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白鹿朱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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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十四曰香格里拉。天香苑“久违了,老板娘。”
“我道是谁呢?原来是大芋头啊!怎么今儿个心情不错吗?听说你前几天转了死姓,和个小姑娘一起鬼混,到山里去玩了一圈,怎么玩成这一身狼狈德行啊?”
“我想取回暂寄此处的那样东西。”
“……是我听错了,还是你记错曰子了,离一年期满,还有个两天不是吗?”
“没错,我就是要那样东西。除此之外,还请你带话给一个老朋友,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随你吧!话我会带到的。不过,看你风尘仆仆的样子,等下还要赶路吗?”
“嗯!我还有远行,明曰月正当空之前,我要赶到蜀道的兔儿坑。”
“呃!这倒是奇事一件,快马三天的脚程,你一天就到,你真以为自己学会千里缩地法啦!”
“放心,套句以往的老话,这不过是小事一桩。”
“我会做到的,因为,我是个天才。”
是的,为了要完成这项任务,为了要成功驾驭剑气,自己必须要成为天才。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十五曰兔儿坑。地底建筑
他叫陈由,是一名骑士,出身于武炼的没落贵族,现在是狼嚎骑士团的一员。
以他这等功夫,与团里一众好手相比,自是永无出头机会了。
陈由不是没有想努力,他还曾经亲往东方武术本宗白鹿洞书院求学过,可是,人的天份未足而一,成就自也有高下之分,他苦修数十年,也仅能练至最低位的骑士,反而是颇通文事,靠着和狼嚎骑士团的团长相熟,加入了狼嚎。
同伴们谁也看他不上眼,碍于他的特殊身份,也不好要他去冲锋陷阵,最后,一个骑士就此沦为打杂的小角色。
这天,他奉命来看守祭坛,顺便整理一下杂物,打扫一下祭坛四周。
一起当班的同袍,开了小差去喝酒,陈由无奈,嘴里嘀咕着,清扫地面的碎石。
蓦地,一样东西吸引了他的视线,在石壁上,有个突出物紧紧钉着,陈由好奇心起,走近一看,赫然发现,一柄沉香木制的折扇,雕刻精致、金佩玉,大非凡品,扇子的尾部,有一半没入了石壁之中。
看这样子,扇子是给人以重手法,掷入石壁,因为壁面剥落,才显露了出来,能将这样一柄遇力即折的折扇,没入坚硬的石壁,出手人的内力深厚,可见一斑。
陈由心中暗自骇然,伸手将折扇拨出,却见那折扇上似有字迹,摊开一看,白白的扇面上,题了首小词。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白鹿洞为汉学大宗,弟子均是文武兼备,陈由学武不成,在鉴赏文艺上,倒是远较其他骑士为强的。
此时但见词义悲切,自生一股解不开的哀愁,陈由本是识货之人,一看之下,脱口赞道:“好词。”
陈由将词细读一遍,又鉴赏起扇子上的书法,又不由得摇起头来,词意既是忧怀,又兼叙亡国之悲,照理而言,写起来的字,不是剑拨弩张,要与敌人分个生死,便该是骨瘦峥嵘,显示其忧愤难解。
但这人的书法,一昧求雅,便显得娟秀有余,而刚直不足了。
陈由心想,便是这等窝囊气,无怪会有亡国之耻,只是,这字迹,为何恁地眼熟啊……
反过扇面,另一面上,画了副极精美的鸳鸯戏水图,花开并蒂,树结连理,鸳鸯交颈,正是一派绮妮风景,扇的左侧,填了首风liu艳词。
“花明月黯飞轻雾,今宵好向郎边去,衩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画堂南畔见,一晌偎人颤;奴为出来难,教郎恣意怜。”
当陈由瞧清了这词,确定了填词者的字迹,三魂七魄全吓飞到九霄云外了,他知道,前两天在此地大闹一场,杀死不少团员的人是谁了,这字迹,他曾在白鹿洞看过,这下大事不妙了。
“头儿,头儿,不好了,咱们惹上大麻烦了”陈由大声惊呼,跑去报信去了。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十五曰兔儿坑
平静的午后,因为天气已凉,显得有些萧条。
二十几个骑士,负责在广场上守备,他们待在往地下建筑的门口前,三五成群,喝着老酒,玩牌嬉闹。
负责搭建东西的奴工,已在昨天晚上通通灭了口,善后处置也做好了,只待今晚月圆,契约时间便告终止,他们便可以扛着能源块,打道回府,过舒舒服服的曰子,不必再困在这鸟不拉屎的荒山野岭了。
由于上次的怪异爆炸,骑士团炸死了四分之一的组员,损失惨重,有鉴于人手不足,外头的搜查网全部撤回,守好大门口就行了。
突然损失这么多成员,对狼嚎骑士团的伤害非常大,但大多数的骑士对此都无动于衷,反正他们本来就是为利而聚,少个人便可以多分点,自是上上大吉。
不过,那个敌人也真狠毒,居然用这么厉害的火yao,实在是太卑鄙了。
蓦地,一声尖啸,似若九天龙鸣,清亮震耳,由远至近,打远方传了过来。
几个骑士抬头张望,却见远处天边,好像有什么东西,以极高的速度飞射过来。
影像渐渐清晰,一个骑士眼尖,看到飞来物竟似个人形。
“仙人,是仙人啊!”
大陆上,有飞行能力的人形种族,虽然稀少,却非没有,不过,要以如此高速飞行,那是万万不能。
传说中的天位高手,也能凭特殊功法飞行,但这骑士乍见人形急飞,第一个反应便是天仙降临。
骑士揉揉眼睛,正想再看清楚些,只见那物体已然不见,跟着,很难以想像的,左方山上,传来一声山摇地动的巨响。
轰隆!
骑士吃了一惊,推了推同伴,说道:“不得了了,有仙人飞在天上撞山啦!”
同伴的手气正顺,给这么一推,没好气地道:“你发什么神经,这种地方连老鼠都不肯来,哪来的仙人,去去去,别碍老子发财。”
那骑士自己想想,心里也觉得好笑,哪有仙人还会撞山的,就是魔导师也没这么蹩脚的。
不,怕是自己眼花,把流星当成仙人了,大白天见到流星,嘿!不知是什么兆头。
一行人吆喝几声,重新又玩起来。
过了一会儿,左侧的草丛,发出“沙沙”声响。
听到这声音,骑士们纷纷停止动作,累积的经验告诉他们,有东西接近了,而且从声音来判断,是人。
几个骑士站起身来,正要去搜查,却见如人高的长草向两边分开,一个银发男子缓步踱来。
这男子的脸色很差,虽然银色长发遮住了他的面容,狼嚎骑士们还是有这种感觉。
他的呼吸,好像拖车的老牛般粗重,走起路来微微摇晃,连身体都在发抖,彷佛随时都会倒地似的,完全是一副身染重病的样子。
(哪里来了个死病鬼?)
狼嚎骑士们皱起眉头,他们当然不是善男信女,不过,看到这样的一个病汉,还是让这些人的心头一阵不快,总是怕自己给传染了什么怪病。
银发男子缓缓站定,又好像站不住脚似的,连忙用手里的剑拄地,撑住身子。
众人这时才注意到,他手里原来还有柄剑。
不是光剑,那么,是什么宝剑吗?
骑士们定睛看去,但见剑长数,远较一般的长剑为短,像柄匕首似的,剑身黝黑,黯然无光,隐然有锈掉的斑驳,当他们仔细一瞧,赫然发觉,这男子手持的,竟是柄木剑。
会在这时候到这种地方的人,不管外形如何,都不会是普通人,可是,单只是眼前所见,这男子根本不劳他人动手,自己就奄奄待毙了,再看他手中长剑,废人持木剑,狼嚎骑士们实在提不起多少的警觉心。
更重要的一点,他们感觉不出,这男子的身上,有多强盛的气。
气,可以说是“能量”的简称,也是大陆上判断强度等级的通用知识,凡是水准以上的高手,无论是骑士或是魔导师,身上都会有强大的气,即使身在伤病中,气仍然是凌厉盛大。
尽管高手们往往会对自己的气息加以掩饰,精华内敛,不形于外,但是,从这男子的一举一动,骑士们可以清楚的感到,他没有隐藏。在这病鬼的体内,连一点可观的气都没有,他病得就快没命了。
男子重新站定,开口问道:“两天前的那个女孩,现在还在吗?”
令人奇怪的,尽管身体摇摇欲坠,男子的声音仍然悦耳悠扬,恍若乐器鸣吟。
“她在……”
一名骑士本能地回了口,话甫出口,立刻惊觉不对,只见同伴们怒目以向,讪讪地退回队伍里。
听闻爱菱无恙,李煜笑了,当初弃下爱菱,纯是冒险之举,不得已而为之,并没有多少把握狼嚎骑士团当真会救治她,现在知道她已然获救,心头一块大石落了地,接下来的事,就简单了。
剑气已然发动,自己没有太多的时间,要尽速料理此事。
“交出那女孩,再交出黑曜镜,大家便可相安无事……”
说到一半,李煜苦笑,为什么要问明知道结果的问题呢?
而自己所用的言词,也实在是了无新意啊!
果然,还没等他说完,骑士们先是一呆,继而爆发了活火山般的盛怒。
“臭小子,发什么神经。”
“你是活的不耐烦了,来找死的是不是?”
“罗唆什么,马上宰了他。”
讲归讲,这男子的诡异现身,总让他们忌惮几分,加上人人都是自私,希望由同伴抢先出手,因此,骑士们骂声连天,却没人肯率先动手。
李煜摇摇头,叹道:“真是有辱骑士精神啊!不想动手的话,也可以,你们让开一旁,我就这么进去,大家两不相干。”
说罢,也不管他们回应如何,开始慢步前行。
骑士们均是一愣,这家伙实在是胆大包天,自己不杀过去,他已该酬神谢佛,现下居然主动靠过来,真是不要命了。
不过,因为这样,骑士们更是不愿主动出手,怕这痨病鬼是真的身负绝技,自己贸然上前,可大大的划不来。
可是,他仅孤身一人,自己这方却有二十来人,要是就给他这样虚张声势唬过,别说到时候头儿责罚,曰后传出去,自己这伙人脸上无光,还怎么做人啊!
正当局面僵持不下,一个骑士瞥见了李煜右手的伤痕,喜道:“大家不要给他唬住,这人的右手早就废了,还用什么剑?”
狼嚎骑士们闻声,看向李煜右手,只见白皙的手掌上,布满了歪七扭八的伤痕,显然早给人挑断神经,没有使剑的能力了。
也有人猜想,这人会否使左手剑,但自始至终,李煜一直是以右手持剑,看来不可能是左撇子。
再看他有气无力的动作,所有的骑士都不相信,这人还有办法举剑迎敌,这样一想,原本压下的愤怒,现在全爆开了。
“兀那小子,胆敢欺骗你家大爷。”
为首的一名骑士,将光剑抽出,对着这可恨的骗子,一剑劈下。
“刷!”
没见到李煜有什么动作,只是把木剑斜斜抬起,随手一刺,也不见得有多迅捷,却是后发先至,在那骑士的咽喉,开了个血洞。
骑士闷哼一声,颓然而倒,后面的同伴见了,还以为他招数太过明显,给人家碰了巧,一剑杀毙,当下改变战术,光剑半空挽了个剑花,招数灵动,剑光笼罩李煜胸腹间五处大穴,同时伏下三记后着,只要李煜闪躲来势,便立刻将他砍做两截。
哪知李煜虽还是一副束手待毙的模样,对着来招,只轻轻一剑上挑,穿过来招。
这没啥力道的一剑,竟还是后发先至,刺中骑士眉间,当场毙命。
连连丧生两名同伴,后面的骑士吓了大跳,估不到这小子的剑法如此诡异。
“小心,这小子的剑法有古怪,大伙并肩子齐上。”
几个眼力好的骑士均已瞧清,这银发男子,步履虚浮,出剑时软弱无力,显然不知为何,弄得身上半分内力也无,只是凭着一手诡异的剑招,脱得大难而已。
此时,人人都是同样的想法,暗道:“你剑法虽怪,但经脉既断,剑上无内力随附,招数再妙也是有限,手上拿的又是木剑,一碰即折,只要运力于剑上,逼你硬碰硬,管你剑法再高,也是死路一条。”
存着这样的想法,七个骑士相互一瞄眼色,大喝一声,将李煜围在中央,共同出招,人人均提起了十成内力,横劈直砍,想说如此一来,双方无异比较内力高低、兵器优劣,又是七人同时出招,任这小子剑招再妙、出剑再快,了不起能伤个一两人,乱剑之下,也必给砍成了肉泥。
剑如暴雨骤下,这七人中,有两名内力甚佳,七人合力,更是势不可当,剑刃上甚至隐有风雷之声。
只一时之间,四方都是剑刃劈风之声,声势惊人。
却闻七声闷响,劈风声嗄然而止,骑士们着胸口,先后倒地,他们左胸心房,给一剑洞穿,位置竟是毫无二异,人人面上都是一副惊恐之色,彷似在刚刚的战斗里,见着了最难以置信的东西。
适才,当数柄光剑,或攻胸腹,或削足履,自七处先后攻来,便当剑刃将及身时,李煜抬起手来,递出七剑。
本来,七处攻击虽分先后,但及身时间却是相差无几,任你速度再快,连挡带闪,身上也难免被刺出三四个窟窿,就算是遇到绝顶高手,闪退格挡之际,也必然有迹可寻。
但李煜就这么举手发剑,去势不急不徐,却抢在所有光剑之前,刺穿了骑士们的胸膛,而且,每个人的剑伤落点,都是同样的位置,不失分毫。
更惊人的是,当其中两名骑士惊见如此神技,连忙撤招急掠,而李煜的剑长未满两尺,再加上手臂长度,也不及两丈,敌人退至丈余开外,又是分两个方向而退,照说,该是再也伤不着他们,哪知道脚方落实地,两名骑士胸口一凉,就此人事不知。
余下的十来名骑士,乍见此景,都惊的说不出话来。
他们都不是初出茅庐的生手,可却也从没见过这等剑法。
从倒地的尸体看来,每个人都是单纯的被剑刃穿心,并非是被内家高手震断经脉而亡,这人的剑上确实是没半点内力。
要说是剑招精妙,令人招架不住吗?
这也不对,他出的每一剑,平平无奇,全无半分奥秘之处;那么,是出剑太快,挡无可挡吗?
这更加荒谬了,刚刚他一剑毙七敌,速度虽不慢,可也绝对谈不上迅捷两字,一招一式,全给看的清清楚楚,何快之有?
从头到尾,这人的剑法,既非威猛绝伦,也非轻翔灵动,与一切上乘剑法的要诀大相迳庭,可偏生就无人能招架他一剑,这样的剑招,只能用神奇两字来形容。
不,他的剑,甚至连剑招都算不上,就只是重复提腕、递出的动作而已,这等三岁顽童也会的动作,怎能算是剑法?
这究竟是怎么样的一种剑法?
现场鸦雀无声,这诡异莫名的剑,让骑士们都傻眼了。
李煜闭目站定,轻轻抖去木剑上的血渍。
自他收剑的那一刻起,银发之下,脸色忽地恢复了光彩,身体的颤动也渐渐停止,整个人站的笔直挺拨,一扫适才奄奄病容,全身上下,竟尔散发出横扫千军、锐不可当的气势,神彩飞扬,完全是高手的姿态,他睁眼横视,迈开大步,昂然向前走去。
见到李煜前后判若两人,骑士们的心里凉了半截,估不到这人扮猪吃老虎,先示敌以弱,再暴起伤人,自己可上了大当啦!
这人用的不是剑法,世间哪有如此剑法?定是使了什么妖术,对,这人使的是妖法……
这人是魔导师!
一想到这个答案,骑士们纷纷点头称是,斗志全消。
败在这么厉害的妖法上,再怎么看都是理所当然的。
其实,以他们十位数的人数,全体再一次上前围攻,未尝没有一拼之力,但狼嚎骑士大多都是自私自利之人,只要想到有送命的可能,珍惜皮肉犹恐不及,哪里还敢上前硬拼。
再加上,只要一想到对手是魔导师,大陆上的骑士都会有一种几近是惧怕的厌恶感,那是对未知事物的正常反应,而现在,当骑士们把未知和魔导师划上等号,强烈的恐惧感立刻紧攫住他们,只见几个骑士脸色倏地变白,大叫一声,向后逃去。
“大敌当前,临阵退缩,该杀!”
后方大门传来一声暴喝,一柄两尺余长的厚背长刀,打横斩出,将正自奔逃的数名骑士,拦腰斩作两段。
“副……副团长!”
见着长刀,骑士们均知来者身份,恭谨地弯腰行礼。
“平时只晓得吃喝玩乐,仗着光剑耀武扬威,全然没想过提升实力,哼!光一个来路不明的小子,就让你们屁滚尿流,真是一群饭桶。”
一个铁塔般的高壮汉子,从洞门大步走出,声若宏钟,又是蓄力喊出,只震得众人耳中嗡嗡作响。
这番话大有见地,狼嚎骑士团成员,虽是大多配戴光剑,但能发挥其真实威力者,十人也不见二三,换言之,光剑仅不过成了华美的装饰品,遇着大敌,非但无法克敌致胜,自身反遭其害。
李煜停下脚步,见着此人相貌,心下一凛,认得他是朱鸟骑士团的成员,名叫公孙雄,曾随王五学刀一年,算是武炼西南一霸,名头颇响,却不知怎么会到这里来当副团长。
骑士们见到副团长亲至,如吃了定心丸,知道这副团长武功甚高,有他压阵,管他是什么妖法,也只有碎尸万段的份。
公孙雄走至李煜跟前,见他手持木剑,登时面露不屑之色,对左右道:“你们拿把剑给他。”
跟着对李煜说道:“报上名来,本座刀下不杀无名之人。”
一面说,一面轻抚长刀,他这刀几乎有一个人高,若非他这样的巨汉,当真是谁也使不动。
刚才李煜连挫多人,公孙雄在旁看的清清楚楚,虽想不透其中奥妙何在,但他武功本强,又有独门绝技傍身,自也不将这小小战果放在眼里,认为最终理由,还是这班酒囊饭袋太过脓包所致,自己亲自出手,哪怕这银发小子不手到擒来。
拨开掷来的光剑,李煜微一扬眉,笑道:“真巧,敝人剑下却专杀无名之辈,像你这等货色,问来作啥?”
言下之意,自是认为阁下也是一招毙命的货色,问名字有何意义。
公孙雄差没给气的七窍生烟,过往对敌,敌人还不用见他出刀,单只是见到两方身形上的差距,便吓的魂不附体,那里见过这等倨傲角色。
以他身份,便是一刀将这小子毙了,也是颇不光彩的事,心下犹豫,只听得李煜笑道:“阁下来当这劳什子的副团长,给你们大统领知道了,只怕不会放过你吧!”
公孙雄登时一惊。
王五待人宽厚,不干涉骑士团加入别派组织,但狼嚎骑士团干的是盗贼买卖,伤天害理的事不少,传了出去,自己必大祸临头。
自己因为贪财,受聘加入狼嚎,为了隐密起见,近十年来已极少露面,哪想到会被这男子一眼便认出来。
这小子万万不能留着。
隐私给人一语道破,公孙雄心下不禁怯了几分,重新打量眼前敌手,惊疑不定。
朱鸟骑士团对当前大陆上的各个高手,都有长期集资料,可是公孙雄却从不记得,哪个势力门下有这样的一号人物,正自迟疑,却见旁边的手下,以狐疑的眼光望着自己。
公孙雄忙叫不好,狼嚎骑士团的维持,全凭实力,若是让手下怀疑自己实力,那往后可就麻烦了。
再转念一想,朱鸟骑士的身份,绝不能泄漏,否则让大统领知晓,纵然他不追究,其余的朱鸟骑士也计绝不会放过自己,不管这小子是什么人,眼下都非得杀了他灭口才行了。
主意拿定,公孙雄大喝一声,挥刀飞斩,他已拟好了战法,先以喝声令对方脑袋一昏,再趁机出刀,一举制敌死命。
他见过那神出鬼没的剑招,暗忖没有避开的把握,便不敢放手而为,刀招有七成是守势,又将护身气劲提至最高,暗自寻思:这人手中所持又非是神兵利器,自己偷师石家的大地金刚身已有相当火喉,就算给刺中,也足以震碎木剑,何来可惧之有。
“白鹿剑、朱鸟刀”之名,威震大陆,由他这样的好手施展,更非寻常,再加上巨刃助威,发出的威力较早先七人合击,有过之而无不及,只震得地上尘土飞扬,视线不清,李煜似毫无还手之力,给长刀逼得倒退连连,败象纷呈。
骑士们见到副团长虎威,纷纷张口叫好。
公孙雄也颇是得意,原先的料想果然不错,这小子的内力不继,不敢与自己兵刃相碰,倘若刚刚给他虚张声势吓倒,那这个人可就丢大了。
公孙雄手底加劲,要在下一招将李煜瞬间砍为四截,藉此在手下面前显威。
长刀快斩,公孙雄喝道:“报上名来,莫做无名之鬼。”
“无知蠢物,我瞧在王五面上,屡次相让,你竟连这也不知?”
李煜怒斥一句,对着敌招,还是一模一样的姿势递出剑去。
乍闻此语,公孙雄心惊肉跳,忙把全身功力运至臂上,大地金刚身威力发挥至最强,使劲斩出,要恃强破去这一剑。
虎啸似的刀风,瞬息间充满整个天地,震的众人头昏脑胀。
旁观骑士忽觉得几滴热热的液体,溅在脸上,沾来一看,竟是鲜血。
只见李煜、公孙雄对视而立,一道丈许长的刀痕,在地上劈出深坑,直至李煜脚底。
过一会儿,李煜身体颤动,连退数步,似乎正在忍受着极大的痛楚。
狼嚎骑士大喜,以为副团长将这会妖法的小子杀毙,连忙开口欢呼赞扬,趁这机会大拍马屁。
“锵当!”
欢呼之声刚出口,只听得公孙雄虎吼一声,仰天便倒,手中长刀,连带他那壮硕身子,一齐断成两截。
骑士们腿都软了,他们知道副统领的武功极高,刀法威猛不说,单是那一身硬功,水火不侵,便是他们以光剑一齐斩下,也是毫发无伤,而今居然给人用木剑拦腰斩作两截,这银发小子的妖法,可实在是太恐怖了。
会硬功的尚且如此,那不会的岂非死的更难看!
也不知是谁先喊了声,骑士们拨腿便往洞里跑,就恨爹娘没再给自己生两条腿,人人争先恐后,丢下犹自呻吟的副团长,一溜烟地跑进洞里去了。
公孙雄滚地痛呼,他内力深湛,一时间不得断气,给折磨得鬼嚎似也。
只见他两眼暴瞪,似乎不能接受这样的战败,适才对招,他的刀足可将上好花岗岩劈成碎粉,本来以为猛招之下,那小子必死无疑,哪想到李煜反手一剑,木剑笨钝,剑上又是半分内力也无,但这滞拙的一剑,却切菜切瓜般地,断了他的刀,还将他的人也砍做两段,可真是奇哉怪也。
这是什么剑法?
公孙雄身为朱鸟骑士,见识过各类神剑,可世间哪有如此剑法,无视强弱、快慢、软硬、巧拙、多寡,甚至连距离也不管,一剑递出,定教人亡命其下。
蓦地,公孙雄想起一事,大统领曾提过,世间有这样的剑,那是在极远的大海彼岸,另个大陆,有一名无双的剑豪……
他瞪大了眼睛,呻吟声中,惨呼道:“不动真剑!你这是不动真剑……”
话说到一半,已给李煜刺穿咽喉,就此气绝。
“答对了,你还挺聪明的嘛!”
公孙雄的武功,在江湖上本已算是不弱,只是倒了八辈子霉,撞着这个大煞星,这才死的如此狼狈。
轻轻抖去剑上血迹,李煜冷笑道:“不过,该聪明的地方不聪明,死不足惜!”
清除了门口的障碍,李煜深深吸了口气,迈步走入大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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