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七百七十二章 朝闻道,夕死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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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时代来说,穿着青铜甲的甲士,被认为是战斗力的巅峰。

    因为金属甲胄带来的防御力,足以无视普通兵器的伤害。

    季孙氏自信心爆棚的根源,就源于自己带来了数十甲士作为护卫。

    就算你是大力士又如何,面对结阵举戈的甲士,还不是得跪

    然后,季孙氏眼珠子都快凸出来了。

    他眼睁睁的看着,看着那个行走的德字好似一阵旋风般席卷而过,将他带来的甲士都给放倒在了地上。

    坚固到能够抵御刀枪的青铜甲,在李云泽的拳头面前,那是真的一拳砸出一个拳头印来。

    更夸张的是,甲士们手中的兵器招呼在了李云泽的身上,居然破不了防。

    就好似那一身的肌肉,真的就是钢浇铁铸一般。

    季孙氏亲眼看着的,一名甲士从背后硬上,手中青铜剑斩在了孔丘的后背上,那感觉就像是砍在了大鼎上似的,就差冒火花了。

    嗯,李云泽是故意让季孙氏见着自己强横身躯的。

    唯有如此,才能让其在贵族聚会之中,与各国友人竹简来往之中有吹捧自己的谈资。

    这年头有好东西,无论是学识还是勇武,都得拿出来让大家伙看看才行。

    蒙头在家里搞学问的,通常都是蒙着蒙着就连人带学问都蒙没了。

    得有名声!

    左脚迈着道德,右脚踩着仁义的步伐来到了季孙氏的面前。

    李云泽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公子,你撞坏了吾家的大门,这事总该有个说法。”

    季孙氏已经说不出话来了,他还沉浸在之前李云泽刀枪不入,一人就放翻了一队甲士的震撼性场景之中。

    眼见着季孙氏还没有回魂,李云泽当即一个大逼兜过去,这下立马就清醒了。

    “公子,咱们说说赔门的事。”

    “赔赔,一定赔。”

    捂着脸的季孙氏,点头犹如捣蒜“某赔三百金于你,如何?”

    “公子此言差矣。”

    李云泽面露悲痛之色,目光看向了不远处被撞烂了的大门,深情并茂的说道“虽说才住进来没多久,可却是在父母俱去之后,第一次有了家的感觉.这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让某心情愉悦尤其是这门,那就是某的脸面呐。公子撞烂了门,那就是在打某的脸面。”

    收回目光的李云泽,似笑非笑的盯着季孙氏“莫不是公子以为,某的脸面就值三百金?”

    ‘三百钱都不想给你!’

    心中吐槽的季孙氏,无可奈何只能是问道“先生究竟想要如何,还请直言相告。”

    李云泽微微皱眉“这话说的,好似某要讹你似的。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

    他抖了抖身上的德说道“某是君子,只重品德。公子却满口财货只重利,乃小人也。”

    季孙氏已经不想说话了,他现在只想尽快回家好生喝顿酒,然后蒙头睡上一觉,就当做自己今天出门撞鬼了。

    “嗯。”李云泽顿了顿,接着说道“那大门乃是百年榆木所制,再加点。”

    季孙氏狼狈的跑路,回去之后就安排门客给李云泽送了五百金过来。

    有心腹门客不甘心的建议“家主,不若集军甲之士.”

    季孙氏摆了摆手“师出无名,而且,这里是曲阜城。”

    这个时代的军队,与后世截然不同。

    打仗这种事情,在这个时代里是一种很是高贵的时期,普通人是没有资格参与的。

    军队的主要构成是国人中的士与农。

    士自然不必多说,起码也是特权阶级。

    就算是农,也得是有房有田的庶民出身才有这个资格。

    至于说国人之外的乡间野人,那是连参与战争的资格都没有。

    军队之中能够穿甲的,都是士这个阶级。

    季孙氏能够调动数十甲士,那是他季孙氏的氏族军队。

    可看李云泽展现出来的实力,没有数百乃至数千甲士,恐难以压制。

    而数千甲士.鲁国的士都加起来也没那么多。

    去求三桓之中的其他两桓帮忙,甚至请国君出动公族军队,先不说需要付出何等的代价,单单是面子上就过不去啊。

    “此事到此为止。”

    季孙氏端起了酒爵“就这么过去吧。”

    有了五百金,家里的生活条件立马不一样起来。

    李云泽嘱咐孟皮,莫要再去老房搬东西了,老房那边直接封起来,这边所有的东西全都买新的。

    从来都没有这么富裕过的孟皮,真的是高兴坏了。

    美滋滋的去了肉铺买了腔羊回来,三下五除二的收拾好,就准备剁吧剁吧扔进釜里去煮。

    这年头做饭就这样,基本上都是煮啊煮啊煮的。

    看似没什么滋味,可实际上在世界范围内来说,已经是很先进了,最起码能吃得上熟食。

    不像是棒子国那儿,这个时代的棒子们还在山洞里啃着骨头过日子。

    李云泽拦住了他“水煮羊肉,没味儿。”

    孟皮有些疑惑“要烤?可家里没木材。”

    “正所谓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李云泽的目光看向了隔壁家“某是君子,有需求的时候自然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隔壁家的院子里也有树,还是颗杏树

    一刻钟后,庭院里架起了烤架,杏木烧起来带着一股淡淡的果木清香,熏着羊肉绽放着金黄色的光泽。

    葱姜蒜切丝过油,微热后配着盐一层层的刷在羊肉上,那味道自然不用多说。

    这边在家中美滋滋的吃着烤羊肉的时候,外面曲阜城内已经是各种消息传疯了。

    季孙氏可是三桓之首的大家族,而三桓更是鲁国的核心势力。

    发生在季孙氏身上的事情,又有那么多的目击者,再加上想看他们家热闹的其他两桓,乃至国君都在推波助澜,季孙氏在孔仲尼手底下吃了大亏的消息,那真是传播的飞快。

    无论是在哪个时代里,传言都有一种相同的特性,那就是夸大。

    随着流言的不断传播,内容也是越来越离谱。

    最夸张的是,季孙氏赔给李云泽五百金,居然被传言成为了赔五千金!

    季孙氏真要是能随随便便就拿五千金出来,估摸着早就起兵混个国君当当了。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五千金的数额一出来,就引起了许多人的密切关注。

    这一日,李云泽接到了三桓之一的孟孙氏赴宴邀请。

    想要提升名望的李云泽,自然是应允下来。

    至于说这孟孙氏,其在历史上的名声,可比三桓之首的季孙氏更大。

    孟孙氏源于庆父,没错的,就是成语‘庆父不死,鲁难未已’的主角庆父。

    庆父的事情说起来也简单,就是为了争夺国君之位,先后弄死了两位鲁国国君。

    死了国君,还是接连死了两位,毫无疑问的会导致其内部的巨大混乱,也就是有了那句成语。

    而这个家族,历史上在百余年之后,会出一个非常有名的人物。

    此人名轲,字子舆,被尊为亚圣,又称孟子。

    没错,孟孙氏就是孟子出身的家族。

    当代家主孟僖,乃一守成之人。

    之所以宴请李云泽,不过是因为其最近名声鹊起,按照这个时代的传统进行招揽罢了。

    春秋时代里,名声是最为重要的东西,有了名声就会有无数人送上礼物来请你。

    若是没有名声,哪怕有着经天纬地的学问,也没有施展的机会。

    在李云泽看来,孟僖不过是个讲究传统的老古板罢了,更加不可能做什么门客。

    同样的,他也不至于在孟僖的面前表演爆衣。

    一切按照规矩走的宴会,索然无味。

    这些据说是从数百年前就流传下来的规矩,可谓是又臭又长。

    一道道的流程走下来,正经的美酒美食没吃上几口,美人歌舞也未曾见着几回,反倒是浪费了不少的时间。

    宴会结束之后,李云泽徒步返回家中的时候,天边都已经浮起鱼肚白了。

    不过来到家门附近的时候,他却是收敛了气息,目光之中带上了怒意。

    他家的大门洞开,门口还有大量凌乱的脚印

    李云泽自然是什么都不怕,可孟皮还在家里呢。

    迈步走入家中,门窗洞开,四下里最近新买的那些家具什么的,都被扔的到处都是,很明显这是遭了贼了。

    李云泽不在乎这些,他快步进入屋内搜寻孟皮的身影。

    没找到人,到是找到了一条绢帛。

    这个时代书写自然是以竹简为主,可也不是说只有竹简才能写东西。

    像是绢帛羊皮什么的,自然也是能写字。

    拿起绢帛,借着天边浮起的亮光看着。

    上面的内容很简单,就是说‘听闻你孔老二最近发了一笔足足有五千金的横财。’

    ‘我等非常敬佩你的本事与名声,尤其是敬佩你搞钱的手腕。’

    ‘我等风餐露宿的在野外生活,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想要问你孔老二借一笔五千金混个温饱生活。’

    ‘可是我们在你家里只找到了不足五百金,我们对此很是失望,就请了你大兄与我等同回。’

    ‘想要接你大兄回家也可以,带着剩下的四千五百金,来尼山这儿就成。’

    看完了绢帛上的内容,李云泽随手就给扔掉。

    隔壁家里已经响起了公鸡打鸣的声响,天亮了。

    李云泽背手而立,看向了窗外天边那一抹红彤彤的朝阳,轻吸口气。

    “朝闻道,夕死可矣。”

    “这大早上的让我知道了你们在尼山,那到了晚上的时候,你们就可以去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