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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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的时候,有个女同学叫陈明丽,语文成绩很好,她最喜欢张爱玲,成天在小本本上抄张爱玲的名句,还拿我的名字来开玩笑,因为张爱玲也写过一个“曹七巧”,那个女同学天天拿我打趣,说曹七巧家里是开麻油铺的,我家里是开美容院的,真是挺像的。我听得出她话里的轻蔑,美容院还不如麻油铺呢。本来我在初中的时候成绩并不好,成天跟一帮男生混在一起,放学就去街头的小店打游戏。我读的那所中学,不好不差,夹在一流和三流中间,勉强算个二流。只不过我们离学校不远,就是臭名昭著的电子技校。那时候技校的男生成天在我们校门口晃荡,勒索我们学校男生的零花钱,看到漂亮的女生就吹口哨调戏。
有天傍晚放学,我就看到几个技校男生围着陈明丽起哄,陈明丽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原来有个男生跟在她后头,掀她裙子,陈明丽骂了句臭流氓,他们反倒围上来了,还动手动脚。
本校的男生看着这一幕,都讪讪的绕着走,我一时气愤,捡了块砖头就迎上去了。
这件事后来传得走了样,最后同学们绘声绘色将我描述成女侠,据说我拿着板砖一对七,竟然让七个男生落荒而逃。哪里有那么夸张,首先对方只有五个人,然后我走上去一板砖把其中一个拍得血流满面,余下四个人都吓傻了,我又飞起一脚踹中对方的老二,痛得对方嗷嗷叫,跟着同伙不战而逃。
我就此一战成名,有了个绰号叫“十三妹”,据说本校最会打架的男生有十二个,我仅次于他们,因此排名十三。后来渐渐叫走了形,等到高中,女生都敬畏的称我为“七姐”了。
高中我是交赞助费进去的,那时候我妈认识了一个阔佬,美容院的生意开成了连锁,我妈连车都换成了宝马七系,又买了好几套大房子,我成了暴发户的女儿。校长的太太经常去我妈店里做美容,我妈托她说情,又交了赞助费,就把我塞进了本地最好的高中。
如果不是读那间高中,我大约是不会认识程子良的,他作为杰出校友被请回高中做演讲,我跟全班同学一起坐在礼堂里,花痴的看着他。
那时候全部女生想像的白马王子也不过如此吧,一表人才,风度翩翩,说英文说法文都流利的像母语,在常春藤念名校,家世不凡。
陈明丽那时候已经跟我是最好的朋友,自从初中时候我在校门外救了她,她就拿我当亲姐妹一般。成天还给我讲数学题。她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考上这间高中的,所以很看不起我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学习态度,于是跟我妈似的,成天逼着我好好学习。
陈明丽在高中时代风头无二,号称班花校花,追她的人无数。而我羡慕嫉妒恨,因为没有一个男生喜欢我,他们都当我是哥们儿。就是那时候,我成长为一个文艺少女,每天学着陈明丽,念张爱玲或者亦舒的名句,看王小波和安妮宝贝,我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留长发,因为向往安妮宝贝笔下那海藻样的头发。
陈明丽是那天的学生代表,在程子良演讲结束后上台发言,发言稿是陈明丽自己写的,当然老师也帮忙润色过,不过陈明丽参加过好几次演讲比赛,讲起话来更是抑扬顿挫,非常有风范。总之那天陈明丽给程子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后来校领导请程子良吃饭,陈明丽也被安排作陪。她回来之后跟我讲了好多程子良的细节,说他如何有风度,叫她小师妹,替她拉开椅子,说话的时候望着人的眼睛,笑起来温柔可亲。
我想我这一辈子,可能都不会遇上像程子良这样的白马王子,会叫我小师妹,替我拉椅子,说话的时候温柔的看着我的眼睛。
我很羡慕陈明丽。
陈明丽后来考上很好的大学,而我勉强考了一个三本,还得我妈掏一大笔学费。我以为我这辈子不会再跟程子良这样的人物有所交集,可是暑假的时候陈明丽突然打电话给我,说:“明天程师兄请客,你去不去呀?”
“哪个程师兄啊?”
“程子良啊!他答应说高考结束后请我吃饭的。”
我都没想过陈明丽还跟程子良有联络,而且程子良还会请她吃饭,我十分十分羡慕,又十分十分觉得嫉妒,竭力不让自己的声音显得酸溜溜:“我去干什么呀?他又没请我!”
“可是我一个人去和他吃饭,感觉怪怪的。”陈明丽声音里透着羞涩,十几岁的少女,走哪儿都是要拖着一个好朋友的,我常常是她拖着的那个好朋友,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去操场跑步,有陌生的男生来搭讪,我冷冷一眼斜白,把对方瞪回去。我们经常在一起,几乎都已经习惯了任何场合都有彼此的存在。
“我还是不要去了,你跟程师兄约会,我去不太好。”
大约是因为我说了这句话的缘故,陈明丽反倒急了,死命也要拖着我去,证明她和程子良只是普通朋友。
少女时代谁没有这样矫情过呢?大家都是这样过来的。
我于是被陈明丽拖去当了个大灯泡,陈明丽在男生面前一直是斯斯文文的模样,吃的也不多,那天菜真好吃,她跟程子良说话我也插不上嘴,于是一直埋头苦吃。
很久很久之后,程子良才对我说,他从来没有见过那么能吃的女生。
那时候我年纪还小,脸皮薄,闻言掐着他的脖子不松手:“再说!再说!”
他大笑,顺势拖住我的胳膊,深深亲吻,说:“我就喜欢能吃的。”
有些事其实真的不能去想,想一想就觉得心里荒凉。爱情的开始,或许早就已经注定了结局,我年轻,不知道带眼识人。还是我妈说的透彻,她说:“你跟程子良不会有好结果,一个女人若是没名没份跟着一个男人,时间久了,什么都没了。”
我听不进去,而且程子良说过会娶我,他还叫我老婆。那时候我挺傻的,他说什么我都信,一直到最后,我其实还是盼望他会带我走。
所以这世上哪有那么多灰姑娘,童话都是编出来骗人的,王子杀退恶龙,救的也是公主。何况也许没有恶龙,王子自己都改了主意。
我出院的时候向晴还没有出院,苏悦生到医院看向晴,正好遇上我出院,他就顺便捎带上我。本来我想拒绝他的好意,于是对他说:“没事,司机已经在路上了,你在这里多陪陪晴晴。”
“我有话跟你说。”
苏悦生很少跟我讲正经事,其实我都很少见着苏悦生,他在本地另外有住处,虽然我住的房子里有他一间卧室,但他来的时候挺少的。
在车上苏悦生都没说话,一直回到家里,我洗水果切开给他吃,他才开腔,说:“程子良看你去了?”
我专心削苹果,都没抬头:“没有,就是齐全请客,他们在濯有莲,恰好我犯病,送我去了医院,后来他一直没来过。”
生活又不是拍电视剧,分手就是分手了,哪有那么多缠杂不清。事实上我都不明白苏悦生为什么要问起程子良,他从来不是操闲心的人。
“我给程子慧找了点小麻烦,我还以为程子良来找你,是要替他姐姐报仇呢。”
苏悦生笑起来,嘴角微斜,我心里又在污蔑他笑得像中风,叹了口气,说:“城门之火,别烧到我这条池鱼就好。”
“反正你算我的人,城门真失了火,你也倒楣。”
我屈指数了数,又摇了摇头。苏悦生问:“你算什么?紫微斗数?什么时候还学会了这一套?”
“不是,我算了算,今年我们一共只上过一次床,还是情人节那天你喝醉了的时候。我真是枉担了虚名。这城门之火烧的,太冤了。”
苏公子勃然大怒的时候,旁人大约很少见着,我其实也挺少见。他气得眼睛都红了,我都闹不懂他在生什么气,苹果也不吃,把茶杯重重往桌上一顿,差点连杯子都摔了。
我连忙真心诚意的道歉,说:“你晓得我说话没轻没重的,你当我见着程子良所以抽风吧。”
苏悦生挖苦我:“你原来还真对他余情未了?”
“也不是余情未了。”我有点蔫蔫的,打不起精神来:“我是个小人物,你们高来高去,隔山打牛,随便捎带上一点,我就完蛋了。成天提心吊胆,也怪难受的。程子良为什么不继续在国外待着呢?他回来做什么?”
苏悦生倒不生气了,跟平常一样,脸上看不出喜怒哀乐,声音也平静了:“他回来结婚。”
我“哦”了一声,又削起苹果来。苏悦生提醒我:“刚削了一个。”
“那个是给你的。”我赶紧将盘子放在苏悦生面前:“这个我挑过,最大,也最红,应该甜。”
“别吃苹果了,今天补偿你。”
我有点发愣:“什么?”
苏公子不耐烦了:“不是说今年只上过一次床吗?今天补偿你,省得你枉担了虚名。”
我不知道是哭是笑是受宠若惊还是含羞带怯才好,过了半晌只好冲苏公子傻笑了一下。
跟苏悦生这种人上床,其实也不会太难受,反正技术千锤百练,好的没话说。第一次跟他上床的时候我表现的不太好,大约让苏公子倒了胃口,从此就很少碰我。时间久了,真的是纯洁的男女朋友了。
今天苏公子心情不好,发挥的很差,我虽然努力想取悦他,也没能让他有多高兴。两个人最后精疲力尽的睡着了,而且是背对背。
我在半梦半醒间,忽然听见苏悦生的声音,问:“你故意的吧?”
我装睡,苏公子却踢了我一脚,正好踢在我刚刚消肿的脚踝上,疼得我呲牙咧嘴的坐起来,抱着脚直吸气:“我故意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