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两百一十四章 血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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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年,刚刚过了国庆节,秋风开始慢慢的吹拂在大地上空,那份秋凉渐渐的侵袭人们的身体和心灵。

    可就在这本是丰收的季节,在龙沙镇的一处工地上,却发生了一起惨案,一位老实巴交的农民工兄弟,命丧工地。

    我接到老吕的电话赶到现场的时候,已经是上午九点过五分。这天的天气阴沉沉的,好像那秋雨随时就能洒落下来。

    工地上已经拉起了警方的警戒线,在警戒线外,依旧是能看到不少村民和工地上工人在驻足观望,而且大多数人在议论纷纷。

    我这个人就喜欢听听周边群众的议论,当然,我会将这些议论当作案件的一个借鉴或者是侦破方向,但是绝不会仅仅以这些言论就作为判断案件的依据。

    我因为不是警察,没有穿警服,所以站在人群中也不会有人怀疑。

    只听一个前额秃顶,穿着有些泥土痕迹,蓝色上衣的农民朋友说到:“这老张死得可真惨,昨天才提出辞职,今天早上就死了。我看就是这工地的包工头干的,他都欠我们三个月的工钱了,肯定是不愿意给老*钱,加上昨天两人因为工钱的事还大吵了一架。他肯定是怀恨在心,就将老张给弄死了。”

    我皱眉思索,这起案件是因为农民工的劳务纠纷吗?

    另一个身材臃肿,带着一双早已乌黑的白色劳保棉手套的妇女说道:“那不是,大头是出了名的心狠手辣,几年前因为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别人来讨债,他反倒叫上许多人把人家给打了,你说这事他是不是有些过分。”

    旁边的人问道:“那之后怎么处理的?”

    女人说道:“还能怎么处理,那些农民工就把大头给告了,大头还进了监狱,最后还是把钱给人家补上了。现在这社会,你欠了农民工的钱赖账不说还打人,那不是找死吗?”

    旁人说道:“那这次不会是为了不给工钱,把人给弄死了吧?”

    之前的秃顶农民朋友说:“有可能。”

    而女人马上反驳道:“可能什么可能,大头的底子你们还不知道,有钱着呢。怎么可能为了几千块钱杀人,不可能不可能。”

    就此,好些人开始对这个所谓的‘大头’是否杀人争论起来。

    当然,这个外号‘大头’的人,必定会是我的调查对象。不过当务之急,我还是到现场去看看情况。

    勘查小组仍在周边取证拍照,法医已经结束了尸体的初步尸检。于是我走到尸体边上,蹲下身子检查起尸体来。老吕是知道我的习惯的,对尸体的检查大多是亲力亲为,而不是听法医的汇报。

    老吕站在一边,对我说道:“死者名叫张宝翔,今年40岁,单身,重庆市云阳县人,来万州打工已经有半年了。”

    我没有抬头,看着尸体嗯了一声,点了点头。

    老吕没有再继续说下去,他知道我的办案风格,如果不是我自己询问死者的死亡情况,那就说明我要对尸体进行尸检。

    死者是匍匐在沙堆旁的,从沙堆上能看见脚印、摔倒和搏斗的痕迹。看来死者曾经跑上过这沙堆,但是因为遇袭搏斗,所以深受重伤倒在了沙堆旁,最后因为伤患过于严重,失血过多而死。

    死者没有穿鞋,但是穿着一双黑色的薄棉袜子,袜子上没有严重的异味,反倒有肥皂的味道。我脱掉死者的袜子,发现他的脚掌还是比较干净的。我可以猜想,死者应该是在晚上洗过了脚,而且穿上了一双洗过的干净袜子后,才遇到这次袭击的。

    但是死者的上衣和裤子明显是白天工作的着装,而且我发现他穿的比较多,褐色的外套里面,还穿着毛线背心。而且青色的裤子里面,还套了一层秋裤。在这个天气里,穿这么多,我并没有觉得他有些反常,因为我判定,这个人应该是工地的守夜人。当然,在之后的调查中证明了这一点,死者是工地上的仓库保管员。

    我检查了死者的尸斑和尸体僵硬程度,推断出死者的死亡时间在当天凌晨一点到两点之间。死者有明显的与人搏斗的痕迹,他的衣服上有被利器划破的地方,而且主要集中在右手臂上,说明死者曾经用手臂抵挡过凶手的攻击。

    死者身上一共有六处较为严重的伤口,其中背部有三处刺击伤,腹部有三处刺击伤。虽然这些伤口都不是能让人马上致命的伤口,但是其贯穿身体的深度很大,刺破了内脏,抢救不及时,肯定是会造成大出血身亡的。

    凶手下手如此歹毒,是和死者有仇吗?

    我检查了死者的口袋,发现上衣内侧的口袋中,有六百元人民币,而在裤子的口袋中,有些零钱。

    这说明凶手行凶的目的,绝非是抢劫杀人。不是抢劫,那么就是仇杀或者是情杀?看来死者的身份背景也是我将来调查的一个重点。

    死者的初步尸检就此结束,当然,需要获得更加深层次的调查结果,还需要法医同志们的帮助。

    我站起身子,向四周观望了一下,发现现场血迹的分布很广,在距离死者五米远的地方,是一块工地的简介牌,这简介牌长约三米,高一米五,上面写着一些安全事宜和工地的简介。当然,其内容并不是我关注的,我关注的是这简介牌上的喷溅血液。

    我走到简介牌边上,仔细查看那些喷溅的血液,并且调整姿势,做出用匕首袭击人的动作,看看到底在什么情况下,血液会喷溅到这简介牌上。

    据我现场的判断,这些血液不是由受害者体内喷溅上去的,而是凶手刺伤死者后,甩动刀子,让血液洒到简介牌上的。看来当时的凶手已经是杀红了眼。

    在距离尸体大约三米的位置,存放着一堆空心砖,在空心砖的表面,有血液擦拭的痕迹。显然死者在背部中刀以后,曾经贴着这堆空心砖站立过,所以在砖的表面留下了血液擦拭的痕迹。

    我可以想象,当时死者的内心是多么的恐惧和绝望。他在这空心砖前站了一会儿,再拼命的跑向前面的沙堆,可是还是被凶手追杀,残忍的将其杀害。

    那么再看看沙堆,沙堆上的血迹最为明显,而且流血量也较其他地方更为巨大。说明凶手就在站在这沙堆上,向死者的腹部连续捅了三刀,导致死者从沙堆上摔倒下来,最终死亡的。

    当然,从现场的情况来看,死者和凶手是一边搏斗,一边逃跑的,因为在现场多处地方都能看到有搏斗的痕迹,地面上的脚印十分的杂乱。但是因为地面的积灰和沙石泥土混杂,并没有明显的脚印。

    在观察了死者四周的情况后,我对老吕说道:“看来这名死者在生前是与歹徒做了殊死搏斗的,而且逃亡的距离也是比较远的。只是凶手穷追不舍,必要将死者置之死地不可。也不知道这两人到底是积了多大的仇怨。而且死者的财物没有丢失,就更能证明这不是一起抢劫杀人,而是一起单纯的凶杀案了。”

    老吕说道:“你说的没有错,据侦查员的调查,死者张宝翔是工地上的仓库管理员,他和凶手是从仓库位置一直拼杀到此,才被杀害的。”

    我说道:“带我去仓库看看。”

    老吕引着我来到仓库。这是一间临时搭建的板房,板房上面用红色的油漆写着‘库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字样。

    而板房的一扇玻璃是被打破了的,玻璃碎片掉落一地。

    在板房的旁边,有一个窝棚。是用帆布和遮雨布胡乱搭建的。窝棚里面有一张小床,那床很是凌乱,而且窝棚内有难闻的汗臭味。床的旁边放着一双解放鞋,一个塑料盆和一个真空内胆的蓝色水瓶,床上还有一台手机。

    老吕说道:“这里就是张宝翔看守仓库的住所。”

    我点了点头,我能看出,张宝翔在遇害前是已经入睡了,因为那被子的造型就是盖好后,被人猛烈掀开的样子。

    所以我推断,是张宝翔听到了仓库的玻璃破碎声,于是立即下床查看情况。因为他是守夜人,所以选择和衣入睡,这样在紧急情况的时候能够立刻做出反应。

    窝棚和仓库的距离不到两米,只要张宝翔没有完全入睡,仓库有什么动静,他是肯定能听见的。

    我在仓库玻璃窗破碎的不远处,发现了一双破旧的褐色棉质拖鞋,而且在棉质拖鞋附近的地面上,能看到一些凌乱的脚步。看来这双拖鞋就是张宝翔遗失在这里的,他之所以会遗失拖鞋,是因为他在这个地方和凶手缠斗过,在缠斗的过程中,拖鞋滑落。

    可以说,这里是第一现场。但是这个第一现场却跟我之前的判断出现了矛盾。

    我之前的判断是,凶手的杀人目的是情杀或者仇杀。但是根据现在掌握的情况来看,却像是凶手破坏仓库的窗户,妄图进入仓库行窃,却被张宝翔发现,因此凶手一时凶相毕露,杀害了张宝翔。或许是因为杀了人,凶手害怕,所以连最初进行盗窃的目的也抛之脑后,在杀人后就逃之夭夭了。所以工地上的仓库仅仅是打破了玻璃,里面的东西并没有被盗走,而死者身上的钱财也是原封不动的。

    案件在这里出现了转折,从之前我判断的仇杀或者是情杀,又转回成盗窃杀人。只是这个盗窃没有完成,仅仅是杀了人。那么我能推断,这凶手之前并没有打算杀人,这肯定是一桩激情杀人案。而凶手之所以要杀死张宝翔,我估计张宝翔是认出了凶手,凶手杀死张宝翔的目的,显然就是为了让张宝翔不能将自己行窃的事情告发出去。

    这么激烈的搏斗现场,除了那些模糊不堪的鞋印,却没有发现一件凶手的痕迹,我有些不甘心。我认为,在如此广的犯罪现场内,凶手必定会留下蛛丝马迹。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成功的在工地上发现了一个破碎的深褐色塑料盆。

    塑料盆破碎的不算严重,从表面上看是被人踩碎的,而当我把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后,在塑料盆上,清晰的出现了一个鞋印。

    从鞋印的大小尺寸,我判定这是一个身高在165公分到168公分之间的男性。而且这种鞋印就是工地工人常穿的那种绿色解放胶鞋。

    我向工地工友们了解了一下,工友们都说我发现的这个塑料盆,在昨天收工的时候还是完好无损的。那么可以确定,这塑料盆就是被穿着解放胶鞋的凶手,在奋力追杀张宝翔时踩坏的。

    当然,凶手在现场绝不可能只留下这么一个鞋印。我推断,二人如此激烈的搏斗过,那么凶手会不会也受过伤呢?

    于是我仔细的查看了现场的地面,在地面上,能找到一些滴落的血迹。而且这些滴落的血点,在离开工地的出口处也有发现。那么这显然不可能是死者身上流出来的,我推断,这是凶手受伤后滴落的血滴。

    血滴滴落在地面,溅洒的宽度约为12毫米,根据我的推断,约从90公分的高度滴落,这种高度,大约是从手掌上滴落的。

    而且我发现在血滴的右边有脚印,这种脚印隐隐约约的和塑料盆上的脚印相同,所以我更加确定这是凶手的血迹。当然,要百分之百的证明也很容易,只要根据血液中的DNA进行对比,与死者的DNA不相符合,那么就能说明这是凶手留下的血迹。

    而且血滴在鞋印的左边,那么说明凶手是左手掌受伤。我猜想,他受伤的原因是被自己那把刀所割伤的,因为在猛力袭击张宝翔的时候,如果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而且所使用的锐器手柄不规范,极有可能手打滑,导致手掌被锐器靠近把手的刀锋给割伤。

    那么现在就有了凶手留下的两个证据。

    胶鞋鞋印说明凶手极有可能也是这工地上的工人。因为之前我在工地外面听见过别人议论,说是张宝翔和工地包工头闹了矛盾,已经辞职。或许这个行凶者知道张宝翔辞职,以为仓库没人看管,所以前来行窃。哪知道张宝翔在辞职后,仍旧未离开,所以二人才发生了冲突。加上凶手非要置张宝翔于死地,更加说明凶手和死者是相互认识的。张宝翔是云阳人,在这里认识的人,当然是工地的工友居多。

    地上的血迹在DNA未做对比前,我姑且认为这就是凶手留下的血迹。那么在这个工地上,左手掌有锐器划伤的人,就是最大的嫌疑人。

    我将这个情况向老吕一反映后,老吕当机立断,马上检查工地上所有人的左手。

    从包工头到泥瓦匠,上上下下检查了几十号人,虽说有的人手上有伤,但那都是旧伤,并没有发现被锐器割伤的新伤,所以凶手并没有这么容易被我们找到。

    之后,法医和勘查小组撤离。我嘱咐法医对死者的锐器伤进行仔细辨别,看看到底是什么锐器造成。而且要求司法鉴定中心尽快做出DNA的对比,看看现场是不是有两个人的血液DNA。

    在警方做这些工作的过程中,我没有闲着。带着老吕,我们与工地的包工头,外号大头的男人正式见面并做了交谈。

    大头,真实姓名熊文青,男性,今年47岁,别看他名字中有文青二字,但是他绝非文艺青年,而是不折不扣的江湖人士,曾经有涉黑的历史。因为他习惯留着平头,而且脑袋又圆又大,所以社会上的人给了他一个大头的外号。

    我们就在工地上见到了熊文青,因为他工地上出了命案,他也很恼火,而且这个死掉的人,在昨天上午还跟他闹过矛盾。

    熊文青觉得自己是个有头有脸的人,所以希望我和老吕在私下跟他谈,别把他当作犯罪嫌疑人一般问话。

    我们答应了熊文青的要求,于是前往龙沙镇的一家餐馆,点了几个小菜,在餐馆的包间内问话。

    熊文青身宽体胖,一看就是个有架子的人物,他粗壮的左手臂上纹着一只威猛的龙头,看上去很是唬人。

    不过此时的熊文青在面对黑脸老吕的时候,也是没了什么脾气。

    熊文青拿出他的中华香烟撒给我们,老吕严肃的说道:“对不起,我在执行公务的时候不抽烟。”

    我是知道老吕并没有这个规矩的,从老吕的眼神就能看出,他对面前这个大头没什么好感。

    老吕对犯罪分子的直觉是很敏感的,他肯定是感觉到了这个大头在私底下不知道做了多少伤天害理的事情。

    老吕都不要烟了,我怎么可能还去接,所以也拒绝了。这熊文青看我们都不抽烟,他也不好意思抽了,就将烟放进了口袋中。这个熊文青的确是老江湖,不像那些愣头青一样,管你抽不抽,自己先点上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