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252章 十公里,我爱死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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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公里啊!”

    “我爱你啊!”

    “一天一个!”

    “没烦恼啊!”

    “一天不跑!”

    “想死你啊!”

    “兄弟们啊!”

    “加把劲啊!”

    “跑完回去!”

    “心情好啊!”

    洪亮的口号声响彻基地训练场。

    庄严拿着腰带一边走一边扣好在腰间,走到综合楼前的高地上,站到韩小北身旁,看了一眼远处正从连队里带出过来集合的队伍,忍不住笑道:“这口号可以啊,哪学的?”

    韩小北捂着嘴笑道:“我。”

    庄严又看了他一眼:“哪学的?”

    “去年到西北狼那边观摩他们的猎人集训,他们就喜欢喊这口号,觉得挺有意思的就让季志照他们搬过来直接用了。”

    庄严也觉得挺好玩的。

    普通人对军队口令的第一印象就是用来走队列的,因为队列歌曲也好,队列口号也好,都有个调节步伐准确性的作用,也就是所谓的踩拍子。

    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训练也有口号,比如说意志力训练的时候会喊——“终于祖国,终于人民,猎人战斗”之类的口号,而不少特种部队都会根据不同的训练情况制定出有自己部队特色的训练口号。

    这种口号的作用不光是提振士气,也不仅仅是坚定信念,同时也是让士兵通过吼叫获得一种情绪上的发泄。

    尤其是魔鬼周或者猎人集训这种高强度的训练中,每个人都在崩溃的边缘,通过喊口号,能够让内心那种无形的压力获得释放,通过口号调侃本来已经接近残酷的训练科目,从而让士兵对苦和累产生一种近乎蔑视的态度。

    能熬过去,以后就算再苦再累再危险,也会嘴角微微一掀,露出一丝无所畏惧的笑容来。

    饭团探书

    其实喊这种口号的时候,集训中的每一个人都是用尽全力去吼出来的。

    李正也是这样。

    吼了几嗓子,人都觉得舒服点。

    就是觉得有些搞笑。

    这么累这么苦,还想死你呢!?

    开什么国际玩笑。

    不过慢慢的,当十公里成为习惯以后,李正觉得也没原来感觉的那么苦了。

    习惯成自然。

    还别说,昨天早晨起床之后没有立即跑五公里,李正心里蹦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什么怎么没跑十公里?

    这人呐!

    就是奇怪。

    原本你挺讨厌一样东西,可是相处久了,越看越顺眼,再相处长一点时间,突然有人在你手里将这玩意拿走,你会惊愕,你会愤怒,你会觉得——妈的,这是我的东西,你凭什么拿走?!

    十公里越野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成了李正生命中的一部分了。

    只是他自己不知道而已。

    今天大家都很兴奋。

    之所以兴奋,是因为这是在基地里待的最后一天了,今天过去后,剩下的就是跟头两天一样的长途强行军和结尾的十公里奔袭了。

    之前李正觉得强行军和奔袭非常要命,简直是炼狱一般令人难以承受。

    但在这里待了两天后,他忽然发现,原来他娘的原来的两天强行军和奔袭简直就是天堂了!

    在过去的两天里,足够的睡眠和休息是想都不能想的事情。还得要时刻保持高度的紧张,因为没有人能保证一下面会出现怎样的意外情况。

    就像佟志说的,这里没有预设的科目和计划。

    这意味着,那些负责训练的教官他们就是计划。

    他们说什么科目就是什么科目。

    也许刚跑完十公里武装越野,休息不到十分钟又让你扛着25KG的弹药箱跑个2公里。

    你以为这已经是极限了?

    不!

    还早呢!

    回来后还没将气息喘匀,佟魔头又会指着意志力训练场上的那些大大小小,从100斤到两百斤的轮胎,让你将最后一丝丝气力都浪费在那里。

    拖着100进的轮胎跑,将200进的轮胎翻100米,然后再重复,直到教官满意为止。

    或者,有人退出为止。

    原先佟魔头说每天有4小时睡觉。

    狗屁!

    李正第二天就发现一个至理名言——在魔鬼周训练场上,只能相信教官的命令,千万别相信教官的许诺!

    其实细细算下来,李正发现每天也就三个小时左右。在这里,就连吃饭都显得那么的变态。

    连吃饭的短短时间都在训练,并且全都是高强度的训练。吃饭不再有什么集合唱歌去饭堂,不再有等开饭之前两几动拉歌开开胃。

    在这里开饭非常奇葩。

    饭堂就是训练场,训练场就是饭堂。

    天当地,地当桌。

    在这里,开饭的模式是这样的——

    炊事班用大桶将饭菜全部抬到训练场上,然后教官们在这头让大家停下训练,之后命令所有人采取“蠕动”的方式爬到那些装着饭菜的桶前面。

    然后呢?

    你以为到这里就完事了?

    到这里就可以拿碗快吃饭了?

    不!

    在这里,别说快子,你连拿碗的机会都没有。

    你的手就是你的碗。

    趴在地上,双手合拢成碗状。

    然后炊事班的兵像喂猪一样,拿个哨子,拖着桶到了你面前,用大铁勺给你勺出一大勺子饭菜,直接湖进你的手里。

    等所有人都拿到饭菜了,教官给出时间限制——五分钟吃完。

    吃不挖别吃了。

    李正看着手里的饭菜,看着腻乎乎刚在泥水坑里举过无数次弹药箱的那双脏兮兮的手,看到和泥水混合在一起的饭菜,不禁百感交集。

    没错。

    李正居然不恶心了。

    当然不恶心了。

    毛毛虫都能吃的男人,那是是食物链顶端的存在,还有什么不敢吃的?

    何况,李正每当这时都会朝魏胖子的方向有意无意地瞥上一眼。

    魏胖子肯定是全队里最难下咽这种饭菜的人了吧?

    李正心想。

    这货在家锦衣玉食山珍海味习惯了。

    他都能吃,他都能忍,自己为什么不行?

    看他不知道的是。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内人在楼上看你。

    他自己看魏胖子,而张建却在暗暗盯着他看。

    这家伙怎么还没举手退出?

    他怎么那么能熬?

    这是张建心中的碎碎念。

    张建盯着他,他盯着魏胖子。

    吃吧!

    都吃吧!

    只要不是屎,就得吃!

    李正安慰自己。

    其实到了后来,李正发现,其实屎是真能吃的,而且后来他还真吃过。

    当然,这也是后话了。

    在规定的时间里吃完饭。

    完事了?

    休息了?

    当然没有,因为好戏还在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