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两百一十二章 顽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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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到底是天生的,还是因为后天环境影响形成的,这一直没有一个定论。老祖宗说过,人之初性本善,那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在我看来,人之初,性情的善恶,真的是很难评判。就我个人而言,我的看法是更加偏向于恶。因为这种恶,来自于私欲和占有欲,而没有经过教化的人,其私欲和占有欲将会极其强烈。而这种心态的形成,就是与生俱来的。我以下要说的案件,就是一个拥有着极强的私欲和占有欲的天生犯罪人所犯下的罪恶。
这年冬天,警方接到一个女孩的报案,说她被抢劫和*了。这是一起性质及其恶劣的案件,不过就在这个冬天,这种案件已经发生了三起。
因为女孩受到了性侵,我这里就不说明其姓名,仅以女孩代称。
女孩在警局哭诉,说是在11月7日晚上10点钟左右,她刚刚从工作的超市下班,走到一个偏僻的路口时,一辆白色的面包车快速经过她的身边,车里面的人将其疯狂的拖上了面包车,并用布条缠住她的眼睛,将她面部朝下的摁在面包车踏板上。之后女孩被带到荒郊野外,因为她被蒙着双眼,所以看不到行凶的人,只知道大约有4到5个人,而且有三个人对她实施了强奸。
女孩身上的钱包、手机,脖子上的金项链和一对不值钱的耳坠被抢走。她的黑色羽绒服也被拔下扔在了车上。而且在凶手的威胁下,女孩说出了钱包中银行卡的密码。
最后女孩被劫匪勒令蹲在原地不许动,于是劫匪就将女孩抛弃在这荒山野岭,驾车逃离。
女孩首先被带到了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中心的侦查员在其体内提取了残留*,并且开始对*中的DNA进行提取和比对。
在DNA对比这段时间内,女孩带着我们来到她被强行带走的地方,以及那处荒郊野外。
女孩被强行带走的地方是在枇杷坪一个小区外的公路边,这里距离女孩的家只有不到十分钟的路程了。
巧合的是,就在女孩被带走的地方,有警方安置的监控摄像。侦查员很快的就提取了监控画面。
从监控画面中,可以看到当时女孩穿着黑色的,背上有帽子的羽绒服。她那时正走在公路边,并没有走在人行道上。
监控时间显示在晚上10点17分,一辆白色的,没有开车灯的面包车快速的从女孩身后开了过来。面包车出现在监控画面上的时候,面包车的后车门是一直打开的,这样做的目的,就是犯罪分子方便将女孩快速的劫持上车。
面包车在女孩身边停下,而且车停得很近,几乎是擦着女孩的肩膀停下的。从监控画面中,只能看见一双手从车门中伸了出来,那是一双很有力的手,瞬间就将女孩拖拽进了面包车。
这次劫持,前前后后用时仅为八秒钟,可见劫匪作案动作之娴熟,绝非初犯。
在监控画面中,虽然辨认出了车牌号码,不过经过查证,那车牌号码虽然是真的,不过那辆车却是在两个月前就已经失窃的车辆。线索在此中断。
女孩带着我们来到她被强奸的地方,这里居然和劫持地相隔三个小时的车程。
这里是在向家村的一处偏僻山道边。女孩之所以记得这里,是因为女孩遇害当天,沿着山道向下走,走到了向家社区,然后在向家社区找到电话报的警。
在案发地,我找到了两根烟头和一些卫生纸,同时查看了现场留下的车辙印。烟头上是能够提取到DNA的,而卫生纸上有残留的精斑,这肯定也是犯罪分子留下的。车辙印应该就是那辆面包车留下的。
将这些证物送到了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中心最终提取到了这些物证上的DNA。那么对比之前女孩体内*DNA,一共发现了4种不同的DNA数据。
其中,*中的DNA是三份,卫生纸上有一份,烟头上有一份。卫生纸上的这份DNA与*中的一份DNA相吻合。而烟头上的那份DNA是独立存在的。
这说明实施作案的人员,至少有四人。
通过对DNA大数据的对比,发现了烟头上的这份DNA,与一个名叫刘在峰的人相符合。
刘在峰,男性,37岁,万州茨竹乡人,已离异。他曾经在2004年因为抢劫伤人罪被判刑五年,现已刑满释放。
那么这个案子的突破口,显然就是这个刘在峰了,于是老吕立刻组织警力,前往茨竹追查刘在峰的下落。
11月10日上午,我们来到刘在峰位于茨竹的家中。这个家我只能用家徒四壁来形容,可见这个家的主人过得很是贫困潦倒。
不过这个家,并非刘在峰自己的家,而是其年迈父母的家。据警方调查,刘在峰出狱后,就一直和他的父母住在一起,因为其父母年事已高,刘在峰多是在家照顾二老。在乡邻的眼里,刘在峰虽然是曾经的服刑人员,但是他们都认为刘在峰是个大孝子。这里的许多年轻人都抛下父母子女外出打工了,刘在峰却是留在家中务农和照顾二老,实在是难能可贵。
坐在刘在峰的父母家中,我感觉心中一阵酸楚,看着这年迈的二老,我实在是不忍心告诉他们,他们的儿子再次犯下了罪恶。
就在我们都还没有开口的时候,满脸皱纹的刘母开口了:“警察同志,你们说吧,我的儿是不是又出事了。他都出门一周了,连个音讯都没有。之前出门,每天都会给旁边的小茶馆打电话,让茶馆的老童告诉我们他在外面安好。可是这次不同,都一周了,老童说,一直没有接到在峰的电话。”
我皱了皱眉头说道:“老人家,刘在峰走的时候,跟你说了什么没有?”
二老面面相觑,还是刘母先开口说道:“在峰说他去城里几天,说是去挣钱,几天就回来。”
我寻思,抢劫挣钱的事情的确只需要几天。
我点了点头,说道:“你们有刘在峰的联系方式吗?”
刘母说道:“旁边茶馆的老童有他的手机号,我带你们去,我倒要看看这孩子,又在外面造了什么孽,把警察都引到家里了。”
我从茶馆老板老童那里要来了刘在峰的手机号码,可惜的是,对方已经关机。
我将老吕拉到一边说道:“这个刘在峰去城里,应该是和这群抢劫强奸的犯罪分子汇合,他参与这案件,应该是为了钱,而不是为了色,所以在女孩的体内是没有找到刘在峰的DNA。乡邻说刘在峰十分的孝顺,那么他参与犯罪得到财物后,肯定会返回这里孝敬二老。所以我们只要守株待兔,就能逮到刘在峰。”
老吕赞同了我的说法,于是派遣刑警驻守茨竹乡,等待刘在峰的出现。
可是足足等了一周,刘在峰仍旧没有出现,而且电话一直没有开机,这个刘在峰好像人间蒸发了一般。
光等着肯定不是办法,必须要找到突破口。现在唯一的突破口就是那辆白色的被盗面包车,于是我对老吕说道:“在全区和周边区域调查这辆被盗的面包车,或许能发现一些线索。”
老吕说道:“我在一周前就已经着手调查了,只是现在没有任何的线索。”
看来老吕在这一方面已经快我一步。
有时候,案件总是会出现戏剧性的转折。而这个转折,不但富有戏剧性,更多的,是令人遗憾和愤怒。
就在离向家村不远的一处山坳里,一位耕地的农民发现了一具尸体。
尸体被掩埋在土里,但是掩埋得并不深,而且在掩埋处没有进行伪装,很容易就能发现这个地方是被人翻动过。
那位报警的农民正是因为好奇,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怎么会有一块土地被翻动过?于是用锄头试着挖了几下,没想到土里就露出了一只人的手。农民在惊吓之余,立马报了案。尸体的腐烂程度并不是很严重,死亡时间应该在十天以内,但是其面部被人为的破坏,并不能分辨出身份。
加上这个被掩埋得男人是赤身裸体,光从视觉上,是很难辨认身份的。我可以推断,凶手之所以将死者的面部毁坏,并且拔下衣物,就是为了要掩盖其真实的身份,至少在尸体发现以后,能拖延警方查找出真实身份的时间。
凶手可以说是极为狡诈凶残的。
我检查了这具无名男尸,发现其颈部有勒痕,但是这种勒痕并不是那种致人死命的勒痕,而是属于降服性的勒痕。
死者的真正死因是背部遭受了多达七次的刺击伤,其中有两处是直接插入了心脏。
在检查完尸体后,我查看了案发现场的附近,没有发现大量的血迹,但是却有点滴状的血迹,这说明这里不是第一案发现场,而是抛尸现场。不过由于这里的杂草比较多,地上没有留下清晰的脚印。
但是在山坳不远处的乡村机耕道上,我发现了一行熟悉的车辙印。这种车辙印就是抢劫强奸女孩的面包车车辙印。
为什么嫌疑车辆会来这里?这里距离女孩受害的案发现场并不远,但是绝不是下山回城的必经之路,甚至可以说,这条路与回城的路是背道而驰的。难道凶犯在对女孩作案后,又在沿途做了另一起案子?
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当然,查找出死者的身份是最关键的。
现在这无名男尸没有任何可以证明其身份的东西,唯有他左手腕上的疤痕或许是一个突破点。
于是我将这疤痕用手机拍摄了下来,并且对老吕说道:“这疤痕应该是刀伤,明显是与人搏斗中留下来的,看来这个死者,也不是什么善类。或许他还是曾经的服刑人员,他的DNA或许在全国DNA数据库中能够找到。”
老吕皱眉点了点头。
男尸的DNA数据对比很快有了结果,而这结果,就是我所说的戏剧化的转折。
因为这具男尸就是抢劫强奸案中的刘在峰。
刘在峰为什么会惨死在荒山之中?这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老吕在司法鉴定中心的验尸房中,看着这具冰冷的尸体,喃喃的说道:“这小子怎么就死了呢?难道他的同伙知道他曾经是服刑人员,很容易被警察利用DNA技术查找到,所以杀人灭口?”
我也盯着这具冰冷发白的尸体说道:“不会,凶手应该不会想得这么远,我觉得还有别的原因。”
老吕侧头看着我说道:“别的原因?你心中有什么想法直接说出来。”
我说道:“在抢劫强奸案中,我们在现场发现的DNA,表明至少有四人,而唯独在*中,是没有刘在峰的DNA的。据调查,刘在峰离异多年,身边并没有伴侣,可见他对性的渴望应该是比一般人要强烈的。但是他为什么没有参与强奸,说明刘在峰在犯罪分子中还算是有人性的,他只是充当了帮凶,却没参与更为恶劣的犯罪。”
老吕皱眉看着我说道:“这又能表明什么呢?”
我说道:“刘在峰在邻居的眼里是孝子,他可能是需要钱孝敬父母,所以参与了抢劫。他在得到钱以后,应该是向同伙表明,他要离开这个犯罪组织回到父母身边。而犯罪同伙担心其暴露出他们的身份,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就将刘在峰杀人灭口了。”
老吕说道:“有道理。”
刘在峰的死,让办案线索再次中断。
不过这并不是意味着我们就无从下手了,因为还有一件事,我一直在等。那就是凶手何时前去取女孩银行卡中的钱。
这一点,警方给女孩嘱咐过,暂时不要去补办银行卡,因为我们需要等待凶手的出现。而她的损失,警方一定会替她追回来的。
凶手也很狡猾,一直没有去银行取款。难道是凶手担心在取款的时候暴露自己的身份,所以放弃了取款?
不过我认为,凶手就是在拖延取款时间,他或许认为,离案发时间越久,他就能更加顺利的取到钱,并且不被发现。
这种心态显然是凶手在耍小聪明。这种小聪明我认为是愚蠢的,要是受害者在这段时间内补办了这张银行卡呢?那凶手岂不是什么也得不到了。就算不补办,这张银行卡已经被警方进行了监控,他即使是过了50年后再去取钱,一样是会被警方发现的。
在案发后的十五天,凶手果然露面了。他在龙宝(地名)的一处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女孩银行卡中一万两千多元的现金。
从自动取款机的监控画面上,能看到是一个男人前来取款,取款的时间选择在晚上十点半。这个男人穿着黑色的羽绒服,羽绒服的帽子将脑袋遮住。脸上戴着一个蓝色的医用口罩。他一会儿闭着左眼,一会儿又睁开左眼闭上右眼。他在监控探头前如此怪模怪样挤眉弄眼,就是要伪装他的面貌。这凶手,的确很是狡猾。
不过狡猾的狐狸始终难逃猎人的眼睛。而我,就是这位猎人。从画面中,我看出这人穿的黑色羽绒服居然是女款。显然,这黑色羽绒服就是女孩遗落在面包车上的羽绒服。
凶手穿上这样的羽绒服,以为可以进行伪装,却反倒是给了我一个线索。女孩的身高有164公分,体态偏瘦,而凶手能穿上这件羽绒服,说明其身高不会超过170公分,而且体态也是偏瘦的。
而且凶手在取款的时候,是露出了双眼以及额头的,这是十分明显的面部特征。这些特征在刑侦画像师的眼中,就能很快的推断出其五官轮廓。只要画出的人像相似度超过70%,这个凶手就在劫难逃了。
刑侦画像师根据监控画面给出的线索,很快的就画出了凶手的面部轮廓。
而且刑侦画像师十分确定,这张画与凶手的面部特征相似度,绝对超过80%。
有了凶手的画像,即可开始对凶手的抓捕。
要抓捕,当然首要的任务就是要找到这个人。
老吕将这幅凶手的画像发布到了警方的内部协查网上,没想到仅仅过了两个小时,龙宝派出所的民警就反映,这个凶手他们见过。
原来画像中的这个人名叫余道玖,是龙宝场上的一个地痞,虽然从没犯过什么大事,但总是喜欢寻衅滋事,挑起邻里间的矛盾。而且喜欢喝酒,喝了酒就与人干架,多次因为民事纠纷闹到派出所,是个不安生的人。这人没什么正经工作,但是从他的家境来看,不算太差。特别是家中养着两条藏獒,这藏獒不但凶猛,而且昂贵,也不知道这人是如何获得的。
虽然有了画像,而且画像与余道玖极为相似,但是警方还是不能就此将其抓获,因为没有实打实的证据。更不能打草惊蛇,贸然出击,以免惊动犯罪团伙中的其他人,令他们各自亡命天涯。那么要再将这些人捉拿归案,就十分的困难了。
所以老吕派遣了侦查员,对余道玖进行布控,伺机获得其DNA与案发现场发现的DNA进行对比,确立证据。
要获得其DNA其实很简单,比如获取他喝过的饮料瓶,或者是获取他吸过的烟头,用过的餐巾纸等等,都能顺利的拿到他的DNA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