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34章;你很聪明 (1更,求月票,推荐票)
最新网址:www.biquwenx.net
    另一边,维根斯和积逊离开后。

    两人并没有直接回船,而是结伴去到了租界的一家酒馆。

    两人要了一间包间,点了不少酒,还让酒馆的负责人给他们找了一些美女来作陪。

    两人一边聊天一边喝酒。

    聊的是一些过去的事情,两人聊的很开心,至于刚刚被纳兰赫邀请过去的事情,他们已经选择性的遗忘了。

    毕竟,他们不会把这种事放在心上。

    很快,包间的门被推开。

    一个三十多岁的亚洲男人走了进来。

    “老板。”男人一进来,便走到积逊面前,恭敬的喊了一声。

    他叫周力,广东人,早年间相信灯塔国遍地都是黄金的事,然后跑到灯塔国旧金山去挖黄金。

    上了船之后,才知道被骗了。

    到了旧金山,他就被人在身上漏了印记,成为了奴隶。

    然后开始没日没夜的挖矿,还船票钱,还衣食住钱。

    反正不管你怎么还,就是还不完。

    他看到有人反抗,但反抗的人,无一不是自那之后消失不见了。

    周力还年轻,他不想死,他开始尝试改变。

    他开始学洋人的话,或许是因为他的语言天赋不错,他很快就学会了英语的基本用法。

    这也让他可以跟洋人交流。

    因为他聪明,会来事,慢慢的,他有了地位。

    开始被洋人用来管理他的那些同胞,因为同为华人,他了解他的那些同胞,于是他的工作完成的很好。

    最后,他得到了赏识。

    获得了自由,这也让他明白,只有效忠洋人,他才能获得自由的,更好的生活。

    但金钱和地位腐蚀了他,他就忘了自己到底是什么人了。

    他开始沦为洋人的走狗。

    成为一名华人帮办,来佛山骗那些无知的青壮去旧金山挖金。

    他并不觉得自己这样做不对。

    因为在他看来,未来的路,是自己选择的,如果不是那帮人自己贪财,自己傻,又怎么会被他骗到。

    就算被骗,那也是他们活该。

    而现在,他为积逊工作。

    积逊是一名商人,他不仅卖鸦片,同样也做人口贩卖。

    也就是把华人骗到金山去,当猪仔卖给那些矿主。

    年轻的华人青壮,一个可以卖差不多五十美元。

    一次送过去多一点,足够他大赚一笔。

    再加上来的时候,运一船鸦片过来卖,一来一回,他就能赚差不多三四十万美元。

    虽然来回一趟可能要跑三到四个月,有时候久一点甚至需要半年。

    但一趟来回就赚三四十万美元,这个数额,放到这个年代,是普通人想都不敢想的。

    当然,商船在海上也不好走,毕竟海上海盗也多。

    所以维根斯的作用就重要了。

    有他的舰队护航,他名下的商船安全性就有保障了。

    虽然他也要因此付出一半的利润。

    但这是值得的。

    不然他一个灯塔国人,维根斯一个英国少将,凭什么跟他关系那么好。

    一切,不过是利益罢了。

    “嗯,这是维根斯将军,你认识的。”

    周力闻言,立马赔笑道;“维根斯将军。”

    维根斯轻蔑的看了一眼周力,连回应他都缺乏兴趣。

    周力顿时有一些尴尬。

    但积逊毫不在意。

    “行了,汇报一下你这段时间招到多少人了。”

    积逊也不喜欢周力,因为他是大清人。

    但周力办事很有用,所以哪怕是不喜欢周力,他也还是用着周力。

    因为他能帮他赚钱。

    “老板,已经有七百多人愿意跟我们去金山挖金了。”周力听到积逊的问话。

    脸上的尴尬消失,立马又堆积起了笑容,把自己的‘功绩’汇报了出来。

    “而且这些人基本都是青壮,其中大部分都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三十岁的没多少。”

    “才七百个,太少了,继续招,我又多买了三艘船,可以装更多的人。”

    “继续招揽,至少招揽到一千五百人才行。”

    “你还有十天的时间,十天内,一定要把人给我招满。”

    “好的,老板。”周力连忙点头。

    “行了,你下去吧,这里没你什么事了。”

    积逊摆了摆手。

    开始赶周力离开。

    至于办事的好处,他是一点不提。

    不过周力什么话也不敢多说。

    也不敢有丝毫不满。

    “那老板,我就先离开,继续招人去了。”周力陪笑着道。

    陪完笑,这才弯着腰离开包间。

    等到周力离开。

    维根斯的脸上立马露出了笑容。

    他笑着出声道;“积逊,你真厉害,你是怎么把这家伙训的这么听话的。”

    “我也有几个华人奴隶,他们可不像你这条这么听话。”

    维根斯直接用条来形容周力。

    很显然,在他眼里,周力根本不算人。

    跟一条狗没什么区别。

    “这很简单,在狗饿的不行的时候,再给它丢一根骨头,它虽然还会对你龇牙咧嘴,但它会吃下骨头。”

    “吃的骨头多了,它在见到你的时候,就会对你低头摇尾,对你言听计从。”

    “哈哈哈哈,真是好道理,积逊,你很聪明,难怪你能把生意做到这么大。”

    “我的哥哥有一个女儿,或许有时间,我可以介绍你们认识。”

    “这....维根斯将军,您是认真的?”

    “当然,积逊,我很欣赏你的聪明、智慧。”

    “本来我还打算再考验你一段时间的,但你的表现我很满意。”

    “所以,我愿意帮你这个忙。”

    “而且我很愿意和你成为一家人。”维根斯笑着道。

    积逊闻言,顿时脸色大喜。

    他的表情不是装的,而是真的非常高兴,甚至可以说是惊喜。

    这个时期的大英,是维多利亚女王执政,这也是大英最强盛的时期,也正是因为这个时期,大英才有了日不落帝国这个说法。

    威斯根作为英国海军少将,他在英国的身份自然也不简单。

    不然他根本坐不上现在的位置。

    维根斯的家族,在英国是贵族,而且还不是什么小贵族。

    如果能和维根斯的家族联姻,这对积逊而言,有着极大的好处。

    也是莫大的荣幸。

    因为这个时期的灯塔国,是有些亲英的,在世界上的地位,远比不上后期的灯塔国,也比不过现在的大英。

    毕竟,灯塔国的历任总统,基本都是英裔灯塔国人。

    比如灯塔国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他就是英裔灯塔国人。

    他的家族甚至还是英国的一个贵族。

    血脉的原因,让他们先天就亲英。

    而且这个时期的灯塔国人也都以英女王的贵族封赐为荣誉。

    谁要是能成为英国的贵族,那绝对是特别特别长脸的事。

    因为成为贵族,代表着你的阶级不一样了,你不同于普通人了。

    这是很多灯塔国人都梦寐以求的。

    但想要被维多利亚女王封贵族,可不简单。

    而对积逊而言,哪怕是没法立马成为贵族,成为贵族的女婿也是可以的。

    未来有维根斯家族支持,他生意在做大一点。

    被封贵族,也不是没可能。

    这如何能不让他感到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