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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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修士怎样尝试执达吏的天性

    庞大固埃说道:“这个故事好是好,只是我们眼睛里应该经常保持对天主的敬畏。”

    爱比斯德蒙说道:“假使戴铁手套的拳头能雨点一般地打在那个肥教长身上就更好了。他花钱是为了自己快活,一方面给巴舍公爵找麻烦,一方面又看着执达吏挨打。看见今天一些野法官①在榆树底下胡作非为,真巴不得拳头都能落在他们的光头上才好。那些可怜巴巴的执达吏又犯过什么过错呢?”

    庞大固埃听了这话,说道:“我想起来古时一个罗马贵族,名叫鲁修斯?奈拉修斯。此人出身贵族,为当时豪富。但是,他有一个怪脾气,那就是每逢出门,必须有佣人带着装满金银的口袋在后面跟着他,如果在街上遇见什么出风头的人物,衣饰整齐的人物,尽管没有人冒犯他,他也常常乐意在人家脸上打几拳。打过之后,为了平息人家的怒气,阻止人家去控告他,就拿出自己的钱来分给人家,一直到根据十二表法的规定使他们满意时为止。他就这样用给钱的方法来打人,花费自己的财产。”

    约翰修士说道:“圣?本笃那只灵验的靴子!我恨不得马上就想知道是什么滋味。”

    到了岸上,他从钱袋里掏出二十块“太阳金币”,然后当着一大群执达吏似的人物高声叫道:

    “谁高兴挨一顿揍来赚二十块金币?”

    “Io,io,io①!”大伙一齐回答。“老爷,挨打是件苦事,没说的。

    不过,有钱可赚。”

    大伙一齐拥上来,抢着第一个来为这样高的代价挨打。约翰修士在人群当中选了一个长酒糟鼻子的执达吏,那人右手大拇指上戴一个又粗又大的银戒指、戒指面上还镶着一颗巨型的蟾蜍宝石②。

    选好之后,我看见周围的人嘟嘟囔囔地说闲话,还听见一个细高个、面黄肌瘦的执达吏、据大家说是一位很能干的法学家、而且是宗教法庭上的红人,他不满意地抱怨说红鼻子把他们的生意全抢光了,假使一共只有三十棍子好赚,他准定会抢走二十八棍子半。不过,这些不满的闲话都是出之于嫉妒。

    约翰修士抡起棍子对准红鼻子的脊梁、肚子、胳膊、腿、头,浑身上下打了一个不亦乐乎,我以为一定打死了;可是他把二十块金币给了他,我看见他马上站起身来,乐得跟一个国王或者双倍国王那样。其他的人对约翰修士说道:

    “修士老爷,如果价钱便宜一些你还愿意打的话,我们都乐意挨打,都乐意挨打,包括我们的笔墨纸张、诉状卷宗、一切一切。”

    红鼻子不答应,高声叫嚷:

    ① 代表教会利益和封建势力的野法官,他们随便在乡村到处审理官司,胡作非为。

    ① 意大利文:“我,我,我!”

    ② 传说是青蛙头内挖出来的宝石,实际上是一种鱼牙化石。

    “天主在上!你们这些懒鬼!你们想抢我的生意啊?是不是想勾引我的主顾?我要叫你们在八天之内到主教法庭去打官司,这还了得!这还了得?

    我要把你们当作沃维尔的魔鬼①去告你们!”他转过身来,满面带笑,和颜悦色地向约翰修士说道:

    “可敬的神父老爷,假使你认为我如你的意、乐意再打我一顿的话,我情愿要一半价钱好了。我请你不要顾惜我。我的老爷,我浑身上下、上下浑身,头、肺、肠子、一切一切、都随你打。保你尽兴!”

    约翰修士没有让他说下去,跑开了。其他的执达吏一齐走向巴奴日、爱比斯德蒙、冀姆纳斯特等人那里,求他们发发善心打他们一顿,随便给一点钱就可以,否则的话,他们就要长时间挨饿了。但是,没有人肯答应。

    后来,我们替船上的人去寻找淡水,碰见当地两个上年纪的女执达吏,在那里又是哭又是叫。这时庞大固埃已经回到船上,撞钟叫我们也回去。我们疑心这两个女人或许是那个挨打的执达吏的亲属,便问她们为何难过。她们说啼哭非为别事,是为了执达吏里面两个最有良心的人此刻正被人用绳子拴住了脖子。冀姆纳斯特说道:“我的侍从常常把睡觉人的脚拴起来,拴住脖子恐怕就是吊死和勒死了。”

    约翰修士说:“不错、不错;你这种解释完全跟圣约翰?德?拉?帕里斯②一式一样。”

    他们问那两个女人为什么要处以吊刑,女人回答说因为他们窃取了教堂做弥撒的用具,藏在钟楼下面了。

    爱比斯德蒙说道:“真太玄妙了。”

    ① 沃维尔是“虔诚的路易”王朝时一座寨堡,后来成了无赖歹人的巢穴。“沃维尔的魔鬼”即是指这里的无业游民。

    ② 圣约翰?德?拉?帕里斯:即《新约?启示录》里的圣约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