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七十二章 眼光还是太短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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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纵观王家历代家主,有混蛋的,有发疯的,有爱杀人的,而论最接地气者,王世华当属第一。
这不,大早上处理了两个小时的公务后,他就直接开溜,带着护卫们到镇子上转悠。
有人说:人在崩溃前是最理智的,可王世华看着人潮人海的市场,大笑:大灾降临前,总是最为繁华的……事实上大家都知道王世华手里有粮食,到了这儿,不愁买不到吃的。
这儿问问,那儿听听,來到了小巷子里,还是那个装成乞丐的王家刺客死士,还是靠墙坐地选虱子玩的乞丐,于是,得到的自然是王世华的大脚伺候,理由……不讲卫生…
几脚过后,王世华舒坦的让人卖了一角钱的油粑粑给乞丐,自己则远在两米外嗑瓜子,让护卫们到小巷子两边守着。
“全镇的百姓都已养成了讲卫生的好习惯,就你天天躺在这里捉虱子玩,他们怎么就沒打死你?”
乞丐也不在意身上的脚印,边一口一个的吃着油粑粑,边答道:“回家主的话,他们每次要打我时,我就开溜,他们沒我跑的快。”
“那我踹你你怎么不跑?”
“我要跑了,下次被你撞见,你踹的会更狠。除非我明天打算到别的地方讨饭去。”
王世华想想,对乞丐伸出大拇指,佩服对方的想法。
“最近你的同行增加了不少吧?”
“沒增加几个。”乞丐摇摇头,解释道:“虽然灾荒正在发生,可大家手里还有些粮食,不到万不得已,谁愿意远离故土的流浪。不过,我估摸着从今年秋天开始,叫花子队伍会极具扩大。”
说到这儿,他笑着对王世华抱抱拳,带着几分玩味的笑容,道:“到时候,就要恭喜家主,还请家主赏小的几口饭吃。”
“恭喜我么子?”
“恭喜家主谋人的大计得以实现。”
王世华大惊的看着他,一小会儿后,凑近了些,还是有点不敢相信似的问道:“你怎么晓得的?”
“你这目的如今已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
王世华见他吃完了油粑粑,从怀里掏出一包烟扔给他,问道:“你怎么看出來的?”
“家主,您储备如此多的粮食,而且还意图收购所有粮商手里的粮食,那就只有三种目的:钱,地,人…钱,我估摸着你还不至于赚的太狠,因为赚的太狠的话,有损于您的名声;地,我估计也就是像另外几家每家要个村子而已;那么,就只剩下人了。王家如今的地盘很大,可人口却少,要我是家主,我绝对会趁着这次天赐良机,使劲的聚集人口……呵…呵…家主,能不能再赏小的一口酒喝?”
“二狗子,去打一斤包谷烧來。”
“一斤怎么够?得五斤,外加五斤卤肉。我还有那么多徒子徒孙要养了。”
对于自家的刺客能有如此见识,王世华并不感到稀奇,要沒有这样的认知才是怪事。说白了,这些人都是隐藏在民间的大能。
“你讲讲,我这样做对不对?”
“家主,您弄反了。”
“请教我…”王世华向來就讲究个不耻下问,只要能帮得上自己的,才不管对方是什么身份。别说是个叫花子在捉虱子,就是对方正在挑粪,他也能跟对方蹲在粪坑旁虚心求教。而这,也是王世华最为闪亮的个性优点。
“家主,先讲最简单的,钱,您其实可以大赚,大灾过后必定要大兴,沒钱怎么行?人,是第二重要,因为故土难离,同样的道理,等灾荒之后,恐怕很大一部分人会回到自己的村子……”
“他们都在我这上户了,还敢离开?”
“就算人不走,可心却离开了,你觉得这样的行尸走肉用的放心?家主啊~…你不要死记书上那个‘存人存地’直说,要小的:强扭的瓜不甜。”
“那你有么子好办法沒有?”
“有…要让他们觉得,生活在这儿,要远远大于生活在原來的地方,这样一來,人性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的本性,会战胜对故土的思念,从而死心塌地的留下。到那时候,这批人才是真正的王家人,甚至比原先的王家人对你更为忠心,谁破坏他们现在的美好生活,比杀父夺妻之恨更让他们愤怒。”
王世华想想,点点头,问道:“再讲讲地?”
“家主,您心胸宽阔,雄才大略,假以时日,其成就必定超过王家历代家主。可您现在毕竟还年轻的很,能看到大灾之变,已经难能可贵,但你的目光还是有点短浅,沒看到大灾之后的变化。否则,你的目光绝不会局限于此。”对方是家里的死士刺客,如此教训王世华,已经很客气了,否则,就算对方指着王世华的鼻子破口大骂,王世华都得捏着鼻子听着……这就是家族赋予这些随时能为家族而死的勇士一种无上荣耀般的权力。所以,王世华也沒跟他藏着掖着,从本质上來说,这样的人,才是王家的武力威慑的根基,却对家族沒有实际的权力,最为王世华信任,也是最佳的请教对象,只是不好过于平凡,让人察觉而已。
对方的话,犹如醍醐灌顶,让王世华陷入了久久地沉思:不错…以前王世华所有的部署都是针对大灾之时,根本就沒去想大灾过后该如何面对。对于赚钱并不怎么看重,一心就想着怎么收人。按书上讲的‘存地失人,人地皆失;存人失地,人地皆存…’,却忘记了在这乱世,人如草芥,安全第一,土地第一。
顺着这思路,王世华下意识的问了句:“你讲,他们几家会不会早就看穿了我这把戏,就等着看我的笑话?”
如果另外几家真看穿了王世华的图谋,那么,王世华绝对会丢一个大脸:他们把人送过來,让王世华养着,等大灾过后再弄回去,这让人情何以堪?
“家主,把敌人想的太笨,会显得自己太蠢。这种事,有的人或许看不出,但另外三家的家里不乏高明之士,绝对能看的出來。”
我说他们几家怎么不催着找我买粮食,我说他们怎么不急着威胁我,感情…他们是等着看我笑话了。不过,既然自己醒悟过來,那就得想个办法把事情给做好,让这三家吞下这个哑巴亏,也好显显我王世华的能耐。
思來想去,却沒一点头绪,不得已,王世华不耻下问的有点又闪亮起來。
正好二狗子提着酒肉回來,王世华直接把肉铺开在地,跟对方席地对坐,乐呵呵地吃喝起來。
“我这脑壳里乱的很,先生既然能指点我的不足,就一定有好办法,还请先生教我。”边说边给对方讨饭用的破碗里倒了碗酒,对方也沒客气,端起碗喝了两口,舒坦的吐了口酒气后,抓起一块卤肉,美滋滋地嚼起來。
王世华就像一个尊师重道的学生,毕恭毕敬的在一旁伺候着。
“家主,办法就一个,分三个方面,但得同时进行。”
王世华早就做好了洗耳恭听的准备。
“第一方面:对这些人一视同仁,甚至可以相应的给与一些优惠,这叫收买人心;第二方面:让其用自己原先所在地的土地跟王家的土地交换,这样一來,他们事后就算想回去,沒地可种,而这边却有新土地,两相权衡,也就断了回去的念头,这叫断其后路;第三方面就需要家主下狠心,用武力威慑这些人,甚至不惜杀一儆百……这三个方面同时下手,绝对能收服大部分人心。”
说白了,这就是大棒加胡萝卜,足以拉拢住一大批百姓的心。
王世华想了足足十分钟,然后,突然站起來,对对方抱拳躬身一拜:“多谢先生指点,世华受教了。”
“呵…呵…我也就是这么一讲,骗点酒肉吃,成不成家主可都不能怪我。”
“这是自然。”又对对方一礼:“世华告辞…”
回到巷子口,突然觉得胸口有点痒,猛抓了几下。
“家主,这乞丐该不会给你传染了虱子了吧?”
王世华大怒,转身回到乞丐面前,一脚将对方踹翻,怒道:“來人,把这家伙抓到河里好好洗涮洗涮。”
想了想,又补充道:“再给他卖十斤包谷烧,十斤卤肉,可不能让他饿死了,要不然,我到哪找踹的这么舒坦的肉垫去?”
随即,心满意足的走了。
在镇上逛游了一圈,來到陈氏制衣铺,田武的肉摊就摆在店铺前面。
“田武,生意怎么样?”
“蒙您的照拂,生意好得很。”
“每天能卖多少肉?”
“平时可以卖百十斤猪肉,遇到赶场时,两头都不够。”
王世华听的大为高兴:百姓们有钱卖肉,这就是对生活水平提高最实在的表现。
聊着聊着,王世华总觉得少了点什么,细细一想,才明白:自己在这儿站了半天,旁边的李家皮货店的店主李洁莹也沒出來,要知道,在往日,自己哪怕从这里路过,李洁莹都能及时而准确的露面跟自己说说家常,拉拉关系,今儿怎么了?
又跟田武聊了几句,走进李家皮货店。
正在打算盘的掌柜,一见王世华,赶紧起身过來献殷勤。
“少勋了?还有莹子了?今儿怎么都沒见到?”
“回家主的话,一大早,表少爷和少东家就出去了?”
“去哪了?少勋可是我兄弟,安沒安排人保护?”
“听讲是去观虎寨收购皮货了,家主放心,安排了十多个枪兵。”
王世华一听,心头就一惊:该不会是你见自己无法突破周水玉的层层阻拦,而让你的表哥出马吧?
想到这,王世华的八卦之心大起,匆匆告辞后,就派人去观虎寨打听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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