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百五十五章 只撩不娶的血族女王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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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在是抱歉了艾迪小姐,你能将我刚刚说的话忘记了吗?就当我什么都没有说。”

    美人虽然难得,但是比起处理那些令人觉得烦躁无趣的政务,他选择放弃美人!!

    “噗嗤--”

    顾惜时被这两兄弟逗笑了,还有这种操作的吗?

    “好的国王陛下,我会将你刚刚说的事情忘记的。”

    顾惜时用扇子捂住自己的嘴巴,笑眯眯的开口说道。

    “非常感谢你的配合。”

    芬恩看顾惜时答应了,也松了一口气,看了看莱顿,表示自己已经将自己的话收回来了。

    那么接下来,就看莱顿·霍尔的意思了。

    “只要哥哥安分守己,不要肖想一些不属于你的人的话,我当然是可以每天都心情很好的。”

    意思就是,要是还敢肖想顾惜时的话,他就会心情不好。

    他心情不好的话,就会罢工。

    然后,堆积如山的政务,就要让国王自己来处理了!!

    看着自己的亲弟弟居然为了一个女人这么对待自己,芬恩只觉得心里酸溜溜的。

    明明以前也很喜欢他这个哥哥的,每一次看到自己的手,都会跟在他的身边,怎么长大之后就变得这么的不可爱了呢?

    “既然认定了对方的话,那么你们的婚礼打算什么时候举行?”

    芬恩开口问莱顿和顾惜时的意见。

    “我听迪莉娅的,她什么时候愿意嫁给我的时候,我们就什么时候举行婚礼。”

    莱顿不想给顾惜时太大的压力,于是并没有还说什么时候,而是将决定权给了顾惜时。

    “我都可以啊。”

    顾惜时看着莱顿,笑着开口说道。

    “不过,我还需要一些时间,毕竟,婚礼的话,我也得邀请一些人,可能需要花一些时间才能等到他们过来。”

    血族女王的婚礼,总不可能血族没有一个人来吧?

    不说血族的人不可能答应,就算是他们能答应,她也不能这么做。

    “那么,三个月后可以吗?”

    听到顾惜时愿意嫁给自己,莱顿的脸上满是欢喜,就连被芬恩吐槽的冰山脸,瞬间也冰川融化,脸上的笑意怎么挡也挡不住。

    “好。”

    三个月的话,血族族地的血族,怎么都说能赶得上。

    毕竟,血族的速度都很快,之所以需要三个月的时间,不过是因为顾惜时要结婚了,而结婚的对象,居然是一个人类。

    她留这么长的一段时间,就是为了预防血族的人有人闹事!!

    “那我就让人开始准备起来吧,三个月的时间,也是需要准备很多东西的。”

    看两人商量好了这件事到底要怎么做之后,芬恩就表示这件事自己会尽快让人开始着手准备的。

    “哥哥看着办就好,我们没有意见。”

    莱顿现在是完全没有闲心去想别的事情了,顾惜时居然在这个时候说愿意嫁给他,对于莱顿而言,就是一件巨大的惊喜!!

    等舞会即将散场的时候,国王当众宣布了这件事。

    虽然大部分的贵族都不知道迪莉娅·艾迪这个名字,但是看着站在莱顿·霍尔公爵身边的顾惜时,不管是容貌还是气质,都是不可比拟的时候,贵族们除了对顾惜时的身份颇有微词之外,也没有多大的意见。、

    毕竟,霍尔公爵不是国王,即便是娶了一个平民为妻,对他们来说,也没有多大的影响。

    就是......

    不知道坎贝尔家族那个跟在霍尔公爵身后那么多年,即便是从来都没有得到过回应的蕾娜塔·坎贝尔,能不能接受这件事了!

    众人的眼神,充满了好奇和嘲讽的看着蕾娜塔·坎贝尔。

    追寻了这么多年,依旧是没有任何的结果。

    蕾娜塔·坎贝尔,终究是将自己活成了一个笑话。

    蕾娜塔怎么可能会不知道众人看她的眼神充满了同情和怜悯,一时接受不了,跑着离开了。

    今天这件事,对她来说,就是奇耻大辱!!

    她是绝对不会忘记,迪莉娅·艾迪给予她的难堪的!!

    ******

    订婚还有举办婚礼的事情,就这么确定下来了。

    顾惜时离开皇宫之后,就让里斯开始去联系血族族地的血族们出来参加她的婚礼。

    虽然说,血族对于上位者的尊敬是与生俱来的,但是里斯还是忍不住开口问了。

    “女王为什么会选择一个人类?”

    明明人类的寿命短暂,不过是短短几十年而已便会逝去,女王为什么会选择一个人类呢?

    因为好看?

    可是,血族之中,大家都长得很好看。

    而且主人以前在一起的人类男子之中,就没有一个难看的。

    既然如此,为什么主人会选择了莱顿·霍尔?

    “因为他真诚。”

    顾惜时看着里斯,缓缓地开口说道。

    “里斯,你知道,我为什么一直都会选择人类男子来做我的恋人吗?”

    顾惜时看着里斯,碧绿色的眼眸中满是忧伤。

    “人类的生命是鲜活的,和他们在一起,我能够感觉到生命的流动,时间的逝去,这一些,都是血族没有的东西。”

    血族虽然永生不老,但是,却也失去了很多的东西。

    他们没有温度,终年都是冰冰凉凉的,他们感觉不到自己的心在跳动,他们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因为他们不老,拥有永生。

    原主是第二代的血族,都不知道活了多少个千年了,第三代的血族在原主的眼中,不过就是一群小孩子而已。

    她厌倦了漫长却看不到尽头的无趣人生,所以选择了离开血族的族地四处游走。

    为自己找了一个个的恋人,在自己觉得无趣之前,快速的换了下一个恋人。

    或许有些人不能对原主这样的生活方式苟同,但是对于原主来说,就是这样的生活,才能够让她感觉到自己是活着。

    才能够让她稍微感觉到,那颗已经不会跳动的心,其实,一直都在!!

    “等你有一天活到了我这个岁数的时候,你就会明白,血族拥有了永生,同时也拥抱了孤独,他是唯一一个,让我想要和他相处久一点的人,所以,我选择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