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八百二十五章.荆天明的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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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姓什么,关你什么事?”荆天明发出了很有个人特色的质问。
吓的徐夫子又拦了一下高渐离。
生怕高渐离一生气,把这孩子砍了。
针对盖聂没问题。
孩子是无辜的。
只不过,就算荆天明的态度不是如此抗拒,他也是真不知道他自己姓什么,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从他拥有记忆开始,周围所有人都管他叫“天明”,这就是他的名字,所以,他也不知道自己姓什么。
且,在这个时代,能拥有姓氏的人无一不是达官显贵、名门望族、高门大户,老百姓只有名,没有姓,就连名都是为了活命才取的贱名,比如狗蛋、石头、大牛等,搞笑的很。
故此,以全貌观姓名一事,可分成三个类别:
第一個类别是姓——赵钱孙李,周吴郑王,这些都是。
第二个类别是名——宙宇洪荒,周天星斗,这些都是。
第三个类别是字——子牙仲尼,太白子美,这些都是。
举例说明:姜子牙,姓姜,名尚,字子牙;孔子,姓孔,名丘,字仲尼;李白,姓李,名白,字太白;杜甫,姓杜,名甫,字子美。
天明……嗯,没姓没字。
其实他的名字就是字。
故此,应该说他没名。
如果使用上面的格式,荆天明应该这样介绍自己——荆天明,姓荆,名待定,字天明。
这个字取的很有说道。
先取字,后取名,虽说少见,在古时却也不是没有,不过,能压的住名姓,先给孩童取字的,要么是帝王将相,要么是史书中的大贤,一般人没这个资格,哪怕是读书人也一样,古人很讲究玄学,没这个金刚钻不会揽这个瓷器活,敢先起字,就一定说明了起字的这个人有绝对的自信。
而给荆天明起字的这个人,也确实有绝对的自信。
他有一个让后世不会忘记的名字。
也是这个时代无数六国遗民恨的咬牙切齿的名字。
他叫嬴政!
没错,始皇帝的那个嬴政!
因为荆天明出生在咸阳宫!
别管嬴政为啥对丽姬如此偏爱,也别管荆轲、嬴政与丽姬之间的三角恋里,究竟发生了怎样的爱恨情仇,荆轲刺秦究竟是为了家国大义,还是为了自己的儿子和媳妇,荆天明都出生在咸阳宫,这是谁都必须承认的事实!
另一个事实是,如果荆天明是嬴政的亲生儿子,此刻,他不止有字,就连姓名他也一样能拥有!
作为大秦帝国的主人,嬴政本身就是在赵国那种针对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回到秦国后,又先后经历了“吕不韦舆论”跟“嫪毐叛乱”两件涉及到“野种”的事,对这件事相当敏感,能允许自己心爱的女人生下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孩子,并且,允许这个孩子直至丽姬死亡前,还一如既往的生活在咸阳宫里,甚至在荆天明的记忆中,还留下了有关天问剑的印象,并且还给天明取字,试图用母凭子贵的方法,震慑宫中一些不长眼的东西,一个男人能做到如此地步,别管他的身份是什么,都是值得尊重的。
哪怕是林朝辞,也会对这个世界里的始皇帝献上一份敬意。
只因这位始皇帝对丽姬的爱意已覆盖了他过往的所有伤痛。
这是一个无可挑剔的男人。
你可以说他残忍。
也可以说他冷酷。
却无法评价其对错,也说不出口。
故此,荆天明想都没敢想,自己的名字竟然是这天底下最尊贵的人所起,更是想都没敢想,自己还有一个大逆不道的姓氏,以及,他的名就是字!
不知道,自然也就回答不上来!
只是,高渐离对荆轲太熟悉了!
他就是荆轲的小弟,荆轲则是他的大哥兼偶像,别说荆天明的眉眼跟他的大哥荆轲有七分相似,脸颊的轮廓与鼻骨向下的部位与大嫂丽姬如出一辙,就是只有三分相似之处,能被盖聂不惜以叛秦为代价,也要带出来的孩子,又岂会是凡人?
现在,一切就都能说通了。
盖聂叛秦,是因为他找到了荆轲与丽姬的儿子。
不过,究竟是不是这样,他还要看盖聂的回答。
尤其是看盖聂的反应。
其实吧,说句公道话,盖聂的做法根本就是错误的,换做卫庄处理这件事,他会用自己跟嬴政血里火里滚三滚的交情,求嬴政让他把荆天明带在身边教导,交情这种东西不怕使,尤其是对嬴政这种身边没有几个朋友的孤家寡人而言,一个护卫了自己近二十年的护卫,平日里一无所求,便是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好不容易求自己一件事,还是给自己喜欢的女人的孩子求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他都能允许丽姬在咸阳宫里生孩子,而不是授意某个小太监让丽姬意外流产,这份心胸气魄,岂会容不下一个失去记忆的孩子?
若非丽姬身死,天明在宫中难活。
他也不会允许阴阳家对天明下手。
而被卫庄……呸,被盖聂这位护国剑圣收作徒弟的荆天明,不说日后能正常到蒙恬李信那个地步,成为下一任大秦皇帝的左膀右臂,便是在咸阳城里做个富家翁,也好过现在的流离失所。
丽姬也是的,纯纯恋爱脑。
你说,要是天明被杀了,你在聆听荆轲的死讯后,上吊自杀也不是不行,反正你活着也没信念了。
可天明还在。
你跟着荆轲走了,天明咋办?
别说荆天明没有后妈,就算嬴政给荆天明找个后妈,那后妈和亲妈之间,有比较的必要吗?
是个人都知道后妈的不好!
故此,丽姬如果是个聪明人,她应该老老实实的委曲求全,哪怕明着跟嬴政演戏都可以,只要嬴政的爱不消失,她就是荆天明的护身符,她活着,还能给荆轲这一脉留下希望,她死了,荆天明就真变成了路边的野草,自生自灭无人问。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这就是公道话。
残忍的公道话。
不过,怎么选择是丽姬的权力。
就像盖聂一样。
面对高渐离质疑的眼神,没回答。
让知情的林朝辞看的是一阵叹息。
你说说,你们一个个大男人,遮遮掩掩的干什么?
荆天明的身份是有啥毛病吗?
没看见高渐离都看出来了吗?
伱特么但凡有正常人的脑子,早就摇身一变,变成了“与荆轲私交甚好,得到丽姬的嘱托,为了友情背叛立场,带着荆轲唯一的血脉奔赴墨家”的感动墨家十大人物之一了,下次见面,高渐离不主动跟你打招呼握手,我给你表演倒立洗头!
不过,林朝辞这一叹气,倒是把高渐离的注意力引了过来。
看着这位陌生的少年。
不管是那位项氏一族的未来霸王,还是另一方世界韩太子非派过来的使者,都算是自己人。
故此,也就没斟酌。
语气依旧冷漠,几分若有若无的尊重隐藏其中,尽管谁都明白,这是看在荆轲的面子上给的尊重:“这位朋友……可是有话要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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