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百七十一章 只撩不娶的血族女王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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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即便是原主不想要深究,但是两人分别的时候还是如期而至。

    阿尔科隆要塞的居民们渐渐地发现了原主不老的容颜,十几年如一日的长相,怎么能够不让人觉得害怕?

    阿尔科隆要塞的居民都觉得,原主定然是将灵魂献祭给了魔鬼,换取了现在的不老的容颜。

    他们都准备好了,要将原主架在火架上,在上帝的面前处置了原主这个将灵魂献祭给魔鬼的人。

    原主不想和阿尔科隆要塞的居民起了争执,所以在他们行动之前,原主就打算离开阿尔科隆要塞。

    临行的前一晚,原主想要去问一问,罗斯福·特纳愿不愿意和她一起离开。

    只是,原主没有想到的是,当晚的罗斯福并没有在房间之后。

    而原主,在罗斯福的房间之中,发现了一些,让她震惊的东西。

    血猎的武器!!!

    这个发现,让原主难以接受,原主怎么都不会想到,自己亲手养大的孩子,居然是血猎。

    原来自己从一开始察觉到的不对劲,居然是罗斯福的身份!!

    自己因为自欺欺人,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居然一直都不知道罗斯福的真实身份是血猎。

    自己养了血族的敌人十一年之久。

    血族的女王,十一年来,居然和血猎同住一个屋檐下,这是多么可笑的笑话!!

    原主当时的情绪崩溃了,她没有想到,自己不想深究的秘密,居然会是这个!!

    里斯一直都以为,原主不带罗斯福一起离开,是因为原主觉得,罗斯福是人类,不适合和跟血族一起生活。

    其实这是假的,是原主欺骗里斯的。

    真正的原因是,原主知道了,罗斯福是血猎。

    血族与血猎之间的血海深仇,不共戴天。

    当时原主知道了罗斯福的秘密之后,并没有立马离开,而是在罗斯福的房间里,等着罗斯福回来。

    罗斯福回来,并没有发现躲在房间之中的原主。

    原主亲眼看到,罗斯福带回来的东西,有血族的气息。

    这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有血族死在了罗斯福的手中。

    身为血族的女王,本就应当是血族的守护神。

    而她亲手养大的孩子,居然在猎杀她的族人,相处这么多年,她居然因为自己不想知道,硬生生的错过了发现这是事情的机会十一年。

    整整十一年!!

    当时的原主,要不是还记得,罗斯福是她亲手养大的孩子,说不定在看到了沾有血族血液的武器的时候,就应该亲手杀了罗斯福。

    在经过了一个晚上的纠结之后,原主最终还是没有杀了罗斯福,不管怎么说都好,罗斯福都是她亲手养大的孩子。

    十一年的感情,不是轻飘飘的一句话就能揭过去的,原主下不去手。

    但是她不能再面对罗斯福。

    她不能原谅自己的失误,到死了族人死在了罗斯福的手里,而她,却养了罗斯福十一年!!

    这是一个错误,既然是错误,那就应该让所有的一切回到原点!!

    原主没有问罗斯福愿不愿意和她一起离开,原主抛下了罗斯福,将和罗斯福有着共同回忆的城堡一起抛弃,给了罗斯福。

    只给罗斯福留了一封信,一笔钱。

    信里只有一句话,大概的意思就是,她离开了,让罗斯福永远都不要找她。

    原主对罗斯福是真心实意的当做自己的孩子来养的,即便这个孩子,是血族的敌人,是一名血猎,原主最终还是没能亲手杀了罗斯福。

    之所以会关于收养罗斯福的记忆变得很模糊,是原主不愿意去回想,也不愿意想起这些事情,所以特意给自己下的暗示。

    只要不特意去想,她永远都不会记得曾经的阿尔科隆要塞,也不会记得在阿尔科隆要塞收养的小男孩--罗斯福·特纳。

    从丢下罗斯福的那一天开始,原主就决定要和罗斯福的一切划清界限。

    她是血族的女王,是血族的守护神,血猎和血族之中的仇恨不共戴天。

    若是遇上交手,必然是要你死我亡的局面。

    她养了一个血猎十一年,这是她作为血族女王最大的错误。

    她不会承认罗斯福,永远都不会承认罗斯福是她养大的孩子。

    当初的错误,就应该被更改。

    所以,顾惜时才会总是记不清楚,关于罗斯福的事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原主在离开阿尔科隆要塞的时候,就意外的发现了自己一直都不想深究的,罗斯福极力隐瞒的事情,就是罗斯福居然是血猎。

    血族女王和血猎共处一个屋檐下,平日里两人以母子相称。

    这是一个多么好笑的,讽刺的笑话!!

    怪不得,顾惜时总觉得原主的记忆有问题。

    原来是原主自己不能接受这件事,所以刻意的模糊了自己的记忆。

    罗斯福说过,他从一开始就是血猎,只是原主没有发现而已。

    要是她知道,原主从一开始就怀疑他,只不过是因为相信他,所以一直都没有深究的话,不知道罗斯福还会不会亲手杀了原主?

    虽然现在她知道了当初记忆模糊的到底是什么事情,但是问题也就是没有解决。

    她还是不明白,罗斯福为什么一定要杀了原主?

    如果是因为恨的话,那么,同住一个屋檐下十一年,原主对罗斯福一直都是没有设防的,罗斯福有无数个机会,为什么罗斯福却没有下手。

    却在许多年之后,罗斯福出现,杀了原主,导致了血族没有统领者分崩离析,各自争夺那血族的王位,导致了低级的血族没有人管着,让人类的世界,也开始出现了混乱。

    最后男子惨死,女主殉情,这个世界,就直接崩溃了。

    一连失去了两个世界支柱,世界的气运耗尽,连一点点回旋,缓冲的时间都没有给这个世界缓冲一下,不崩塌才有鬼呢!!

    说道,罗斯福也是一个能耐的人,凭借自己的一己之力,不仅仅杀了原主,还能将这个世界玩崩塌了,这也是一个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