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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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以为去南站取行李是件小事,很快就能办完,可她忘了这个时间是上班高峰,全城堵车。好不易挤上一辆塞满了乘客的公汽,五分钟拐进大路,就结结实实地堵上了。c城人有喜欢在外面吃早点的习惯,公汽上充满了酸奶、油条和肉包子的气味。身后两人说着北京话的中年人正在抱怨昨晚的夜宵不地道:“还说师傅是在天兴居学的艺,炒肝的味道根本不像!”自打遇到贺兰,知道了狐族的风俗,“肝”就成了皮皮的敏感词。就算贺兰不在的那几年也不曾放松警惕,照石做的镜子随身携带。这个城里究竟住了多少个狐族,她不知道。有时候她会给苏湄打电话,聊聊近况。半年前苏湄搬走了,说是有了男朋友,皮皮与狐族的联系就此切断了。走在马路上,她就是个平凡的女人。赵松死后,去北极处理完贺兰的事,再没有任何一位狐族人主动找过她,或者向她要什么东西。有时候皮皮独自守在闲庭街空旷的宅院,心中觉得很孤独。她最爱的那个人在狐族,狐族却在她面前消失了。
现在贺兰来了,千花也来了。一个在明处,一个在暗处。如果他们同时出现在她面前,皮皮宁愿相信千花。千花可能有一千种让皮皮讨厌的毛病,但千花不装。从来不装。千花想要什么,就光明正大的说出来,哪怕一千个人觉得她的理由很可耻。相比之下,无论是以前的贺兰还是现在的贺兰,说话却总爱兜圈子,跟他交流累得就跟提审犯人似的。
皮皮在拥挤的车上胡思乱想,汽车像一只非洲巨蜥那般摇摇晃晃、走走停停。皮皮差点被挤得双脚腾空了。扶着扶杆的手酸了,她换了一只,忽然发现手上的戒指不知何时已变成了粉红色。
皮皮的第一个念头是:戒指坏了。
一个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人,不大可能相信这世上会有一个不需要电池就可以永远不停发光的物体,除非是太阳。这个被金鸐戴了上百年的戒指,它发光的能量在哪儿?机理在哪?是感温?感湿?感电?感磁?还是感光?——这些都不是,贺兰说,它只对饥饿的沙澜族人有效。几年前皮皮与贺兰在一起的时候,他提起过狐族的一些部落。贺兰自己是帝王之脉的天星族;宽永、修鹇、赵松都属于凶猛好斗的柳灯族;千花属于醉心养生、习炼丹术的昆凌族。每个族都有自己的首领,都有自己的历史和习俗。真永之乱后,族群之间更加散乱、更趋于分离。狐帝的号召力远不如青木时代有效了。可这被狐帝驱逐的沙澜族……贺兰从没有提起过。皮皮甚至想起了这些日子关于太阳活动异常出现的“磁暴”现象。难不成是宇宙的活动影响了这枚戒指?
就这么琢磨了十几秒钟的功夫,眼前的戒指好象滴进了一滴血,渐渐鲜红了起来,眨眼功夫就红里透亮了!皮皮的心开始狂跳,呼吸变得急促,她开始浑身发抖、东张西望。毫无疑问,在这辆车上,就在她的附近,有狐族人的存在!
皮皮假装淡定地扫了一眼周围,没发现什么特别人物。车上挤满了朝九晚五的工薪族、打扮入时的高中生、满脸菜色的民工、以及赶火车的旅客。每一张脸都不一样,每一张脸都很平凡,可是没有任何一张脸露出对她——关皮皮——感兴趣的样子。记得贺兰说过因为修炼的需要,狐族人的相貌会很漂亮,天生就会吸引人的注意。这车上倒是有几个长相不错的男女:一位二十出头的运动衫青年正在入神地听着ipod,身子随着节奏不自觉地晃动着,侧脸看上去像萧敬腾,但气色比他红润,应该不饿吧?身旁的两个高中生模样的长腿女孩正叽叽咕咕地说着悄悄话,八卦得很兴奋的样子,一边说一边吃着巧克力,应该不饿吧?后面那个干部模样的北京人倒是嘴角紧闭、一脸神秘,不是吃过炒肝么,应该也不饿吧?
那这满满一车人,究竟是谁饿了呢?皮皮抓狂了,连忙掏出手机给贺兰打电话。居然占线!她连忙给他发了一条短信:“戒指变红,速来救我。”
皮皮等了一分钟,没回信,觉得不能指望贺兰了,应当马上下车离开这里。想到这用力地挤到车头对司机道:“司机大哥,我需要立即下车!”
司机是位三十岁的中年人,看了她一眼,不以为然:“还有几分钟就到下一站了,马路上不安全,到站再下车吧!”
“不成不成,路这么堵,别说几分钟了,几十分钟也到不了。我现在就得下!我得去医院!我想吐,大家让让,我要吐了……”
司机被皮皮的演技吓到了,车停了,门开了。
皮皮快步跳下车,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身后传来一连串的脚步声。下车的不止她一个。除她之外还有两男一女,都穿着灰色的套头衫,难怪自己没注意。皮皮低头溜了一眼手中的戒指,仍然鲜红欲滴。三人向自己走来,这么近的距离自己不可能逃开,或许跳上车还有一线生路。狐族低调隐蔽的传统令他们不大可能在公共汽车上、或大马路的中央大开杀戒。贺兰收到短信会很快赶过来。皮皮拔腿向汽车奔去,汽车却在同一时间关上门开走了。而为首的男人挡住了她的去路。皮皮绝望地转过身来。
那人二十七八的样子,高个、平头、微须、像西部片的英雄那样非常非常地男子气。皮皮觉得一个男人如果剪了平头还能帅,那他的帅绝对是经得起挑剔的。可他脸上的那双冷酷的、与世隔绝的眼睛却让皮皮的心头起了寒意:你被这个男人盯上一眼,就不是死还是不死的问题,而是如何死得舒服一些的问题。
平头男淡淡地打量着她,忽然说:“病了?要去医院?我们送你去吧。”
“救——”皮皮正要尖叫,有人拍了她一下,她晕了过去。
皮皮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站在树林里,被捆在一棵大树上。她闻到一股腥味,因为她的头在流血,血从眉间滴下来,滴到衣服上。树边有人燃起了篝火,一男一女还有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正一人拿着一根树枝在火中烤棉花糖。树后传来脚步声,平头男提着一个水桶走了过来,放到地上,水桶边放着一块白毛巾。
平头男穿着普通的套头衫、牛仔裤,如果不拿怪眼盯人的话,倒还是一副居家男人的样子。另一个男生看上去比他小几岁,眉眼有几分相似,因为披着一头丝般光滑的长发,气质阴柔、像个忧郁的诗人。他身边站着个长腿细腰、凹凸有致的女子,大眼睛、小嘴巴、笑靥如花,像街头霸王里的春丽。她有一头凌乱的长发,上面还沾着几根枯草,身上的衣服也像是穿了好几天没换的样子。
皮皮的脑子还没有完全清醒,她闭了闭眼,再睁开时,那个八岁的小女孩正用树枝轻轻地戳着自己,小手指着上面晃动的棉花糖,细声细气地问道:“姐姐,你饿吗?我有棉花糖,要吃吗?”小女孩仿佛营养不良,脸色苍白,头发很少,眉毛稀疏到看不出来,整个人看上去像幅淡淡的水彩画,如果用毛笔用力描一下,她就是个漂亮的女孩。
皮皮摇摇头:“我不饿,谢谢你。”
女孩子将棉花糖扯下来,自己慢慢地吃了起来。
平头男抱着胳膊打量着皮皮,还没张口,皮皮问道:“你们是谁?”
平头男沉默了一下,说:“沙澜方氏。”
见皮皮一脸茫然,女孩子指了指自己:“我叫方梨花。他是我大哥方尊嵋。”她又指了指一旁站着长发男子:“那是我四哥方辛崃,姐姐钟沂。”
“为什么绑架我?我得罪过你们吗?”
“没有。”方尊嵋道,目光扫向皮皮手中的那枚戒指:“你认识金鸐?”
皮皮没有回答,不知道认识金鸐在危险系数上是加分还是减分,于是反问:“你们想干嘛?放开我!”
没人回答,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她的小腹,这就是答案。
“我估计有一千两百克,你说呢?”方辛崃捏着下巴对钟沂道。
“差不多。四等分的话——一人三百克的样子。”钟沂说,“走得太急了,没带秤。”
方辛崃笑了起来:“不用。这活儿干太多了。一刀下去,最多只有两克的区别。”
方尊嵋冷哼一声:“大人一人两百,剩下的给梨花。——哥哥姐姐怎么当的,不知道孔融让梨啊。”
小女孩听见叫她的名字,好像马上有大餐吃一样,高兴地舔起了嘴唇。
皮皮差点急昏过去。自从知道自己的肝脏对狐族人有特殊“疗效”之后,她就没少关心这事儿。常人的肝脏重量一般在一千到一千五百克左右,女性会轻一点,一千两百克是个很正常的估值。敢情这群人正在想着怎么瓜分她的肝脏呢!
“等等!”皮皮大叫一声,“不要碰我!贺兰觿不会放过你们的!”
皮皮觉得提到“贺兰觿”三个字,对狐族的人一定会有震慑作用。不料方尊嵋没有半分反应,只是冷笑了一声:“贺兰觿怎么可能会这里?他不是一直在蓄龙圃闭关吗?”
“我是贺兰觿的妻子!”
这回轮到钟沂笑出声来:“贺兰不是一直跟千花好吗?几时又□□来一个你?”
方辛崃道:“她有可能是贺兰以前的冰奴。”
“真的吗,妹妹?”钟沂打量着皮皮,大约觉得她长得不够好看,“贺兰的品味有点低哦。不论你是不是贺兰的冰奴,这事最好不要让千花知道。你死在我们手里比死在千花的手里可幸福多了。”
“别乱来啊!大家,大家有话好好说!”皮皮快哭了,“我现在心情不好,怒极伤肝,你们要吃我的肝,换个日子吧!”
“哥,我饿了。”方梨花小声地叫道。
方尊嵋蹲下身去,摸了摸梨花的脸:“不要急,马上好。”说罢向辛崃使了个眼色。辛崃走到皮皮面前,将她小腹上的衣服撩了起来,露出白白的肚皮。他摸了摸肝脏的部位,满意地点点头:“吃过这一顿,至少三个月不需要打猎了。”
皮皮正要尖叫,“啪!”方尊嵋将一块胶布贴住她的嘴。皮皮发疯地扭动着、挣扎着、就算她想过自己有一万种糟糕的死法,这一种绝对没有包括在内!这一刻,她恨自己为什么认识贺兰!认识狐族!她宁愿自己是个蚯蚓,是只甲虫,这样就不会有肝脏……皮皮双目圆睁、惊恐万状地挣扎着——
方辛崃却视若无睹。他有条不紊地用毛巾擦了擦皮皮的肚皮,仿佛在进行一道消毒程序。擦完之后,他举起手,对着皮皮肝脏量了量尺寸,仿佛在想从何处下刀,才能把肝脏完完整整地掏出来。做完这一切,他从腰后抽出了一把刀子。
我命休矣!皮皮已经感觉不到心跳了,也感觉不到呼吸了,她用力地闭上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