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十三章 到达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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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在桥上,朝上下游看去,发现来时的这一侧河堤都是用石头垒成的墙壁,墙壁光滑无比犹如城墙一般,高度大概有十米左右。

    格维斯明白这个河堤应该兼顾城墙的防御功效,是用来抵御凛冬之季的兽人入侵,不过现在还是夏季,此刻的枯叶河沿岸杂草丛生,没有任何人影。离枯叶河一个小时的路程起,格维斯就再也没有碰到行人,或者商队。

    格维斯心情有点复杂,想着自己的领地就犹如被抛弃的孩子,每年都将遭受兽人的入侵。

    “这件事情我迟早要解决!”身为一名男人,格维斯占有欲也非常强,不甘心自己的领地年复一年的遭到劫掠,默默在心里盘算。

    不过按照甘道夫所说,他目前是没有能力解决,但是只要有梦想,总有一天会实现,身为一名拥有金手指的穿越者,格维斯发誓一定要捍卫自己的领地。

    “那就先定个小目标!先赚个百八十万金币,然后使劲暴兵!”格维斯颇为豪气的立了个小目标,丝毫不怀疑自己有生之年能不能完成这个小目标。要知道,百八十万金币就和地球上的百八十亿差不多。

    “出发!”在枯叶河桥上立了小目标以后,格维斯就迫不及待策马而去,只需要小半天,他就能到达最终目的地,马乔尔子爵堡!

    ……

    “这是小镇?”格维斯有点难以接受,经过小半天的赶路,他终于再次来到有人聚集的地方。

    这也是他领地内唯一的小镇,滨海镇。滨海镇位于格维斯领地的南方,因为靠近海边而得名,30年前也是马乔尔子爵领最繁华的地方,在小镇位置,已经能远远看到坐落在一座小山坡上的巨大城堡。

    前往城堡需要经过小镇,当格维斯站在小镇的路口,看着一栋栋破旧不堪的木房以及茅草房,难以置信。

    他对这个世界的小镇印象还停留在甘道夫城堡外的那座小镇上,一路上他也见过不少领地的集镇,或繁华或破败,但是都比这个滨海镇好上不知多少倍。他眼前的这个滨海镇根本就是一个标准的村庄,唯一能值得称道的就是,一直延伸到城堡的这条路还算宽阔。

    粗略扫去,格维斯只看到了三两栋是由石头建造的房子,而且都饱经风霜,墙上长满青苔的那种。其余的清一色的木屋茅草棚。此刻,街上的行人也不多,三两个人穿着破旧的亚麻短衫的路人,远远的看见他们一行人都是转头就跑,跑进了路边的小巷之中。

    这时候格维斯才感觉,自己在枯叶河桥上的小目标是不是订得有点高了!

    “大人,前面有人来了!”托马斯忽然出声提醒道。

    格维斯还在东张西望,努力想从自己眼前的小镇中找些繁华的景象,可惜一无所获,没有行人,没有集市,他的心算是凉了半截。听到托马斯的话格维斯才悠悠回过神,看向大道尽头。

    而他身旁的三名护卫已经提马上前两步,隐隐将格维斯拱卫在中间。

    “不用紧张,应该是这里的卫兵!”格维斯看到街道尽头朝他这边快速赶来了十多人,等他们走进一些后就发现了他们在衣服最外面套装火红色的布衫,这是琼斯家族卫兵才有的打扮。

    在这个世界没有制式军服一说,因为人口稀少,生产力低下,小贵族很难供养得起大量正式军队,只有在发生战争的时候才会下达征召令,直接征召农奴作为士兵,武器也很随意,有锄地的锄头,砍柴的柴刀,有不起铁器的甚至把木头削尖就直接参加战斗,更别提统一着装了。

    没有战事的时候小贵族只会组织十几人到几十人不等的卫兵队来守卫城堡与巡视领地。这些人算是小贵族们手底下的精兵,基本上都会配有刀枪弓箭,还有皮甲,至于服饰就随意,爱穿什么就是什么,基本上都是亚麻制的便装。

    而大贵族就不相同,因为统治需要,领地宽广,比小贵族富裕很多,会招募大量的卫兵分守在领地内的各个要道以及军事要塞,除了武器防具外,都会让卫兵在衣服的最外层套上一件代表某个家族的布衫,布衫的中间处留有从头上套下去的大洞,披在身上以后,再用皮带将布条勒紧在身上,不但美观而且还不影响战斗。

    “见过格维斯男爵大人!”一群人快速赶到了格维斯他们面前,几名卫兵将右手抬到胸前,身体站直,都是低头朝下,齐齐向格维斯问礼。

    这一群人总共有十五人,14个人是卫兵打扮,只有其中一个人是穿着绿色的短袍,文虎格维斯的时候,用的是贵族们之间的弯腰礼。

    “格维斯大人,我是伯爵大人派来的传令官!我这里有伯爵大人给您签发的爵位证明,和您的领地证明,请您验收!”对格维斯行礼后,绿色短袍的传令官马上拿出了怀中的两卷皮质卷轴,递到了格维斯的面前。

    “不知传令官阁下怎么称呼?”接过卷轴,格维斯打量了一下,并不是用羊皮制作的,而是一种比羊皮更加柔软轻薄的皮质。打开卷轴,确认里面的任容无误,格维斯笑着对那名传令官问道。

    “尊敬的大人,能为伯爵大人和您效力是我的荣幸,您可以叫我伊格尔!”传令官再次行礼,对格维斯回道。

    “伊格尔阁下,你是什么时候到达的?”格维斯不知道传令官是个什么官职,而且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爵位,不过既然伊格尔行的是贵族礼仪,所以格维斯在称呼上也颇为客气,自己现在作为一名领主,以后难免要和这些人打交道,有道是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自己远在领地,能和这些在临冬城做事的人打好关系,没有坏处。

    “大人,在下也是刚到城堡,才将伯爵大人的命令下达给这些卫兵!”听到格维斯对自己的称呼,伊格尔对格维斯的举止更加恭敬。他只是一名勋爵,连领地都没有,就是在临冬城担任传令官职,没想到堂堂男爵,伯爵大人的丈夫会对自己那么有礼。对格维斯充满了好感。

    “伊格尔阁下!幸苦了!务必要留在城堡过一夜,让我尽到地主之宜!”格维斯点点头,他观察到伊格尔的脸上和衣服身上都有汗迹,说明他们也没到多久。

    自己几人一路马不停蹄,伊格尔能比自己先到,说明确实没有怠慢。他原本还想着要是传令官比他后到,自己先带几人在小镇周围逛逛,体验一把微服私访的感觉,毕竟电视剧里的皇帝最喜欢干这样的事情,而且观众们看着也很带劲,万一发生些英雄救美的桥段就更美妙了,只是伊格尔几人先到,他的计划就没法实施了。

    当然,理想很丰满,现实却是骨感的,当看到小镇的真实模样后,格维斯敢肯定,自己绝对不敢下马在那些泥泞的道路上行走,因为百分百会踩到居民们胡乱倾倒的排泄物,站在小镇路口,隔着老远格维斯都能问道些刺鼻的味道。

    “感谢您的美意,格维斯大人,不过我的任务已经完成,我需要快速赶回玫瑰堡复命!不能接受您的美意,希望下次还能为您效力!”伊格尔回答道。

    “真遗憾,那希望下次你有机会再来滨海镇!我再好好款待你!”格维斯点点头,也不强求,善意自己已经发出,伊格尔说的理由是真是假都无所谓。

    其实现在只是中午,格维斯几人也还没吃午饭,不过既然是款待客人,肯定需预备酒菜,而且城堡里到底如何模样格维斯还不知道,所以才说晚上宴请他们。

    “很荣幸能为您效劳!格维斯大人,我那现在就启程回去了!不然在天黑前赶不到下一个小镇!”伊格尔恭敬地与格维斯告辞道。

    “好的,伊格尔阁下,下次再见!”格维斯点点头。

    “下次见,大人!”说完,伊格尔转身朝城堡走去,他们的马匹应该还放在城堡,现在准备回去骑马。

    等伊格尔和跟随他的卫兵走远后,格维斯才打量着剩下的几个卫兵,不由得皱了皱眉头,他面前只有七名卫兵,按女伯爵的说法,在这里驻守的卫兵应该有十名才对,难道留守在城堡?

    “你们之中谁是队长?”格维斯皱着眉头,打量着眼前七名卫兵问道。

    “回……回男爵大人,队长他不在这里!”几名卫兵低着头,不敢看格维斯。听到格维斯的问题,不回答又不敢,你看我我看你,最后终于一名居中的骑士鼓起勇气,回答了格维斯的问题,不过说话却还是结结巴巴的。

    听到回答,格维斯眉头皱着更深,这几名卫兵畏畏缩缩,刚刚注意力被伊戈尔吸引,还没察觉,几人连回答的勇气都没有,又怎么能让格维斯满意,指望这种人抓抓小偷还好,要是来个三五个凶狠的贼人,怕是一个照面就被人杀光了。

    就像甘道夫派给他的三名护卫,都是上过战场的老兵,见到他虽然尊敬有加,但是格维斯在与他们交谈的时候,看不到这种懦弱与恐惧。

    当然也不是说三名护卫对格维斯不敬,只是在敬畏格维斯身份的同时,那种凶悍的气势却还在。玄学点说就是他们身上都带着见过血的煞气,让人看一眼就知道这人不好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