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246章 啥?你要把我送出去?驳回驳回!通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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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管辖权,本次的庭审是由沙都初级法院进行审理。法庭通知各方开庭时间:本月十八号,上午十点钟。
十八号。
九点半。
法院等候室内。
苏白笑着看向李雪珍:“交给你的任务,你都完成了吧?”
李雪珍小脸认真,扭头看着苏白:
“苏律师,我都已经准备妥当了,苏律师你放心吧!”
“绝对没有任何问题的!”
“好的。”
“伱办事我放心。”
苏白点了点头。
听到苏白的夸奖,李雪珍两只眼睛眯的像月牙一样。
虽然现在距离她走出校园已经将近半年了,脸上显得还是有些呆里呆气。
.
….
很快,相关的工作人员将苏白和李雪珍带入到了庭审场中。
正式开庭前夕。
各方人员入场。
本次庭审的主要有,检方公诉人。
被广有志打伤的恶人王强,及其诉讼律师,作为控方参与本次庭审。
还有被告方,被告方就是苏白一方。
在审判长还没有进入庭审前。
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因为以前没有直接参与过庭审。
控告方席位上,作为控告人的王强穿着非常的正式。
小领带打的结结实实,不过搭配上那满脸的横子肉,显得格外的滑稽。
王强的目光落在广有志身上,眼神中充满着愤怒.…
他王强在沙都白边区也算是个小人物了。
可是呢?
不就是在路上抓着小姑娘不放嘛?
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没看到其他人都没有任何的反应吗?
谁能想到被一个愣头青大学生给干了翻了,并且还让他躺在医院里足足休养了一个半月!
这口气,他能忍?
肯定忍不了!
所以在这一次庭审的时候,他特意花高价请了一名顶尖的律师。
目的就是为了让广有志不仅进去,还要让他家里面赔个底朝天!
他要让广有志,后悔都来不及!
让广有志坐几年牢,然后等到出来以后,不仅事业没了,大学生的身份也不顶用了,还是一个坐过牢的人员,而且自己家里面赔个底朝天,啥啥都没有。
父母也等了好几年,出来的时候人都老了。
没有社会经验,没有工作经历,还坐过牢,让其父母赔的什么也都不剩。
他估计陷入到这么样的局面当中后,广有志这辈子都会陷入到后悔当中。
这就是他最希望看到的画面!.
….
庭审场上。
苏白注意到王强的目光:.….
不是,用不着这么愤恨吧.…?
这控告方席位上的当事人的表情,看着非常的狰狞。
完全没必要吧.…
不过说实在的,对方如果真的是当地的小“恶人”,利用法律规则来对广有志进行打击报复。
说实话.…
算得上是有脑子的,要不然的话,就按照目前的趋势来讲,肯定要被关进去关上好几年。
在对方对于广有志进行控告的时候,直接来一个举报打击违法犯罪团伙人员,这个案子就算是结束。
只是.…
对方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解决,倒显得有一些麻烦。
不知道这场庭审涉及不涉及到其他情况。
如果涉及的话.…
他记得沙都的监督审查部门,他好像去过一次。
这一次再去的话,不能算得上是新人了。
.
….
庭审场上,书记员在宣读完相关的法律法规后。
合议庭成员入场。
庭审台上,审判长秦勇敲响法锤,下意识的朝着控告方看了一眼。
本次庭审对于他来说是有人打过相关的招呼。
可是.…
对于秦勇而言,相关的招呼只是招呼,在他这里对于判决的结果来说,不起任何的作用。
不管是谁来了,是谁打的招呼,都不顶用。
就算是院长亲自过来打招呼,他也按照法理来判。
除非院长直接不让他过来判了。
那么他没有相应的判决权,也就自然管不着。
所以在有人给他打过招呼以后,他当即表示了拒绝。
秦勇望着控方席位上的王强,微微皱了皱眉,说实话,心里面有一点的小厌恶。
只不过.…
在庭审场上,一切由证据和法律条文解释说话。
虽然对于王强很厌恶,但是如果在本次庭审中认定了广有志具有犯罪行为,那么他也绝对不会对广有志做任何的开脱。
法锤敲响。
秦勇看着检方席位:“请公诉人开始对于这个案件的过程进行陈述。”
“并开始质证。”
“好的审判长。”
公诉人唐亮微微点了点头。
对于本次案件,唐亮的看法很简单,提起公诉了,那么就是检方认定事实了。
检方认定事实再撤销的话,那么他肯定有责任。
所以在每一次诉讼的时候,检方都会提前将证据准备齐全,并且指控被告方的罪行。
这一次,唐亮作为公诉人,证据准备齐全,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
质证环节,也就是对于证据来源合法性进行认定,或者补充证据。
对于这一次的庭审,唐亮认为,控告被告方有罪的事实应该是一件挺简单的事情。
没有太放在心上。
唐亮继续开口:“请问被告人,本次诉讼控告致人重伤,关于致人严重受伤这一结果,你是否认同?”
广有志点了点头:“我认同。”
“在此过程中,经过检方的调查,发现你是在看到王强以后,用自己的拳头。
对于王强进行了殴打,并且不止一次的攻击。
在第一次攻击当中,你用自己的手臂将王强拉开,然后给了王强左肩部位一拳,请问事实是否属实?”
“事实属实。”
在听到广有志的配合回答后,唐亮微微点了点头,继续开口:
“你在对王强左肩部位一拳后,王强对你进行了反击,然后你又对着王强的腹部以及右胸位置造成了攻击的行为,请问这一点是否属实?”
“是的,属实。”
“.….”
关于案件的整体流程和相关质证方面,公诉人唐亮一次次的进行询问,得到的答案都是属实。
质证环节结束。
质证没有了任何的问题后,庭审场上,唐亮长呼了口气。
一般来说,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对于证据的采纳没有了任何的问题,那么在庭审场上基本就判定了犯罪的事实。
唐亮开口:“审判长,检方质证完成。”
法槌敲响。
审判长秦勇整理了一下目前的诉讼材料,随后开口:
“下面请检方进行陈述法律依据或事实证明。”
“好的,审判长。”
唐亮作为公诉人继续开口:“根据以上的质证,可以明显的看出证据链完整。”
“并且被告方对于质证所询问的问题没有任何的异议。”
“基于以上的质证,检方认为,被告人广有志已经触犯了刑法中的故意伤害,并且对受害人王强造成了重伤的行为结果。”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他人重伤,将面临着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根据广有志的表现和具有自首的情节,检方推荐刑期五年有期徒刑。”
“以上是检方的陈述。”
.
…
在检方陈述完毕以后,审判长秦总对照着案相关的诉讼材料,微微点了点头,紧接着看向控告方。
“请控告方陈述相关的民事补充,以及其他事项。”
听到审判长将目光转到自己这边,王强扯了扯自己的领带,不停的催促着自己的律师。
“审判长问了,快快快,咱要的赔偿就是200多万.…别忘了,一分钱都不能少!”
“还有就是让对方多做几年牢,就是这么多要求,你和审判长说。”
“让审判长同意你的观点,这场诉讼咱们就算是胜诉了。”
辩护律师张硕:???
要不是王强给的钱多,在王强说最后两句话的时候,他就直接怼回去了。
他陈述是陈述,但是让他和审判长说,审判长就同意他的观点了?
不懂法!
对于这一点,张硕心里面有点烦闷,但是一想到王强给的律师费,这种烦闷的情绪顿时消散了。
面对着王强的催促,张硕不急不缓开口,陈述了王强的要求。
“我方申请的民事赔偿为:对我方造成的医疗费用和务工费用等总计达到2167000。”
“同时,我方认为.…在本次案件当中,广有志的行为,完全是故意行为。
虽然说有自首情节,但是在我方当事人和对方没有任何冲突的条件下,对于我方造成故意伤害,并且还导致了我方重伤,躺在医院将近两个月的时间。”
“我方认为,从这一点进行出发,可以明显的看出,广有志对于法制,以及法律没有任何的敬畏之心。”
“基于以上,我方认为应当加重判决,以上就是我方的陈述观点,我方陈述完毕,审判长。”
在控告方陈述完毕后,审判长秦勇又看向了被告方席位。
“现在请被告方当事人或被告方委托律师进行法庭陈述。”
“好的审判长。”
在听到审判长让自己进行陈述的时候,苏白长呼了口气。
陈述?
总算是到他们一方开始进行陈述了.…
如果说再不进行陈述的话,他听到检方的陈述和控告方的陈述,可能就开始忍不住反驳了。
并且控告方的如意算盘打的还非常响。
那就是想要让,被告方也就是他的当事人加刑。
???
加刑?!
就算是这场庭审,广有志没有任何的见义勇为行为,只是对于王强造成了重伤。
那么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也算是进行重判了。
按照一般的情况来讲,大致就是3到5年有期徒刑。
可是.…
王强呢?
竟然认为五年有期徒刑判的还不够严重,还想要继续加刑。
怎么可能?!
这不欺负老实人吗?
想到这里,苏白缓缓开口:“审判长,我方做无罪辩护申请,驳回检方和控方的诉讼申请。”
秦勇开口:“请被告方委托律师陈述做无罪辩护的理由,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好的。”
苏白继续道:“首先,我方想要推翻检方的认定,我方认为,我方对于王强的殴打行为并不是故意伤害。”
唐亮微微皱了皱眉,不是故意伤害?
人家跟你无冤无仇,都把人打重伤了,还不是故意伤害?
不过,针对苏白的陈述还没到自己开口的时候,唐亮没有进行反驳。
继续听苏白进行陈述:“检方在陈述我方具有犯罪行为的时候,忘记了一个前提。”
“这个前提是什么?”
“这个前提是,我方当事人广有志为什么要对王强动手?”
“因为王强当时正在赤裸裸的骚扰一个小姑娘,并且.…在骚扰的这个过程当中,不止语言上的骚扰,还有行为上的骚扰。”
“广有志在看到这一情况,作为青年的他,有着自己心中的正义,并且王强的确是在骚扰并且猥亵这名小姑娘。”
“对于王强,广有志是在对王强进行阻止。”
“是在进行见义勇为行为。”
“根据见义勇为的法定条件和特征。”
“第一:以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
“第二:具有不顾个人安危的情节。”
“第三:实施了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
“根据这三点来看,我方当事人是在保护姑娘的人身安全为目的,不顾个人的安危,对于王强的犯罪行为进行阻止。”
“其行为完全符合见义勇为的特征和特性。”
“所以在一开始,我方当事人广有志,就是在行使见义勇为的行为。”
“基于我方一开始的主观目的,我方认为我方不构成故意伤害,只是在见义勇为的过程当中,对于王强进行阻止的过程,造成了伤害。”
“但是王强是在进行着违法犯罪的行为和活动.…”
“基于这一点,应当由王强承担着自己进行违法犯罪行为活动的后果。”
“即,我方既不负刑事责任,也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审判长,以上是我方的观点。”
说白了,苏白陈述的观点是从在一开始,广有志的主观行为上面来进行的。
大概意思就是说——
王强,作为正在实施违法犯罪的人员,广有志进行了阻止,在这一点中。
广有志并没有过错。
所造成后果,也不是广有志想要看到的。
基于以上的情况,应当判决外有制不承担王强受伤的结果。
以上就是苏白的大致辩护思路。
只是.…
在苏白陈述完自己的辩护思路以后。
不仅检方席位上的公诉人唐亮有点愣神。
控告方席位上的王强更是异常的生气,并且觉得苏白的辩护有些离谱。
什么叫做他承担,他应该承担的责任?
他都已经被广有志打的重伤了!
现在告诉他,他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
不是.…
对方把自己打伤了,坐牢不是应该的吗?
自己调戏小姑娘,关他什么事?
见义勇为把自己打伤了,那也应该是故意伤害!
对此,王强特意扭过头看向自己的委托律师:
“张律师.…对方这庭审诉讼不是瞎扯淡吗?”
“审判长肯定不会同意对方的这种说法,对吧?”
根据苏白的陈述,在张硕看来,审判长不太可能会采纳被告方诉讼律师的意见。
于是开口道:“放心吧,审判长不会采纳被告方的意见的。”
“见义勇为归见义勇为,打人归打人。”
“这场庭审,对方该进去还是要进去。”
听到张硕的安慰,王强深吸了口气,眯着小眼看向了被告方席位。
问题不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