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实验场
最新网址:www.biquwenx.net
一、宁章闻和关雪樱已经把昏迷的刘岂凡扶起来了。从外表无法判断他是不是还受了什么更严重的内伤,但此刻被年轻人所挟持,也没有办法把他送到医院去。
“你不只是移植了附脑。你还改变了你的外貌和体型,对吗?”文潇岚问出第八个问题后,就死死地盯着年轻人,观察对方的反应。她发现年轻人的嘴角又轻轻抽动了一下,眼神里再次闪过那种阴云,心里更加确定了自己的猜测。
“是不是?”明知可能激怒对方,她还是再追问了一句。
年轻人放下刀叉,缓缓地站了起来。他的手按在椅背上,长出了一口气:“是的。”
“那我知道你是谁了,”文潇岚也站了起来,“你是冯斯的双胞胎兄弟,过去的身份是一个名叫慧心的小道士。”
年轻人的拳头握得紧紧的,手背上青筋暴露。房间里忽然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清脆响声,那是所有的窗户都在同一时刻碎裂,其他摆放在屋子里的一些玻璃物件也都在顷刻间粉身碎骨。玻璃一破,冬季的寒风立刻凶猛地灌了进来,吹得墙上的挂历哗啦作响。看上去,似乎是年轻人正处于情绪波动较大的状态中,以至于自身的力量都难以控制了。
最后,他终于稍微抑制住了内心的狂躁,努力在脸上重新堆出笑容。他环视了一下四周,叹了口气:“真抱歉,我对力量的控制还不够纯属,连累你们还得赶紧补窗户。北京的冬天可真够冷的。”
他面朝文潇岚,点了点头:“没错,你猜对了。我就是慧心,天选者的哥哥。我现在的名字叫池慧。”
慧心。冯斯的异卵双胞胎兄弟。
两人一起在东北小城那间破败的私人诊所里出生,并且在那个夜晚制造了一场血腥的屠杀。但出生之后,由于某些暂时还无人知晓的变故,兄弟俩分开了。冯斯最终被冯琦州带走,慧心则辗转来到小城附近的道观栖云观。
尽管是兄弟,两人的人生轨迹却截然不同。冯斯虽然也遭遇了不少人生的变故,但总算是健健康康地活到了现在,相貌、体魄、智力都称得上优秀;慧心却只有智力健全。在后天移植了附脑后,或许是手术不够完美,他的脑神经受到了附脑压迫,生长激素被抑制,所以他一直到成年看上去也只有十三四岁,身材矮小,瘦骨嶙峋。
不过身体虽然发育不健全,慧心的头脑却十分聪明,或者说,阴险。他通过自己巧妙的策划,一步步让冯斯堕入局中,险些要了天选者的命。他曾经亲口向冯斯解释过他为什么会如此仇恨自己的亲弟弟。
“我们虽然是兄弟,但却只有一个人生来就有附脑。那就是你!你才是天选者,而我是个废物!”那时候慧心愤怒地咆哮着,“我不服,凭什么我们两个要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冯斯向文潇岚转述这一切的时候,表情和语气都很复杂。按照他的说法,无论怎么说,这个发育不良的小道士总归是他亲哥哥,好歹有着血缘关系,可偏偏此人又那么恨他,再加上养母池莲的原因,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和这个亲哥哥相处。
这番话说得文潇岚倒也有些好奇了,隐隐有点希望有一天能见见这个古怪的小道士,却万万没有料到,当慧心出现她眼前的时候,竟然已经是高大英俊的成年人模样,和她之前的想象相去何止十万八千里。
只不过,相貌虽然换掉了,扭曲的性格好像还是没什么改变。在那张韩国男星一样的外皮下面,包裹着的依旧是自卑和激愤的小道士的灵魂。
“我记得冯斯说过,你的能力就是可以在蠹痕的范围内隔空攻击,”文潇岚说,“那是你的第一个附脑带给你的能力。现在你用来对付我们的能力还是这个,那你的第二个附脑又起到了什么作用呢?”
“那是一种很低级的附脑,低级到一般的家族都对它不屑一顾。”已经改名为“池慧”的慧心回答。
“低级的?有什么作用?为什么你会移植一个低级的附脑?”文潇岚不明白。
“这个附脑的原主人,是王璐所在的家族里一个处于食物链底端的小喽啰,”池慧说,“他的附脑很早就被家族视作没有什么用处,因为它连蠹痕都无法激发,唯一的作用是可以改变主人的一些生理过程,比如说,刺激生长激素重新分泌。”
“啊,我明白了,你就是靠着这个附脑重新分泌生长激素。恢复了正常成年人的身材!”文潇岚恍然大悟,“你仅仅是为了恢复正常的体型,就冒着生命危险第二次移植附脑。你也真是……太拼了。”
“你们这些生来就貌美如花的人,不可能体会到一个侏儒的心情的,”池慧冷冷地说,“我信守诺言,既然你猜出了我是谁,我今天不杀你们。否则的话,就凭你刚才那句话,你现在就已经是个死人了。”
“那我以后出门小心点啰!”文潇岚耸耸肩,“但我不太明白,你现在的这张脸……和冯斯一点也不像啊。按照他的说法,你们虽然不像同卵双胞胎那么近似,但毕竟至少是同父同母所生,怎么也得有一些相像的地方吧?”
“小小地整了一下容,然后运用第二个附脑快速愈合伤疤而已,”池慧笑了笑,“原来的那张脸不够好看,我不满意。”
文潇岚说不出话来。过了好一会儿,她才重新开口:“那你今天到这里来,到底是为了什么?是想要杀冯斯吗?”
“不,我答应了妈妈不会杀冯斯,答应了的话就要算数,”池慧提到母亲池莲的时候,眼神中流露出毫不掩饰的敬爱,“但她没有禁止我杀冯斯的朋友,所以我打算杀了你们,让他难受。”
文潇岚只觉得浑身汗毛倒竖。池慧接着说:“可惜了,我本来想在杀死你们之前玩一点小游戏调剂一下心情的,结果玩脱了。只能等下次了。”
“杀人这种事,对你而言就像吃火鸡一样轻松么?”文潇岚不觉有些火起。
“我杀的人,绝对没有那个和你关系不错的范量宇多,可能连他的零头都抵不上。”池慧别有深意地说,“在杀人这种事情上,不要玩双重标准。”
文潇岚再次无话可说。池慧摆了摆手:“不多说了,你们慢慢忙吧,我先撤了。”
他顿了顿,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哎呀,没能杀死你们真是遗憾,还得赔玻璃钱。”
他居然真的从身上掏出一叠钞票放在餐桌上,这才悠悠然出门离开。几个人愣愣地看着他的背影消失,直到脚步声也没入楼道再也听不见。文潇岚这才一下瘫坐在沙发上,头上的汗珠滚滚而下,刚才在池慧面前的镇定自若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吓死我了……”她不顾雅观与否,拉扯着胸前的衣服作散气状,一时间觉得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关雪樱连忙给她倒来一杯热水,她咕嘟嘟把一杯水全喝下去,才感到好过一点。与此同时,一直昏迷的刘岂凡也呻吟一声,睁开了眼睛。
“刘大少,你没事儿吧?”文潇岚问。
“应该……还行吧?”刘岂凡晕晕乎乎地说。
“真没看出来,每到危险的关头,你还总有拼命的勇气,”文潇岚说,“可惜追女孩子的时候你就缩了。你真的不想念那位黎小姐吗?”
关雪樱咧着嘴,无声地笑起来。刘岂凡照例满脸通红地低下头,不敢回答。
“你快去休息一会儿吧,”宁章闻说,“刚才真是多亏你了。这种猜人的游戏,靠我肯定不行的。”
“先不能休息,我们还有事儿做。”文潇岚抬起手臂,疲惫地指向玻璃已经完全破碎的窗户。寒风夹杂着雪花,正在呼呼地往屋子里灌。
“白色的圣诞节啊,本来应该是多么美好的一个夜晚……”文潇岚叹息着,“也不知道冯斯这小子现在怎么样了。”
二、
冯斯正处在一种相对而言较为尴尬的境地中。
对面的三个人毫无疑问都是敌人,但此刻他们却跪在地上,朝着自己的方向作顶礼膜拜状,这一幕看上去颇为滑稽。
而他们膜拜的对象——那只巨鼠——现在依然死死地缠绵在冯斯的右手上,没有半分松开的迹象。但冯斯和曾炜都可以看得出,它的生命力已经越来越旺盛,附脑处那些奇特的绿色闪光也越来越耀眼。
“它的附脑一会儿会不会爆发出什么特别的效用?”曾炜皱着眉头问。
“我不知道,或许会让我们产生一些快乐的幻象,”冯斯回答,“幻象中的幻象,我实在没法儿想象到底会是什么样,但愿别把我的脑子弄疯。我倒是有另外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我们现在到底该做点什么?”
确实,冯斯不知道现在能做些什么。对面的三个敌人正以虔诚的姿态匍匐于地,动手攻击似乎有点不妥,何况对方都是能催动蠹痕的黑暗家族成员,即便是曾炜的枪也未必好用,激怒他们并不明智。
倒是悬挂着巨鼠的右臂已经发麻,渐渐失去知觉。他索性一屁股坐到了地上,让不堪重负的右臂休息休息,也抬眼看看周遭的景致。他从未到过西藏,此时虽然知道身边只是幻景,也难免好奇想要多看几眼。
他真的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干净透明的天空,无限开阔地向着远方延伸,那些突兀挺拔的雪峰呈现出各种各样的险峻姿态,仿佛随时可能刺破苍穹。此刻,幻境中正好是日落时分,太阳也呈现出一种淡红色,把雪峰染出瑰丽的色泽。天空之下,高原上的湖泊反射出珍珠一样的光彩。
真的就像是一幅画,几乎没有真实感,冯斯想,那些酸腐文人和文艺女青年们,居然没有夸张呢。
不过他并没有得到太多欣赏的时间。正当他观赏着一头牦牛吃草的悠闲姿态时,三个欧洲人终于结束了膜拜,站立了起来。他不得不也跟着站了起来。
“你们不会打算也像你们的同伴那样,二话不说就扔一坨牛粪过来砸死我吧?”冯斯说。
“我们之前的确是这么打算的,不过现在,计划变了。”混血女人的脸上露出一个俏皮的笑容。她的中文说得不太流利,也带了一些口音,但语法用词都没问题。
“之前的确是这么打算的……看来我这个宝贵的天选者,在你们的眼里简直一钱不值啊。”冯斯叹了口气。
“因为我们对魔王并不感兴趣,不管是做他的手下还是杀掉他,”混血女人说,“那些守卫人和黑暗家族争过来斗过去的玩意儿,在我们的心目中就是一钱不值。”
“谢谢你这么直白,”冯斯翻翻白眼,“那现在计划为什么变了呢?”
“因为我们发现其实你还是有用的,至少比我们之前以为的更有用。”混血女人又是一笑。
“是因为这位鼠兄么?”冯斯费力地抬起右手,展示那只和他抵死缠绵的巨鼠,“抱歉啊,我知道你是个娘们儿,但是‘鼠姐’不太顺口。”
他注意到,当“鼠兄”这两个字出口后,两名白人男子的脸上都闪过一丝怒意。混血女人倒是笑容不变:“我建议你用词略微尊重一些,我的两位同伴并不像我这么好说话。”
“你至少该跟我解释一下,这条半死不活的耗子为什么值得我尊重。”冯斯索性也摆出他招牌式的无赖笑容。他故意把“半死不活的耗子”说得很清楚,摆明了就是要激怒对方。果然,混血女人的脸色也微微一沉。
而她身边的那个卷发残耳的男人已经怒不可遏,大步走上前,一拳向着冯斯的脸上打了过去。这倒是有些出乎冯斯的意料,他原本以为对方会运用蠹痕,没想到最终等来的是这种“原始”的攻击。他也懒得闪避,直接提起右手,用巨鼠挡在自己身前。残耳男人就像被开水烫了一样,忙不迭地收回拳头,连退出好几步,神情看上去有些狼狈。
冯斯忽然灵光一现:“你们是不敢用蠹痕,对吗?”
对方并没有回答,但从他们的表情,冯斯知道自己猜对了。他略微思索了一下,有些明白了:“是不是在这位鼠兄面前你们根本不能用蠹痕,否则就会带来一些不可收拾的后果?”
欧洲人们还是没有否认。冯斯哼了一声,猛地一甩手,把巨鼠扔到了地上。巨鼠发出吱的一声痛叫,趴在草地上瑟瑟发抖。
“你!”看似好脾气的混血女人也忍不住了。
“终于找到个机会好好和人打一架了,”冯斯活动着右臂,“曾警官,你打架应该比我还厉害吧?”
“打你三四个还是没太大问题的吧,”曾炜轻描淡写地说,“不过,现在恐怕不是打架的时候。”
“为什么?”冯斯问。
“首先,我手里有枪,在他们不能使用能力的情况下,这把枪比拳头管用多了,”曾炜说,“其次,你这个笨蛋刚才就一直没有留神周围的变化吗?从这三个洋鬼子靠近开始,这个地方就不对劲了。”
冯斯一愣:“不是吧?他们趴在地上拜神仙的时候,我一直在看周围的风景——尽管是假的吧——没看出什么异常啊?”
“你那双只会玩游戏的眼睛怎么能和我这样干惯了刑侦的相比?”曾炜嗤之以鼻,“注意到远处的那些雪山了吗?它们好像……在长高。”
冯斯悚然回头,看看远处犬牙交错的雪峰山峦。他隐隐觉得那些雪山似乎真的变高了,但作为一个理性的人,又不能排除这是曾炜的言语暗示给他造成的错觉。
“没看出来?不要紧,抬头看天。”曾炜说,“云朵的变化你总能看出来了吧?”
冯斯依着他的话抬头看天,这一看让他一下子愣住了,没留神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一跤。
天空中的白云正在汇集,以一种完全脱离自然的速度,高速地向着某一个中心点移动——那就是冯斯所在的位置的上空。
“应该不是以我为中心,而是以你,对吧,鼠兄?”冯斯看着地上的巨鼠。虽然被冯斯重重摔了一下,但大概是吸入的天选者的血液开始起作用了,它显得精神愈发健旺,半点也不像之前似乎随时都可能断气的模样了。腹部的附脑在先前耀眼的绿光闪烁之后,光泽反而比以前黯淡了,但那种柔和的绿色更加显得和整个附脑浑然一体,彰显出一种良好的运作状态。
巨鼠抬起头,毫不避让地和冯斯对视,冯斯意识到,巨鼠能听懂他在说什么。尽管没法开口对话,巨鼠还是用眼神向冯斯传递了一些信息,其中有淡淡的感谢,有浓烈的讽刺,还有一种冯斯无法确认的东西。
似乎是……亲切。
“是不是我的血唤起了你的一些远古记忆呢?”冯斯喃喃地说,“你和我真的有着同样的血脉吗?你到底能不能告诉我,你是什么,我又是什么?”
巨鼠的眼神里冒出一丝狡黠的意味,它用眼神示意冯斯抬头看天。冯斯抬起头,顿时觉得血往上涌。
他看到了一副似曾相识的画面:那些飞速移动的白云已经聚集在了一起,并且渐渐改变形状,组成了一个图案——他自己的头颅。大半年前,在去往贵州山区的火车上,在时间停止的迷境中,他也看到了车窗外的氤氲云气组成了他的头颅。
不过,现在的这个头颅更大,也更有气势。高悬于藏地风光的青空之上,冯大少的头颅带着逼人的威势俯瞰大地,简直有一种佛陀俯视苍生的错觉。那些原本就巍峨雄奇的雪山,此刻正以肉眼都能看得到的速度向上生长。
天空慢慢暗了下来,太阳由之前灿烂的金色转化为落日般的暗红,平添了几分不详的气息。空气开始流动,转为高原的风,并且风力越来越大,成为吹得人脸上生疼的狂风。湛蓝的天色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阴沉沉的铅灰色,星星点点的雪花落了下来。原本闲适地吃草游荡的牛羊也受到惊吓,四散奔逃。
几乎是在转瞬之间,先前充满诗情画意的美景荡然无存,周遭的一切都变得阴郁而压抑,危险的氛围在蔓延膨胀。即便是幻境,这一片虚幻的领域也似乎把握住了青藏高原天堂与地狱并存的本质,那里上一刻是生灵的乐土,下一刻就可能成为死神的墓场。
三个欧洲人当然也注意到了这不同寻常的变化。叼着烟斗的马脸男人猛地把烟斗往地上一掷,身上激发出一圈莹白色的蠹痕。冯斯不明白他的用意,连忙拉着曾炜后退了几步。但还没退出多远,那道蠹痕消失了。马脸男人的脸上现出了惊恐的神情,大声对着他的同伴喊了几句,既不是汉语也不是英语,冯斯听不懂。
“他说的是法语,大意是‘创造之神发怒了,不许我们退出幻境,危险了。’”曾炜说。
“你还真是多才多艺呢,居然懂法语?”冯斯有些小诧异,“不过,‘创造之神’是什么玩意儿?是指的我们这位刚刚把我当奶妈一样吸血的鼠兄么?”
“我不知道,他就是这么用词而已。”曾炜说。
三个欧洲人看上去都相当恐慌。但从马脸男人刚才的话来判断,这只从险境中重生的“创造之神”,阻止了他退出幻境的操作。在创造之神的能力压迫之下,他竟然不能撤销掉自己创建的幻域。
“鼠兄,你到底想干什么?”冯斯蹲下身,对巨鼠说。巨鼠用充满智慧的眼神瞥了他一眼,然后颇有尊严地迈着四条小短腿跑远了,身影很快消失在被大风吹得摇曳不休的长草中。冯斯很是无奈,想追也追之不上,只好转向欧洲人。
“这位小姐,现在我们好像都被鼠兄困在这片幻域里了,算是同一根绳子上的蚂蚱,”冯斯说,“能不能稍微告诉我一点儿关于你们的事情,我们好一起想法子脱困。”
混血女人坚决地摇头:“抱歉,我们宁可死在这里,也不能告诉你任何与我们有关的事情。你自求多福吧。”
话音刚落,她和两名同伴一起背靠着背呈三角方位坐下,一道淡青色的蠹痕从她身上释放出来,将三个人全部笼罩其中。三人闭目而坐,以佛教七支坐法的标准姿势开始打坐,蠹痕的淡青色里也掺杂入了莹白色和藏蓝色。冯斯隐隐猜到,这三个人在用独特的修炼方法把三人的力量汇聚在一起,以便迎接即将出现的巨大变故。
“妈的,太没义气了……”冯斯无奈地摆摆手。虽然穿着冬装,他还是已经感受到了明显的寒意。天色已由之前的阴霾转为更加令人不安的灰黑色,组成他头颅形状的云朵也已经漆黑如墨,低垂在仿佛触手可及的头顶。呼啸的狂风带着惊人的力度,让人连稳当站立都有些困难。
更糟糕的是,不知道是不是习惯了那样的环境,马脸男人在创造这片幻域的时候,连他妈的高原因素都考虑进去了。现在冯斯觉得自己好像是开始出现了高原反应,脑袋很疼,呼吸不畅,胸口像被填了一团棉花一样发闷。他大概记得出现高原反应的时候尽量不要运动,连忙坐在了地上。
曾炜却似乎没有受半点影响,他只是抄着手站在原地,仰头看着云朵组成的冯斯的头颅,若有所思。
“你看到自己的脑袋飞在天上,好像并不是特别吃惊的样子。”曾炜忽然说。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几个月前我也见过差不多的。”冯斯说。他本想一笔带过,但曾炜看来对此颇感兴趣,他只能紧了紧衣服,强忍着高原反应的种种不适,大致讲了一下其时发生在火车上的那一幕。他不过讲了短短的几分钟,身边已经是天昏地暗,大片大片的雪花密密集集地掉落下来,地面上已经是雪白一片。气温骤降,夹杂着冰粒的狂风吹在皮肤上有如刀割。
冯斯还从未经受过这样的严寒,当真有一种血管里流动的血液都要冻成冰块的错觉。但曾炜始终显得一切如常,他的犟脾气不禁上来了,也努力咬牙死扛着。
“你想没想过,两次在不同的状况下,都出现了你的头,这到底是在暗示着什么?”曾炜问。
“也许是想说明……我老人家的脑袋特别值钱?”冯斯冻得牙关紧咬,发出格格的声响,“比如说,他们是在提醒我,我的附脑和魔王有着关键性的联系。”
“废话,你是天选者,你的附脑当然和魔王关系紧密,连我都知道了,还用得着提醒?”曾炜说,“我觉得这当中别有文章。但是这种云团汇聚的形式,就很有趣,其中肯定包含着一些特定的信息。”
“现在顾不上琢磨那些了,”冯斯把身体缩成一团,“要是先在这儿冻死了,什么信息也没用啦。我们要不要去找个山洞避避风雪?不然不等冻死,可能直接就被雪活埋了。”
“照我看,你的鼠兄不是这个意思,”曾炜的声音也有些颤抖,“他突然间把环境变得那么极端,就是想要考验你。你瞧,我们恐怕是走不到山洞了。”
冯斯向周围一看,果然,巨鼠不知什么时候将幻域的地形都做了改变。先前距离两人并不远的几个欧洲人,居然已经被转移到几百米开外,成为暴风雪中完全看不清楚的几个小黑点。而远方那些先前还在不断生长的雪峰,此刻已经完全消失,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了一望无际的茫茫雪原,恐怕走出几十公里也没法找到任何躲避风雪的所在。而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冯斯未必能走出一公里。
这片虚幻的世界就像是橡皮泥,由巨鼠任意捏着玩。
“看来还真是考验呢……不过它想考验什么?考验我冻死的时候姿势好看不好看?”冯斯翻翻白眼,“大哥,连你都快受不了啦。再说了,就算是要考验,那也是考验我这样有身份的大人物,不该连你也拉下水。”
“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曾炜简短地说,“哪怕我自己冻死,也要保证你活着。”
冯斯说不出话来。曾炜不只是说说而已,居然真的在他身边坐下,紧紧地拥住他,那是荒野求生的一个基本招式:减少体温流逝。
冯斯刚开始感到很不自在,但很快屈从于求生的本能。这时候他才注意到,曾炜身上有一种熟悉的气味,细细想想,这味道和亡父冯琦州身上的烟味很像。那是一种全国各地都能买到的中档偏低的香烟,冯斯从记事时起,就从来没有见过冯琦州抽其他任何牌子的香烟。早年间冯琦州穷困的时候,抽这种便宜牌子的烟算是理所当然;后来他成为了算命大师,成为了有钱人,却也一直只抽这种烟,别人送的各种昂贵的名烟他碰都不碰一下。
那时候冯斯只是以为那是父亲的某种独特的怪癖,但到了此时此刻,他却有那么一点明白了:那是父亲对过往岁月的一种特殊的纪念方式,对那个在年少轻狂的岁月里陪着他抽同一种便宜烟的挚友的留恋。曾炜没有撒谎,冯琦州和他的确是生死之交。
皮肤已经麻木到几乎没有知觉,在低温和缺氧的双重压迫下,冯斯的头脑也开始昏昏沉沉,迷迷糊糊中,曾炜的脸和冯琦州的脸混杂在一起,竟然有些分不清楚了。
“爸……这么多年了,你还抽这种烟啊?”冯斯迷迷瞪瞪地说。
“冯斯!醒醒!不能睡!”曾炜用力摇晃他的肩膀,他才猛然醒了过来。曾炜艰难地伸手,替他抹去沾在头脸上的雪片:“这种烟,年轻的时候我和你爸都喜欢抽。那时候我经常有一些长时间蹲守的任务,监视一个嫌疑犯窝点就可能整夜整夜地不能睡觉。这种烟烟味比较冲,可以提神,我抽上瘾了后介绍给你爸爸,他也喜欢上了。就这么抽了一辈子。”
“我们继续先前被打断的聊天吧,”冯斯强打起精神,“你之前跟我说,我爸过去是职业杀手,而你是个警察。你是怎么认识他的?”
“我那时候年纪很轻,有一种冲动的热血,为了调查一个本地贩毒组织,主动申请去做卧底。”曾炜说,“但是卧底这种事,实在比电影里描述的黑暗上百倍,那种巨大的精神压力远远超出我的想象。半年之后我就垮了,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一有点风吹草动就吓得心脏都要跳出来了。那个贩毒组织也注意到了我的异常,开始对我有所怀疑,他们通过他们自己的卧底,查出了我的身份。”
“那你岂不是很惨?”冯斯回想着自己在各种影视片里见到的身份泄露的卧底的下场,觉得全身更冷了。
“我被带到一个秘密据点,吊在一个空房间里,贩毒组织的头目亲自来审问我,想要弄清楚我到底传回去多少重要的消息——这样的审问当然是伴随着酷刑。”曾炜说,“就在我觉得自己快要熬不住的时候,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一个看上去像是组织里的小喽啰的人忽然闯进来,连开五枪,把屋里连同那个头目在内的五个毒贩全部杀死了,一枪一个,干净利落,只剩下了我。”
“那个自然是我爸了?”冯斯咧嘴一笑,“这个出场蛮酷的。”
曾炜点点头:“他把我带了出去,告诉了我事情原委。原来他接受了委托,一直在寻找那个头目的下落。但头目十分狡诈,他始终找不到,直到我被贩毒组织揭穿身份后,他才算得到了机会。”
“为什么?”冯斯问,但马上自己反应过来,“哦,我明白了。因为组织里混进了一个卧底半年的警察,事关重大,他必须要亲自审讯,这就是我爸唯一能把握的机会了。话说,你的身份泄露不会就是我爸搞的鬼吧?”
曾炜笑了起来:“我当时也这么问他,他的原话是:‘我倒也想,但是你太笨,笨到我还没揭穿你你就自己被揪出来了。’我也不知道这句话是真是假,不过这件事之后,我和他算是认识了,慢慢发现彼此的性格脾气都很接近,居然成为了朋友。”
冯斯强打起精神,听着曾炜的讲述,倒是也能分散不少注意力,身上的感觉没有那么难熬了。按照曾炜的说法,冯琦州是那个年代黑道上相当厉害的一名职业杀手,而且行事一向手脚干净,从来不留任何证据。以他解救曾炜的那一次为例,救出曾炜的同时放了一把火,在汽油的帮助下把屋里的一切都烧得精光。
曾炜和冯琦州结交后,一直在劝说对方放弃黑道营生,冯琦州自然不会答应,却也不得不佩服曾炜身上那种近乎淳朴的正义感。
“你知道吗?虽然我很烦这样用词,但是你他妈的身上,真的有他妈的一颗赤子之心,赤子之心!”有一次喝酒的时候,冯琦州戳着曾炜的胸口说,“这一点老子不如你,真的不如你。”
“赤子你大爷!你也可以选择像我这样嘛,兄弟!”喝得脸膛通红的曾炜回应说。
“没得选!没得选!”曾炜夸张地挥舞着他那双杀人无算的大手,“路早就选好了,回不了头了!不过,如果有朝一日你找到了证据要抓我,我不会怪你。”
“抓住你之后,我一定给你送饭!保证你每星期都吃到烤腰子!”曾炜一拍桌子。两个人的眼圈都有些发红。
两人这种奇特的友谊一直维持了好几年。然后,在某一个曾炜上街执勤的冬夜,冯琦州突然不依常规地找到了他。当时曾炜正和同事们利用巡逻的间隙吃盒饭,冯琦州像鬼魅一样地出现在警车旁,曾炜连忙告诉同事们这是他的线人,然后把他拉到了一旁。
“我知道你胆子大,但也不必非要跑到警车旁边来显摆吧?”曾炜说。
“我是来向你告别的。”冯琦州说。
“告别?”曾炜一怔。
“我要走了。而且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未必有机会再见你。”冯琦州说。
曾炜思考了几秒钟:“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麻烦?还是以前我和你说过的话……”
“别开玩笑了,哥们!”冯琦州拍拍曾炜的肩膀,“我宁可被人乱刀砍死,也不会任由你心目中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来处置。我也不是遇到了麻烦需要跑路,只是有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曾炜有些失望,但还是问道:“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吗?”
“你帮不上忙,这事儿太难了,搞不好连命都得赔进去,”冯琦州的语气就像在描述一场郊外踏青,“不过我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这一个朋友,总得跟你道一下别。”
曾炜沉默了。两人相交已久,对彼此的性情心知肚明,冯琦州尽管只说了寥寥数语,却已经传达出了清晰的意思。曾炜是不可能阻止他的。
“好吧,希望以后有机会再见。”曾炜拍拍冯琦州的肩膀。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你爸,黑道里也再也没有任何关于他活动的消息。”曾炜说,“我利用工作之余多方打探,也没有任何结果。他真正地人间蒸发了。”
“但是二十年后,你还是重新遇到了他?那是今年还是去年的事儿?”冯斯问。他的脸和嘴唇已经全无血色,身上反而渐渐不觉得冷了。他知道,这样的感觉比寒冷更加糟糕,说明自己的身体状况已经逐渐过渡到冻死过程的第三个阶段:抑制期。如果再不抓紧离开低温环境并治疗,那就真是离死不远了。但他也相信,那只眼神充满智慧的巨鼠把他放在这样的冰天雪地里,目的绝不是让他活活冻死。他必须忍耐,忍耐,不停地忍耐,等到事情出现变化的那一刻。
周围的能见度已经降到了最低,天空中落下的雪仿佛全都变成了黑色。世界像是被压缩到了极致,又像是扩张到了无限。在这片无边无际的冰雪领域里,冯斯和曾炜就像是两只微不足道的蝼蚁,随时准备葬身于雪海之下。
“是的,去年底,那一次是我出差去到了你老家所在省的省城,竟然无意间在一个娱乐会所的剪彩仪式上听到了你爸爸的声音。”曾炜说,“虽然改变了样貌,但他的声音我是不会忘记的。”
“我相信他改换身份一定有重要原因,所以并没有现身相见,而是悄悄调查了一下他。原来他已经改名为冯琦州,又有了一个道号‘忘虚子’,居然成了一个省内很红的算命骗子,那天我撞见他就是那个会所请他去剪彩开光。最奇怪的是,当年他是那样独来独往的一个人,现在居然有了一个差不多二十岁的儿子——从时间上来算,这个孩子应该诞生于他消失后没多久,我相信二者之间必然有重大联系。”
“我没有在省城停留多久,因为出差要办的事情办完了,必须回北京。我当时想,利用警局的数据库来查也没什么关系。”曾炜的声音忽然间充满了愧疚,“可我没想到,我利用数据库调出二十年前与你父亲有关的若干案件的时候,被敌人潜伏的内奸发现了。一个警察,忽然开始调查他们苦苦寻找了二十年却没有结果的人,自然引起了他们的兴趣。他们根据我回北京之前的行程,派人手去省城调查,这次是有的放矢,终于找到了你父亲的踪迹。”
“这么说起来,倒也的确不能怪你,”冯斯低声说,“如你所说,这只是一个无心之失。”
“但我还是很难原谅自己,特别是当我在北京看见他的尸体的时候,”曾炜长叹一声,“我找了他二十年,最后摆在我面前的是一具肠穿肚烂的冰冷尸体,那种感觉我实在找不到言语来形容。但死者已矣,无法挽回,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帮助他照看他的儿子。”
“但你没想到,你卷进的会是这么怪异难缠的大事儿,”冯斯苦笑一声,“不过,不管怎么说,还是得谢谢你。我总算是知道了一些我爸过去的事情——和他在我面前的形象还真是截然不同呢。真希望能够多听一点……再多听一点……”
他的嘴唇瓮动着,却已经说不出话来了。身上一点也不冷,那种暖洋洋的感觉实在太舒畅了,简直让人一动也不想动,就想赶紧闭上眼睛,美美地大睡一觉,睡到春暖花开,睡到世界末日。
他隐隐感到曾炜在摇晃他的身子,在他耳边拼命喊着些什么,但他一个字也听不到了。黑暗不再只是视觉的感受,仿佛变得有了触感,有了气味,把他包裹在其中,溶解在其中,让他自己也变成了黑暗的一部分。
如果这就是死亡的话,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嘛,冯斯想着,简直比活着还舒服呢。就让我这么沉下去吧,沉到黑暗的最深处,沉到深渊的底部,永远不用再睁眼,永远不用再见到光亮……
然后他的眼前就突然亮了起来。
三、
中国人过去是没有圣诞节的概念的,但随着欧美文化的凶猛入侵,年轻的男男女女越来越热衷于成双成对地一起度过这个洋节了。他们未必真的对耶稣他老人家有什么真感情,但总要借着那种他们也解释不清的独特氛围去享受一把浪漫。
所以平安夜的三里屯近几年越来越热闹非凡,今年也不例外。红男绿女们把各处酒吧都挤得满满当当的,除了一家。这家平时生意还算相当不错的酒吧,不知道为什么在明明可以大赚一笔的平安夜选择了关门歇业。
路过的人们难免会好奇地看上一眼这间不走寻常路的酒吧。它门窗紧闭,窗帘也拉得很紧,只能隐隐看到一些灯光透出来。
“大概是这里被什么有钱人包下来了?”人们事不关己地猜测两句,很快从酒吧门前走过。
酒吧里。
名叫李文森的老板默默地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他实在没有什么话可以说,现在霸占酒吧的这帮人,每一个人都可以轻松地用一根小指头把他撕成碎片,除了沉默地降低自己的存在感,还能做些什么呢?
现在在他酒吧里坐了好几桌人,每一桌人的形貌都十分的不走寻常路,其中甚至有一桌人全都是老外。但最吸引他眼球的,是一个身材粗壮的中国男人。这个人刚刚走进酒吧的时候,一直把头颅藏在宽大的帽兜里,并没有太引起他的注意,但等到此人把帽兜取下,李文森的眼珠子差点儿从眼眶里蹦出来。
这是一个双头的畸形人!他脖子上顶着两颗脑袋,一大一小,小的那颗看来并无生命力。但不管大小,两颗头都挺吓人的,而这个人更是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让人不安的威慑力,仿佛他随时都可能发起疯来把整间酒吧给拆了。
当然,这只是外表而已。李文森很清楚,今天夜里,每一个坐在这里的人,都和这个双头怪人一样,绝对可怕,绝对不平凡。过去他一直喜欢猜测顾客们的身份经历,以此自娱,但自从遇到第一个怪物——那个骄傲的年轻人——之后,他再也没有勇气去猜了。他发现了一个未知的、根本无法以常理度之的世界。更为可怕的是,他和他的酒吧也被卷入了这个世界里,无法逃脱。他只能祈求过生日的耶稣保佑他,但愿能够活着逃离这个非人的世界。
“老板,你这家酒吧不错,蛮有情调的。”一个俊美得就像从日本漫画里走出来的一样的年轻人来到身边,对李文森说。
李文森勉强笑了笑,没有答话。虽然并没有去刻意猜测,但他也能很轻易地看出,今夜来到酒吧里的人大致分为两拨。那十来个欧洲人是一拨,剩下的中国人和他们处于敌对关系。不过中国人内部也并不是铁板一块,看得出来这些人也分做若干个势力,彼此猜忌。
这些人要是打起来,我这酒吧多半是要报销了,李文森悲哀地想着。他很快又想到,这会儿哪还顾得了酒吧?能保命就不错了。
酒吧里的这两群人,自然就是几大守卫人家族和来自西藏的黑暗势力。此刻双方看起来悠闲,实则各怀鬼胎,暗地里剑拔弩张。
“看来我们是上当了,”王璐手里把玩着一个小铃铛,发出叮铃铃的响声,“那家伙把我们约到这儿来,目的只是为了让我们和这些鬼佬火并而已。很显然,鬼佬也是他用同样的方法骗来的。”
“能把我们几个一起骗到这儿来,水准可不一般呐,”梁野说,“我没猜错的话,那家伙一定是给我们看了相同的东西——那样我们宁可冒着被欺骗的风险也一定要为之赶过来的东西。”
“然后为了那样东西不落到你们几个的手里,我马上赶过来了,”范量宇哼了一声,“不过看到你们也同时赶到,我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那小子真有种,我要不把他撕成七八十块,我就……”
“别着急发狠了,范兄,”路晗衣依然带着轻松的笑容,“现在可顾不上骗我们的那小子,西洋朋友们还在那儿等我们呢。”
四个人尽管貌合神离,总算还能聊上几句天。和他们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坐在远处一张大桌旁的十余个欧洲人。他们个个阴沉着脸,不说话,不谈笑,不吃不喝,活像一堆摆在那里的木偶。
“照我看,我们要不要干脆就散伙?”王璐的眼珠子骨碌骨碌转着,“这一架打起来,恐怕双方都会死伤不少,这不正好中了约我们到这儿的那家伙的计?有点不划算咧。”
“他既然计划周详地把我们骗到这里,当然是算准了的。”范量宇阴沉地一笑,“西藏这一支,一来是我们的心腹大患,二来他们所掌握的秘密未必不比天选者更重要,我们既然见到了他们,就不会放过。”
梁野叹了口气:“你说得对。难得能在这里遇到他们,我恐怕是不会轻易让他们离开的。不过,一会儿打起来的话就收不住了,有些问题得现在问。”
他站起身来,走到李文森身前。李文森不自禁地颤抖了一下。梁野摆摆手,示意他镇定:“别紧张,我们虽然杀人,但只在必要的时候杀。我现在就是想问你几个问题而已。”
李文森苦笑一声:“我知道你要问什么。那个人只是告诉我,今天晚上歇业,不招待其他客人,把场地留给你们。除此之外,我什么都不知道。”
“那是个什么样的人你总见到了吧?”梁野说。
“那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青年男人,身高可能得有一米九,长得挺帅的,有点像那些整过容的韩国男星……”李文森大致形容了一番此人的外形特征,也说明了他能用无形的力量伤害他人的能力。
“那这个人,你有没有感觉到有什么特殊之处?”梁野又问。
“他很奇怪。”李文森说。
“奇怪?奇怪在哪儿?”
“他很帅,很有钱,又那么厉害,但我能看出,他的内心隐藏着很深重的自卑,”李文森说,“不过我宁愿我没看出这一点。他大概就是因为非常不喜欢别人观察和揣度他,才硬把我拉上这条贼船的。我想,现在虽然他不在,你们也不会轻易放过我吧?”
梁野犹豫了一下:“很抱歉。我虽然答应了不杀你,但一定会抹掉你的记忆。”
“能活命就算万幸了吧。”李文森垂着头,不再多说。
正当梁野试图从李文森嘴里打探出那个把他们骗到此处来的阴谋家的身份时,王璐已经步履轻快地走到了欧洲人们的桌前。尽管先前要求撤退的是她,但一旦确定了要打,上前挑事儿的也是她。
“你们等的人不会来了,”王璐笑眯眯地说,“那个人骗了我们,也骗了你们。”
欧洲人们依然像木偶一样,一言不发,只有一个胖乎乎的大男孩抬头看着她。这个大男孩的脸看上去十四五岁,身材却比成年人还要魁梧,十分神似美国青春片里常见的校园小霸王,和一贯扮猪吃老虎的王璐放在一起,当真是一时瑜亮。
男孩上下打量了王璐许久,慢吞吞地开了口:“你们眼里,我们,是疯子。为什么,和疯子说话?”
他说的是汉语,很是生硬,用词也简单,但表意倒是清楚。王璐耸耸肩:“随便聊聊呗。我很想知道,这次你们大规模来到内地,是为了什么?”
“和你,没关系。”男孩依旧很冷硬地回答,看来毫无交流的意向。
王璐摇了摇头:“从发现你们的存在开始,你们就是这样,拒绝任何交流,总是摆出和全世界为敌的态势。看来今天,我们是非打不可了。”
“我们,并不想,找敌人,”男孩看着王璐,“只想,守住自己。”
“我们并没有要侵占你们的地盘的意思,也并不是就要抢你们的东西,”王璐说,“事实上是,每次一见面你们二话不说就开打。是你们主动把我们当成敌人哎。”
“也许是你们,没有善意。”男孩说。他外表年轻,说起话来却慢条斯理老气横秋,给人一种奇异的违和感。
王璐展颜一笑:“没有善意就没有吧,随你怎么说。总而言之,我已经明白了。”
“明白?明白什么?”男孩眉头一皱。但紧跟着,他猛地向后一仰头,一道寒光从他的身前掠过,刚刚好是之前他咽喉所在的位置。十分之一秒后,一道红色的蠹痕笼罩住了男孩的全身,那道寒光也随之落在了地上,发出金属的声响。
那是一把锋利的钢刀,上面还隐隐散发出橙汁的香气,大概是酒吧后厨用来切水果的。
——这毫无疑问是王璐利用她空间转移的蠹痕所制造的一次突袭。只是男孩看起来肥肥蠢蠢,反应却快得很,一闪躲过了这一击,随即迅速用蠹痕护住自己。
“你们果然不好对付……”王璐咕哝一声,向后退了几步,“那就开打吧。几位哥哥!快过来帮忙!”
王璐虽然平时看起来疯疯癫癫,但范量宇等人都知道她精于算计,此刻她忽然点燃战火,必然有用意,所以立刻离座走了过来。路晗衣笑着问:“你刚才不是打算先和他们联络一下感情么?怎么突然间就开打了?”
“我怎么可能和疯子联络感情?”王璐的嘴角带着残酷的冷笑,“我不过是要试探一下他们。这个死胖子如我所料,明明对我讨厌得不得了,居然还肯陪我说话,说明他只是想拖延时间而已。”
“拖延时间?什么时间?”范量宇问。
“今晚的这场约会,我们的确是被骗了,但这帮鬼佬却不是,”王璐的身上开始涌现出杀意,“他们是一伙的,就是想把我们拖在这里而已。我没猜错的话,大概又是为了绕开我们,对冯大少或者刘大少下手。”
“真有趣。”范量宇摇晃了一下他的大头,“看来我们得速战速决了。”
四、
正当冯斯以为自己真的要沉入永恒的黑暗时,眼前忽然亮了起来。
紧跟着出现的,是一幅幅他十分熟悉的画面。那是几个月前在贵州山区,当他和“老祖宗”的精神力量产生联系时,那些飞快闪现在脑海里的幻觉:原始的海洋、沸腾的岩浆、被地壳挤压隆起的山脉、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远古生物……
为什么每次都要让我看这些?冯斯纳闷地想,老子又不是考古学家。但他很快想到了:这些可能并不是单纯的幻觉,而是某种烙印在种族基因里的记忆。老祖宗让他看这些,巨鼠也让他看这些,难道是想要暗示他——这就是魔王所经历过的历程?
他耐着性子看下去,就像是在观看科教片一样。那些画面上的事物越来越眼熟,鹦鹉螺、三叶虫、甲胄鱼、古珊瑚、原始蕨类植物、恐龙、猛犸、猿猴……
一直到了一只古猿出现时,画面的流逝速度开始变慢。冯斯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个变化。他仔细端详着这只古猿,它和普通的猿猴一样,有着较小的头颅和凸出的嘴,但凸出的长度并不大。最重要的在于,它并没有在地上爬,而是在直立行走。冯斯虽然对古生物学知之甚少,但凭借着那些一鳞半爪的常识,猜测这大概是一只南方古猿——从猿到人的第一个重要过渡。
小孩子都知道人是猴子变来的,冯斯想,特别是在我国这样普遍没有宗教信仰、不相信上帝创造人的国度,你给我看这些是什么意思?补习中学生物么?
不对!
我明白了!
突然之间,冯斯猜到了老祖宗和巨鼠的用意。这些电影画面一样的幻觉,的确是在讲述地球生物的演变史,但又不全是如此。它们更加想要表达的,是另外一层意思……
——地球生物的进化史,同时也是魔王的实验史!
——每一个时期的生物,都曾经被魔王所看中,但又最终放弃!
——直到人类出现。
冯斯忘记了自己所处的困境,忘记了生死,感到自己又捕捉到了一些可以帮助他接近魔王真相的东西。没有错,之前他也知道,魔王一直在用地球的生物做某些实验,一直在干预着地球生命的进化。现在被巨鼠注入的这段记忆不但证实了这一点,还进一步说明:整个地球生命的历史,就是魔王的实验史。
也就是说,光用“干预”这个词,已经不足够了,最适当的词,是“主宰”。一切都是在魔王的主宰进行的。地球上的生命,从来不曾拥有自由的进化意志,它们全都是魔王的实验品。因为地球就是魔王的实验场。
“你到底想要实验些什么?”冯斯忍不住自言自语,“为什么其他生物都不行,只有人类才行?不对,人类也不一定行……”
他又想起了他所遇到的第二只魔仆,那个人首蛇身状若伏羲的家伙。在他和魔仆对话的过程中,魔仆向他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魔王的数量并不只一个。魔仆自己所知的是有两个,但也不排除还有更多个的可能性。而在人类的进化过程中,两个魔王产生了分歧。一个认为人类的进化脱离了它们想要的方向,打算灭绝人类;另一个确认为人类依然有潜力,依然可以继续观察培养。这样的分歧,可能导致了内部争斗,以至于两败俱伤,这才让人类取得了涿鹿之战的关键胜利,得以继续延续族群。
“鼠兄,你到底是属于哪一方的?”冯斯向着虚空询问说,“你是想要灭绝人类呢?还是想要让人类继续繁衍生存呢?”
这句话刚刚问出口,眼前这些生物进化史一样的画面消失了,冯斯忽然感到自己原本麻木到没有知觉的身体又有了感觉。而随着身体知觉的恢复,他的眼前也出现了新的景象:一片山坡。
是的,一片山坡,从周围的景观和一大群身着藏袍的人来判断,这里应该还是西藏。更有趣的是,冯斯发现自己也穿着一身藏袍,混迹在人群中。
这位鼠兄还真有点幽默感,冯斯想,这是让我体会一下“我在现场”的感受啊——那就感受一下呗。他四下打量一下,大致弄明白了周围的环境。
这座山并不算太险峻,山坡上长满青草。从高处眺望,可以看到山脚下的村落,还有牛羊在吃草,说明这里属于藏区里有人居住的区域。再看看身边的人们,清一色的男人,全都是藏式穿着。冯斯虽然不懂藏族服饰的演变,但从几个人腰间的旧式火枪和手里样式古旧的打火机,以及一位贵族手里拿着的怀表,大致可以判断出这一幕记忆所发生的年代是在近代,可能比较接近民国年间。
此外,这些人并非出于同一阶层,衣着打扮上能很明显地分出贵贱。他可以大致地看出,在场大约有十来个比较有身份的人,大约是土司贵族之流,有的骑在马上,有的坐在轿子里,每个人身边都带着少则七八个多则三十几个随从。而冯斯自己,身上的藏袍破破烂烂,散发出难闻的臭气,赤着一双脚,毫无疑问只是个小跟班。
你大爷的,冯斯悲从中来,老子就算到了幻境中都他妈还是只能做屌丝。
他定了定神,开始试图弄明白这群人到底要干什么。他们一个个嘴里都念着叽里咕噜的藏文,他一个字也听不懂,但至少可以分辨出,所有人的关注点都在山坡尽头的一个山洞上。这个山洞被一扇人工打造的石门堵住,缝隙处贴满符纸封条。门外,二十多个喇嘛正坐在地上诵经。
看起来,巨鼠把我拉到这段记忆里,是因为那个山洞里有事要发生,冯斯推断着。从人们虔诚的表情以及时不时转个经的动作姿态来看,山洞里将要发生的事情可能对他们而言相当神圣。
此时正是接近中午的时候,太阳正在一点一点爬升到人们的头顶。手拿怀表的贵族看了一眼时间,忽然间高声发出了一句号令,喇嘛们立即吹响了被称为“刚洞”的法号。那声音雄浑粗犷,摄人心魄,带有一种原始的渲染力,令听到的人都不自觉地肃穆起来。
随着法号的吹响,坐在马上的贵族下了马,轿子里的贵族下了轿,全都五体投地拜伏于地,就如同先前三个欧洲人膜拜巨鼠一样。贵族们都跪下了,下人们自然不敢站着,冯斯也只能跟着趴在地上,但还是稍微抬起一点脖子,用余光注视着前方的动向。
法号声止息后,喇嘛们放下刚洞,合十祝祷后取下了石门上的封条,打开了石门。几个身强力壮的喇嘛带着木棍和绳子钻进石门,不久之后,十分吃力地抬出一口柜子。柜子是木质的,高约一米五,长宽各在一米左右,呈棕黄色,柜门和柜身上都是冯斯看不懂的描金符号,边框上还有一些醒目的骷髅图案。柜门上有一把金色的大锁,此外和那扇封住山洞的石门一样,门缝处也被符咒所封住,每一张画着符咒的符纸都是完整的。
人们对着这口柜子又叩了若干个头,这才站起身来。拿着怀表的贵族看来是这群人的头目,他来到柜子前,慷慨激昂催人尿下地说了一大堆话,冯斯依然是半个字也不懂,却也只能耐着性子在脸上装出虔诚崇拜状。不过说完话后,他从身上取出一把钥匙交给喇嘛,几名喇嘛开始动手开锁和揭封条,冯斯的好奇心还是起来了,想要知道柜子里装着的是什么东西?
难道是……百年前的巨鼠兄?他想到这里,心里有一些小激动。但等到柜门打开,正午的阳光把柜子里照亮后,他却看到了一样令他意想不到的东西。
柜子里有一具尸体,确切地说,一具干尸。那是一个已经完全不辨面目的人,歪歪斜斜地靠在柜壁上,只剩下一层皮包裹着的比竹竿还细的胳膊和双腿从喇嘛服里伸出来。浓烈的尸臭从衣柜里散发出来,让人闻了就想呕吐。
人群哗然。贵族和喇嘛们的脸上都是既惊惶又悲痛,有一个上了年纪的老贵族甚至直接晕倒在地上。而农奴下人们则表情各异,有的和自己的主子保持一致,有的明显能看出幸灾乐祸的情绪。冯斯也只能摆出一张沉痛脸,继续注意着各方的反应。
领头的贵族突然间狠狠地把手中的怀表砸到地上,表身在一块坚硬的山石上撞成了碎块。他紧跟着拔出腰间的火枪,砰的一枪,打死了一名喇嘛。
冯斯很是吃惊。他虽然不信什么宗教,却也知道藏传佛教在西藏的地位,这个贵族竟然会开枪杀死喇嘛,那一定是对方做出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了。难道就是因为那个柜子里的死人么?
这是个什么人?为什么会死在里面?贵族又为什么会大动肝火?
不容他继续思考下去,眼前的一切突然变得卷曲斑驳,就好像旋转的万花筒。等视界重新清晰起来的时候,他的眼前出现了另外一座山。
一座高耸入云的雪山。他就在雪山脚下。
周边环境也和先前所见的截然不同了。不再有和煦的阳光与茂盛的青草,不再有悠闲吃草的牛羊,不再有村庄与炊烟。这里所能见到的,只有充塞着整个天地的冰雪和绵延无际的雪山。
冯斯也不再是先前那副农奴一样的打扮了,而是穿着厚实的登山服,手里握着冰镐。毫无疑问,这一次的年代是现代,而且从手腕上的卡西欧太阳能登山表来看,也许离自己的现实年代并不远。
身边的人也都各自拿着工具,还有一些挖掘机之类的大型机械,冯斯大致判断出,这应该是某次雪崩后的救援现场。而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相貌分析,一部分像汉人,一部分像藏人,这里多半还是西藏的某处所在。只不过,这次应该是在荒芜的无人区。
冯斯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只能胡乱地抡着冰镐,装模作样地挖掘,然后留神倾听人们的谈话。还好,大部分人都用汉语交流,他很容易就听明白了现场状况。
没错,这里确实是西藏的羌塘无人区,确实发生了一次雪崩。一支七人登山队恰好在攀登这座雪山,因雪崩而遇险,冯斯所在的这支救援队就是赶过来救援他们的。只是从他们的对话来判断,由于被突然的气候变化阻碍了行程,导致到达太晚,这次救援行动结果不容乐观。
“七八天的时间,就算没有被活埋或者冻死,随身补给也早该用光了,”一个救援队员说,“生存的希望微乎其微。”
“不管怎么说,哪怕是聊尽人事,也得找啊,”另一个队员叹了口气,“哪怕把他们的尸体送还给家人,也算是叶落归根吧。”
冯斯在过去的一年里见识了太多的杀戮和死亡,加上还不知道自己的真身此刻是不是已经冻成了冰块,因此实在是没有心思去为这七个和自己没什么关系的探险者哀悼了。他只是一边假装干活一边探头探脑,揣测着巨鼠把他带入先前那场幻境的用意,以及在这个新幻境里可能会发生些什么。
此外,羌塘无人区,雪崩,七人探险队,这几个关键词他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但一时想不起来了。
“找到了!找到了!”忽然前面传来一声喊叫。
冯斯混在人群里一起跑过去。果然,有人发现了一个靠近山脚的山洞,洞口几乎已经被积雪完全封住了,但还留有一些小小的缝隙,可以让空气透进去。
“山洞里有人呼救!”发出喊叫的人说,“看来有人没有被埋,躲到了山洞里等我们救援!”
“真是生命的奇迹啊……”先前认为不可能有人存活的救援队员感慨地说。
一个队长模样的大汉下达救人的命令,大家连忙以最快的速度移除掉山洞门口的冰雪,两名队员钻了进去,很快扶出了一个人。这个人身上裹得像头狗熊,大概是把同伴的衣服能披的都披到身上了。他看起来很是憔悴,眼窝深陷,胡子拉碴,脸上手上有不少冻伤的痕迹,可想而知这七八天里受尽了煎熬。但冯斯注意到,他并不显得特别消瘦,至少不像是那种忍受了强烈饥饿之后的消瘦。而且,这张脸也给冯斯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又一时想不起到底在哪儿见的。
“你怎么样?”队长问,“身体有什么不适的话,我们带了药箱。”
“我还好,就是有些冻伤,不算太碍事。”被救出来的登山者回答。他的声音很低,有些虚弱,但听得出来并不是那种离死不远的无力,显然生命力还算旺盛。
“你的同伴呢?”队长又问。
“他们……都死了。”登山者迟疑了一下,回答说。
“很抱歉,不过你可真不简单!”队长看来是个飞扬豪爽的人,虽然是初次见面,却像老熟人一样拍着登山者的肩膀,“你是怎么活下来的?按理说那么多天,随身带着的食物也该耗光了吧?”
登山者动了动嘴唇,却没有说出话来。他的脸上露出了一种近似惭愧的表情,队长忽然间像是意识到了些什么,脸色沉了下来。
“谢光辛!程杭!你们俩进洞仔细看看!”队长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
“走吧。”一个人在旁边拉了拉冯斯的胳膊。冯斯愣了愣,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就是队长口里的“谢光辛、程杭”两名队员中的一个。管他是姓谢的还是姓程的,他只能硬着头皮走进山洞。
看来,巨鼠所创造的这些幻境,虽然来自于真实的记忆,却可以从中进行修改细节,冯斯想,还怪有意思的。科幻小说中描述的虚拟现实游戏,可能就是这种感觉吧。
山洞并不深,进去很快就能见到底。冯斯的伙伴用头灯照亮了山洞里的情景,冯斯看了一眼,只觉得心里微微一沉——洞里放着六具尸体,人的尸体。
这倒没什么难猜的,冯斯想,七人探险,只活下来一个,自然能找到六具尸体。作为一个已经见惯死亡的人,他迅速抛掉最初的不适,蹲下身来查看这些死人。然而,细看之下,他就像是被人重重砸了一锤子一样,惊叫起来。
“怎么了?”身边不知道是程杭还是谢光辛的队友连忙问。
“尸体上都……都有刀割留下的残缺!”冯斯声音发颤,“那个家伙吃人肉!他是靠吃人肉活下来的!”
接下来的场面一团混乱。粗豪的队长不停逼问幸存的登山者“他们是因为雪崩死的还是你杀了他们?”这个问题十分关键,因为单纯吃死人肉最多不过是引发道德审判,先杀活人再取肉那可就是谋杀了。登山者自然百般辩解“你可以让法医检查他们的伤口,我绝对没有杀人……”
在这一地鸡毛中,冯斯没有吭声,独自一人蹲在山洞外,一想到吃人肉这种事就一阵阵恶心。但在恶心感过去之后,他意识到了有点不对劲:巨鼠为什么要他看这一幕?如果说上一个幻境中,那个柜子里的干尸也许和西藏的黑暗家族有重大联系、只是自己不懂藏文听不懂的话,现在的这一幕却十分明白——就是一个雪崩中的幸存者靠吃其他遇难者的尸体生存下来的故事。
这一段记忆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冯斯想着,雪山遇难吃人肉,这是被各种恐怖小说玩烂了的段子,和魔王有什么关系?和西藏家族有什么关系?巨鼠到底图的是什么?难道就是单纯地恶心我一下?
不可能,这位鼠兄给我看的这两段玩意儿,一定有独特的用心。冯斯苦苦思索着,他再一次想到了先前所浮现出的那些似曾相识的感觉:羌塘无人区、七人探险队、雪崩、幸存者……包括这个吃人肉活下来的家伙的脸,也在什么地方见过。我他奶奶的一定在哪儿见到过这样的信息,可是我现在怎么就想不起来了呢?真的把脑子冻坏了?
他轻捶着脑袋,苦苦回忆着,无意间听到那个登山者在低声下气地央求队长:“能不能帮我在附近找找我丢掉的手机?可能是雪崩时被埋起来了。”
队长显然是对吃人肉的行为十分鄙夷,说话时很没好气:“这么大的面积,怎么找一个小小的手机?你能捡条命回来就不错了!再说了,无人区根本没信号,你把手机带到这儿来干什么?”
“我的手机里有一些很重要的资料……唉,算了。找不到也罢。”
手机?冯斯忽然眼前一亮,狠狠一拳砸在雪里。
全都想起来了!我想起你是谁了!冯斯差点忍不住喊出声。这个人是刘鑫,那个疑似被凌迟杀死的青年富豪!
冯斯之前专门查过刘鑫的资料,见过他的照片,只是此刻的刘鑫满面脏污,加上身体衰弱精气神全无,所以一下子想不起来。但一听两人在对话里提到手机,他马上想到,刘鑫就是靠一款手机app起家的。
没错,这就是刘鑫,那个在警方的通报中被记者叶明强残忍杀害的青年富翁。虽然一切的现场证据都指向叶明强,冯斯却怀疑其中另有文章,因为刘鑫的死法和哈德利教授的死法有异曲同工之妙。
现在巨鼠让我看这个,也是想暗示一下什么么?冯斯想着。如果是那样的话,所谓的吃人肉,也许别有隐情。或者……
他站起身来,趁着人们都在吵吵闹闹没注意到他,再度溜进了山洞。他学着之前同伴的动作打开了头灯,也不去多看那几具尸体,开始在山洞里仔细地搜寻。他也并不知道自己想要找到些什么,但是那种近乎与巨鼠心灵相通般的直觉告诉他,一定能找到些什么。
终于,他在山洞最深处的地面找到了一些挖据过的痕迹,用冰镐刨开表面上的浮土。他在浮土的下方很快找到了一些东西:在低温下冻得硬邦邦的肉块。
我大致有些猜到点儿眉目了,冯斯疲惫地想着,扔掉冰镐,慢慢坐在了地上。刘鑫想要隐藏的,和那个柜子里干尸的死因,大概是一样的。鼠兄想要告诉我的,就是这个。
身边的一切又开始了万花筒一般的变形。过往的旧事再度隐匿,沉入时间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