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回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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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女孩子用一种很奇怪的态度看着自己手里的剑,过了半天才说:“我七岁的时候先父就曾经告诉过我,如果我想学剑,就一定要记住,剑是杀人的利器,也是凶器。不到必要时,千万不可轻易拔剑。如果你手里的剑已出鞘,就算你不想杀人,别人也会因此杀你。”

    “他说的很有道理。”小方同意:“一个轻易拔剑的人,绝不是个善于用剑的人。”

    “现在我掌中的剑已出鞘,本来当然是准备出手的。”这个女孩子说:“可惜现在我可偏偏不能出手了。”

    “为什么?”小方问她。

    她还是没有说她为什么不能出手,也不必再说,因为这时候她已经出手了。

    在这生死间的一刹那,小方忽然又想起了一些他本来不该去想的事。

    他又想起了卜鹰。就在那个夜深人静,夜凉如水的晚上,卜鹰还说过一些让他永难忘记的话。

    “剑客手里的剑,有时候也像是赌徒手里的赌注。”卜鹰说:“一个真正的赌徒是绝不轻易下注的。如果他要下注,不但要下得准,下得狠,而且一定还要忍。”

    忍就是等,等最好的机会。

    卜鹰又说:“别人认为你不会出手的时候,通常就是你最好的机会。”

    这个女孩子无疑也听她父亲说过同样的话,也跟小方一样牢记在心。

    她已经让小方认为她不会出手了,所以她一直等到这一刻才出手。

    静如泰山,动如脱兔。不发则已,一发必中。

    这也是剑客的原则,一剑出手,就应该是致命的一剑。刺的必定是对方要害,一定带种极霸道的杀气。

    她刺出的这一剑却不是这样子。

    她的出手又快又准,她的剑法不但变化奇诡而且绝对有效。

    但是她的出手却不够狠,剑法也不够狠。

    小方虽然从未见过独孤痴的剑法,也从未见过他出手,但是小方可以想像得到。

    只要看见过独孤痴的人,大概都可以想像得到他的剑法和出手是什么样子的。

    ——能看到他出手的人当然不多,因为看见过的人都已死在他的剑下。

    这个女孩子既然能将班察巴那属下的杀手一剑刺杀,她的剑法无异已得到独孤痴剑法中的精髓。可是她这一剑刺出却一点都不像是这样子。

    小方已经觉得有点奇怪了。

    更奇怪的是,她一剑刺出之后,忽然又住手。

    “现在你是不是已看出来刚才我为什么不能出手?”她问小方。

    小方没有反应。

    她又说:“我学的剑法是杀人的剑法。如果我要杀你,我的剑法才有效果。”

    小方反问她。

    “刚才你不想杀我?”

    “我本来是想杀你,用你的命来祭我的剑。”她说:“可是刚才我已经改变了主意。”

    “为什么?”

    “因为我想跟你做个交易。”

    “交易?”小方问:“什么交易?”

    “当然是大家都不必吃亏的交易。”这个女孩子说:“只有这种交易才能做得成。”

    跟一个这样的女孩子谈一件大家都不吃亏的交易,当然是件很有趣的事。

    小方正想问她:——是什么样的交易?交易的是什么?应该怎么谈?

    他还没有问,窗外忽然响起了一声鸡啼,窗纸已经发白了。

    不管黑夜多么长,天总是会亮的。

    天一亮鸡就会啼,窗纸就会白。不管谁听见鸡啼的时候,都不会认为那是件可怕的事,都不会因此而大吃一惊。

    可是这个女孩子却忽然跳了起来。就好像是条中了箭的兔子一样跳了起来,穿出了窗户。

    临走的时候她又说了句很奇怪,让人很想不通的话。

    “我一定要走。”她说:“可是你不能走,今天晚上我一定会再来。也许天一黑我就来。”

    她为什么要走?为什么一听鸡啼的声音她就要走?

    鸡啼的时候,太阳就将升起。

    难道她也像那些见不得阳光的妖魔幽灵鬼魂一样,生怕太阳一升起,就会把她化成一堆浓血。

    所以她一定要等到晚上才能重回人间,至少也要等到天黑之后。

    ——她究竟是人还是鬼?

    她要和小方谈的是什么交易?是不是一种买卖灵魂的交易?

    天又黑了。

    小方在等,等她来。

    在一间如此狭窄阴暗潮湿的廉价旅社斗室中枯候坐等,不管他等的是人是鬼都不是件愉快的事。

    小方却很沉得住气。

    他既不知道那个女孩子会在什么时候来,也不知道她会从什么地方来。

    ——是从窗外来,还是从门外来;是从屋顶上掉下来,还是从墙壁里钻出来。

    ——是从天上来,还是从地下来。

    小方根本没有去想,也没有去猜。

    他一直坐在房里等。天色暗了,天黑了,又过了很久,他才听见敲门的声音。

    确实是有人在敲他的门,敲门的却不是今晨阳光初露时仓皇离去的那个女孩子。

    敲门的是个小男孩。脏兮兮的小男孩,看起来只有八九岁,身上居然还穿着件大人穿用的缎子做成的大褂。

    小方忍不住有点奇怪。这个客栈里的伙计,怎么会放这么样的一个小孩进来敲他的门?

    更奇怪的是,店里的伙计就在小孩的旁边。非但没有阻止,而且居然还对他很客气。

    ——这么样的一个小孩难道也是个很有来头的人?

    小方忍不住问他:“你是来找我的?”

    “不是来找你是来找谁的?”这个小孩子凶巴巴的说:“不是找你,难道是来找乌龟王八蛋?”

    小方没有生气。

    他有一点想笑,却又笑不出来:“是谁要你来找我的?”

    这个小孩子挑起了大拇指:“当然是我们的老大。他要我带你去见他。”

    “你们老大是谁?”小方问:“他人在什么地方?”

    这个小孩子说:“你跟我去就知道了。你不敢去你就是活龟孙。”

    他说完了这句话,扭头就跑。

    小方也只好在后面跟着。他并不是怕做活龟孙,而是因为他已经猜出这个小孩子的老大是谁了。

    天色已经很暗。就算有星星,星光也是很淡;就算有月亮,月光也很淡。前面的路途方向,已经渐渐不太看得见。

    这个孩子在前面跑着,忽然一下子就看不见了。

    可是他既没有飞上天,也没有钻下地,只不过忽然一头钻进了一个破庙里。

    小方也只好跟着钻进去。

    破庙里居然有亮光,还有酒香和烤肉的香气。烤的好像是香肉。

    烤肉的火堆旁围着十七八个小男孩。都是些还没有长大的小男孩。身上穿着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衣服,正在做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事。

    ——他们做的这些事如果是大人们在做,既不稀奇也不古怪。只不过他们还都是孩子。

    一个看起来年纪最大而且最脏的孩子,盘着腿坐在庙中间的神案上,一双大眼睛乌溜溜的转。

    带小方来的小孩指着他,悄悄的告诉小方:“他就是我们的老大。”

    他们的老大当然就是那个玩小虫住鸟屋的小孩,也就是那个骑青骡使长剑的姑娘。

    香肉已经不香了,因为香肉已经被吃到肚子里去。

    不管多香的肉,被吃到肚子里去后,都不会香了。——只会变臭,不会再香。

    小方看着在火堆旁吃肉喝酒赌钱的小孩,忍不住皱起了眉头:“他们都是你的兄弟?”

    “每个都是。”这个以前玩小虫,昨夜使长剑,今夜脸上好像又有鼻涕要流下来的小姑娘说:“我就是他们的老大。”

    “你怎能让他们做这些事?”

    “为什么不能让他们做?”

    “这些事是大人做的。”小方说:“他们还小,还是孩子。”

    “那么我是不是该告诉他们,一定要等到长大了之后才能做这些事?”

    小方不能回答。

    那个女孩又冷冷的问他:“我是不是应该告诉他们,等他们长大了之后就可以做这些事?”

    小方说不出话了。

    这女孩子忽然叹了口气:“如果大人们不喜欢看见小孩们做这些事,大人们自己最好也不要做。”她说:“大人们自己天天在做的事,又怎能让小孩不做?”

    小方苦笑。

    他觉得她的话实在有点强词夺理,却又偏偏想不出反驳的理由来。

    他只有改变话题:“昨天晚上你说的究竟是什么交易?”

    其实他还有很多别的问题要问这个小女孩。

    ——为什么鸡啼她就要走?为什么她总要扮成这个脏兮兮的小男孩?

    ——独孤痴在哪里?剑法是不是已练成?伤势是不是已痊愈。

    这些问题小方都没有问。

    因为他忽然也对她要谈的这个交易很感兴趣。

    这个女孩子提出来的交易,大多数人都会很感兴趣。

    “我找个安全隐秘的舒服的地方给你住。”她对小方说:“我每天都会做几样好吃的东西给你吃,偶尔还会替你洗洗脏被单脏衣服。”

    小方笑了。

    他实在很想问问这个孩子,是不是准备嫁给他。

    ——在某方面来说,婚姻岂非也是种交易?

    ——这个女孩子要替小方做的事,岂非也正是妻子应该为丈夫做的?

    这个女孩子盯着小方的眼睛,仿佛也想笑却没有笑。

    “如果你以为我想嫁给你,你就错了。”她说:“你绝不能把我当作一个女人。”

    “我应该把你当作什么?”小方故意问她。

    “把我当作你的师父。”

    “师父?”小方忍住笑:“你能教我什么?”

    “剑法。”这个女孩子说:“我可以把独孤痴教给我的剑法全部教给你。”

    小方开始有点吃惊。

    “你是不是说你不但要替我煮饭洗衣服,还要把别人秘传的剑法教给我?”

    “是的。”这个女孩子道:“我是这样子说。”

    “你不是在开玩笑?”

    “不是。”

    她说话的态度的确连一点开玩笑的样子都没有。

    小方的态度也变得严肃起来。

    “交易是双方的。”小方问:“你要我为你做什么?”

    “剑法。”这个女孩子说:“我也要你把你的剑法传授给我。”

    她又说:“我想斩下独孤痴的头颅报父仇,你也要击败他。可是以我现在学到的剑法,连他一根头发也斩不到,要击败他大概也很不容易。”

    小方不能不承认这一点。

    “我们只有这么做才有希望。”她说:“这个交易对我们两个人都有好处。”

    这一点小方也承认。

    他在考虑,可是并没有考虑多久:“这样说来,如果我不肯答应这件事,我就是个笨蛋。”

    “你是不是笨蛋?”

    “我不是。”

    所以他们作成了这个交易。

    肉已经烤好了。这个女孩子分了一大块给小方。用一只又有油又有泥的手,用力拍小方的肩。

    “现在我们已经不是普通朋友,是好伙伴了。”她说:“我保证你不会后悔。”

    小方笑了笑。

    “现在我们已经不是普通朋友了,可是我连你贵姓大名都不知道。”

    这个女孩子也笑了。

    “我姓齐。”她说:“在我做男孩子的时候,我叫小虫。”

    “在你做女孩子的时候呢?”

    “我叫小燕。”

    “你明明是个女孩子,为什么要做男孩子?”小方问小燕。

    小燕直视着他。

    “你是不是想要我说真话?”

    “当然想。”

    “好,我告诉你。”小燕说:“如果独孤痴知道我是女孩子,我早就已经死在他的剑下。”

    “为什么?”

    “因为独孤痴练的剑法很绝,也很邪。每隔一段日子,就要发泄一次,否则他就会发疯。”小燕说:“通常他都是以杀人做发泄。”

    她又说:“如果他不能杀人的时候,他就要在女人身上发泄。如果他知道我是个女孩,就一定会来找我;如果我不肯,就一定会死在他的剑下。”

    她一直在看着小方。她的眼睛清澈明亮。她说的虽然是件见不得人的事,可是她自己绝没有一点不好意思见人的样子。

    小方忽然觉得有点佩服她。

    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能够在男人面前,把这件事说得出口,实在是件让人不能不佩服的事。

    小燕的眼睛还在盯着他。

    “你还有什么事情要问我?”

    小方的确还有很多事要问她。

    ——独孤痴的剑法练成了没有?独孤痴的人在哪里?

    可是他没有问。

    他用手里拿着的肉塞住自己的嘴。

    无论任何人的一生,总会遇到些很突然的变化。就像是其他一些别的事一样,这些变化也有好有坏。有的令人欢欣鼓舞,有的令人悲伤颓丧。

    在感情方面来说,爱情就是突发的,仇恨也是。在生活方面来说,往往也有些事会改变一个人的人生。

    无论这些变化是好是坏,在本质上都有两点相同之处。

    ——在变化的过程中,通常总会发生一些让人终生永难忘怀的事。

    小方的生活忽然改变了,从一种极狂暴的生活方式忽然变得极平静。

    齐小燕并没有骗他。她真的在一个小小山丘里,一道弯弯的流水旁,一株青青的古树下,替他找了个隐秘舒服的地方,替他盖了栋小木屋,让他住下来。

    她烧的菜味道果然还不错。她蒸的馒头很胖,擀的面条很瘦,煮的饭也很香。她包的饺子一咬就是一口肉。

    她居然还真的替他洗过衣服,而且还不止洗过一次。

    在一个如此安静幽美的地方,有一栋如此安全舒服的小屋,每天都有一个这么能干这么美丽这么会说话的女孩子来陪他。

    这种生活对一个像小方这样没有根的浪子来说,改变实在太大了。

    他从来都没有家,现在却好像有了。只不过他自己也知道这种生活随时会结束。

    等他们的剑法一练成,就要结束。

    在某一方面来说,剑法就像书法。不但要有“气”,有“势”,有“意境”,而且还要有“技巧”。

    ——一笔落下要意在笔先,一剑出手也要意在剑先。其中的转折变化,就要靠技巧了。

    气势和意境是先天的,技巧则要靠后天的苦练。

    所以小方苦练。

    独孤痴的剑法中,有很多运气的方法和剑式的变化,都是他以前从未听人说过也从未想到过的。

    这种剑法变化虽然不多,可是每一种变化都出人意料之外。

    剑式的变化不但要靠手法运用的巧妙,还要有一股“劲”。

    没有气,就没有劲。

    独孤痴剑法中最巧妙的一点,就是他运气的方法。

    ——气从绝不可能发出的地方发出,剑从绝不可能出手的地方出手。

    ——气劲在腕,一剑穿胸。

    这就是技巧。

    这种技巧必须苦练。

    在这段日子里,他几乎忘记了“阳光”和卜鹰,几乎忘记了所有那些他本来绝对忘不了的人。

    他当然并没有真的忘记,只不过禁止自己去想而已。

    学剑不但要苦练,而且要有天赋。肯苦练的并不少,有天赋的人却不多。

    对千千万万个想在江湖中出人头地,想成名却又未成名的少年来说,“剑”不仅是种杀人的利器,也是种代表“成熟”、“荣誉”、“地位”的象征。

    远在千百年前,第一柄剑铸成之后,想学剑也肯苦练的少年就不知有多少。

    其中能练成的又有几个?

    如果说小方是个天生就适于学剑的人,齐小燕无疑也是。

    不到三个月,她就已将小方剑法中所有她应该学,值得学的东西,全部学会。

    三个月之后,她到小方这里来的次数就没有以前那么多了。

    她不来的时候,也有人替小方送饭来。

    送饭来的,就是那个第一次带小方到那破庙去见他的小孩。

    “我叫大年。”这个小孩子告诉小方:“因为我是大年初一生的,所以叫大年。”

    大年说他已经十三岁,可是他看起来最多只有八九岁。

    “我从小就吃不饱穿不暖,所以永远都好像长不大的样子。”大年又告诉小方:“有很多人都在背后骂我,说我一肚子都是坏水,所以才长不高长不大。可是我一点都不在乎。”

    他说话的口气又好像比他实际年龄大得多:“只要他们不当面骂我就成了。”

    “他们从来都没有骂过你?”

    “从来都没有。”大年说:“因为他们不敢。”

    小方看着他,看着他圆圆的脸,看着他脸上时常都会露出来的那种老气横秋的样子,忍不住问:“这地方是不是有很多人都很怕你?”

    想起了客栈里那个伙计对他的态度,所以小方才这么问。

    大年却摇头。

    “他们怕的不是我,怕的是我们老大。”他挺起胸道:“我敢说这地方没有一个人敢惹他。”

    “为什么?”

    “因为谁惹他谁就要倒霉。”

    “怎么样倒霉?”

    “有的人在半夜里头发胡子都被剃光;有的人早上起来忽然发现那两道眉毛不见了。”大年扬起眉:“开当铺的老山西,头天晚上踢了他一脚,第二天他那只脚就肿得像猪脚一样。”

    他的圆脸上充满骄傲得意之色:“自从那次之后,这地方就没有人敢惹我们了,因为大家都知道我们是他的小兄弟。”

    小方笑了笑。

    “看来你们这位老大本事倒真不小。你们有了这么样一位老大,一定很高兴。”

    “当然高兴。”大年说:“他不但给我们吃,给我们穿,而且处处照顾我们。”

    “他对你们这么好,你们怎么样报答他?”

    “现在我们虽然没法子报答他,可是等我们长大之后,我们也会替他做些事的。”大年瞪着眼,说得很认真:“只要能让他高兴,随便什么事我们都做。就算他要我们去死,我们也会去。”

    他又像大人般叹了口气:“只可惜我们现在还太小,只能替他做点小事。只能替他送送东西,跑跑腿,打听打听地面上的消息。”

    他又挺起胸,很认真的说:“如果这附近有什么陌生人来了,第一个知道的一定是我们老大;如果地面上出了什么奇怪的事,第一个知道的一定也是他。”

    小方也在心里叹了口气。他忽然发现这个女孩子不但有头脑、有手段、而且有野心。

    也许她的野心远比任何人想像中都大得多。

    又过了几个月,漫漫的长夜已过去,炎热的天气又渐变得凉快起来。

    这种天气正是睡觉的好天气。

    可是小方却没有睡好,早上起来的时候不但唇干舌燥,眼睛里也带着红丝。

    冲过一个冷水澡之后,大年就送饭来了,小方第一句话就问他:“你们的老大呢?”

    他们见面的次数本来就越来越少,这一次已经有两个月未曾相见了。

    “我也不知道他在哪里,”大年说:“他不来找我们,我们从来都不知道他在哪里。”

    “你没有说谎?”

    “我从来不说谎。”大年瞪着眼睛:“我是小孩,你是大人,小孩子说谎怎么骗得过大人。”

    小方虽然显得有点急躁,却又不能不相信。

    “你总有见到她的时候,如果见到她,就叫她赶快到这里来。”

    “来干什么?”

    “我有事要找她。”小方说:“非常重要的事。”

    “你能不能告诉我。”

    “不能。”小方也瞪起眼睛:“大人们的事,小孩子最好不要多问。”

    大年一句都没有再问,就乖乖的走了。就像是个又听话又老实的乖孩子。

    但是他自己知道自己一点都不乖,也不老实。因为他不但说了谎,而且每句话都是在说谎。

    他也知道说谎不好,可是他并没有犯罪的感觉,因为他说谎是为了他们的老大。

    他们的老大就在前面的树林子里等他。

    凉爽的秋天,幽静的枫树林。满林枫红如火。

    齐小燕盘着腿坐在一株枫树下。一身脏兮兮的衣服,一脸脏兮兮的样子,连她自己照镜子的时候,都常会忘记自己本来是个多么漂亮的女人。

    她自己知道自己是个女人,已经不再是女孩子。当然更不是男孩子。

    可是她扮男孩子的时候,总是有办法能让自己忘记自己是个女人。

    对这一点她自己也觉得很满意。

    她的小兄弟们从来都不知道他们的老大是个女人。可是她知道他们之中有的已经快变成男人。有的已经长出喉结,已经学会在半夜里偷偷摸摸的去做那种大多数男人在成长过程中都做过的事。她知道,却假装不知道。

    有时她甚至还跟他们睡在一起。甚至在他们做那种事的时候,她也不会动心。

    不管是男孩子或是男人,从来都没有人能让她动心。这一点她自己也对自己觉得很满意。

    大年来的时候,她又从泥地里挖出条小虫,正在玩这条小虫。

    她不喜欢玩虫,非但不喜欢,而且很讨厌,不管是大虫还是小虫都一样讨厌。

    可是她时常玩虫。因为她总认为一个人训练自己最好的法子,就是时常都要强迫自己去做一些自己不喜欢去做的事。她也不喜欢大年。

    她觉得这个小男孩就像是个还没有熟透就被摘下来的果子,既不好看,也不好吃。

    但是她相信大年绝不会知道她不喜欢他。因为她每次看见他的时候,都会装出很愉快很开心的样子。因为大年一直都很有用,几乎已经可以算是她的小兄弟里面最有用的一个。

    大年一看见她,就好像老鼠见猫一样。顽皮捣蛋的样子没有了,老气横秋的样子也没有了。规规矩矩,老老实实的站在她面前报告:“我已经把饭送去了,而且是当面交给他的。”

    “你去的时候,小方在干什么?”

    “他又在洗冷水澡。”

    “昨天下午、前天晚上、大前天中午,你去的时候他是不是都在洗冷水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