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魏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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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窗友魏梦龙,字象山,后余四科进士,由部郎迁御史。己卯典试云南,殁于途,归柩于西湖昭庆寺。其年十月,沈辛田观察亦厝其先人之柩于此寺,见前屋厝柩旁列
“云南大主考”金字牌,知为魏君。魏故辛田所善也。俄而吊客来,孝子当扶杖行礼。
辛田弟清藻忽不见,觅之,昏昏然卧魏柩前,神色惨沮。扶归,则寒热大作,病势沉重。
医者下药,方开
“人参三钱”。辛田心狐疑,未敢用参。至床前视弟,弟跃起坐如平时,拱手笑曰:“沈五哥,别久矣,佳否?”辛田怪而呵之。
旁有二女眷观疾,清藻又手挥之曰:“两嫂请回避。愿假纸笔,我有所言。”与之纸,熟视笑曰:“纸小,不足书也。”为磨墨而以长幅与之,乃凭几楷书曰:“梦龙白:梦龙奉命典试云南,从豫章行至樊城,感冒暑热。奴子吴升,不察病原,误投人参三钱,遂至不起。甚矣,人参之不可轻服也!樊城令某,经理丧事颇尽心力,使灵柩得还家,而诸弟啧有烦言,诬其侵蚀衣箱银两,殊不识好歹。家中所存,只破书几卷,诸弟尚忍言析乎?覆巢完卵,还望诸弟照应之。”书毕,掷管而卧。
须臾又起,提笔将
“人参不可轻服”数字旁加密圈。辛田大惊,不敢为弟下人参。请魏家人来,以所书示之,皆骇叹,汗泪交下。
寻弟病愈。问其索纸作书状,全不省记,但云:“病重时,见短身多须而衣葛者入房,便昏然不晓人事矣。”沈年幼,不及见魏君,所云者果魏君貌也。
沈后中辛卯探花,卒不永年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