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流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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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二十分钟时间值班的一些同事赶到现场,对现场实施封锁,勘察搜集证据,并即时做出研判。连夜。
我和小梅尝试联系过死者家属,但最终无果,迫不得已我们只好对尸体先行解剖。
死者赵明,除了颈部的掐痕、手指关节皮表损伤外,其背脊右两寸,臀上两寸位置有一两厘米刀口,很深。经后续解剖确定赵明生前遭遇过刺伤,伤口在小肠中制造出一个横切状伤口,不足以导致当场死亡,但随着体内出血面的扩增会产生失血性休克。
但在此之前赵明就遭遇凶手更疯狂的袭击,最后被活活憋死。
除此赵明身上并没有其他明显伤痕,内脏也均显正常。
夜里一点我给出了一个明确的尸检报告。
死者赵明,死于暴力窒息。
小肠破裂、部分结肠静脉遭完整性切断,肠腔内大面积扩散性出血,死者生前曾出现肌肉痉挛、轻微昏厥以及乏力等症状,其余症状因死亡无法判断,其余内脏未见明显异常;死者手指关节,手腕皮表出现明显的淤伤疑抵抗伤,颈部前后出现指圈形掐痕,通过物检中的白色粘性泡沫以及血液确定赵明死于机械性暴力窒息,系他杀。
尸检结束以后,人已经累得不行,坐在法医室的沙发上抽烟。
“吸烟有害健康。”
小梅把我的烟抢了下去,剥夺了我此时最大的快乐。
“累屁了。”小梅又拍了拍我的腿,“你的膝盖能借我用一下吗?”
我点了下头,又问她,“那你能把烟还我吗?”
小梅憔悴一笑,把烟送回我的嘴里,然后卷曲着身子倒在沙发上,背靠着沙发枕在我的腿上。
我把沙发旁边衣架上的外衣盖在小梅身上,然后斜着脸望着天花板,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并吐了出去,看着徐徐上升的烟圈我脑子里想的都是案件的事儿,柜子里的尸体,诡异的双眼和沾满口腔粘液和血的保鲜膜,压抑得很。
神经每一天都处于紧绷状态,得不到一丝的放松,这样下去我真觉得自己要崩了。
我也曾尝试阻止自己的思路,不让自己再去想那些事。可你的脑神经已经适应了这种亢奋的过程,所以就很难再安静下来。
这一刻也是一样,翻来覆去全都是案子的事儿。
从现场的情况来看,我觉得这应该不是一起单纯的仇杀,或者说很像是劫杀案件。
赵明的家被人翻动过,而他身上的手机也不翼而飞。而谭丽丽也是一样,钱包里只剩下一张名片,手机也一样被凶手带走。所以我觉得会不会就是谋财害命,而凶手也是同一个人。
不知不觉我就睡了过去。
醒的时候我已经躺在沙发上,没有看到小梅。然而,当我完全清醒过来时,却发现小梅一直坐在我旁边,我的头竟然枕在她的腿上。
我急忙坐了起来,看着已经醒来的小梅。
“我不会枕着你睡了一晚上吧?”
“我不累!”她抿嘴笑着,憔悴的模样告诉我她在说谎。
有些让人心疼。
“饿了吧,我去买吃的。”
小梅笑着从沙发上站起来,一个没站稳直接跪倒在地上,双手拄着膝盖用力咬着嘴唇!
“我腿麻了……”
都这样了还想着给我买早饭,真是太让人担心了。
我急忙走过去把小梅扶起来,带着一丝的责怪,“你一个女孩子干嘛让我枕你睡一晚上啊?你这样是想让我自责死吗?”
我也是觉得有些过意不去,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哎呀,我没事的。”她故作坚强,继续微笑。一瘸一拐坚持走到门口,“你去洗把脸吧我一会就回来了。”
她的这种倔强让人又生气,又心疼。
等我见到小梅的时候,她已经贤惠地把早餐给我准备好了,一杯豆浆和一份煎饼果子。我之所以用贤惠是因为我想起了蓝心,她曾经就这样悉心地照顾过我,并且奋不顾身。
然而我身边有这么多的好女人,可我却从来不懂得珍惜。
想起蓝心我就是一伤,很难受。
“滚热的豆浆喔,快点喝吧!”
我握着小梅递过来的豆浆,又抬头问她,鉴定结果出来了没有。
小梅点了点头,和我说,现场采集的指纹痕迹与刑事侦查科中保存的犯罪动态信息以及通缉逃窜的犯罪记录进行对比确定,杀死赵明的凶手是一名来自外省的流窜犯,在此之前已经作案多起,多名受害者被杀。
我猛地瞪大眼睛,和我预料的完全一样。
当天。
我们与该省市公安局取得联系,获取了改流窜犯的相关信息,准备对其实施抓捕,并案调查。
通缉犯孙某某,三十七岁河南省人。在本省合肥、新乡一带入室抢劫,犯案多起,强暴杀害三名女性性质及其恶劣,后逃串到山东省境内。孙某某逃串到死者赵明家附近一带,死者赵明防范意识低,没有锁门被凶手趁虚而入,实施作案,抢劫赵明财产以及手机一部。
初步推断。
孙某某在该手机里看到赵明和谭丽丽的聊天信息甚至是谭丽丽的相片,得知谭丽丽要和赵明见面约会,遂产生犯罪念头冒充赵明将谭丽丽杀害。
当日谭丽丽正在化妆期间被入室的孙某迷晕,带到它处强暴杀害并伪装了坠楼现场。
下午。
通过道路和市场附近的监控录像我们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孙某某,顺藤模瓜找到了孙某某在市郊租出的出租屋,又联系到东港区公安分局对谭某某居住地布控守点。
抓捕行动非常顺利。
夜间,孙某某回到住处时被守在附近的刑警抓了个正着。
因为案件涉及本市,所以我们对孙某某进行了先行审讯。
犯罪人交代说他没有地方住,刚好路过赵明家并发现门没有锁,就进了赵明家提出借宿的要求,赵明没有答应和他发生打斗,还声称要报警,孙某某一怒之下就用赵明捡回来的保鲜膜等物品杀死了赵明。
之后孙某带走了赵明的手机,又通过手机联系上了谭丽丽,抢走谭丽丽身上的两千多元钱,并将其杀害,后住进市郊的出租屋里。
正像小梅说得那样,孙某穿着谭丽丽的拖鞋到了天台,将不省人事的谭丽丽丢下去。
至于为何天台上只有上去脚印,他说,他是用一根脚趾走回去的。
他还很得意地和我们炫耀他伤了的脚趾,说他曾经在寺庙里出过家当过和尚,可想不到还是被我们给抓了。
我回答说,这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他绝望笑着,说谭丽丽和赵明是被我们这些警察害死的。
“为什么不给我一次机会,我也想做一个好人,如果你们不把我逼成这样,我也不能杀他们的!”
“从你犯罪的念头萌生的那一刻起,你已经没有机会了。”
他又邪笑起来,“谁让她长得那么好看,她要是丑点我连看都不会看她。”
对这样的对白我真的无话可说。
这就是人性最大的缺陷和矛盾,自己永远是对的,别人永远是错的。奸污了那个女人并将她杀死,不怪自己心狠手辣,却怪她长得太漂亮让自己起了邪念,这样的人总是把错归在别人身上,从小就没有树立起一个正确的人性观念。
在确定所有推断正确,谭丽丽和赵明就是被孙某某杀害时,我们将孙某某交给了外省公安机关带回宣判。
有时候有的案子真的不会按照你的思路发展,甚至会大相径庭。
开始我以为是情杀,凶手是赵明。
之后又觉得是仇杀,最终却成了一起随机性的劫杀案件,一场不应该发生却因为疏于防范而引发的悲剧,一切归罪于安全意识的薄弱和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