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致命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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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玩笑绝对是dc漫画能排的上号的神作。第二个小丑,笑疤,就是《致命玩笑》中的小丑。
他之所以不叫小丑,而改名“笑疤”,当然是因为哈莉和之前已经有过一个小丑。
哥谭超级罪犯都晓得小丑是被哈莉折磨得失去活下去的勇气,自殺而亡,笑疤还打算伪装成“科波特第二”,自然不会取个霉运罩顶的名字。
......
说说致命玩笑中小丑的起源。
那部漫画之所以是神作,是因为漫画中的小丑不再“高不可攀”,他就是個普通人,读者读到他的人生,感觉像在看自己。
他有点小理想,胆子也不是很大,有家庭,需要为生活忙碌。
在成为小丑之前,他和我们正常人没任何区别。
但他经历了“糟糕的一天”:老婆被电死,一尸两命,他奋斗的方向没了。偏偏还被帮派分子欺骗、胁迫,被蝙蝠侠追捕,结果掉进生化废水池,脸没了,声音没了,皮肤被腐蚀......一天之内,灵魂和肉体遭受双重极致打击。
他疯了。
小丑诞生。
虽然他有犯罪意向,但首先,是帮派分子找到的他;其次,他需要钱,老婆等着生产,娃儿需要奶粉。
可以说,在他成为小丑,犯下第一起案子之前,吉米都是值得同情的。
可能有人说,他活该,明明有实验助理的工作,却偏偏辞职搞艺术。
而之所以有这个设定,是为了增添他的悲情:社会容不得理想,不仅吉米被生活摧毁,梦想也一起被摧毁了。
简单来说,摧毁美好的东西才叫悲剧,摧毁不好的东西那叫“垃圾回收”。
一个有理想的人,显然比一条老咸鱼要美好。
而且吉米有追求理想的资本,他并非不切实际地盲目。
谁敢说小丑讲笑话的天赋?
......
说完《致命玩笑》中的小丑起源,再说说漫画讲了什么。
漫画剧情其实也简单,小丑想用戈登向蝙蝠侠证明:人生是个玩笑,每个人都是小丑,只要他遇到那个很糟糕的一天。
小丑的这套理论不浮夸,比诺兰的《黑暗骑士》接地气多了。
因为这本就是他的经历,也是我们普通人的经历。
天朝有句话,成年人的崩溃,往往就在一瞬间。
崩溃之后,绝大多数人都是爬起来继续麻木生活。
小丑没有选择麻木,而是......算了......麻木的人太多了,作者才幻想有个不麻木的,做出别的选择的人。
从吉米成为小丑后,生与死、富与贫,对他都没了意义,他的人生已经完了,他也疯了。
对疯子来说,财富金钱没任何意义。
所以,别说“小丑抢了那么多钱,为何不好好过日子”之类的“疯话”,小丑已经疯了!!!!
疯子的追求.......大概是和同伴“玩耍”。
“疯子小丑”的追求是向蝙蝠侠证明自己的理念。
唔,在小丑眼里,蝙蝠侠和他一样,都是经历过“糟糕一天”的疯子。
小丑证明理念的方式很残忍,至少对戈登来说很残忍(他纯属躺枪,被牵扯进两个疯子的恩怨情仇)。
——小丑闯入戈登家,一枪打碎芭芭拉的脊椎,把一个鲜活少女打成瘫子,不仅如此,他还扒光芭芭拉的衣服,各种姿势拍摄她的果照。
呃,不是为了色。
接着,小丑把戈登绑架到废弃的游乐场,也把戈登衣服扒光,让他陷入最羞耻的境地,之后对戈登各种折磨。
比如,强迫没穿衣服的戈登看他女儿芭芭拉的果照......(如果有兴趣的,可以看看漫画,戈登是真的惨)
小丑的目的很简单,让戈登也经历“糟糕的一天”。
如果戈登放弃曾经坚持的正义理念,一枪打死他,那他虽然死了,但也向蝙蝠侠证明:人生就是个笑话,所有人都是小丑,现在还没变成小丑,只因为糟糕的一天没到来。
结果戈登向小丑证明:别看老子是配角,老子的理念比百特曼都坚定。
嗯,《致命玩笑》第一男主小丑,第二男主百特曼,戈登只是个可怜的道具人,但在最后,他力压两位男主,成功封神!
就连百特曼在“糟糕的一天”(亲眼见证爹妈被杀)后,都半疯不疯的,戈登却在经历“小丑特定版的糟糕一天”后,依旧信念坚定。
所以说,《致命玩笑》是戈登的受难日,也是他的封神一战。
这也是我比较喜欢戈登的主要原因之一。
戈登早越过了蝙蝠侠为自己设定的“不杀原则”,但他没堕落。
......
最后,再来说说《致命玩笑》中的蝙蝠侠。
作为一部神作,蝙蝠侠这个主角也很立得住。
小丑想向他证明自己的理念,蝙蝠侠也想向他证明:生活总是不乏希望与美好。
他想拯救小丑。
嗯,一个非常伟大的理想。
他拯救小丑的过程就不说了,个人感觉没啥新意,无非就是“哪怕你犯了该千刀万剐的死罪,我也不杀你,我希望你能反省”。
有趣的是小丑在赌输后的反应。
他给蝙蝠侠讲了个笑话:大晚上,两个精神病爬上屋顶,准备逃出精神病院。
两人都爬上天台,精神病A鼓起勇气,顺利跳到远处的屋顶,精神病B不敢跳。
然后A说:勇敢点,跳过来我们就自由了,美好的生活在后面等着。
B说:我不敢,到处都是黑暗。
A说:你看这样行不行,我用手电筒为你引路,你顺着电灯的灯光走过来。
B说:走在灯光上倒是没问题,可万一我走到一半,伱关了灯,我不得掉下去?
其实小丑也明白蝙蝠侠想救自己的好意,但他看得更清楚,或者说更绝望。
笑话中的A就是蝙蝠侠,B是小丑,两人都是疯子,是相互理解的“同伴”,蝙蝠侠说我会帮你,就像精神病A说用灯光为精神病B引路一样可笑。
两人站在天台,周围一片黑暗,脚下是万丈深渊,稍微走错,就会失足落下,哪有什么美好未来,蝙蝠侠的确比他更勇敢,敢面对黑暗,敢跳出去,但之后呢?
在无尽黑暗里,蝙蝠侠必须每一步都万分小心,才能避免“堕落”。
他连自己的未来都无法保证,可能走到一半就掉了下去,哪来的灯光指引后面的小丑?
所以,小丑拒绝了蝙蝠侠的好意,选择继续留在精神病院。
......
《致命玩笑》的剧情显然无法在这本中出现,蝙蝠侠曾经站在天台,但他遇到个“天使(恶魔?)”哈莉。
哈莉送了他一对翅膀,直接飞过黑暗,迎来新生。
戈登更是成为“地狱魔探”,能一拳捶爆大丑。
我只是在这里介绍下大致剧情,以补充现在“大丑”的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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