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一百三十四章:封狼居胥的奇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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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武十八年五月初十,辽东的军情有了最新进展,随着庆州被大明收复,纳哈出不得不抛弃金山大营,率军退往辽阳,冯胜留军五万守庆州,自己提大军十五万再奔金山衔尾追杀。

    也是这最新的军情进展,让本都打算离开北平回京的朱标改了主意。

    去庆州前线!

    “这会不会太危险了一点?”

    陈云甫心里都有些没底,还得是朱标心宽。

    “怕什么,孤这次北上,从京营带了五万军,庆州还有五万人,能有什么危险。”

    为了这次朱标北上的安全,朱元璋可是上了万全的保险,金陵京营,调动了最精锐的五万骑步兵中军,而领军之人也是大名鼎鼎。

    郑国公常茂!

    也就是开平王常遇春的儿子。

    朱标倒是胆子大,可陈云甫心里没底,疆场之上刀枪无眼,万一伤着擦着的,那还得了,所以出了崇文阁后找到常茂问及此事。

    常茂这会干啥呢,他是来看望蓝玉的,然后就被后者烦的要死。

    “好外甥,算舅舅求你了,就三万,不行两万骑,你让俺带着去草原,你别走,你听我说。”

    常茂甩着蓝玉的手,苦脸道:“舅舅,这是保护太子爷的中军,我不能给你用啊。”

    “你听我说你听我说,现在北元所有的注意力都在金山、在辽阳,谁也不会想到咱们大明会在这个时候来次犁庭扫穴,你给我两万骑,我带着直捣王庭,说不准就能一举端掉北元的老窝啊。”

    蓝玉苦苦相劝:“千秋不世之功就在眼前了,不行你和舅舅一起去,只要咱们干成了,足可媲美封狼居胥。”

    “真不行。”

    两人正相持着,陈云甫轻咳一声走了进来。

    “郑国公、永昌侯。”

    “大学士你来的正好。”一看到陈云甫,常茂是最开心的,赶紧站起身躲到陈云甫身后,就要把蓝玉这个烫手山芋扔给陈云甫。

    “你先陪永昌侯聊一会,军中还有事,本帅先走了。”

    “国公且慢。”

    陈云甫反手抓住常茂,笑么滋的说道:“下官正是来找郑国公的,太子爷想去庆州,不知可否。”

    “嗯啊,啥玩意?”

    常茂本想着随口应付,猛然一下回过神来,赶忙摇头:“不行不行,出了松亭关处处都是兵凶将险之地,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哪里能让太子爷冒这般风险去到塞外,此事没得商量断断不可。”

    这怎么一个比一个难缠。

    “你看,这不是来找郑国公您商量呢吗。”

    陈云甫坐下来,笑眯眯的说道:“下官也不支持太子爷去,但这不是没法子吗,太子爷非要去,下官想问问郑国公,可有妥善安排。”

    “兵凶将险之地,谁敢说妥善。”

    “我敢!”

    趴在床上的蓝玉顿时大呼一声,在陈云甫的身后叫嚷起来:“大学士,你去跟太子爷说,让我领兵,我可保太子爷无虞。”

    “你可拉倒吧。”

    陈云甫没好气的回了一句:“永昌侯,你是只惦记着带兵去草原犁庭扫穴吧。”

    想骗军权,然后玩一次孤军深入端北元王庭。

    这蓝玉怎么天天满脑子里只想着这事。

    封狼居胥,对一个武臣来说的诱惑力竟然如此之大。

    被戳破了真面目后,蓝玉也不尴尬,就拉着个脸傻乐,求着陈云甫帮忙。

    “大学士,你可别让他给哄住啊。”

    眼见陈云甫不说话,常茂可是急的一头汗,连声道:“这是中军,是保护太子爷的,拢共就那么五万人。”

    “郑国公不用多言,下官心中醒的。”

    陈云甫敷衍了一句,起身离开。

    他刚刚想到一件很重要的事。

    这是个多好的机会!

    历史上就是蓝玉亲手缔造的捕鱼儿海大捷,虽然那是洪武二十一年的事,可历史本身已经变了。

    这次北伐本身就应该在洪武二十年才出现,而眼下不也是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提前了吗。

    现在朱标在北平,他的身份最尊贵,自然也就成了北地这里一亩三分地的临时话事人,如果蓝玉的捕鱼儿海大捷是在朱标的谕令下取得的,那对朱标来说,是一件多大的好事。

    他陈云甫也能跟着混上一份厚实的军功!

    把朱标留在北平,把蓝玉派去草原?

    既保护了朱标的安全,也顺道把这份军功分润掉。

    这个念头扎进心里迅速开始生根发芽,陈云甫在回崇文阁的路上组织好了语言,见到朱标后就说了出来。

    “分两万骑给蓝玉,让他带着去草原?”

    朱标只是想去庆州前线看一下北伐将士,没想到陈云甫这事没办好,反而带回了一个更令他震惊的大胆想法。

    “殿下,这事永昌侯说的也有道理。”

    陈云甫支持道:“您想,北元现在所有的注意力都在辽东,都在宋国公二十万大军身上,您带着五万京营来北平的事北元可还不知道呢。

    这就是一支奇军!

    让永昌侯去试一试,一旦成了,成吉思汗留下来的元朝可就是在您手上亡国的,封狼居胥的功劳也就如此了,左右不过两万骑,赌一次!”

    “那是两万京营锐健。”

    朱标坐不住了,负手在殿中来回走动,显示出其现在举棋不定的内心。

    一面为两万精骑的安全担心,一面也为灭亡北元的旷世奇功所动心。

    风险固然很大,可回报更加丰厚。

    这不是一倍两倍的回报,而是千百倍!

    谁能把持的住。

    朱标最后停下脚步,一拳砸在大案上,目视陈云甫:“把蓝玉找来。”

    这事成了!

    当蓝玉一瘸一拐走进崇文阁的时候,朱标微微皱了一下眉头。

    “永昌侯身上的伤可还没好,能带兵吗。”

    “为国朝而战,末将这点伤算个什么。”

    蓝玉是真敢开口,也是真大胆:“最多三天,末将就能亲自乘马带军。”

    朱标没给出明确答复,而是一直看着蓝玉,足足持续了能有半刻钟。

    “好,那孤就给你三天时间,三天后如果永昌侯还不能恢复痊愈的话,那么此事便作罢。”

    “当真?”

    “孤金口玉言还能骗你吗。”

    朱标话刚出口,就看到蓝玉猛然站直了身子,更原地蹦了几下。

    “哈哈哈哈,太子爷你看,末将这人逢喜事瞬间就好了。”

    只有陈云甫注意到,每一次蹦跳,蓝玉都会不自然的皱一下眉头。

    脚后跟处,点点殷红的血珠浸透。

    什么伤不伤的,蓝玉全然不在乎,比起带兵挺进草原,别说只是一点皮外伤,就算缺胳膊少腿也不妨碍他亲自领兵。

    男儿大丈夫,一辈子能有这么一次机会,说什么也要把握住。

    只为,封狼居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