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629章 老子吃过夜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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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墙的那一便是挨着墙壁的一圈花坛,李正跳进了九里香中,远远看到那个嫌疑犯沿着中学向西的围墙跑去,而不是朝大门方向跑。

    “还挺聪明的……”

    李正摇头苦笑。

    从大门出去很容易被堵,往西跑,翻围墙再出去,那边也是一条小路,顺着小路能通往一个山坡,那里是个公园,进了公园钻进林子,逃脱的几率就大大增加了。

    在一个受过严格训练的特种兵面前,嫌疑犯那点速度真的不够看。

    用来摆脱警察还行,李正估算了一下,追上这家伙估计只需要两百米,对方还没到西面围墙那里呢!

    心中这么想,脚下没停。

    其实受过训练的人做出的反应和处置几乎是下意识的,看到眼中的情况,大脑立即会做出相应的反应——该怎么做,怎么应付,怎么抓捕,怎么击毙等等……

    当然了。

    这只是个嫌疑人,不能击毙……

    犯罪嫌疑人是个额头前面染了一点点黄的瘦高个,也正因为瘦高,所以才灵活敏捷,刚才翻围墙比拿几个追他的警察伸手敏捷不少。

    他本以为已经甩掉了警察,心中大喜,美滋滋地朝西面狂奔,那种逃脱制裁的出笼鸟般的兴奋刺激着脑垂体,疯狂分泌着多巴胺,让他出于一种极度亢奋的状态。

    然而高兴没超过十秒钟,他发现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有人在追自己!

    还是个年轻人,剪了个小平头,他娘的还穿了个迷彩服。

    该不是警察吧!

    他顿时吓了一跳,全身汗毛都炸了。

    再一想,不对,他认出来了。

    追自己的这小子有点儿印象……

    在哪见过……

    对了!

    就刚才迎头相向而行的那个小子!

    自己越过他向前跑的时候还用余光瞥了一眼对方,迷彩服上没警衔也没军衔!

    不是当兵的也不是警察!

    嗨!

    他又开始兴奋了。

    如今有些干体力活的也喜欢买套迷彩服穿身上干活,不为别的,耐磨耐脏嘛!

    只是这小子身上的迷彩服有些不一样,看起来怪怪的……

    反正不管那么多,他敢管闲事,就让他知道马王爷长几只眼!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敢多管闲事?!

    很快,他发现了一间让他惊掉下巴的事——

    在他刚才那么略微思忖的片刻。

    没错。

    仅仅是片刻而已。

    对方已经追到自己身后十多米的地方,眼看就要追上来了!

    我去!

    这么快!

    黄毛一惊,脚下发力勐地朝前蹿出。

    初中的时候,自己在班上跑步罕逢敌手,当初要不是无心向学,去考个体校啥也绰绰有余嘛!

    可是,当他跑出几十米,发现对方还贴着自己身后,这回更近了,不足十米!

    娘的……

    黄毛炸毛了,脑门子嗡的一胀,刚看到的逃脱希望再次灰暗下来,急得他颅内高压眼珠子都快从眼眶里飚出来了。

    他开始转弯,绕着学校的教学楼跑。

    好在这是星期六下午,校园里没人,只有远远球场上有几个不回家的学生在那里打球。

    看到俩个怪人在教学楼区前后追逐,几个学生也不打球了,停下来指着那边议论纷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黄毛真急了。

    逃走要快,不够快的下场就是再次落网。

    时间越长,警察肯定从前门进来,校园里的保安看到也要报警也要那防爆叉过来拿人了……

    三年前他持械伤人,逃了三年,这次偷偷回家打算躲几天拿点钱再跑,可没曾想如今的朝阳群众敏感性太高了,自己屁股还没坐热呢,就被不知道哪个挨千刀的举报了,警区的片警带着辅警上门就把自己堵在屋里头。

    在楼里反抗是徒劳的。

    警察手里可是有家伙事的,黄毛虽然持械犯事,可以一向自诩脑瓜子灵活,不吃眼前亏,所以当场举手投降,被上了铐子带回了警区。

    】

    只是所有人万万没想到的是,这货早就在自己的袖口里藏了跟铁丝。

    常年混偏门和几年的逃亡生活让黄毛学会了很多奇奇怪怪的江湖技艺,脱铐子这门手艺是他从一个外地老哥身上学到的,当时为了学这门手艺还请人吃了三天的饭喝了一礼拜啤酒。

    此时,绝学可就派上用场了。

    见黄毛规规矩矩地伏法投降,片警们一时大意,简单搜身就把人带下楼打算送回警区里去。

    警区就在抓捕点不到三百米的地方,到了警区,将人往留置室里一关,等本所的刑警一到把人带走,这就是大功一件。

    回到所里,辅警去开留置室的门,片警将黄毛在木头沙发上一铐,然后转身去对面不到三米远的桌旁拿自己的茶杯喝茶,就这一瞬的功夫,黄毛的手铐被他打开,然后一熘烟在片警眼皮子底下“冲线”。(黑话,意思为强行闯关的意思。)

    也就这样,才有了李正和黄毛这一次颇有意思的追逐。

    黄毛绝对不愿意乖乖去坐牢,可是他忽然发现,自己即便在拼命地跑,后头那个平头小年轻就是贴着自己,不紧不慢,也不上前也不落后,反正贴着跑……

    他在耗自己的体力!

    好狠啊!

    他勐地停下,从路边的花坛出抄起一根木棍,挥舞着对那年轻人叫嚣:“mlgb!多……多管闲事是吧!你特么再敢跟着,老子给你放血!”

    对面的年轻人用一种很认真的表情看着他,心平气和,气都不带喘一口,那种眼神……

    怎么说?

    就像在看一个不同于任何类型的白痴一样……

    然后笑了。

    “艹!”

    黄毛感觉自己受到了莫大的侮辱!

    他居然敢笑!

    自己手里有家伙,他敢笑!

    “老子是过夜粥的,识相的给我赶紧滚!放你一马!”

    李正摇头,十二分认真而且真诚地说:“听我一句,放下棍子,免得你待会儿受伤。”

    黄毛:“……”

    他再也忍不住了。

    这小子简直太目中无人了!

    “让你尝尝……”

    他嘴里说着最狠的话,用最快的速度挥舞着那根手腕粗的木棍朝李正扑去。

    然后……

    那句话最后两个字“厉害”还没说出口,随着一声闷响……

    噗通——

    黄毛直接摔了个嘴啃泥。

    这一跤,摔得惨!

    李正其实就是闪身一个扫堂腿而已,他是真怕伤了黄毛,所以扫腿最好用。

    部队的扫腿在捕俘里很常见,就是钩踢。

    认真练过和随便练练的分别出来了,在李正看来,黄毛是真的慢。

    他很轻松闪到一旁,给他来了个钩踢。

    黄毛自己就飞出去摔成了狗。

    “疼死我……”

    黄毛在地上趴了半晌,总算缓过劲来。

    浑身疼……

    胳膊肘疼……

    下巴疼……

    嘴疼……

    一抬头,嘴里啪嗒掉出俩断牙来……

    “我艹……”

    黄毛漏风的牙齿说出了含混不清的话,听起来像要哭丧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