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233章 为什么人与人之间的参差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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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趁着贺忱洗脚的功夫,叶蔓蔓看到了他自己给自己买的那双便宜皮鞋。

    不知道是因为他个子大体重大的缘故还是他走路走太多了,又或许是二者皆有,那双早上看起来还是崭新的皮鞋,这会儿已经不堪重负破损了好几处。

    不仅有破损,还有很严重的折痕,折痕那里的人造皮革已经翘起来了许多,皮鞋的鞋底也有点开胶了,隐隐能看到它有要张口说话的征兆。

    这得是从哪个地摊上买的水货皮鞋啊,都成一次性的了。

    这要是再穿出去一天,炸皮都是小事,这鞋高低要开口说两句。

    现在贺忱都是公司老板了,可不能再穿这些便宜货了。

    叶蔓蔓默默在心里有了计较,决定等竞赛奖金下来了再去给他买几套好的衣服鞋子。

    衣服他倒是都挑得挺好的,估计他自己心里也很清楚当老板必须得整几套门面,可是唯独没有在意鞋子。

    洗手间的水声停了,没一会儿贺忱出来了。

    他看到叶蔓蔓正在看他都穿臭了的臭皮鞋,脸上刚刚退下去的红晕又重新爬了上来。

    “宝宝,别看了……我这就去把它扔了,放在家里也臭……”

    他迅速把臭皮鞋拎起来扔到了门口,顺便还把臭袜子也一块儿塞了进去。

    “我明早拿去扔外面,今天就先扔门外……”

    他尴尬得不得了,想到自己刚刚用手拿了臭袜子,又跑去仔细洗了个手拿了双干净的袜子才重新坐回椅子上。

    叶蔓蔓看着他这个样子,忍不住一直笑,“终于搞完了呀?这个时间你都可以洗个澡直接睡觉了,累成这样了都。”

    “快试试看吧。”

    她催促了一声,贺忱连忙乖乖的穿袜子。

    他拿着皮鞋,忍不住先摸了一下表面,然后心里不由得感慨真皮和人造皮革手感还真不一样,质感柔软度各方面都比刚刚那双臭皮鞋好了一百倍不止。

    又仔细看了一下鞋码,45码,应该也正好。

    他平时穿44.5码的鞋子,44和45也都能穿,不过44码会有点挤脚,上次买皮鞋的时候别人说他的脚比较宽,皮鞋得买大半码的,没想到就连这点叶蔓蔓都考虑到了。

    心里甜滋滋的。

    他连忙穿进去试了一下。

    “怎么样?两只都穿上走走看,看看会不会打脚或者挤脚。”

    叶蔓蔓一直等着他试穿呢,毕竟他的脚真的大,很不好买鞋子,如果他穿着不合适,明天就能拿去换,她以后也能知道该怎么给他挑鞋子了。

    贺忱听话的穿好鞋子走了两步。

    本来他走了一天已经很累了,特别是脚一直被之前那双皮鞋闷着特别难受,但是这双鞋给他的感觉很不一样,很舒服,而且走起来不会觉得前面那块地方太硬了走得累。

    他注意看了一下,抬脚走路之后鞋面也没有留下任何折痕,一直都是锃光瓦亮的。

    他脸上的喜欢和满意压根隐藏不了,嘴角都压不下去了。

    叶蔓蔓知道自己买对了,立刻感觉无比骄傲。

    “怎么样,喜欢不?”

    “嗯!喜欢!”

    贺忱忍不住抱着她亲了一口,“谢谢老婆给我买这么好穿的鞋子。”

    叶蔓蔓被他兴奋的心情感染了,也跟着咯咯笑起来。

    两人又腻歪了一两分钟,贺忱郑重的把鞋子放回了鞋柜。

    叶蔓蔓也推着他去洗手间,“快去冲个澡赶紧过来睡觉吧,我等你一起睡。”

    “好!”

    贺忱进去洗澡之前又凑过来亲了她一口,然后迅速跑了。

    叶蔓蔓摸了一下被亲的脸颊,心里的念头愈发强烈了。

    瞧瞧,瞧瞧她老公自己对自己有多苛刻!

    一双皮鞋就能让他这么开心。

    她一定要多给他买些好的东西!

    这个晚上,两人都睡得特别香特别好,甚至都没有做梦。

    明明比平时晚睡了一个多小时,但叶蔓蔓早上起床的时候感觉神清气爽,精神倍儿棒。

    贺忱依然是早早的出了门,不过今天他穿的应该是她给他买的那双新皮鞋。

    叶蔓蔓刷牙之前特意去看了鞋柜一眼,皮鞋已经被他穿走了。

    她勾起嘴角,感觉美好的一天从这一刻开始。

    今天没有竞赛,但是出了全国英语竞赛的初赛成绩。

    不出所有人所料,叶蔓蔓依旧是稳坐第一的宝座,不过这一次入围决赛的十个人里面他们班就占了三个,剩下的七个人里面有五个都是大二大三的。

    总体来讲一年级的新生居然占了此次决赛的一半,哪怕另外两个入围的是其他班的,陈遇清作为外文系院长,依旧是一整天都高兴得合不拢嘴。

    决赛将在北大举办,就在三天后。

    这三天,她在校内还有两场全国竞赛的初赛要比。

    分别是化学和数学。

    这两科对于外文系来说都挺难的,毕竟外文系属于文科。

    首先外文系是不学化学的,其次,外文系虽然也学数学,但学的也是普通数学,跟理科生学的那些高等数学不是一个层级。

    所以这两个比赛,外文系几乎没人参加。

    只有叶蔓蔓和当初不懂事为了给自己争口气的纪博文报名了。

    于是他们俩又因为学号和年级的缘故,再次排在了前后桌。

    只不过这两场考试,纪博文再也不能像英语竞赛那样还能游刃有余的写完试卷了。

    他是考完一场萎靡一场,等化学考完,已经开始怀疑人生了。

    为什么人与人之间的参差竟是如此之大?

    为什么叶蔓蔓这个压根一个月没摸化学书的人还能依旧提前交卷?

    为什么他甚至都看不懂某些化学题目?

    为什么……

    无数个为什么萦绕在纪博文脑海里,他想不通,最后却更进一步的巩固了叶蔓蔓在他心中学神的光辉地位。

    什么叫企图跟她齐平?

    笑话,他连她的影子都摸不着……

    还是专心学英语吧。

    纪博文认清了自我,认清了现实,最终选择了默默崇拜。

    他有一种预感,他即将见证这个学校的学神神话诞生。

    由于大一新生压根没有参加这些理科竞赛的,就他俩参加,所以外文系照常上课,他们到了考试时间就去考试,考完了回来继续上课。

    叶蔓蔓考数学提前了四十多分钟回来上课已经足够惊掉全班同学和上课老师的下巴,考化学居然提前了一个小时,全班同学直接开始原地膜拜了。

    毕竟跟她一块儿去考试的年级第二纪博文同志,两场考试都是熬到最后才回来,而且神色萎靡,一脸感觉身体被掏空的样子。

    一看就是太难了没考好。

    刚参加过英语初赛的大家都是这样过来的,心里特别有数。

    因此这两天的两场考试一结束,下课之后好多人都围住了他们俩。

    就是围住他们的原因不一样。

    一个是膜拜,一个是安慰。

    纪博文欲哭无泪,他甚至都提不起劲去问叶蔓蔓那些竞赛题目怎么解了。

    罢了罢了,蝼蚁怎能跟全能学神相提并论,还是专心学他的英语吧,那些不该碰的还是不要再去碰了。

    ------题外话------

    夜深了,如果把注意力放在未来,你会焦虑,把注意力放在过去,你会后悔,把注意力放到现在,你会觉得,有点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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