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 第十一章 一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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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巴拉两片大陆之间,最西边的亚丁湾和最东边的仙台府相距一万一千公里,最快的船舶也要航行三十五天才能抵达目的地。两块大陆之间有四千四百六十三个零零散散的岛屿,在峡湾运河之间点缀出智人文明的灯火。可是这一切都与凡俗世界毫无关系。甚至和铁道系统的社会环境有天壤之别。
根据秘文书库的记载,与香巴拉通商的最早记录来自公元556年,此后香巴拉与地下矮人(没有阳光庇佑的瘦矮古人)通用历法和文字,文化和血脉互相交缠影响。
由于庞贝大海是一片无光之海,星相学定位的办法在地下世界根本就没用,在尤里卡火山城看见的那颗太阳,就属于香巴拉——这颗太阳的绕行周期更像一个莫比乌斯环,沿着香巴拉东西两片大陆巡航。
每隔二十几年,庞贝大海的洋流规律就要全部推翻,这些恶劣的天候条件让香巴拉的大规模移民计划胎死腹中。
它是一片原始蛮荒的土地,这里有几百年前的秩序,有几十年前的科技,甚至能见到几千年前的原始部落,它就像一个个奇奇怪怪的人类聚落,从不同的时空汇聚到同一片土地上。
伍德·普拉克和罗平安都来自香巴拉,一个是西边诸国列侬王朝的读书人,另一个是风雨飘摇动荡不安的夏邦炼气士。
故事就从夏邦开始说起——
——这个“东方”大国占有香巴拉领土的三分之一,仿用明史·舆服志的官服官员制度,是一个封建帝制国家。
是的,你没听错,在凡俗世界拥抱原子能的时代,社会科学开始研究如何完成人类大同的课题时,香巴拉的世界一极,就是一个封建帝国。
所以丢掉一些固有思维,丢掉我们的部分常识,这是一个封闭了数千年乃至上万年的陌生环境,除了通商带来的舶来品文化,香巴拉与如今非洲的某些原始奴隶制部落没有什么区别。
哦不,对不起,还是有点区别的。
因为再怎么贫苦的非洲,也拥有美国的航母,但是航母开不到香巴拉去。
有一张地图,来自于罗平安仙人亲手绘制的《丽春江山卷·哀宗三十六年丨铜河十六国》,这是几百年前罗平安行万里路时,在香巴拉制作的地理水文图,此后它变成了大夏的龙脉所在。
丽春山脉是大夏三条母亲河的起源,从东北到西南,又分出来无数山岳丘陵。铜河是其中一支,围绕着这条河流,有四十六个大型铜矿,在人类无法掌控高温火焰的年代,铜器就是夺取社稷的神器。
这里所说的铜河十六国,指的是罗平安制图年代的十六路军阀。
如今的大夏不能说风雨飘摇,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分崩离析。
内有妖魔作祟,外有洋教肆虐。饶夏到下党,浜州府到永邳郡县两条商路,绿林好汉们揭竿起义,要占山为王自立山头。脱离了皇权控制的地方官员也顺势借坡下驴,摇身一变,以剿匪的名头养私军,成了土皇帝。
这一百年都是如此,从来没有一个完整且独立的政权,在不断的分裂重组,傀儡皇帝们轮番上任,地方的军阀撕斗搏杀,抢地抢人。
可能这些唱高调的背景叙事会让人昏昏欲睡,那么我们把视角缩小一些。
就枪匠同学还在试用新玩具的这么点功夫里。我们来到[灵宗十六年·公元二零三三年]的饶夏,来到斧锋山的丹秋国,来到一个少年身边
这个少年的名字叫李风堂,他不是什么主角,不是什么天命之子,不是什么命运女神眷顾的人——这里没有铁路,没有什么猫神贝斯特。
李风堂是丹秋国弋阳府鹅毛县里的佃农,没读过书,平时跟着父亲做事,在农忙的时节有活干,到了闲时,托客栈掌柜和县衙的关系,让父子俩做什么,他就跟着学什么——十八岁了也学了不少手艺,街坊都夸这个孩子聪明,可惜没有去读书考试。
丹秋国的主人是铜河流域近几年异军突起的一位大军阀,自立国之后就开始围城砌墙屯粮备战。没了通商来往,客栈的生意一天不如一天,与县官的关系断了,李家也渐渐困苦起来。
巧是咬春的那几日,大雪下得紧。
老李回了一趟祖屋,把妻子的灵位带回去认祖归宗,先是拜了拜谷物神,后来又拜完太阳神,路上实在找不着铺面,于是回家准备度年关的吃食没有照顾好,爷俩便在屋里大眼瞪小眼,只去计较那个米缸里的粮食该如何匀成二十四餐。
这天寒地冻的街头巷尾,没有一个父老乡亲出来放粮卖货,况且还在打仗。谁家要是有余粮,叫余大统领的征兵征粮官看见了,总会给你小鞋穿。
前几日还好,倒春寒的劲过去了,去柴房捯饬些柴禾,坐在泥炉边睡下也不觉得饿。
后几日似乎来了寒潮,这天气愈发古怪,冷得人口齿打架臂膀生疮,连年轻力壮的风堂小子也开始嗜睡,老李就快死了。
李风堂不明白,这天气为什么这么古怪,于是去问父亲。
“爹,还有几日哩?这黄皮袄子也堵不住风,还有几日能见到太阳?”
老李跟着掌柜读过些书,不过都是些妖经怪典方士杂谈。
“余大统领要和朝廷斗,和南方四国争这弋阳府的天险,想来是有能人异士请来大仙施法,鹅毛县是弋阳府东南部屯兵第一县。要打丹秋,就必须过鹅毛县,天气暖一些,就要起兵戈,我们也活不了啦。”
李风堂听了顿感绝望——
——去年也有冷冽的寒潮,母亲便是饿死在这场霜冻流雪之中,今年又轮到父亲来受苦了。
这个大仙施法降雪破敌的说法,便是强悍的灵能者,或是土皇帝们豢养的魔鬼在作祟。这些超凡生命能随意改变夏邦的历史进程,改写无数人的命运,这也是香巴拉混乱的根源——获取力量的代价太少太少,通过力量得到的报偿太多太多。
老李拖着冻僵的双腿,去米缸里找了些谷物,往门外就一把雪水开始熬粥。刚出门,就见到一片白茫茫的菜园,像是老天流下的眼泪都成了盐粒,一脚踩出去,就不见膝盖了。
身后听见一声呼唤。
“爹,我来帮你。”
老李挥了挥手:“你不要动弹,不动弹就不饿了。”
李风堂还没意识到老李已经进入了失温濒死的状态,直到父亲走回泥炉旁,身上的黄皮袄子也没有继续往外冒热气,皮肤也变得紫红紫红的。
“你不要投军。”
把铜锅坐上火,老李这么说着。
“你娘讲过,你想出人头地。平时跟着我去做事,学得多见得多,我就晓得你心变野了。”
李风堂没有回话。
老李接着说:“早些时候,大概是秋收农忙的时候,我带你去私塾先生家里,给他修马棚,你看见私塾先生的夫人,看了很久。我就知道——你心里很着急。”
李风堂连忙解释:“不是的。”
可是这小子心里想,那读过书的女人确实不一样,与县城里大街上走来走去的,与村镇田野间看见的都不一样。
或许老爹知道,老爹见过,老爹去过京城。
京城里的女人都是这样吗?
县官夫人也是鹅毛县人,不像私塾先生的夫人那般白净,笑容都有讲究。
“投军有什么不好的?”李风堂立刻问:“富贵险中求,我要是立功,杀敌拿人头领赏,大统领提拔我,我就给你换个大屋子——到时候雪再大,也有人送吃食到屋里来!”
老李拨弄着粥汤:“富贵险中求,也在险中丢,求时十之一,丢时十之九。”
李风堂立刻就不说话了,他讲不过这个农户老爹。
“你娘是冻死饿死的,我不怪大统领,去年歉收,好像是遭了长须大仙的毒咒,那地里的粮食都被虫吃光了。”老李接着说道:“大统领打跑了长须大仙,可是这雪娘娘还没走,我就想.”
“你娘不是弋阳府人,她是远嫁来的。”
“我一定要给她个名分,把她的灵位送到祖庙去,我就想今年这个雪会不会小一点,雪娘娘会不会开恩。”
“结果没有的,根本就没有的。”
“回来的时候跑得慢了,十六里的山路,雪太大了,我走不快。去严家铺寻过冬的好粮食,他们铺子鸡圈里的鸡都冻得死光,那粮食太贵了,我买不起。”
“我又去你赵叔叔家里问,结果他父亲也冻死了,正在哭丧,我不好开口,再过几天,这门都出不去了——我想这就是命。”
“你不要投军,风堂,你不要去。”
“我从小到大,看着弋阳换了前前后后六个大统领。跟着县衙里的大人,给六家人做杂事——房子是修得漂漂亮亮的,没有一户人家有好下场。”
说着说着,老李就僵住了。
“我走了。”
话音未落,李风堂来不及开口,听见泥炉里沸水的啸叫,在一阵阵咕噜噜的动静里,老李的灵体离开了肉身,变成一具僵死的尸体。
风堂最后还是从军了,投到余丹秋帐下火字营,跟着同乡一起修墙建城,要赶在天气完全暖起来之前,把防御工事造好。他跟着父亲做了不少活计,是个能力不错的工匠,很快就变成了营里的头目。
过了一个月,火字营里来了个读书人。这在丹秋国十分少见,自砌墙闭国立山头以后,就少有外来人进入弋阳府,本地的读书人都想往外跑,更没有投军从戎的意思。
迎接新弟兄的任务,就落到了李风堂头上。
冰雪刚要化开的那点光景,空气中有种潮冷寒湿的古怪气味,从县衙门口就走出来一个书生打扮的长衣公子,面庞生得白净,是风度翩翩的样子。
李风堂见了画像,上去认人,一个月过去,他留了胡子,如今看上去像个邋遢大汉。
“于大同,是于大同吗?”
风堂腰间别着杀威棒,一身挂甲配棉衣,威风凛凛的样子,拦在这书生面前。
“你跟我来,去营里签押。”
名字叫于大同的书生没有回话,只是脸色阴冷的应了一句:“好。”
回到兵营里,李风堂还觉得这书生似乎端着架子,叫人不好亲近,于是后半夜挤到人家的营房,想和书生谈谈,不然这第二天的筑城工作该怎么继续呢?
两人报了家族大名,谈起出身履历,算是认了营房兄弟的亲。
后来于大同听见李风堂死了父母,特别是老李饿死在老屋里这个事,这书生就多问了一句。
“你父亲死了,你不恨吗?”
李风堂:“恨谁?”
是的,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该恨谁。
他该怨天怨地,怨那个老爹口中的雪娘娘吗?
他甚至不知道雪娘娘是什么,是人还是鬼呢?
“你终于是活下来了,靠那缸米?”于大同咄咄逼人问道:“李兄,你吃了人肉?”
“胡说八道!”李风堂立刻喝道:“你怎.你.”
见这厢匠兵头急了眼,于大同又说:“我是从京城贬下来的,进京赶考,就为了一身禽兽服,我是乡试一甲!县试三甲!——”
“——刚进京城殿试,我就被人诬害,流放到丹秋来!”
“你知道在外面,在这座墙外,人们是怎么说丹秋的吗?!”
李风堂不知道,他从来没出去过,但他很好奇。
这书生如果是朝廷送来的囚犯,哪里来的资格进余大统领的火字营呢?这可是城防险要关键所在。
“我感觉自己像一条肉狗。”于大同如此说:“这不毛之地在吃人,你修的这座城,是个大丹炉,有人要成仙呀!要造一个大丹炉呀!——”
“丹秋要一直打,不停的打,打胜普阳还有普阴,打赢江西还有江东,打完南方四国还有北方十国。”
“它就是一个大丹炉!它是一个大丹炉呀!”
于大同瞪大了眼,突然开始发疯。
“我是一条狗,我是一条肉狗呀”
李风堂听不懂,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被这神神叨叨的外地人给吓坏了,这仗还没开始打,连真正的兵器都没摸到,没有立过功,他又怎会甘心呢?
到了天快亮的时候,从县衙送出来一批军妓,一共二十来人,和兵营的土司官交接时,土司官又指着押运兵员骂道:“他妈的王八蛋!说好的一百个呢?”
押运兵员应道:“大人,您骂我这个低头办事的有什么用呢?您去骂一骂县太爷呀。”
眼看一个个哭丧着脸的妇女姑娘进了营房,土司官心里发怵——这两千多号弟兄如何去分这么点肉?
李风堂也知道,这口肉轮不到他来吃,于是就伙同营房几个亲近懂事的,一起凑到营头百夫长的屋子外面,竖起耳朵听一听,过过瘾。
可是百夫长也吃不到,于是百夫长又带上几个得力助手,去少将军的营帐,隔着百来步的校场也要听个仔细。
他们伸长了脖子,雪也完全化开,天地间升腾起一股温热的气流来。
虽然声音很小很小了,离得很远了,几乎听不见了。
有侍卫来赶人,也只是赶走几步,像时聚时散的群鸦,离不开这点迷魂音。
李风堂与同伴信誓旦旦的说。
“我也要做少将军!我也要做少将军!你们看好!我也要做少将军!”
侍卫抽出李风堂的杀威棒,迎头敲打下去,化雪时的温度比不过额角火辣辣的疼痛,一下子把风堂打醒了。
“你也配做少将军?!”
李风堂没了心气,他回到营帐,就看见于大同依然在发疯。嘴里一直念叨着丹炉,仙药,药引什么的。
他气不打一处来,拿起棍棒狠狠揍了这疯子一顿。
直到他揍得累了,揍得心慌,怕闹出人命来,打得于大同满头是血——
——他又觉得自己威风,心里畅快了。
京城来的读书人,到了他手里也要乖乖听话。
欺负他的侍卫肯定不如这书生富贵,打一个书生,就等于打了三四个侍卫。
李风堂笑呵呵的擦干净杀威棒。
“好!咦嘻!好!”
这一声嬉笑,笑了一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