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一切都还在照章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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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萤,你也明白,顾姑娘与别人签约的事一旦被广陵张公子知晓,后果不堪设想。”见小萤点点头,表示赞同自己的说法,杨凌继续说道,“这样,你现在就赶回家去告诉你娘,尽快带顾姑娘到别处避避风头,待我想出妥善解决此事的办法后,再设法与你们联系,在此之前,务必不可向旁人透露你们的去向,记下了吗?”

    “我娘本就想带着我回老家去住,杨大哥你记着,我老家在距天目湖五十里外的代洼,你可以去那里找我们。只是,不知小姐她肯不肯跟我们一起走?”

    “你回去就对顾姑娘说,张伯和的背后是当今太子,东宫派来的人现已抵达了平陵驿。她听到这个消息,多半会随你们走的。”

    送走小萤之后,杨凌站在原地想了想,翻身骑上驴,并没有掉头返回驿站,而是朝平陵城的方向跑了下去:他已经意识到大变将至,必须尽快找到养母娄氏和三郎,确保她俩对即将到来的变故有所准备。

    在骑驴进城的一路上,杨凌将双方势力争抢白草山这件事的前后经过在脑子里认真梳理了一遍,结果,产生了一个疑问:那位从建康来的唐姓大商如果有东宫背景的话,那么据李靖先前所说,张伯和已经投靠了东宫太子,为何不在平陵等着唐姓大商一道与顾沁儿交涉,从她手中收回本应属于他所有的白草山,反而在唐姓大商到来之前就匆匆离去了呢?

    莫非,张伯和在白草山这件事上对唐姓大商有所隐瞒,另有自己的打算?

    杨凌心中既产生了这一大胆推测,遂依此思路继续猜想下去,越想越觉得自己的推测有理:张伯和早在十几年前不惜花费重金从顾沁儿父亲手中购得了一座荒山,事后却不把它过户于自己名下,而在十几年后,却不知为何突然来到平陵,向顾沁儿提出要收回白草山,紧接着,代表晋王府的阴行功和代表东宫的唐姓大商便接踵而至,先后来到了平陵,虽然目前尚不得而知,唐姓大商来到平陵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找三郎催交白草,还是和阴行功一样,为了白草山的归属,但从种种迹象已可得出一个结论:张伯和对白草山必然有着他不为人所知的另一番打算。

    关于这一点,也可从与张伯和关系更为紧密的驿长白申有意向自己这个在他看来应当归属于晋王属下的朝廷秘探透露出唐姓大商的身份、来路得到佐证。

    自从白申昨日将他叫去,若隐若明地警告了他一番之后,杨凌便已认定,白申必是受张伯和所托,欲劝阻自己协助阴行功争抢白草山的,而从今日他当着自己的面儿说出唐姓大商的来路、身份这一做法上面,更加印证了自己的先前猜料。

    那么,接下来,杨凌脑中又产生了一个新的疑问:白申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呢?他有意向自己透露出唐姓大商是东宫派来的,难道是想转移自己,还有阴行功的注意力,从而为其恩主张伯和实现其收回白草山的目的打掩护吗?

    想到这里,杨凌不无失望地发现,问题又绕回到了先前那个疑惑上面:张伯和在白草山这件事上究竟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呢?

    既然依据自己现已掌握的线索还难以推测出张伯和的真正用意,杨凌索性就不再琢磨下去了,而是换了个思路,思索起自己该如何应对眼前的局面,才能使顾沁儿从险境中脱身,避免卷入当朝两大势力的纷争当中来了。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指派阴行功来平陵与张伯和争抢白草山的并不是李靖,而根据高昌下达给自己的那封密件分析,阴行功与自己的关系,正和张伯和与唐姓大商的关系相仿佛,都是在为同一个势力效命,但各自直接听命于的上司却有所不同。并且,张伯和固然有着他自己的另一种目的,他杨凌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如果说初次在代阿婆家喝了白草水之后,自己曾经想过将这种后世流行的饮料——茶水引入自家的汤饼馆,作为招睐客人的噱头,而在得知阴行功奉命来与张伯和争抢白草山的归属以后,自己的全副心思就转而放在了顾沁儿身上,竭力想避免使她卷入到两大势力的纷争之中。

    其次,杨凌从头至尾再次梳理了张伯和、代表晋王府势力的阴行功以及代表东宫势力的唐姓大商来到平陵后的行为举止,发现至今为止,三者的做法之间有一个相似的地方:那就是都在采用一种商业上的,而非其它方式来试图解决问题。

    按常理而言,晋王杨广如今应当是江南最高行政长官,身为他府中采办的阴行功完全可以动用官府的势力强占下白草山,可阴行功偏偏没有这么做,反倒是向顾沁儿许下了更优惠的条件,以要平陵县衙迁址办公,归还“顾园”给她为交换,迅速与她签订了独家买断白草的契约。

    就张伯和的身份而言,广陵张氏号称“江南首富”多年,在江南官场之中自然也积累了不少人脉,更何况张伯和手中还握有顾沁儿父亲开给他的收据,他完全可以在顾沁儿拒绝向他交付白草山之后,写上一纸诉状,将顾沁儿告到官府,讨要回本应属于他所有的白草山,而张伯和也没有这么做,反倒答应以再向顾沁儿支付一笔数目不菲的赎回金的方式来解决此事。

    也就是说,产生纷争双方尽管都有着强大的官府背景和官场资源,可谁也没有动用官府力量来解决白草山归属纷争的意思,都在遵循着一种商务中的做法,极力劝说顾沁儿与自己签订契约,通过一种姑且被称做是法律上认可的方式来取得白草山的产权,或者是收益权。

    杨凌在警队做过一年的内勤,尽管没有直接与人打过官司,但也没少听警队的同事们说起过,打官司这件事是既费力费钱又耗费时间,通常即便是一件鸡毛蒜皮的小案件,从头至尾走一通程序下来,至少也得一两个月的时间。

    一千多年前的隋朝虽然还是皇帝一个人说了算的君权体制,但根据纷争双方时至目前俱不肯动用各自掌握的官方资源,都还在采用一种更加商务的做法来解决此事这一点来说,杨凌在近乎绝望之中又产生了一丝将顾沁儿拉上岸来的希望:东宫即便是发现了白草山的收益权已被顾沁儿卖给了晋王府,如若想通过张伯和,以正当合法的方式争回白草山,尚需一段时间,自己尽可利用这段时间来劝说顾沁儿放弃看似已得到手,实则有可能给她带来无穷无尽祸患的利益,尽早离开平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