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必死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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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赵启元厉喝了一声,林云裳神色一凛,一脚蹬树跳上了房檐,飞身追去——远处是闻声赶来的一大群太监及御林军。

    常欢脚下发力,以最快的速度逃出皇宫,避免了与军队的正面交锋,但是身后的影子却还在穷追不舍,大有誓不罢休的意思。

    她来不及多想林云裳为什么会武功,只盘算着杀了当今贤妃所要付出的代价是多少。

    林家已经死了一个林想容,再死一个林云裳应该也没差。这皇上不知犯了什么神经现在对贤妃如此重视,不过女人向来如衣服,他还有好几件衣服呢,应该不至于为了个女人大动干戈。

    这些念头在她脑海里不过一闪的功夫,她便一个急旋身朝那黑影冲了上去——

    常欢的轻功速度鲜有敌手,加之她回身突然,林云裳毫无防备,便就被一脚踹下了屋顶,但她借力翻了个跟头,稳稳落下,并没有被摔到。

    两人一个屋顶一个地下,摆好了架势,剑拔弩张,蓄势待发。

    然而就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常欢却发现自己动不了了。

    也不是有什么外力拦住了她,而是在她想对林云裳动手的时候,心中就莫名其妙地产生了抗拒,让她变得犹豫不前。

    就比如现在她在心里对自己说:“我要杀了她。”

    然后心里的另一个声音就会大喊:“使不得啊!”

    “我要杀了她。”

    “使不得啊!”

    “我要杀了她!”

    “使不得啊!”

    “……”

    “……”

    “我今天非杀她不可!”

    “你要杀她,先杀我!”

    心里这个想法一落,她竟然真的把刀架在了自己脖子上,连地上正严阵以待的那位都看懵了……

    常欢回过神,连忙放下脖子上的刀,靠!这特么是精神分裂吧!

    林云裳见上面的常欢迟迟不动手,甚至还傻站在那里愣神,不禁冷笑了一声,足尖蹬地一脚踹上墙腰,借力一个翻身跳上了屋顶,手中的匕首势如破竹,直袭常欢门面,常欢躲闪不及,一个侧身,却被林云裳刚好挑下了蒙面——

    “常欢!”林云裳眉眼一拧,手上的招式越发凌厉。

    这林云裳是假是真不得而知,但常欢却是实实在在的不是真的常欢。

    林云裳虽无轻功内力却能追她百里,手脚上的功夫也是在古代人看来变幻莫测的,只有在现代才能见到的近身格斗术,对于常欢这种去过五个末日世界四个修真世界三个未来世界的死变态来说,真的不算什么。

    当年她因着只会格斗术,在末日世界里没少吃苦头。人家都是用异能打丧尸,他妈的她得冲进丧尸堆里去打,打到最后同伴们都分不清哪个是丧尸哪个是她,还以为是丧尸内部起了矛盾……

    所以说,像林云裳这种对于古人来说束手无策的人,常欢一次能打十个。

    但是同样的,像常欢这种受潜意识影响太深的人,林云裳一次也能打十个。

    因此在常欢将林云裳制服后,准备下杀手时,形势急转直下,她的手动不了了。

    常欢心里一惊暗叫不好,正要收手,却为时已晚。

    林云裳瞅准时机劈腕夺走了常欢手里的刀,而此时常欢还未回神,就被林云裳迎面一刀砍过来——

    一时之间顾不得其他,她只得借势一滚,直直从房顶上滚了下去,待从地上爬起身站

    后,她只觉腹上一阵温热,伸手一抹,低头一看,满手是血。

    常欢抬起头,见林云裳又朝她冲了下来,心知此时若再恋战,林云裳是死不了,她必死无疑。

    “他娘的不杀她,抓她总行了吧!”常欢愤恨地骂了一句。

    这回竟奇迹般地没有再出现那句“使不得”的潜意识……

    没有半分犹豫,常欢当即躲开林云裳这一击,用力一出掌将她劈晕了。

    出了这种事,常欢也不好意思跟自家老爷子说她是被一个大家闺秀给打伤的。于是她只好偷偷摸摸地绕到了后门,抹黑进去后回到了自个儿屋里。

    来不及点灯,也来不及处理伤口,常欢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了案桌前,抓过傅原以前用的纸和笔,借着月光草草地写了几行字后,撕下来卷成卷儿绑在信鸽的腿上,将信鸽放了出去。

    皇上陷害傅原就在这么几天,她只希望自己养的这只信鸽争点儿气。

    倚着窗棱,她抬头望了望头顶的月亮,墨蓝的天空云烟缥缈,月光洒下来带着些雾里看花的美感,连带着她门前那棵堪堪出墙的红杏此时也显得不那么放荡了。

    常欢捂着肚子顺势坐在了窗边,一手支着下巴发呆地望着那棵红杏树——

    “宋明远你都和我睡了你还装什么清高!”她一把撕烂了他面前的经书,眼睛赤红,“你看着我!我叫你看着我!”

    她跪坐在他面前双手捧住他的脸,强迫他睁开眼睛,“你看着我!你喜欢我对不对?我知道你喜欢我!你为什么不说!你说啊!”

    “你整天就知道念你的那些破经,你我夫妻一年多你有看过我几眼!”她终于忍不住靠在他怀里失声哭了起来,“你有看过我几眼……”

    她哭着哭着,便在他怀里睡了过去,再醒来她发现自己躺在床上,而外面已是黄昏,天的那边还是靛蓝,天的这边却是云霞天满。

    她起身走到屋门前,被阳光耀得眯起了眼,外面的阳光金黄色暖融融的,照在地上闪闪发亮,照在他身上像是自天边霞光处坐莲而来的佛陀,但此时他似乎正拿着锄头忙着什么。

    “你在做什么?”她缓步走过去,问道。

    “种树。”宋明远回头,见她走过来,冲她微微一笑,眼中难得多了些俗人的情绪,“你说的对,你是我娘子,可我却从没有为你做过什么。”

    “那你种树又是做什么?”

    “你爱喝杏花酒,又喜食红杏,我便种了棵胭脂红杏。”

    她抬头看着他的脸,他原本清冷的笑容此时在黄昏的暖阳里也变得暖融融了,似深藏情愫,美好得让她险些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