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九十九章:长的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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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上月成的房门,常欢的心却象湖面上漾起的波澜久久地不能平静,只要一想到月成刚才的样子,常欢的心脏就像被人撕扯般疼痛。

    常欢很无奈的安危自己,也许这痛,就叫作血脉相连吧,不然她对他们又没什么感情,痛个什么鬼。

    他们流着同样的血,所以他才可以轻易地就扰乱常欢的心……

    “常欢小姐……”

    看到常欢忤在月成门前,久久的没有任何动作。志明淡淡的开口,轻推了下常欢的肩头。

    “志明先生,月成是那个病吧?”

    那种有家族遗传史,发作起来死亡率极高的。

    “是。”

    “他还那么小。”

    哮喘,竟然真是哮喘,就刚才月成的情况看来,他难受的不轻吧。

    那么小的孩子,真的是,可怜啊……

    “少爷的病是家族遗传,大概是这几天气温突然下降,夜里才会发作的。小姐勿用太挂心了,少爷的身子,保养的好是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的。”

    “真的吗?”

    “只要不受什么刺激的话……”似有深意的看了常欢一眼,志明的声音显的异常冷静。

    “这么晚了,小姐也请好好休息吧,我先告辞了。”

    向常欢鞠了个标准的九十度躬,志明说完便顺着二楼的楼梯走了下去……

    只要不受什么刺激的话……

    躺在柔软的大床上,常欢呆呆的盯着床顶。

    志明的话一直回响在常欢耳旁,还有那若有深意的一眼……

    那话是对她说的。

    他的意思是,常欢会刺激到月成么?因为他们不是同一个母亲?因为常欢这个突然蹦出来的姐姐?

    “小月成……”常欢伸出一只手,在空气中漫无目地的轻晃。

    想着月成灿烂的笑容……纯结、无瑕……想着他说话时小心亦亦又乖巧的样子……想起他那晚,在那个雪夜里像雪一样透明、单薄的身子……想起他漆黑如夜的双瞳中,泛起的浓浓雾气和浅浅落漠……

    为什么呢?明明是没说过多少话,没见过几次面的弟弟,为什么常欢对于他,会有一种,无法割舍的感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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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拉利!

    兰博基尼!!

    劳斯莱斯!!!

    宾利!!?

    这这这……世界名车大展?!

    疑惹的看了眼大门的门头,在看到雪城学院几个烫金大字后,确定自己不是走错了地方……

    啧啧、啧……这有钱人还真是不一样,不就开个学么……

    用得着开个车队来这么夸张么?

    他们真该学学常欢,自己途步走来即锻炼身体,又不污染环境。

    忍不住加快了前进的脚步,常欢避过来往的车辆,走入学院的高等部。

    “哇……噻……”看着高等部学院内,花园式的建筑。

    常欢忍不住张开嘴发出一声惊叹!即便她看过美景无数,但还是会被眼前的景象惊讶到。

    即使自己是第二次看到,还是觉得太美了……这种宛如仙境般的校园。

    踏着自认为优雅的小碎步,常欢轻快的步入了一旁的石子小路。

    在与418互怼互黑的愉快心情中,早晨清新的空气窜入常欢的肺部,让常欢一下子精神了起来。

    把小道两旁的积雪踩的咯吱作响,常欢一边东看西看路边的景色和建筑,一边忆起了前几天来参加入学试时的情景……

    “转晴了呢,这天气。”

    刚参加完考试,常欢在志明的带领下,走出雪城学院高等部的大门。

    “未来的几天里也许还会转好哦。”

    抬头看了眼耀眼的阳光,志明瞟了眼校园内大道两旁的雪枫树。

    “今年不知道能不能看到呢,绯色雪,月成少爷,异常的喜欢这花。”志明的声音徐徐传来,纯粹不代一点杂质……

    “志明先生……?”

    “什么?”

    “我想为月成作点什么。”

    面前的背影……在常欢说出这句话时顿了顿,许久轻轻的转过头似是赞赏的瞧了常欢一眼。

    “为什么突然这么想呢?”

    “我不会说什么漂亮话,但是对于月成,我有我无法割舍的部分,也许是出于血脉相连的亲情吧……”目光坚定的看向他,常欢的眼神中透出那份必需的坚持。

    “亲情……嘛?”志明的声音幽长,透着耐人寻味的语调。

    “叮呤”

    “叮呤”

    一阵阵若隐若现的脚踏车铃声,将常欢重新拉回现实。随着铃声的越来越近,让常欢隐约看见了一个骑着脚踏车的金发少年。

    嘿……还穿着高等部的制服呢!

    是这个学院的人来着,没想到,这个学院还是有不那么铺张的家伙么…

    “小欢欢,来,装傻卖萌拿下他!”

    系统418欢脱的叫了起来。

    “去去去,别一见到帅哥就忘了自己是谁,给我闭嘴,别打岔啊!”

    常欢说道。

    “保证闭嘴!”

    418乖巧的应道、

    啊……长的还真不错啊!

    常欢见那少年骑着车离自己越来越近,终于看清了他的面容。

    金色的发丝被风吹起,刘海有些凌乱的搭在额前,一双墨蓝的双瞳透着淡漠……

    少年轻车熟路的骑着脚踏车,从常欢身边晃晃悠悠的过去了。遗留下那淡漠的背影,那随风飞扬的金发,让人好生神往!

    嗯!好青年!好青年哪!这年头,穷人家的孩子里都没几个骑脚踏车的了!

    这项传统的人力车,当是应该有人来发扬一下才是,一脸赞赏的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常欢的崇敬之心由然而生!

    瞧瞧……

    真该让那些娇生惯养的家伙们瞧瞧,同样的一种人,这位少年跟你们的差别有多大啊!

    看那修长的腿,看那挺直的背,就连那一头在平时看来有些刺眼的金发,都叫人好生……眼熟?!

    “金发?”朝着他的背影呆愣了下,常欢被那突然涌上心头的熟悉感,弄的有些无措

    金发……嗯……哪里见过来着?

    到底是哪里?

    啊……啊!!对了!

    想起来了,常欢想起来了,他是……他是……那天那个怪人!!

    “你给我等等……!!那个金毛!那个身份不明的怪人!!还我的链子来!”

    一想起那少年的来历,常欢便风一样的速度追了上去。

    “嗯……?”

    再说那少年,骑车骑的好好的。

    突然感觉背后有道凌厉的视线,刺的他背脊一阵发凉。他本能的捏紧急刹车,让车突然停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