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五十四章 小心身后(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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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狼一路跑到了一个小破房子,在门口站住了。这间破房子犹如躲在人群中的小丑,周围全是高楼大厦,它格外低矮破旧,仿佛和周围不在一个世界。
二狼要找的人是谁?二狗上前敲敲门,没有声音。
“谁?”等了半天才有一个男声应道。
“沈娇。”
门开了,一张黑脸探了出来。
“是你?”二狗吃了一惊。
“是我。”黑脸男平和地应道。
“所以你认识我?”
“不完全。”
这个人正是刚才遇到的编辑,二狗他们明明是来找小曼的,为什么被带到这里?
林森忽然冷漠地说:“所以你也认识鱼腩吗?要离!”
要离!
二狗听见这个名字吓了一跳,要离不是他们发现的那个提醒小风小心后面的人吗?
“要离是谁?鱼腩是谁?我不认识。”
“呵,一个娱乐版小编会不知道鱼腩?鱼腩遇害的娱乐新闻也是鸭梨娱乐的,你别说你没看你们自己编辑组的文章。”
黑脸男人叹了一口气,说道:“好吧,我就是要离。”
“鱼腩现在生命垂危,我们可以跟你了解一些事情吗?我们要想办法救她。”
“你们不用费心,她不会有事的。”
“我们能进去吗?”
男人犹豫了一下,还是让进了他们。
房子里面几乎是原生态装修,水泥墙,水泥地,床也只是个大木板。床上凌乱地扔了一些物品,桌上是台破旧的电脑,还有几本书被整齐码在电脑后面。
“你怎么知道我是要离?”
“因为你的电脑没关,我看到屏幕上的用户名。”
二狗赞赏地看看林森,这双帅气的眼还蛮好用的,鸡贼鸡贼。
二狗扫了一眼桌子说道:
“你怎么知道鱼腩身后会有人?”
“我只是善意提醒。”
“提醒也要有根据吧。”
“怎么?提醒犯法了吗?”
林森和二狗一下子语塞,的确不犯法。
二狗话锋一转,突然饶有兴趣地拿起桌子上的书说道:“你也喜欢目击者吗?”
“那就是我写的。”
二狗吓了一跳,这本书逻辑缜密,情节真实动人,怎么看都该是个历经过沧桑的人能写出来的东西,怎么会是个娱乐新闻的小编辑?况且书的作家不该享受很好的生活吗?为什么窝在这种地方?
“作者不是夜灵吗?”
“我的笔名,和网名是一个性质,你喜欢这本书?”
“很喜欢,想象力很丰富……”
林森猛地打断了他们的说话,把一人一狗连拖带拽扯了出来。
“怎么回事?!为什么拉我出来?我可是目击者的忠粉。”
“忠粉什么忠粉?被人家碾成粉了都不知道。”
“他这么弱能把我怎样?”
“弱?”林森冷笑一声,“在我眼里他比十个你还厉害。”
“为什么?”
“呵,他有问题。身上有一股巨大的执念,大到我一接近都会汗毛耸立,特别是你提到书的时候,他几乎要爆出来,我要是不拉你出来我们都得被执念缠住。你没看见刚才二狼牙都呲出来了?”
这么一说二狗还真没发现,她光沉浸在对书的探讨中。
“我怀疑小曼失踪也跟他有关,要不你拿婴灵珠试一试?”
“好吧。”二狗从衣服里面掏出婴灵珠,林森嫌弃地咦了一声,放这么隐私的位置,怪不得从来不见她掏出来。
婴灵珠里面的孩子睡得很香甜,二狗有些不忍心打扰它。
“宝宝,宝宝,帮我找找小曼呗!”
里面的小孩睁开眼,打了一个哈欠,开始睁眼到处看。当她转到破房子的时候,眼睛睁到最大,忽然发出了一声尖利的哭声。二狗带着婴灵珠那么久,孩子不是睡觉就是笑,从来没哭过,这一哭,倒把他们的心哭慌了。
就在哭声响起的一刹那,周围的大厦顷刻间土崩瓦解。
“完了,娇娇小心。”林森马上紧紧握住了二狗的手。本来二狗还有些心惊,林森的手一握她瞬间就不紧张了。
什么时候轮到林森给自己安全感了?
仿佛就是一眨眼的瞬间,他们来到了一座小屋,像一个囚笼一般的小屋。四周都是墙壁,屋顶是空的,一片漆黑。屋里的光线不是很充足,只有一张窄窄的木板床,但是二狗朦朦胧胧中还可以墙上有密密麻麻的字。
这是哪里?
“欢迎来到我的世界。”一个沙哑的声音响起。
他们都不说话,警惕地看着周围,二狗悄悄藏起了婴灵珠。
“不用藏了,我不想要你的婴灵珠。”
“我知道。”
“真是又美又聪明,不愧是我看上去的。”
“呸,你还配看上老娘!”
“你不也很迷恋我吗?”
“我认识你是谁?还迷恋你……”
“刚刚你亲口说的。”
林森在一边仔细看墙上的字,紧张地说:“你就是刚才附在要离身上的恶灵?”
“附在他身上?不准确,准确的来说,我们是互相需要!”
“所以他同意你吞噬他?”
“哈哈哈哈,他并不知道我要吞噬他。”
说罢,一面墙上凭空出现了一扇铁栅栏一般的门。隔着门,是一个微微伛偻的身影,迷迷蒙蒙,并不是很清楚。
“就凭你这样也配喜欢老娘,怎么不撒泡尿照照自己?”
“你想骗我现身?没事,看到我也没关系,反正你终将一直在这里陪我。”
话音刚落,一个满脸胡渣,脸黑到几乎模糊五官的中年男人出现在他们面前。
“呜呜呜~”二狼发出了低吼。
“这狗不简单,不过我不怕,他要是攻击我,小曼就灰飞烟灭。”
“你把小曼弄哪里去了?”
“在我身上,我随时可以捏碎她。”
“你要干什么?”
“嘿嘿嘿”那个男人发出了猥琐的笑声,“我要你~”
“呸!”
中年男人并不理会二狗的唾弃,慢慢说道:“我就是夜灵。”
“夜灵?目击者的作者?不是要离吗?”
“呵,就凭他?他有这种才华?!”
“你附在他身上完成了目击者还是他偷了你的作品。”
“是我拜托他偷了我的作品。”
越说二狗越不理解,拜托别人偷自己的作品,是不是有病?
夜灵看了一眼虎视眈眈的林森,轻蔑地笑了:
“没关系,反正你们谁也逃不出去,我的故事总要有人知道。”
“我以前是一个作家,一个不出名的作家。我一直极其热爱写作,只可惜,我的作品无人问津,到后来生活都出现了问题。就算是这样,我从来没有放弃过写作。你们懂那种写了几百万字还没有任何读者,每天有人讽刺,嘲笑你,生活窘迫出现问题的痛苦,你了解那种有了成名作但是你却不能光明正大享受的失落吗?直到有一天,我无意中折磨了一只猫,那种欣快让我文思泉涌,写出来的文章吸引了一大批粉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