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3章 大唐政令至于东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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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愈发的冷了,从登州出海之后,已经没法再进行远航。海面上冻,海上的冰会撞碎船底,船只入港,只能待来年冰开,才能继续出港。

    赶在海水彻底上冻之前,登州水师又冒险出海一次,凭借着铁甲船先进的技术,硬是又往倭国运了一次兵力。如此一来,在倭国的大唐兵力,就达到了两万人。

    然后海水上冻,运兵的铁甲船也留了下来,往返于倭国同琉球之间。

    藤原京中,也并不太平。

    倭国国主虽降,可各地大贵族果然如同李孝恭与张亮所料,并不承认,开始围攻藤原京。

    当然,被大唐架起在藤原京城墙上的红衣大炮轰了几轮,就没有哪个地方贵族再嚷嚷着去夺回藤原京,行勤王之事了。

    李孝恭故意邀请倭国国主及一干朝臣登上城墙观战,在看过大唐是如何“温酒击溃倭国援军”之后,也都安生了。

    终于亲眼看到了之间无法逾越的天堑和差距,才明白原来真的是一切的抵抗都是徒劳和枉然。

    也是在这个时候,李世民的旨意终于搭着从琉球而来的水师战船,抵达了藤原京。

    “大唐皇帝诏曰:倭国身为臣属,不敬大唐。大唐一再容忍,倭国屡教不改,终至自取灭亡。然其罪在当朝,不在百姓。朕听闻倭国百姓素来饱受奴役,心中不忍。朕以天下百姓为先,倭国百姓,如今亦为大唐之臣民,朕当使其有所耕种,有所温饱。故制令颁行倭国,以为百姓谋福。倭国去国为道,置倭国为大唐东瀛道,各州所属之官,后为任命,择日就任。封田村为归义王,令其携原倭国诸臣虽船而返,至京觐见。钦此!”

    圣旨宣读完毕,倭国国主颓然跪地,面若死灰。

    倭国国主舒明天皇,未成天皇之时,名叫田村。

    “王爷,还不速来接旨谢恩?”宣旨之人笑看着他,说道。

    倭国国主沉默了一下,还是站其了身来,走过去弯下腰,双手捧过圣旨来。

    “归义王,在下这厢有礼了啊!”宣旨的老流氓挤着眼睛对倭国国主——啊不,现如今已经是大唐归义王了——说道。

    田村硬扯嘴角,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来,对宣旨的老流氓勉强的笑了下。

    送出了原倭国国主,现在的大唐归义王之后,宣旨的老流氓这才回头过来,大笑道:“哇哈哈哈!贤侄,你瞅瞅他方才那样,真是痛快!”

    夏鸿升咧嘴笑了笑,问道:“这……小侄拜见刘叔,您这是……怎会是您前来宣旨?”

    “哈哈哈哈!还不是那帮子言官!老子原先的弟兄们来寻老子叙旧,只不过多带了些个礼物来,那帮子言官就一直在朝堂上面弹劾个不停,非说你刘叔收受贿赂!也罢也罢,他们这是嫉妒本将啊!陛下见弹劾你刘叔的人多,便将你刘叔派到了东瀛来,换了你小子回去说媳妇儿!哇哈哈哈!……”

    呃,夏鸿升顿时一脸黑线。

    “恩,从贞观五年到现下,硬是拖了两年,换做旁人家的,早抱娃了!”李孝恭也大笑起来,又问道:“听夔公所言,是要留下在东瀛?”

    夔公正是夔国公刘弘基。这个长安黑社会头子刘仁实他爹,大唐黑社会的头号老流氓。

    “不错,陛下还有一道旨意。”刘弘基又掏出一张黄绢来,一边交给李孝恭,一边说道:“陛下令张亮及夏小子尽早自琉球回京。令本将与王爷留在东瀛,本将接管军务,镇压反叛,平定东瀛。王爷接手政事,推行政令,辖管倭人。直至东瀛安定,朝廷划置州县,选任官吏前来。”

    李孝恭展开细看,夏鸿升在一旁听了此话,却是心中一笑。看来,李世民已经开始在大唐新得到的土地上开始分权了。不使一人集民政军权于一身,对于防止在远离大唐本土的外部土地上形成割据军阀,有重要意义。

    大唐的政令,随着李世民的圣旨也颁布了下来。其实,就是将大唐现有的一套均田制和租庸调制给稍作修改,搬了过来。李世民故意无视东瀛耕地少的问题,所分田亩数量不少。是为了以三倍分田之利,刺激倭人迁入内地岭南之地,形成人口置换,分散倭人。

    很快,在藤原京的街头巷陌的墙壁上,就都能看得到长长的榜文,张贴在了上面。

    “曰:夫田地者,国所有也!分于百姓耕种,收其赋税。其一,凡年满十八及以上之中男、丁男,各人得受口分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老男、残疾者受口分田四十亩,寡妻妾受口分田三十亩,若其为户主之人,则受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三十亩。杂户受田如百姓。匠户、商户、官户者,受田减百姓之半。妇人、部曲、奴婢者不受。其二,有爵之勋贵自亲王至公侯伯子男,所受永业田一百顷递降至五顷。官从一品至八、九品,受永业田六十顷递降至二顷。散官五品以上受永业田同职事官。勋官及上柱国至云骑、武骑尉,受永业田三十顷递降至六十亩。逐级僚府,领职分田及公廨田。其三,勋贵及诸僚之永业田与赐田,可由己所卖。百姓凡迁移及无力丧葬者,准其出卖业田。迁人少地多之宽乡,卖充住宅、邸店者,并许卖口分田。其所买地之数,不可越其人应占之数。设使有东瀛道百姓愿迁往岭南道、江南道之地,则许其口分田三倍之地,永业田亦三倍之地,由朝廷安置家业居住,并免五年之租赋。”

    “曰:国朝著令赋役之法有三:一曰租,二曰调,三曰庸。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以之厚生,则不堤防而家业可久;以之成务,则不校阅而众寡可知;以之为理,则法不烦而教化行;以之成赋,则下不困而上用足。每丁每年须纳粟二石,为租;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为调;服徭役二十天,闰年加二日,是为正役,若不需服役,则每丁可按每天交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之准,交足二十天之数以代役,为庸。若需其服役,每丁服役二十天外,若加役二十五天,免其调,加役三十天,则租调全免。若现水旱虫雪之灾,损十之四分以上者免租,损失十之六分以上者免调,损失十之七分以上者,则赋役皆免。”

    此令一出,东瀛道内,浑如地震。(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