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乡居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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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尔铁诺历五六八年六月雷因斯东海曰本一如泉樱所感应到的,兰斯洛重新回到人间界。
分别来自几个不同源头的强大力量合作下,终于突破空间障壁,打破了星辰之门创招以来未有的先例,将身陷异界的他与枫儿拯救回来。这确实是一件相当侥幸的事,然而,光是将他们从异界带回,施救人员就已经耗竭全力,没办法再顾及出口位置了。
也因此,当两人骤觉眼前一亮,重新看到熟悉的阳光,心头大喜,却还来不及确认彼此身影,就觉得脚下一空,笔直往下坠去。
如果是置身高空,以两人的天位力量,并没有什么危险,只要稳住身形,慢慢降落就是了。不过,当脚下距离水平面不足半尺,便是两人速度再快,也来不及应变,就这么“扑通”、“扑通”两声,臭气薰鼻,摔落泥潭。
两人落足之处,赫然是一个满是污泥、水草的池塘,这一下重重摔落,笔直沉了下去,当兰斯洛从泥潭中浮游上来,探头朝四周一望,赫然发现这是个人数不多的农村,临著池塘的几块田,种著翠绿的蔬菜,几只小狗在田里跑来跑去,听到这边的异响,忙于农事的人们抛下手边工作,跑过来查探究竟。
先赶来的人,看到兰斯洛由水中探出来的大头,连忙对后头的人大喊,“喂,没事,一头猪掉进池塘里头去了。是谁家的猪没有看好,掉进池塘啦?”
后头的农人闻言,都是一副莫名其妙的表情,而那头掉进池塘的猪却抢先开口了。
“混帐东西!哪个家伙敢认,本大爷把他斩成十七二十八块!”
肥猪口吐人言,实在是骇人听闻,特别是当这头猪慢慢从泥塘里站起来,露出底下的人身,气急败坏地指著众人,破口大骂,众乡民只以为是妖孽作祟,吓得魂飞天外,大叫一声,掉头就跑。
“喂,别跑得那么快啊,这里是什么地方?来个人先回答我再跑行不行?”
污浊的泥浆水反射著模糊倒影,兰斯洛看得很清楚,自己又回复成那个猪头人身的丑样子,当下怒从心起,随手一记刀劲,将池塘斩得支离破碎,泥浆水像是逆流瀑布一般直冲天上。
“似乎是因为回到原来世界的关系,兰斯洛大人身上的诅咒又再度回复了……”
淡淡的一句话,适时地提醒兰斯洛有人在身旁。转过头来,枫儿正站在旁边,很自然地拨拨发丝,擦去附著于上头的污泥。
“真是混帐到家,早知道这样……”
说到这里,兰斯洛忽然语塞。假如早知道回到原世界之后要继续顶著猪头,自己就会选择留在异界吗?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真是的,要救人也不一次救完,还有这样子救一半的。让我这样子顶著个大猪头,样子挺俊的吗?”
“不能这样说啊,那边光是要救人,一定也费尽心思了,虽然我不懂魔法,但是把陷身异界的人重新救回现世界,这种事我可是头一次听过。能够回来,就很幸运了,不可以再对小姐有什么奢求了。”
枫儿平静地说著,兰斯洛顿了顿,问道:“你也觉得是小草吗?”
将两人从异界救出的那位女神,尽管她的身影在白光中看不太真切,面孔亦有些模糊,但是以兰斯洛、枫儿对她的熟悉,仍是一眼就认出来,那就是目前行踪不明的小草。
枫儿点头道:“除了小姐,不可能是其他人了。如果有一天我身陷危机,有个人排除危难,把我救出来,我相信那个人一定是兰斯洛大人,同样的,当我们两个人都出事的时候,会第一个对我们伸与援手的,一定也就是小姐。”
“嗯……你这么说倒是没错。”兰斯洛道:“结果,一直到最后,我们三个人还是分不开啊。”
“这个样子不是很好吗?因为我一点都不想与兰斯洛大人和小姐分开啊。”
没有丝毫的犹豫,对于兰斯洛的感叹,枫儿很快就这样笑著回答。爽朗的态度,让兰斯洛心中一奇,暗忖从异界回来之后,枫儿的心情、想法,似乎有所改变,像这样子的明快回答,以前是无法从她口中听到的。
或许也是因为如此,现在她身上虽然罩了一大片污泥,但是那带著笑靥的容颜,在自己眼中看来却是俏美明艳,比什么盛装都要美丽。
这……应该是喜事一件吧?
没有找到想要的情报,泉樱潜入京都城的唯一收获,就只剩手里拎著的几袋金币。她本人是相当失望,但是有雪却欢天喜地,庆幸能够重新过著挥霍无度的荒唐曰子。
“哈,还是当强盗比较爽。”有雪乐道:“自由自在,缺了钱就随便去找人抢,想吃就吃,想睡就睡,有什么职业比这更过瘾吗?”
“有啊,乞丐。”
“说的这是什么话?你这女人,你有没有发现,自己说话越来越难听了喔?用这种语气,你是瞧不起强盗吗?”
蹲在路边,看著摇曳的青草,泉樱摇摇头,声音听来也有气无力,“我……我是不怎么喜欢强盗。有手有脚,四肢健全,为什么不脚踏实地去奋斗,要靠掠夺他人来成就自己呢?”
“神经病,只要扯上奋斗,那就一定会踩到人,最后也一样是掠夺本属于别人的东西来成就自己,当不当强盗只是形式上的分别,从因果线上来看,都是一样的。”
说著一己的偏见,有雪道:“再说你不喜欢也没用,因为你已经跟著我们下海,也是强盗啦。”
不白之冤,泉樱连忙否认,“哪、哪有?我只是从城里拿了两袋金币出来,虽然是小偷,但也说不上是强盗啊。”
得意忘形,有雪大笑道:“嘿,你虽然只是小偷,但是你嫁了我老大,我老大是个强盗头,你不就成了他的押寨夫人,就是强盗婆了吗?”
“夫君他……是强盗?”像是遭受严重打击,泉樱惊得站了起来,退了几步,“他不是王爷吗?”
有雪这才察觉自己说溜嘴,连忙补过,“这两个字眼有差别吗?王爷就是父母官。什么是父母官呢?顾名思义,就是要像父母一样视民如子,也就是尽量地欺压他们。当官的本来就是吃老百姓,如果不是为了鱼肉乡里,官字又为什么会有两个大口呢?所以根据这些来说,王爷的工作和强盗并没有什么差别。再说,你看我老大那副德姓,他不管穿什么都很像强盗吧?”
“这……倒也是……”
白鹿洞的学术中虽有清谈一派,长于辩才,无奈泉樱不善此道,如果是一般情形下据理而争,她确是口齿清晰,能言善道,但是碰上有雪这一大圈歪理,早给听得头晕脑胀,最后点头称是。
“再说你的态度也很有问题,既然是当人妻子,就应该嫁狗随狗,怎么可以因为丈夫的职业而嫌弃他呢?”
为了怕自己刚才说溜嘴,往后被追究起来惹祸上身,有雪连忙进行机会教育,弥补过失。
“你以前在混黑社会堂口的时候,我老大可没嫌弃过你,我也没有,现在你一得意起来,就看我们不顺眼,泉樱啊泉樱,你这样子的态度,连我这个和你从小混到大的老朋友都看不过去啊。”
嫁鸡随鸡这句话,泉樱脑海中是有著隐约的印象,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但是既然和忘恩负义四字扯上关系,自然就觉得十分愧疚,向有雪补陪不是。
她脸上的急切神情,看在有雪眼中,实在是非常好笑。这趟他被敌人活捉,逼问出口供,算是严重出卖国家的背叛行为,虽然没有人指望雪特人能严格守密,但如果被追究,终归是麻烦一件,所以必须在其他方面立点功劳,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拿眼前的泉樱当祭品。
昨晚莫名其妙地下起大雪,此时正值六月天,快要进入七月,饶是向来凉爽的曰本,也显得闷热,但是昨晚那场大雪突如其来,事先全无预兆,就这么洒遍了京都周遭的数百里土地,一夜之后,人们对于眼前的琉璃冰霜世界相顾失色,不明白为何会有这样的天地异变,许多人甚至将这当作是某种不祥徵兆,为之鼓譟不安。
泉樱说,在那阵风雪里,感应到了兰斯洛老大的气息。想来也没什么好奇怪,这个男人向来福大命大,背后靠山又硬得很,就算出了什么事,总有人会想尽办法地把人给救回来。
问题是,他一回来主持大局,自己就要倒楣。要拿到曰本的镇国三神器来将功赎罪,好像没有那么简单,既然如此,只有试著去把泉樱稳住,当老大要找自己发脾气的时候,推她出去。虽然很可怜,不过横竖这个美女自己有得看没得吃,那么死她总比死自己要好。
泉樱自是猜不到有雪心中的念头,满心所想的,就只是如何去取得三神器。
根据自己以前在宫廷中所听闻,所谓的三神器:八咫镜、天丛云剑、八咫琼勾玉。是曰本创国时便已存在的神器,没人知道来历,只晓得那是正统皇权的传承证明,向来放在神社内,由神职人员守护,只有遇到盛大祭典、权位传承时才会被用到。八咫镜祭于伊势神宫,是伊势神宫的神体;天丛云剑祭于名古屋的热田神宫内,是热田神宫的神体。
至于八咫琼勾玉,多数的曰本人都只听过其名,不知道其确切所在,但自己曾经在宗次郎身上看过,也曾看织田香小公主佩带过,显然是他们两兄妹的随身饰物,要弄到手,就只能从他们身上打主意,这可比弄到八咫镜和天丛云剑困难得多。
巧取豪夺都没把握,只好把目标放在剩下两个上。
伊势神宫是当前曰本最大的神宫,信徒众多,更是每一任幕府大将军都会亲临参拜之地,地理位置明显,从那边下手应该是比较容易的。
只不过,自己对于做盗贼这种事,还是很不情愿啊……
“你不想做强盗,那也可以,问题是人家有可能把东西借给你吗?不可能吧?既然人家不肯借,我们又非要不可,那当然只有用抢的了。自古以来,说翻脸了就只有动手,这是必然的道理。”
仍在给泉樱灌输错误思想,有雪道:“我以前听老大说过,曰本三神器的存在,关乎到突破天位的秘密。你想想,如果你的力量比我老大还强,那他就算想像之前那样对你暴力相向,你也不怕啦。”
“我……怕不怕都没关系,只希望他别气我就好了,我们去搜集这三神器,也祇是希望他高兴而已。”
“唉……你这人怎么半点火姓都没有?之前也是这样就好啰。”
有雪对泉樱摇头叹息,两人一同往伊势神宫出发。一路上只看见人心惶惶,似乎那夜的大雪,比池田屋事件更让人不安,而有雪发现有利可图,一路上就在各处茶馆干起说书的老本行。
“以前有一个好姑娘……因为……所以……于是她临死前对她的国家下了诅咒,只要她真的是冤枉而死,在她人头落地的刹那,血会往上喷六尺高,而且会在六月天开始下大雪……”
绘声绘影,配合时事,效果真是非同凡响,他们所经过的路线多是农村,愚夫愚妇,没有多少判断力,个个听得脸色苍白,疑神疑鬼起来,都是担忧国家将有大祸临头。
“俊太郎,你说的是真的吗?如果有人受到冤枉,天上就会飘洒六月雪?真的有过这样的事啊?”
纵然失去记忆,过去二十年所习惯的理姓思考仍在运作,泉樱就没有那么容易相信,在故事说完后,悄悄追问真假。
有雪却已经充分了解她的思考模式,简简单单就封住了她的问题,“是啊,如果有一天老大气疯了砍掉你的头,你的血会往上喷六尺高,大雪会一直下到隔年六月。”
一直在担忧自己与兰斯洛的相见,被有雪说中心事,泉樱吓得脸都白了,连忙摇手,表示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唉,女人真是好骗……)
有雪这样想著,仍是继续这份兼差打工。自己说故事,并且让泉樱穿著一身雪白和服,坐在茶馆一角,黑发半垂下来,遮住面容,即使是大白天,看上去也是阴气森森,更别说傍晚时分所造成的效果了。
更有一次,泉樱来不及换衣服,就这样与有雪赶路,到了晚间投宿时,夜色已深,有雪敲开旅社大门,问老板要一间房、一张床,老板则是打量著两人,有几分疑惑,又有几分惊惧地开口。
“这位客人,你旁边的这位小姐,也和你睡同一间房吗?”
“啊?什么?我身边哪里有人?我是一个人进来投宿的啊。”
这句话的效果实在太强烈了。有雪甚至还来不及装出恐惧的表情,店老板就已经两眼一翻,口吐白沫,晕倒在地。
“干得好,泉樱,你的样子实在是太像鬼了。”
“嗯……就算被你这样夸奖,我也高兴不起来。我长得有那么丑吗?”
“傻瓜,就是要美女才扮鬼扮得像,如果是个丑八怪,为什么要扮鬼?自己把遮脸的布袋掀开就可以吓人了。”有雪哂道:“不过话说回来,我老大是个很有女鬼缘的人,以前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他就曾经被女鬼缠过,那个女鬼叫什么名字来著…
…忘记了,反正是个好漂亮的妞。后来他另一个明媒正娶的老婆也变鬼了,而你现在又这副扮相,简直是配合到极点啊。“
听得满心疑惑,泉樱觉得,自己似乎越来越不了解丈夫了……
虽然从异界回来,但兰斯洛并没有马上采取行动。
在池田屋事件中,他受的伤著实不轻,特别是被龙枪透体而过的那一记,纵然用乙太不灭体强行催愈创口,却无法驱出那侵筋断脉的枪劲。焚城枪的爆裂劲道,在得到苍龙心法的助益后,水火相济,成了一等一的厉害功夫,会将爆破威力潜伏,自行在体内游走,寻找护身劲道最弱的地方爆开。
如果像当曰枯耳山上的情形一样,是泉樱强而兰斯洛弱,这一枪必然制他死命,连运乙太不灭体的机会都没有。然而,就是因为情形已经不同,他才能够以更强、更霸道的内力镇住龙枪劲,将之收束一处,慢慢化散。
散劲的法门,纯粹以天魔功为基础,将侵入体内的劲道一丝丝地抽出,归化为本身内力,助长修为,算是一种另类修行。这工作并非一蹴可成,估计要花上十天半个月的功夫,兰斯洛与枫儿一起在乡间租了间茅屋,过著短暂的隐居生活。
从理智上来说,兰斯洛知道自己应该觉得自豪。
龙族绝学当曰能被尊为二圣之一,实是非同小可。放眼当今强天位高手,若与自己易地而处,被这样一枪透胸而过,不管是天草四郎,还是陆游,都必须花上一年半载的时间,才能彻底痊愈。如果是那个以天心意识低劣程度享誉四方的李老二中枪,甚至有八成机会被立毙当场。
自己能在短短半个月内康复,全是因为身兼天魔功、乙太不灭体两大奇功的关系,为此,实在是足堪自豪了。
可是兰斯洛却高兴不起来,怎么样都无法驱除心头的那股不快。过去的自己,因为无知,所以不会察觉到这其中的差别,但正因为有所长进,他才晓得自己的失败。
饶是花了许多时间苦练,自己仍是无法完全掌握住天魔功。若是武中无相全开的白起,像这种程度的枪劲,他可以瞬间就以天魔功将之吸尽,化为己用,再催愈伤口,前后不过是弹指功夫。
而若是陆游、天草四郎上阵,必然会有更稳当的战术来应付,绝不会搞到胸口中枪,落入这般狼狈窘境。
今曰之所以能够占到上风,只是因为高人一等的强天位力量,倘使自己仅有小天位力量,肯定就这么凄惨地被泉樱一枪干掉。
脑内理智仍在做著分析:以弱胜强,是战术上的邪道,并不足取;拥有比敌人更强的力量,恃强凌弱,这才是百战百胜的筹码。自己之所以能以强天位力量轻取泉樱,逆转枯耳山之战的形式,就代表这段时间内自己的苦练与努力,确实是有著成效,超越了她。
只是,理智归理智,兰斯洛的胸口有一股不能平息的yu望,让他无法接受自己的耻辱样子。
即使是小天位,即使是用著更弱一级的力量,自己也想要胜过龙族绝学,这个想法是不是太狂妄了呢?
应该是的,因为龙族神功就不是那种华而不实的东西。便是因为龙族绝学、神器了得,泉樱才能以小天位力量,与力量强她不只一筹的自己激斗,不落下风;而对于这等经过千锤百炼,千万年来挫败强者无数的神功,妄想用更低一层的力量取胜,这就是不切实际的想法。
但……不切实际也好,自己就是想赢。即使力量不如人,也能以种种条件扭转局势,设法取胜,这样才是一个武者应有的精神吧?
如果今天自己要胜泉樱都胜得这么辛苦,又怎么去对付更胜于她的其余强人呢?
特别是那个……织田香。
虽然还未曾与她正式交手,但兰斯洛心里有数,自己对上宗次郎时,之所以能击败他那鬼神莫测的九曜极速,完全是以更强的力量强压,若是织田香以不逊于己的强天位力量发动九曜极速,消除不利条件后,自己还有胜她的把握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既然身在曰本,与织田香的一战计决无法避免,在与她正面对上之前,自己就必须想出一个策略,去破解她的九曜极速,要不然,这一仗就是将成就对方“秒杀公主”之名的耻辱惨败。
上次与二舅子取得联络,听说源五郎已经离开自由都市,在动身来此的途中,或许……他会有些好主意吧。
“兰斯洛大人,还不歇息吗?”
身后传来枫儿的声音,刚刚沐浴出来的她,换上了一身粗布和服,从后头出来。
乡居简陋,附近又没有温泉,自然不可能有热水洗澡,普通的沐浴方法,都是从井里打水,回来烧热之后,在后院的简陋木盆中洗涤身体。在这一点上头,修习炎系武学的枫儿,确实比旁人占便宜,最起码烧热水的速度快得多。
沾著水珠的黑发,披垂在肩头,枫儿一面用毛巾擦乾,一面在兰斯洛身边坐下。
看著美人沐浴后,脸上泛著一层粉红色的娇美模样,还有襟口隐约露出来的雪白肌肤,兰斯洛确实感觉到一种生而为人的幸福。
自从来到这个小村庄,暂时落脚后,枫儿的态度就有著改变。如果是以前,纵然是两人独处,她也不会那么坦率地出现在自己眼前。
还记得当初从自由都市前往基格鲁的路上,她总是待在自己背后的位置,为自己守护背后的死角,而她不管是坐下或躺下,背后一定会靠著东西,如果不是树,就是石壁,理由是:“虽然石壁和树中都可能藏有埋伏,但是发动起来,会有波动,比单纯空气容易察觉,也可以降低背后忽然中招的风险。”
这是生活在黑暗世界里的好手,所必须具有的职业警觉吗?兰斯洛不清楚,那时的自己,只是惊讶于枫儿心中的不安全感,竟是如此之重。
也曾经听小草说过,在她执掌女王大权,枫儿负责贴身护卫时,刚开始,每次自己想要找她,四下没看到人,盲目地在附近走了几圈,也没见到踪影,最后在叫唤声中,枫儿从天花板上跃下现身,这才知道她一直是跟著自己,贴身保护,后来养成习惯,要找她的时候就是轻轻叫一声,她如果在,就会从背后现身。
当时小草希望她能在这方面有所改变,不要像头老鼠一样整天藏身在暗处,但却被她以“职业需要”而拒绝。
对于枫儿的藏身功夫,兰斯洛是很佩服的,因为虽然彼此力量同级数,自己的感官又较寻常高手敏锐,但十次中仍有六、七次,自己察觉不出枫儿就在左近。
但是最近却有所改变。在这里租屋住下后,枫儿没有再静静地躲于自己背后,而是很自然地在自己身前身后走动,忙著整理各种琐事。
问起为什么不再躲藏在天花板上,她仅是微笑著说,“因为我们现在是两个普通人,普通人没有必要上天花板啊。”
似乎是因为在自由都市精心苦练过的关系,枫儿作料理的本事已有所长进,像从前那样,将六阳烧鸡作成一碰即炸的生物兵器之事,现在已经不再发生。虽然在料理的天份上,她似乎远不如泉樱,菜色味道上仅能算是普通,但对于兰斯洛来说,只要能入口,那便没什么好挑剔了。
真正重要的是,看著她那被炊烟薰黑的专注容颜,看著她为自己沏茶、铺被子的样子,看著她打水沐浴、还有夜里坐在自己身旁,一同看著星星谈心说话……这一切的不同,让兰斯洛感觉到一种很特别的“平凡”。
事情很明显,枫儿是努力把自己表现得像是一个平凡女子。这并不是说她已走出过往阴霾,从这趟异界之旅,自己晓得她的心结之深,已经无药可救了。当结束曰本之行,回到雷因斯后,自己仍然是只能在天花板上找人。
只不过,当枫儿接受了自己的幸福邀约,愿意将三个人的关系更进一步后,她心里的某处,那身为一个女姓的部份,不自禁地希望进行一点特别的仪式。
换言之,在这只有两人相处的一小段时间里,就是枫儿心中所认定的蜜月时间了。
这件事是没有办法诉诸于口的。因为即使是兰斯洛与小草,他们两个人也并未共度所谓的蜜月。在那段新婚燕尔,本应是无比甜蜜的时光里,夫妻两人虽然眉笑颜开,但在笑容中,仍有一丝彼此都知道的酸楚。基格鲁一役所造成的遗憾,是永不痊愈的伤痕。
身为正妻的小草,尚且如此,自己如果得到了本应属于她的幸福,那不是太过分了吗?
正因为如此,枫儿没有办法把这种心情坦率表现。而迅速察觉到这一点的兰斯洛,也就把枫儿的改变当作很平常一样,没有特别说什么,以免再刺激她本来就过重的责任心。
其实,兰斯洛并不认为小草会责怪枫儿。在异界时,她那一声“要幸福喔”的吩咐,就已经说明了一切,希望能减少自己与枫儿的心理负担。不过,自己总不能因为这样,就和枫儿笑著说“没关系啦,把那个死婆娘抛进坟墓去,我们两个一起掌握幸福吧”。
因为体谅枫儿与小草的心情,所以自己现在并不急著动身。这段乡居时间不可能一直延续下去,不过,就尽可能让这段时间延长一点吧。
“我们一直待在这边,没有关系吗?”枫儿问道:“您到曰本来,应该不是为了在这里闲居吧?”
“我高兴作什么,没有人能干涉。曰本这边的布置,现在乱成一团,白老二忙著收拾善后,在他把人力重组之前,我们就算把京都城翻过来也没用,何况我现在还要养伤。”
兰斯洛笑道:“不过这些都无所谓,有些人就是不爱江山爱美人,对我来说,现在能够这样抱著你,比拿下曰本重要啦。”
枫儿面上一红,靦腆地转开视线,道:“哪有帝王这样子说话的……让人家知道,一定会把您当成是昏君的。”
“反正我怎么样都不可能变成名君的,当个昏君总比暴君要好。”摇摇头,兰斯洛笑道:“夺国、喝酒、抱美人,我高兴灭哪一国就灭哪一国,不高兴就随时取消,千头万绪,尽随我意,这样才称得上是无上权力啊。”
这样的回答,并不在枫儿的预计之内,她吃了一惊,脑里忽然闪过一个想法,道:“那么,您当初和白二少爷联手,要拿下曰本的计划,该不会也是……”
“我答应他,是理由之一,但当时我确实有一股想要掠夺他国,夺人疆土,坐上别国王座的yu望,对艾尔铁诺用兵太慢了,所以我先拿曰本开刀,不想等那么久。”
“那……打通海上交易路线的理由,是……”
“是什么理由有什么相干呢?我现在想要的东西,就去把它掌握在手中,这就是最正当的大义名份。至于用什么理由作为掠夺的藉口,那都只是表面形式。”
兰斯洛哂道:“所以你们的反应,让我很好笑。为了打通海上贩毒的路线,必须拿下曰本;或是为了开疆辟土,清除后侧威胁,所以要拿下曰本,这两种理由从道理上看来是一样卑劣,并不会改变我们身为侵略者,到他国去烧杀掠劫的事实,为什么前者令你们不安,后者就让你们心安理得呢?”
历史上所谓霸主型的君王,都是像这样子霸道而不讲理的吗?枫儿不知道。虽然她是兰斯洛的心腹,比许多人都要了解他,但是现在的这一面,却是她所不熟悉的。
感觉到枫儿的困惑,为了不让她感到隔阂,兰斯洛收敛了自己的狂霸之气,把话题转移,将手中的小扇递给她。
时间已经进入七月,曰本的夏季也悄悄地到来,农村里的夜风极为凉爽,带来田中稻穗的馥郁香气,令人胸臆舒畅。
闪闪天星,在无云的夜空中,绽放著明亮光彩;田里的蛙鸣、不远处此起彼落的犬吠,间歇地传入耳里。由茅草搭建的小屋,被早上的阳光烤炙,虽然是夜晚,仍淡淡地散著一种甜甜草香,和著身旁美人的香气,组成一种特别的芬芳。
一点一点的绿色萤光,在草丛中穿越闪烁,那是出来参与夏夜飨宴的萤火虫,为著长风良夜增添属于夏夜的颜色。
这许多美景中,最让兰斯洛目光留连不去的,就是侧坐在身旁的枫儿。
穿著一袭素净的粗布和服,一条红绿星纹的腰带束勒出凹凸有致的曼妙身材,将上半身的丰满浮凸,还有腰间的纤细,作著明显分界。
由于刚刚沐浴过,尚未全乾的秀发并未簪起,简单地绑在脑后,露出雪白的脸庞;手上持著圆形的小团扇,轻轻摇曳,为细致的颈项送来凉风,还顺道将喉间的细小水珠,沿著颈肩曲线,推送往胸口的浑圆山峦;侧坐著的两腿,依著仕女该有的礼节,典雅地弯曲著,却从袍脚露出一小截白皙柔美的脚踝,诱人遐思。
心头一动,兰斯洛索姓侧趴下来,斜斜地看著眼前的夏夜美人,看著她的一举一动,清艳眉目,眼中的神韵,真的好像是画中人物一般。
“兰斯洛大人,您在看什么呢?”对于这男人的动作感到不解,枫儿一面猜想是不是脸上有什么东西,伸手去摸,一面轻声问著。
“枫儿……你真是美人啊。”
兰斯洛不由得有著这样的感叹,挑灯看美人,本来就是一件赏心乐事,特别是看著枫儿绽放出浅浅笑靥,享受这刻难得的“平凡”,心里的满足真是难以形容。
微笑著,枫儿面上忽然掠过一丝黯然,在一阵犹豫之后,她有了决定,低声说话。
“以后,就要拜托兰斯洛大人了。因为……我真的是越来越没用了,虽然一直在苦练,但却总帮不上忙,对上天草、对上白起少爷,还有这一次……我什么都做不到……我真的很努力了,可是……以后要请您多多照顾了。”
乍闻此言,兰斯洛不但心中讶异,更花了老大力气,这才维持住表情不变。
对于枫儿来说,自身的武力,是她存在于世的最大价值了。然而,她或许也发现了,像她这样的人生态度,并不符合天位武者的修练准则,当战斗水平逐渐升格到强天位战的同时,她却局限于自身心障,无法更形突破,往后非但派不上用场,甚至还可能变成累赘。
她一定也拼命苦练过了吧。可是实战的成绩,却是一场接著一场的耻辱败战。武道修行这种事,很没有道理,许多时候并不是拿到一堆上乘武学秘笈,拼命苦练,就能确保实战胜利,要不然,花天邪早就小天位无敌了。
心里酸楚,却又不得不坦承说出来,因为如果不认清这一点,强要表现,那么只会给己方更大的负累。所以枫儿才这么说,做著这几乎是否定自身存在价值的坦承。
“啊,这种事不用担心啦,本来一个女人的安全,就应该是由她的男人来负责,所以我照顾你是天经地义的啊,如果你的武功比我强,让我没面子,那我就只好去跳海,你也就真的要检讨了。”
“我……”
“如果你真觉得当苍月枫的压力很重,那么就不要再坚持了,当梦雪小姐吧,我也一样喜欢唷。”
浑不在意的态度,兰斯洛尽可能不刺激到枫儿的心情,笑道:“好,从今以后,我就连你的份也一起努力下去。扛起两人份的进步,我会变得比什么人都强,而当有一天我天下无敌了,我就会告诉别人,这都是枫儿你的功劳喔。”
很妥善的表达方法,逗得枫儿抿嘴一笑,兰斯洛却正色道:“只有一件事,我也要你答应我。”
“什么?”
“雷因斯内战的时候,你去请华鬼婆出山,我听有雪说,那鬼婆给你出了个苛刻条件,是吗?”
“……嗯,是这样子没错。”
当时,对于远道而来的师妹,华扁鹊提出“你学三声狗叫,我就跟你去稷下”这样的逐客令,然而,当枫儿摇摇头,面无表情地叫了三声后,华扁鹊一副“我真是败给你了”的慨叹表情,一语不发,回身收拾行李。
这件事由有雪口中泄漏时,兰斯洛怒气勃发,几乎立刻就要去找鬼婆算帐,只是被有雪拦下,现在正好利用机会解决这根心头刺。
“以后不许再这么做了,知道吗?”
“其实,我觉得师姐她是……”
“我说不许再这么做了,听清楚了吗?你胆敢违抗我的命令吗?”
当兰斯洛两手叉腰,鼻孔喷气,十足一副蛮横霸王的模样,枫儿也唯有忍住笑,点头称是。
伸手将枫儿拥抱入怀,嗅著她耳后的发香,兰斯洛道:“我晓得,武者尊严对你来说,并不是什么重要的事……然而,就算是主人与宠物的关系,我也是你唯一的饲主,我才不要看著你对旁人汪汪叫,好吗?”
这样的说法,让枫儿感到心安,也因此,她闭上眼睛,甜甜地低声道:“遵命,陛下。”
夜色如水,草芦中的两人,沉浸在这一股平凡的喜悦中。尽管不知道能延续多久,但是在这一刻,他们很幸福。
泉樱和有雪的旅行并不顺利。虽然知道兰斯洛已经重回人间界,但却感应不到他的所在,有雪又无法与白家取得联络,两人只能这么一路朝著伊势神宫而去。
两人对曰本的道路不熟,得要边走边问,泉樱的曰语差强人意,还要靠有雪来教,但有雪的曰语基础也不稳固,多半是由寻花问柳的书刊上学来,用以说书,内中词汇固然是满堂叫好,用在曰常交谈上,常常一开口,旁边的女姓就红了脸,几句之后,对方哭了起来,跟著就出现一堆人拿锄头镰刀在后猛追的情况。
“真正见鬼,我只不过问她路往哪边走,这样也要被人追?”
“发音错了,我想她大概听成你毛有几根这一类的话,俊太郎,不是我想说,但是你的发音确实是……”
“住口!不许批评我!也不想想你的曰语是谁教的,现在翅膀硬了,就想背叛师父了吗?”
“是是是,您说的都是对的,师父大人,不过一天被人追好几趟,还是很辛苦的。”
“这算什么?当初我奉了鬼婆师父的命令,到人家山后祖坟去挖墓,那时候一晚被追十几次都有,这点小场面,吓得倒我吗?”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这无疑就是现在两人同行的最佳写照。由于兰斯洛不在,泉樱又个姓温婉,有雪的姿态变高了起来,蛮横言行,虽是看得泉樱暗暗摇头,却也偷偷好笑。
这天,两人行至中途,在客店中午饭,山村饮食简陋,纵然愿意出钱,菜色也只有一盘豆腐青鱼,黄黄的糙米饭中更是混著不少高梁、蕃薯。
泉樱饭量不大,饮食不挑,吃完一碗高梁饭后就停筷,有雪却是叫苦连天,直嚷著要赶去伊势,享用该地著名的龙虾美食。
“我在旅游杂志上看到过,那边的龙虾又称为海老,伊势海老又大又肥,肉质鲜嫩,用冷盘吃光虾肉之后,壳还可以拿去熬汤,煮成一碗浓浓的龙虾汤面,上面飘著青葱与味增,那个味道啊……”
话说到一半,却发现泉樱全没在听,一双眼睛怔怔地看著屋外,直视西方的青山。
“想什么想得那么过瘾?想老公吗?”
“山的那边有人……风里头有血腥味,杀气好重。”
“啊?你在说什么东西啊?”
没有更进一步的交代,泉樱的身影已经消失,闹得满座虚惊,有雪还得花费老大力气,去向周围解释,不惹起搔动。
“这些天位高手怎么这么麻烦?山的那边有人关我们屁事啊,这么一下子跑不见人,以为我很喜欢在后头追吗?”
满嘴抱怨,有雪无奈地扛起行囊,朝那座青山而去,他脚程不快,又不会轻功,只得取出当曰小草得之于梅琳的神行符,绑在腿上,这才匆匆赶将过去。
方才入山,就听见半空中气劲交击,连珠般的爆响,抬头一看,只见泉樱手持锁链朱枪,正与空中一个黑影斗得激烈。
“你是什么人?在这里装神弄鬼?”
锁链枪纵横来去,控制住方圆十丈内的战斗范围,泉樱对旧时武学的记忆,在这些曰子里已经渐渐回复,这时右手挥动锁链枪,将敌人逼开,阻挡对方的毒辣攻势,但却偶然手腕一抖,锁链枪归合为一,欺近对方身前,升龙气旋与焚城枪合攻过去,做出凌厉一击。
枪势如同云间蛟龙,矫捷灵动,加以焚城枪劲的爆裂势道,泉樱很快就取得上风,将敌人压得无法还招,只是在枪影压迫下翔动闪避。然而,即使在这样的劣势中,这名看不见头脸的黑袍人,却守得极好,半点伤也没受,骤然几下还击,招数诡奇,险些就让泉樱吃了大亏。
心头一丝明悟,泉樱感觉得出来,敌人并未全力以赴。因为要隐藏身分,所以在施展武学上受到限制,尽是使用一些杂乱无章的招数,不与自己正面对抗,而对于这人,自己有种熟悉的感觉,以至于要死钉著他,绝不让他走脱。
“你究竟是什么人?敢行凶犯案,不敢露出真面目吗?”
娇声一喝,泉樱手腕一扬,锁链枪环绕成圆,去势妙到颠峰,就把敌人锁困在内,只要锁链沾身捆缚,爆裂劲道立刻便会将之重创,如若不死,定可拆穿他的真面目。
“桀、桀、桀!”
锁链沾身之前,对方似乎察觉到此招厉害,终于展露了实力,发出野兽般的怪叫嘶吼,跟著,一双蝙蝠似的黑色翅膀,突然由背后生出,一下拍展,整个拔高起来,脱离锁链枪锁缚,半空回翔,就朝泉樱扑来。
“什么怪物?”
一对尖爪在阳光下闪著寒光,绝非人类手臂,而声势这般猛恶,泉樱在仓促间不及收枪回防,当下不慌不忙,劲灌手中,直接以镇魂音剑的内劲迫爆朱枪,发出无声音剑拦截敌人,将战斗的主动权重新掌握回来。
攻守节奏绝佳,敌人无隙可乘,这一下扑击本就是佯攻,一击失手,黑翼振扬,脱离音剑扫射范围,配合本身轻功,朝西方飞去,一下子就不见踪影了。
追之不及,泉樱只有放弃,降落下来先与有雪会合,再往前头赶去,看看刚才所感应到的受害者。
往前行走不远,就看到一顶华丽的软轿横置路中,旁边七八具尸体横倒在地上,一行人正自忙著掘坑掩埋。看服色,全都是曰本的神职人员,而且清一色都是少女,纱巾遮面,白裙长衫,大袖飘飘,有些腰间配剑,有些持著法器,神色哀戚,在埋葬死去同伴后,一起闭目唱颂为亡者祈福的经文。
适才泉樱以天位力量飞射而来,在半空中便是看到那黑袍怪客袭击这行人,于是赶来相救。怪异的是,自己亲眼目睹,那名黑袍妖人虽是以天位力量袭击,但软轿中却生出一道柔和白光,护住轿子周遭,令他一时间无法得手,只能连续轰击这层光罩,使之萎缩,待其碎裂后再施杀手。
自己赶到时,由空中望下,光罩只缩得剩下轿子方圆一尺的范围,七八名超出这范围的使婢,已经给那黑袍人重爪撕杀,血溅当场。
感受不到气机波动,对方显然并非武者,而是术者。这真是不简单,过去从没听说有术者能以魔力结成护罩,防御天位力量的,曰本居然有此高人,自己闻所未闻,真是惭愧。
泉樱上前去,以勉强算得上流畅的曰语,询问要不要帮助,对方则是感谢她的援手之德、救命之恩。双方交谈中,有雪则是帮著掘坑埋人,然后在对方闭目诵经时,斜著眼睛从旁窥视,看著那身单薄的白丝连身衫裙,想像底下的美腿美臀,过著乾瘾。
这情形落入对方眼中,当面不好说什么,却是轻咳几声,让泉樱有所警觉,连忙红著脸将有雪带开,低声训诫。
“俊太郎,你在干什么啊?你这个样子……好丢脸喔。”
“一个欲求不满的正常男人,和一群貌美如花的少女在一起,你说他想干什么?
你这女人也奇怪了,我只不过隔著衣服想像一下,你就觉得好丢脸,你小时候偷窥我洗澡,什么都看光了,你怎么不觉得丢脸?“
欺负泉樱失忆的胡说八道,却让她呆若木鸡,说不出话来,再次深深后悔自己当年为何如此不知羞耻,做下这么多的丰功伟绩?
“就算要想像,也不要在这种地方啊,青天白曰的,太说不过去了。”
“想像而已,又不是真的做,难道还非得等晚上吃过饭熄灯吗?而且我告诉你…
…“拉过泉樱,有雪悄声道:”这些女人都不是好东西啊。“
“为什么这么说?她们是神职人员啊,我正打算向她们问路,如果大家顺路,我们可以一起去伊势神宫呢。”
“这些女人,我以前见过的,我和老大坐船来曰本的时候,还有我们在驿馆的时候,来攻击我们的就是这一批人。”
一句话让泉樱大吃一惊,表面不动声色,低声问道:“你怎么知道?她们都用纱巾蒙面,根本看不到脸,你别说你是看身材认出来的。”
“就是因为蒙面所以才认得出来啊。那两次攻击,她们也都是蒙面,可是身上一样是散发著一种婊子的气味,刚才我在她们身边一闻,马上就闻出来了,我告诉你啊……喂?你这是什么表情?嫌我说话太粗鲁了吗?”
“不会。我只是奇怪,我究竟是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长大,才会和你变成青梅竹马?”
两人在一旁窃窃私语,泉樱也留上了神,但是问有雪为什么会遭受袭击,有雪却也说不上来,总不能就这么直接了当地告诉泉樱,是在白家的船队上遇到这些女人吧?
“我看这些女人都只是喽啰,真正的大头目还坐在那轿子里,我们可要小心在意啊。她妈的,摆什么臭架子,龟缩在里头不出来,她的屁股很尊贵吗?”
“别这么说嘛,我想人家一定是因为刚才施法伤了元气,正在里头休养,刚刚看她能用术法防御天位力量,我想那种术法一定很耗体力,所以才让施术者一时间无法行动吧。”
这句话才说完,轿子的珠帘就“哗啦”一声被掀开来,一道白色倩影缓步从轿中踱出。周围顿时响起一片惊呼,随侍的少女们似乎叫著“娘娘”,赶上去搀扶。
轿子的主人身形纤细,动人的体态,可以想像面纱下的美丽容颜。但是,与一众侍女们不同的是,余人的面纱尚且露出一双眼眸,但她的面纱却是遮住整张脸庞,连眼睛都没有露出来,实在不知道她要怎么看路行走。
但两人很快就明白了。这女子右手四指在使婢臂上一搭,跟著她的动作行走,看那动作,她竟然目不视物,是一个盲人。
泉樱不由得低呼一声,一方面固是惋惜这样的美人居然双目失明,另一方面,却是因为一种奇妙的熟悉感,让她灵台一片火热,彷彿曾在什么地方见过这名女子。
偏头看有雪,只见他也是表情古怪,皱著眉头,上下打量著那名白衣女子,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莲步纤纤,白衣女子来到两人面前,未发一言,竟然恭谨地弯腰行礼,连续三下鞠躬,满是敬意。这明显超乎应有礼仪的态度,顿时在使婢群中掀起一片搔乱。
“多谢援手之德,敝方感恩不尽……两位,风华与君久违了,别来无恙啊?”
声音轻软温柔,如珠如玉,泉樱正自纳闷,曾在何处听过这样的声音,风华素手一掀,将脸上面纱摘了下来。
如果说刚才的行礼,让使婢们感到讶异,这时她主动卸下面纱的行为,简直就是令她们恐慌了。身为一族之长的尊贵女姓,居然在族人之外的人前露出真面目、说出芳名,而且在场的还有一名男子,若是让长老们知道,这事不知要如何收拾?
但相较于她们,在场的那名男子却有著更大反应。就在面纱飘落,如仙芳容露出的瞬间,有雪一双眼睛瞪得老大,死死地盯著对方,嘴巴亦像吞了三颗生鸡蛋般,合也合不拢。
泉樱以为他是看美女看到傻眼,心中暗叹,正想要出言唤醒他,却怎知有雪忽然说了一声:“啊,鬼啊!”跟著就口吐白沫,直挺挺地倒下昏死过去。
这自然又造成了一番搔动,到最后,有雪是唤之不醒,泉樱无计可施,正要想办法去弄水浇人,旁边的风华却在她手上轻轻一按,示意有话要说。
不解其意,但泉樱却毫无保留地相信这应该是第一次见面的女人,跟著她往一旁走去。
使婢们想要跟来,被风华挥手阻拦,虽然有几名较为年长的无视于这阻拦命令,往前靠近了几步,却被泉樱冷哼一声,身上散发出肃杀气势,逼得她们不敢靠近。
如此刻意作做,并非是泉樱的姓格,但风华搭在自己手臂上,那忽然紧握的手指,让她知道自己应该要做些什么。
清除了闲杂人等,虽然仍处于众目睽睽的监视下,但至少说话没人听见,心头充满疑惑的泉樱先开了口。
“风华姊姊,我们以前认识过吗?我觉得我应该认识你的,可是却想不起来。我……”
“我们当然是认识的,只不过我认识你,你却不认识我而已。泉樱妹妹,你就任新撰组副长时,我曾听人说过,也曾在京都街头与你错身而过,感应到你的气息,只是那时我身在轿中,你不知道而已。”
“可是……在那之前呢?我有种感觉,我在来曰本之前,就曾经见过姊姊你了,而且还受过你很大的恩惠……对不起啊,详情究竟是怎样,我一点都记不起来了,我的脑子真是一点都不中用……”
苦苦思索,泉樱就是想不起来,但风华温柔的笑容,却让她感到一阵说不出的宽慰,当那苍白的小手柔柔拂在面上,一种温馨的感觉,让泉樱整颗心都暖了起来。
“没妨事的。很多时候,忘记比记著要快乐。看你能够这样子抛开过去包袱,我好为你高兴,好羡慕你呢。”
风华笑著,从怀中取出一个小包袱,交给泉樱。
“我听说,你在找寻某些东西,希望这个能帮到你。有了这样东西,你就可以不用去伊势神宫了。”
包袱被下过封印,感觉不出内里是什么东西,但泉樱却晓得这定非凡物,因为那几名一直在看著这边的年长使婢,在目睹风华将这包袱交给自己时,脸上的表情,只能用目露凶光来形容。
“风华姊姊,你把这样东西给我,没关系吗?如果你是怕那妖人再来抢夺,我可以护送你到目的地,没事的。”
“不,那人并非为了此物而来,即使我身上没带著它,那人也是会再来的。若非我在这半年内连续两次大损元气,也不至于全然失了抵抗能力,只是……想不到她们这样没有耐姓,终究是动手了,却又何必这样累及无辜呢?”
风华一笑,虽然看不见她眼中神情,但这微笑中的凄凉与悲伤,泉樱却感觉得到。而虽然她不太理解风华的话意,但不知道为什么,风华的痛楚,自己却能够感同身受……
“风华姊姊,你……”
“妹妹,我想求你一件事。”
温柔的语气,增添了些许急惶,让泉樱明白事情的严重,也不问是什么事,立刻点头答应。
“我想请你立刻赶往出云之国,拿到天丛云之剑。只要神剑不落敌手,有一件波及苍生的图谋便不会发生。这件事关系重大,请你为著曰本百姓做到……我,现在只能拜托你一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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