子”也不是人人都好随便戴的。所以,我们今天还把恭维他人,称作“戴高帽子”;把喜欢别人吹捧,叫做“爱戴高帽子”。只是到了“文化大革命”中,高帽子才落到了“牛鬼蛇神”的头上。这也不奇怪。因为“文化大革命”原本就是要“大革文化命”,服饰的文化意义,自然也就被颠倒了。
其实,这一大“发明”也是有“针对性”的。因为被戴“高帽子”的,不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就是“反动学术权威”,想当然平时都爱戴“高帽子”,或戴过“高帽子”,那就让你们戴个够,看你们以后还想不想戴!
的确,“高帽子”是不好随便乱戴的,因为它意味着特殊的权利和义务。
就说“冠”。依周礼,贵族子弟之加冠,凡三次。首加“缁冠”,这是参加各种政治活动的服饰。次则加“皮弁”,这是猎装和军帽,所以往往同时还要带剑。三加“爵弁”,乃“宗庙之冠”,地位仅次于“冕”。有冠有冕,自然“冠冕堂皇”。只有冠没有冕,也是不小的体面,何况还能佩剑?所以贵族子弟都很盼望着能早日加冠。
一加缁冠,有治权;二加皮弁,有兵权;三加爵弁,有祀权。“国之大事,唯祀与戎”,因此贵族们的“冠”,便有非同小可的意义,应视为生命的一部分,即便到死,也不能“免冠”。公元前480年,卫国发生内乱。战斗中,孔子的忠实信徒子路被人用戈击断了冠缨。子路说:“君子死,冠不免”,便一面用双手系着冠缨,一面被人砍成了肉泥。孔子听到这个消息后,痛不欲生,立即吩咐厨房倒掉所有已做好的肉酱。
三次加冠后,初冠之青年还要拜见国君和元老,倾听他们的教诲。这很有必要。因为服饰不仅意味着权利和义务,同时还意味着道德的修养。就拿成年人的发式来说,无论贵族男子的“冠”,庶民男子的“帻”,还是女子的“笄”,都要束发。束发当然有实用的功能。古人留全发,倘不束在头顶,随风飘散,既不成体统,亦诸多不便。不过,在中国文化这里,它还有一层意思,就是“约束”。就是说,一个人,一旦成年,就要接受社会道德律令的规范和约束,其标志就是“束发”,一如犹太人与上帝签约后的“割礼”。所以,束发的时候,主持仪式的嘉宾就要对束发者发表训词,也就是趁机进行道德教育吧。
显然,“修饰”也就是“修养”。蓬头垢面不但不雅观,而且不道德,因为那意味着不能修饰和约束自己,也就同时意味着不能接受社会道德的规范。所以孔子说:“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这里的“束修”,应理解为“束发修面”,而不是或不仅仅是通常说的“十条干肉”。即使是十条干肉,也不完全是或仅仅是学费,而主要表示自己能够接受老师的“约束”和“修饰”,因而才叫“束修”。同理,孔乙己穿长衫并不可笑,可笑的在于那件长衫又脏又破,不洗不补,与理应修饰的读书人身份不符,这才成为笑柄。
读书人为什么就特别要讲究修饰呢?因为他是“文人”,是“君子”,是“士”,因此不能不“文”。有一次,卫国大夫棘子成问孔子的学生子贡:一个君子只要有优秀的素质和品质就行了,何必还要修饰呢(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子贡的回答是:如果文就是质,质就是文,虎豹的皮也就是犬羊的皮啦!也就是说,君子与小人,就像虎豹与犬羊。虎皮豹皮之所以比狗皮羊皮高贵,就因为虎豹的毛是有花纹(文)的。如果去掉这些有文采的毛,虎豹之皮也就与犬羊无异。同理,君子如果“不文”,又与小人何异?所以,对于中国文化来说,文饰首先是道德的需要,而不是为了漂亮好看。
其实,古代中国人的服饰,几乎无不具有道德的意义。比如冠就是贯,表示一以贯之、始终如一的意思;弁就是辩,表示辩明身份、明辨是非的意思;冕就是免(免是冕的本字),也就是勉(勉本写作免),表示勤勉国事,以德相勉的意思。又比如,衣就是依,表示依附;衽就是任,表示担任;襟就是禁,表示禁止;至于履,则表示履行职责、实践礼法,也表示脚踏实地、行得正站得直,等等。
最有趣的是饰物。比如戴冠冕的人,都要在两耳之处各垂一颗珠玉,叫做“充耳”。充耳并不真的要塞进耳朵,而是悬挂在耳旁,提醒戴冠者不要轻易听信谗言,叫做“充耳不闻”。冠冕的前后两方,则要悬挂玉串,提醒戴冠者不要去看那些不该看的,叫做“视而不见”。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也就是“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的意思。可惜后来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这两个词的意思也就全变了,没多少人知道它们和服饰还有什么关系。
看来,服饰这玩意儿,意思还不小。
因此我们很想知道,它究竟都有些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