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一章 三更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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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游戏里面,只要是战士,大抵都有类似威吓、战吼、挑衅、舌剑……不管这个技能怎么叫,总归都是让对手失去理智不顾一切地攻击自己,并且往往伴随着防御下降的效果。这个技能我是点满了的你信不信!
对面疯彪看我一副天老大我老二的嘴脸,把他这个双花红棍完全不放在眼里面,一个从底层烂仔爬起来的家伙哪里能忍受这种侮辱,眼睛顿时就红了,如同一头疯牛一般就撞了过来。
这家伙是练洪拳的,拳谚【洪拳一头牛,打死不回头】,练起来就要有这股子刚猛之劲,才能得其真谛,他这会子被我一刺激之下,居然临战突破,武力值起码涨了百分之二十。
可问题是,他自身武力值太低,就好像玩《三国志5》你就算把刘琦的武力值涨百分之二十,又有什么用呢?
武术,说白了就是要突破人体极限,比如一百米你能跑12秒,别人跑11秒,你肯定没别人强,道理就这么简单。
他临阵突破领悟大洪拳的真谛,这一撞过来,速度大约也有百米11秒了,真撞在人身上肯定能把别人撞一个跟头,要是撞在肋骨之类稍微脆弱点的地方,说不准就要断几根肋骨。
【更快、更强】,如果考虑到飞檐走壁,就像我刚才一下窜上八角笼顶,还要加上更高,这三更【更高、更快、更强】才是真正的武术真谛,自古口口相传不落文字,那些你这一拳打过来,我用一招什么什么就把你破了,全是放屁,臭不可闻。
真正的专业拳手哪一个不是一秒钟好几拳的速度,能知道躲的都是专业素质了,还考虑用什么招破对方,简直是笑话。
所以,疯彪如同一头牛一般撞过来,对我来说,根本就是小把戏,因为我比他更快也更强。
说时迟那时快,他腾腾腾撞过来,百米11秒,10米也就1秒1,速度之快可想而知,也就是一眨眼……
在米国的橄榄球运动中,撞击就是美,想赢,你只需要把挡在你面前的人全部撞翻就可以,所以,这项运动中撞断肋骨,撞断下巴,撞断大腿,这些都是家常便饭,由此也可见撞击的威力。
在武术中,你可以把撞击叫做【野蛮冲撞】也可以叫做【修罗霸王靠华山】
他几乎冲了我眼前,我才把腿抬了起来,这就是所谓后发先至,因为我比你快,我才能后发先至。
不招不架,就是一下。
【Duang】一下,他就好像一辆时速70码的汽车一下撞在了一堵墙上,整个车头都瘪进去了。
这就是更快的道理,我把脚伸在他脸的前面,他撞过来根本来不及反应躲闪,一下就把自己的脸撞在了我的脚底。
学过物理的我们都知道,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所以,疯彪就好像是被一辆时速70码的汽车给撞了,整个人倒飞了出去,在空中转了一圈,然后以一个下巴着地的姿势轰然落地,看都不需要看,想都不需要想,最好的结果也是休克,如果运气差,颈骨折断,那就是全身瘫痪甚至直接死亡。
简直是太快了,八角笼外面的人根本还没来得及反应,感觉好像也就是眨了眨眼睛,结果和记双花红棍疯彪就莫名其妙被我一脚踢翻了。
我笑了笑,又冲对面大头仔招招手,“大头,其实你可以选择叫爸爸直接认输的……”
对面穿着拳击裤衩的大头仔原本眼神中已经流露出了畏惧,可我一句话,又把他刺激得没了理智,【嗷】就是一嗓子,挥着拳头就冲了过来。
这家伙虽然双拳上面全是老茧,可想而知平时练拳也是勤快的,可说实话,练武是讲究天赋的,像是被我踢晕的疯彪,虽然在我眼中看来错漏百出,但实际上这家伙就属于有天赋的那一种人,临阵突破这种事情,只可能发生在有天赋的人身上。
这种人或许打一趟拳错漏百出,可你总能感觉到里面的虎虎生气,错,都错得那么有气势。
可惜了,疯彪这厮混了黑,要是一心练武,说不准能成一代大家。
至于这个大头仔,就是中规中矩的,在我来看不值一哂。
随意一脚,正踹在他下巴上,一脚就踢翻了,下巴是人体平衡的重要部位,被一个勾拳尚且昏迷,何况是一脚。
我这一脚没有花哨,就是一抬腿踢他下巴,破坏他中枢神经,他踉跄两步,哐当就仰面朝天摔倒在地,双脚还不停地抽搐,典型的休克。
那裁判赶紧扑过去翻看两人眼瞳,又是摸脉搏又是听心跳,我转头不看他们,只是拽了拽银色的领带,看着外面呆滞的那些香港佬,大声就喊了一句,“还有谁?”
看我嚣张跋扈成这样,笼子外面的太子甘和斑点虎顿时站了起来,可和记掌舵蒋先生比他们两个更快,一下就站起来用夹着雪茄的手指着我大喊了一声,“好,自古英雄出少年,南仔,你就是今晚的擂主。”
他说着,把雪茄往嘴巴上一叼,伸出双手,啪,啪啪,啪啪啪地鼓起掌来,周围看掌舵大佬都鼓掌了,互相看看,虽然肯定有不服气的,这时候却也不得不鼓掌。
那穿着皮草的大长腿一下就跳了起来,“哎呀妈呀,这一下老爽了。”
被我用颜值就是正义拐带下注二百五十万的香港周小姐也面带微笑用右手手指尖轻轻拍着左手掌心装淑女,拜托,你前面看那个拳手反杀黑鬼的时候大喊大叫的样子以为我没看见么?
疯狂了一整晚的客人们在三四点的样子都回到自己的豪华舱室休息,等到早晨,赌船离开了国际水域驶进了港口,静静地沐浴在早晨的阳光中。
原本我都是要睡到自然醒的,可早晨八点就被咸湿华给敲门叫醒,这死胖子,不老老实实呆在舱室里面跟自己的漂亮妞玩69跑来找我干嘛!
“小南,你昨晚真是牛逼大了,我看靓仔南那个香港第一打仔的名头应该让给你才对。”咸湿华对着我狂拍马屁。
“我说胖大叔,我刚折了你们和记的面子,你都不恨我?”我揉着眼睛忍不住吐槽。
“我丢,别叫胖大叔啊!我今年才三十五岁……”咸湿华一边狡辩一边就不屑,“小南,你不懂,大家都是和记不假,可各人有各人的地盘和买卖,你说让我听你的,我凭什么听你的,别看我们和记十三太保的名头,好像是斩鸡头烧黄纸的结拜兄弟,可实际上打生打死的事情也不是没有,昨晚的疯彪是花仔荣的头马,大头仔是靓仔南的手下,两人为了争夺整个香港蓝精灵的市场,这才让手底下人分胜负分生死,不然你以为呢?好歹两个人还知道脸面,只是让手下小弟出面,自己昨晚都没露面……”
“蓝精灵是什么鬼?”我打着哈欠问他。
咸湿华把脑袋摇了几下,“就是Fing头丸啦!”
哦!摇头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