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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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黑风高夜。

    爬墙送鸡时。

    当暮书墨下完了棋,刚想回去好好睡个觉,想起那小丫头可怜兮兮地说要他送吃的时候那模样,鬼使神差地溜进大厨房找了只鸡,任命地去烤了。

    当他带着烤好的鸡从窗口跳进暮颜的卧房的时候,暮颜真的在正儿八经抄家训,傍晚跟在她身边的小丫头已经不在了。

    昏黄的烛光里,少女握着毛笔写得极是认真而安静,沉在摇曳光影里的半边容颜,卸下了白日里带着点泼皮般笑意,安静而精致地有种熨帖人心的高贵。

    陋室、烛火、粗茶、布衣,掩不住的风华。

    他不过这一愣,安静而精致的暮颜已经嗅嗅鼻子,笑嘻嘻霍然抬头,一看到暮书墨立马放下了手里的笔,屁颠儿屁颠儿地跑过去接过了烤鸡,眉眼弯弯,墨色的瞳仁在夜色里亮晶晶的,“谢谢小叔,小叔真好,等你许久了……”

    原来,她是为了等吃的才抄家训?

    什么风华?

    就是个贪吃的泼猴!

    不对,明明是只焉儿坏的小狐狸!

    暮书墨腹诽,方才一定是自己的错觉。

    他倒也不在意她和“诚意”完全不搭边的道谢。一个翻身利落进了房间,唯一一张满是刮痕、刀痕、还缺了角的桌子上摊着两三张写满了字的纸,边上还有一叠未动的。

    暮府的家训裹脚布一般又臭又长,甚至因着他干的那些事,还有逐年变长的趋势。他可没少抄过,可以说他那一手还能见人的字就是那个时候练出来的。

    他随手拿起一张写满的,一愣,暗叹——好字!

    倒不是现在帝都闺秀们流行的簪花小楷,她的字迹娟秀却隐隐带着了凌厉的弧度,看似随意的笔触却又入木三分,低调内敛里透着锋芒毕露。

    都说,看字识人。写这样的字体的主人,该是什么样的?

    他瞥了眼捧着鸡头也不抬的暮颜,没有筷子,没有碗,她便只拿着手吃,吃的满手油腻也毫不在意。

    嫌弃地撇过了头——闺秀?她算哪门子闺秀?

    “……真打算窝在这小院抄50遍家训?”虽认识不过两日,他却也知道,这孩子断不会这么乖得模样。

    少女偏了偏头,似在考虑这个问题,“不然呢?就算不是抄家训,我也没处可去啊!这熠彤里,都是有钱人,开销也大。我们那,50两银子可以吃一年的猪肉,到了这儿只能喝一壶茶……小叔又不肯借侄女儿点钱,我还能去哪里?”

    至于50两银子在边境小镇能做什么她真不太清楚,虽然呆了好几年,但也没真需要她上街采买的。不过胡诌嘛她还是会的,想必这个喝惯了50两银子一壶茶的公子哥儿,一定分不了真假。

    她嘟嘟囔囔地说完,也难为能塞了满嘴的鸡肉还能口齿清晰,见暮书墨一脸高深莫测的模样斜着眼看她,愈发淡定地真有那么一回事的模样,伸出油腻地爪子就想去抓暮小叔的衣袖,被他嫌弃地一把拍掉了爪子也不在意,傻笑着凑近,道,“小叔,借你侄女点银子呗?”

    “你要买什么?”这孩子好像一直在动脑筋想要借钱,想着她初来乍到,的确也是没有谁帮衬着,大哥那个糙汉子,军营里呆久了,估摸着也不会给她准备多少钱,如今来了这帝都,花钱的地方也的确多。作为小姑娘的叔叔,他倒是不介意拿点零花钱给她。

    出乎意料,少女清清浅浅看过来,说道,“不买什么,想做点生意,可是没本钱儿。”

    荒唐!

    “你一14岁的小姑娘有点自觉性好么,喝酒、逛妓院、现在还要经商?明儿个我让你二叔把你丢书院去!”暮书墨对此嗤之以鼻,“老老实实学点本事,切莫好高骛远了去!”

    着实荒唐!

    这孩子是聪明,鬼点子也多。但是熠彤什么不多,就天才最多!豪门大家最终是传承,对于接班人的培养和筛选何其残酷,也因此,人才多如过江之鲫。说实话,她暮颜在这一群天才里,可能真的什么都算不上。

    暮云雪是熠彤闺秀中的翘楚,他都承认他的大侄女几乎是个天才,连皇家都早早定下了。可是如今还不是老老实实去了森罗学院学习。相比之下,暮颜连入学资格都没有。

    这孩子倒好,竟然心比天高。

    暮书墨这话其实还是挺重的,暮颜却不在意。若是暮小叔就这样同意了她才会担心他真的是个只会吃喝玩乐泡妞赌博的二世祖了。她撕掉第二只鸡腿,若无其事笑嘻嘻地递给暮书墨。

    暮书墨看了看她油腻腻的爪子,嫌弃地皱了皱眉,竟然鬼使神差地还是接了过来啃着,少女笑意满满,带着点讨好的神色,他微微缓了脸色。

    却不想,这脸色刚缓,少女又顺杆子往上爬了,正了正色,恳求道,“去书院也行啊,可是小叔……我真的需要那笔钱。”

    “你说说,你准备怎么经商。”他倒是突然来了兴致想要听听了。

    “自古民以食为天,而所谓良药虽好却苦口,那我就两者结合,做药膳。小叔,而且我发现,我老家很多美味的食物,在帝都我都没有见过。所以,稀缺、健康、好吃的食物,你会拒绝么?有市场,却很少有竞争,你觉得会不赚钱么?”

    药膳?

    微微一怔。他原以为暮颜是因为私生女的身份被人瞧不起所以总想急着证明自己,只是听她所言却又觉得,她该是很冷静地深思熟虑过了。

    暮书墨注意到,暮颜的眼睛很大,很多时候半睁半眯地带着股醉意般,斜斜上挑的眸角总有种懒洋洋地娇和魅,她的瞳孔泼墨般的浓黑,云遮雾绕地看不透。像是一只在冬日暖阳下眯着眼儿舔着毛发晒太阳的,收起了爪子的大猫。

    毫无威胁和杀伤力。

    这会儿却不同,这会儿的双眼,灿若星辰。

    大猫,被唤醒了。

    咧嘴一笑,尖利地牙带着刺目的光,软乎乎的肉垫里,寒芒一闪而逝。

    见血封喉的锋利。

    他突然就想相信了。相信这个眼中自有山河的少女。

    眸光一深,他是有些私底下的产业没错,但大多数银子来路都是见不了光的,再说……谁会嫌弃银子银子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