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亡命对决,胜者为王、败者做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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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莱特缓缓地将手中的通讯器捏碎,目中闪过一抹欲择人而噬的狠辣厉色。

    布莱特心中很清楚,这一次出师不利,导致暗影佣兵团全军覆灭,虽说是对手太过强悍,可自己作为队长,无论如何也是难辞其咎。眼下即便完成了任务。老板也不会饶了自己,想想面对自己的那些惩罚,便是以布莱特的冷酷阴狠,也深深的为之惧怕不已。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布莱特在一刹那就想好了退路:乘直升飞机到最近的国家,隐姓埋名潜藏个十年八载的,料得老板再神通广大,在异国他乡人海茫茫中,也未必能找到自己,等老板忘记自己的存在后,自己就可以出来逍遥快活了。

    打定主意的布莱特心中笃定一片,只是临走之前,他一定要将那导致自己一败涂地狼狈逃窜的元凶干掉。以泄心头之恨。

    打开身旁的装备箱,将里面的致命杀伤武器一样样的装备到身上,等拿起最后一把重型武器的时候,布莱特的嘴角露出了残忍的笑容。本丑陋万分的面部越发狰狞如鬼、可怖万分。

    这是一把微型超光速电磁脉冲枪,由美国的克雷兹集团研究发明,这个历时五年之久、投入数亿美金才研制成功的终极枪械,最终因为批量制造成本高昂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导致实验以失败而告终。眼下克雷兹集团只有两把试验枪,布莱特的老板利用个人关系,以天价购得了其中的一把。就是布莱特手中的这支。

    这种电磁脉冲枪。其实也算是轨道枪的一种,不需要火药做动力,而是以枪体线圈产生的洛仑兹电磁力来推动一种铅铀导体弹头,速度几乎可以比拟光速。而且子弹在击出的瞬间雾化,在电磁力的推导下直线前进。丝毫不受重力地影响。这把脉冲枪的威力在于,雾化弹具有极强的穿透性,理论上可以穿透铅金铋等金属之外的任何物体(注1),而被这种雾化弹穿透的物体。组织结构会在瞬间被打得粉碎。只是这把令人震撼地死神之枪除了枪身太笨重之外还有一个大缺点。那就是射程近,只有八十米左右。

    “接受死神的洗礼吧。”布莱特狞笑着带上夜视仪,打开手中脉冲枪的电磁开关。大踏步的迈入了森林。

    布莱特一路上找到三个队友的尸体,仔细检查过尸身后,饶是以布莱特阴狠自负,也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这个中国小子。简直就是个天生的杀手,自己的手下无一庸手,却被他一击必杀,他的实力。实在太惊人了。

    而当布莱特找到科姆的尸身后,布莱特更加坚定了利用手中的高科技武器击毙方自在的念头。科姆的武功他是知道地,这种高手竟然在正面对击中被人打断四肢的骨骼,由此可见方自在武功之高已经到了惊世骇俗的地步,布莱特也不禁为之动容。

    布莱特越发的谨慎,他知道,与这种高手对决。往往就是在一瞬间就分出了生死。自己即便拥有世上最顶尖的科技武器。也是半点大意不得。

    踏在枯败的枝叶上,饶是布莱特尽量放缓脚步。也仍是发出窸窸窣窣的轻微声音,蓦地。眼前寒光一闪,一柄匕首带着肃杀的寒气,几乎在一个瞬间。就到了布莱特地眼前。目标直直对向布莱特的喉咙。

    布莱特临危不乱,条件反射般地一个后侧仰身。匕首紧紧贴着喉咙飞了过去。即便隔着面具,布莱特也能感受到匕首上蕴含的强大力量与凛冽透骨地盎然杀气。

    布莱特也不是吃素的,虽惊不乱,在后仰的同时,不假思索地朝着匕首飞来的方向扣动了扳机。在这一瞬间,布莱特最少开了二十多枪,而这种脉冲枪的另一个好处就是,它装置在枪膛中的铅铀导体弹头,足够支撑发出两千余发的子弹。

    ‘嗤嗤’声不绝于耳,雾化弹接二连三的自枪管射出,脱离枪膛十米之后,雾化弹的直径迅猛的扩散到约莫二十公分的样子,便如科幻电影中的电子光束炮一般争先恐后的向前飞奔而去。

    在布莱特扣动扳机的同时,‘吱呀’‘轰隆’声陆续传来,破坏力超强的雾化弹将布莱特眼前的大片树木击倒,登时前方豁然开朗。

    望着眼前的残树败叶。布莱特暂停射击,这一番扫射,连地面他也没放过。如果这都要不了那小子的命,可也太扯了。

    突然,布莱特头顶陡然落下一根枯树枝,心神本略微放松的布莱特蓦地警觉。猛的向侧旁翻身而过,几乎在同一时间。方自在从天而降,手中的大

    砍刀狠狠地劈在地上,登时泥土四溅。

    方自在一劈失误,面对布莱特调转过来面向自己的枪管,心中一惊,劈手将手中的大砍刀朝着布莱特的腿部掷去,趁着布莱特躲闪的空当,方自在双足全力蹬地、高高跃起抓住一根低垂下来的树枝,猛的借势一荡,在树枝弹性作用下几个起落,就消失在茂密的树林中。

    ‘妈的,怎么可能?他的动作怎么比猴子还要敏捷?’虽讶于方自在的超强弹跳力与非人的身手,布莱特仍是不甘心地朝着方自在消失的方向连连扣动扳机。却只徒劳的扫落一大片树枝。

    布莱特恨恨的停住射击,嘴角微微抽搐着,目中凶厉一片。却也满蕴着很深的疑惑与惊惧。他想不通,刚才方自在明明是在自己的正前方掷出飞刀,为什么在一瞬间。就能跑到自己的头顶上来施展偷袭?莫非他会飞?

    布莱特惊疑不定,百思不得其解,其实事情很简单,方自在利用一根长长的麻绳。将头顶斜上方的一根弹性十足的粗壮树枝拉弯。然后将麻绳的另一头紧紧的捆在斜对面的树桩上。等布莱尔出现的时候,方自在先是投出手中伞兵刀刺向布莱特,同时间一手抓住绳子,另一手将绳尾砍断,树枝的强大反弹力将方自在的身躯猛的斜斜扯到高空中,方自在在空中一个翻滚稳住身形便落在布莱特头顶的树冠上。

    这个布置,说来简单,但如果没有方自在这般的敏捷身手。要成功。绝对是天方夜谭,而这一切,都在布莱特射击带来的喧嚣噪音中进行,自然是神不知鬼不觉。

    只可惜方自在的必杀布置在最后关头被谨慎的布莱特发现,终究功亏一篑。否则以他的力气劈中布莱特的脑袋,虽有头盔的保护,也必定导致布莱特轻度脑震荡。这短暂的头晕眼花。就足以保证方自在完成后续的狙杀动作。

    方自在一路逃窜,好半晌后才停住身形,靠在树后急速的喘息着,一颗心怦然乱跳、惊躁不安。虽说在适才的交锋中,他占了上风,可此际,额头冷汗却是涔涔流下。

    ‘妈的。这是把什么鬼枪?该不会是科幻世界中的雷射枪或者激光枪吧,**,哪个变态研究出来的。’方自在的心底破口大骂,他亲自看到在这把枪下,一切物体化为粉末,连石头也不例外,心中自然是惊惧一片。在丛林战中,赖以生存的手段之一就是借助粗壮强韧的树身遮蔽对方的子弹袭击,完成必杀动作。而自己的优势也就在于凌厉的身手,可眼下这个优势在这把鬼枪面前大概是荡然无存。毕竟一把能穿透一切物体的枪械,即便藏在树后,也逃避不了被射杀的命运。

    方自在暗自思索对策,‘照适才的情形来看。这个家伙的反应速度,倒也未必比那些佣兵强上太多,唯一可怕的是他手中的这把枪。看来自己只能使用消耗战,试图将他的子弹耗光才行。’

    接下来,二人在热带雨林中你追我逃。布莱特擅长追踪,一路尾随方自在的踪迹疯狂追逐,铁了心要把方自在毙于枪下。三天下来,这片热带雨林算是遭了殃,大片的树木被脉冲枪毁掉。同时在布莱特的凶猛射击下。也搭上了无数动物的性命。期间有好几次眼见就要打中方自在,却又稀里糊涂的被他逃走。方自在也没有一味逃命,时不时回头偷袭一下。搞得布莱特手忙脚乱,而方自在设置的一些连环陷阱也让布莱特吃够了苦头,恨的是牙痒痒的。

    最终。布莱特手中的脉冲枪的子弹消耗殆尽,布莱特将脉冲枪扔入深深的河中,从背后取出一把mx160半榴弹冲锋枪继续追杀方自在。

    布莱特沿着方自在的脚印追踪,避过几个捕兽夹,闪过几个制作粗糙的陷阱,突然猛地扭头。举起手中的枪械朝着适才身后不远处的陷阱中心。猛的扣动扳机,两枚小型榴弹朝着陷阱中心的泥泞土浆中呼啸着奔去。

    注1:这种枪是我依照科幻电影杜撰的,纯属虚构,莫较真,再有,脉冲枪射出的雾化弹的穿透与射线的穿透近似,穿透水平取决于阻碍物的阻挡能力:原子序数跟物质的密度。铅等金属阻挡能力强,但是如果厚度太薄,也未必比得上阻挡能力弱的东西,比如石头,如果一座高山在眼前,原子弹的射线也穿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