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十章 双杖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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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天黄云,西方残霞。

    平阳城的暮色,别有一番滋味,但东厂的人,并没有这个心情去观赏。

    “你是说,老四那伙人可能出了岔子,本来应该由他负责的平阳医馆,现在落在一个身份不明的人手里,那人的武功还在你之上?”

    三档头毛宗宪坐在桌边,额头饱满,两颊有肉,下颚棱角分明,面相威武,却总带着几分煞气。

    “明明咱们东厂才是猎人,想不到进了这城,局势反而变得不明朗了。”

    学究模样的中年人也坐在这里,正用药油搓着自己的腕骨,口中说道:“这些叛贼要不是有这样的本事,也不至于要督主大动干戈,设下这么一局了。”

    “我看,袭击督主营帐、惊散马群,劫走于家儿女的,还有如今平阳医馆的人,甚至可能是三批人马,彼此之间也未必熟识,但相同的是,他们都要在这件事情里面,跟我们东厂作对,都是逆贼。”

    他话音刚落,五档头曹添就一拍桌子。

    “既然如此,咱们先集中人手,把其中一股灭掉!”

    这话狠劲十足,却让学究摇了摇头。

    “平阳医馆那边的人,底细很不明朗,具体有多少人也很难弄清,但能对付了小川他们,就不可小觑。而劫走于家子女的那批人,在这一路上,跟你们俩斗了不止一回了,同样是劲敌。”

    “咱们要灭其中一股,并没有十足把握,还可能要被另一伙人占了便宜。”

    毛宗宪也点头说道:“我们没必要跟他们硬拼,只要把他们拖在城里,等督主的大股人马一到,不愁他们还能翻得了天去。”

    学究问道:“你那边办的怎么样了?”

    毛宗宪说道:“我部下已经把城里能出售大量干粮、净水的店铺,都做了标记,找出了卖骆驼的,给那些骆驼下了药。”

    学究点头道:“好,那他们就算要走,也不能轻易换乘,还得让自己的马养足了气力,这就足够拖他们一段时间。”

    “等他们准备走的时候,咱们再突袭他们一波,不求伤人,只求伤马,一得手就撤,跟他们游斗。”

    曹添说道:“把他们逼急了,难道他们不能自己背粮食和水?”

    学究一笑:“所以咱们做事要有度,一步一步的来,不能一下把他们逼得太急。只要不到万不得已,没有人肯只凭自己的脚力进荒漠的。”

    毛宗宪却迟疑道:“我心里还是有些不踏实,有人能拖住督主的脚步,有人能提前到平阳城占住医馆,这些都是咱们想不到的事情。”

    “那现在城里这伙人,会不会也有什么咱们意料不到的手段?”

    学究嘶了一声,抚须沉思,良久不语。

    曹添有些不痛快,故意找茬:“你这一路上要跟在咱们后面,充作后手,不出力,戴面具,也就算了,如今大伙都会合了,这面具怎么还戴着?”

    学究也不动怒,伸手揉了揉脸侧,没一会儿就从脸上揭下一层人皮面具,露出一张老了十几岁,也更显清瘦的脸来。

    此人正是东厂的二档头,贾廷,倘若他当时在医馆里用的是这张脸,朵拉一眼就能认出来了。

    “是该多防着点。”

    贾廷有了决断,“咱们把身上的钱都掏出来,当做定金,再请一批人来帮忙。”

    毛宗宪疑惑道:“这附近还能有什么可用的人吗?”

    “呵呵,你们到底年纪小了点,有些事情不那么清楚。”

    贾廷颇有些自得,“我那阵子,带人跟在你们后面,可不是每天就干等着看戏,也是有重任在身的,四面八方的动静,都要体察清楚了,随时准备接应你们。”

    “也就因此,发现了一个熟人。”

    十几年前,有个号称天下第一的杀手组织,名为“黑石”,耳目众多,手眼通天,势力之大,遍布大江南北。

    那时就连朝中大臣,都有不少人跟“黑石”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时常给“黑石”送钱。

    不过那些人在北方做事,天子脚下时,往往还收敛着点,行动的时候都蒙面藏身,而负责江南生意的人,行事就比较嚣张。

    “黑石”分派在南方的第一高手,号称飞龙,刀法极快,杀人就从不蒙面,都是快马奔腾,从大街上肆意闯过。

    后来“黑石”处于京城的总部瓦解,老首领身亡。

    飞龙结仇太多,没了组织背后的关系支撑,被江南的官府、黑道一起通缉围杀,只好销声匿迹,逃到西北边疆,做了马匪。

    他们那伙人,本来应该是在高河县附近出没,毕竟那边还算是有点油水,再往西,想抢也抢不到什么了。

    可近日东厂大队人马的靠近,引起了他们的警觉,主动向西逃窜。

    “我跟你们会合之前,几次探查到那伙马匪的踪迹。”

    贾廷说道,“他们现在,就在平阳城东南方不远的那座溪谷之中藏身,只要带上足够的银子,再加上咱们东厂的身份,让飞龙来帮个忙,应该不是难事。”

    曹添年少时也听过飞龙的名声,对此并无意见,只道:“定金而已,没必要把咱们自己腰包都掏空,让手底下人凑一凑吧,等事情办成后,大可以让他领朝廷的赏银。”

    这个事情就这么定下。

    贾廷让自己的心腹三人,带着银子,单刀快马,趁天黑之前出城。

    他们大略知道,于谦旧部是在北城门附近盘踞,所以特意让这三人从南城门而出。

    于谦旧部的人数,毕竟不如东厂的人多,连日苦战跋涉,必然不能顾及全城。

    事实也确实如此。

    于谦旧部对这件事毫无察觉。

    入夜时分,他们自己捡柴生火,在将军庙荒废的后院中吊起几口锅,烧了些热水,还在火堆边烤了几串干粮。

    其中一个较小的锅,里面放了些盐巴和切碎的野菜,烧开之后,丢了几个饼子进去,做成野菜糊糊。

    “来。”

    斗笠青年把一碗糊糊递给了于冕,让他去喂自己的小弟。

    于谦有二子一女,长子于冕早已成年,次女于欣十三岁,小儿子于康才十岁。

    斗笠青年自己也盛了一碗糊糊,走到于欣身边。

    扶着于欣的是个瘦高中年汉子,名叫铁竹,眼中满是担心:“我们的金创药快用完了,你们没拿回药来,这姑娘的伤今后该怎么办?”

    他们跟东厂番子作战的时候,有支袖箭,险些射中于康。

    于欣小小年纪,居然眼明手快,撞开弟弟,自己左肩却中了那一箭。

    她年纪尚小,箭头刺入却深,斗笠青年等人不敢贸然拔箭,只好把箭杆折断,给她敷药,再用绷带固定,希望等找到大夫后处理。

    斗笠青年看着嘴唇干裂,眼睛似乎也难以睁开的小姑娘,叹了口气,用木勺给她喂那野菜糊糊。

    “医馆那人虽然古怪,但我事后想来,他应该也不是东厂的人。”

    斗笠青年说道,“当时情况复杂,我们被他功力所惊,退得太急了,明天我再去一趟看看吧。”

    短须大汉名叫朱骥,自小在军中长大,性子粗豪,叫道:“大不了硬抢,我拖住他们,你去拿药。”

    “不!兄长你明天就别去了。”

    斗笠青年名叫朱辉,年纪虽轻,却已经是这伙人的主心骨,不容拒绝的说道,“你性子勇猛,还是留在这里,跟大家互相照看为好。”

    “我一个人去,临机应变,倘若事有不对,我也比你更会逃跑。”

    突然,在院墙上警戒的两个人回头,对他们晃了晃刀子。

    众人登时安静下来,手掌摸上了自己的兵器。

    夜色四合,天上见不到几颗星星,却有冷月高照。

    荒废的庙宇附近没有住人,连虫鸣的声音都没有。

    这些于谦的旧部,只能听到近处柴火烧裂的声音,锅中水沸腾的声响。

    可很快,耳力最好的几个人,听出了木杖敲击地面的声音。

    朱辉艺高人胆大,左手横剑,右手摸上腰间镖囊,轻声一纵,就上了院墙,却被她看到的东西吓了一跳。

    寺庙后方的街道上来了两个人。

    其中一人背着个大麻袋,鼓鼓囊囊,沉甸甸的,脚步却很轻快,这也就罢了。

    最引人注目的是另一个人,那人好似盘坐在半空,衣服下摆垂落,遮住双腿,仅用两根拐杖点地而行。

    是真的“点”地。

    约有四尺长的拐杖,就那么轻飘飘的在地上一“点”,一划,整个人就平平的移出去一丈开外。

    行云流水般的节奏,让人觉得那个人不是在陆地上移动,而像是坐在船上,悠哉悠哉的摇着桨。

    这份功力,稳得令人心头发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