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天若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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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轶这老家伙狡猾似狐,坏事做绝,毫无人性可言,就连陈生与之对弈,都要心翼翼,其能力可见一斑。 Ww W COM然而朱轶这老家伙,不修福报,活了五十多岁都没有儿子,一家人急的一点办法都没有。后来来了个三十多岁的年轻道士,仙风道骨的,帮朱轶这老家伙算了一卦,这老家伙命中该有一子,若是每隔一个月请他来做一场法事,最多连续一年,便可产下儿女。
这老家伙家每次做法事,全家人都要沐浴焚香,任凭那年轻的道士在内院走来走去,又喊又叫,这便是所谓的降妖除魔,乡邻们嘲笑朱轶,老家伙也不放在心里。
年轻道士来续来了三个月,夫人果然有了喜事,生了个白白净净的大胖子。
老爷子一开心,起名为朱春,大概是希望儿子能够健康成长吧。
不过这儿子确实是健康成长了,但是却一点都不没有遗传朱家诗书之家的门风,自幼便无所事事,浪荡在平凉府。
这老家伙老来得子,捧在手心里怕摔了,放在嘴里怕化了,对这爷疼爱的程度着实过分了。
便将这爷,养成了百年难得的浪荡子。
一晃眼,十岁,诗书没有读全两本,但是这浪荡子的本事却着实不一般。
每日里不是酒楼里醉生梦死,便是良女阁放纵浪荡。
这个朱春不仅喜欢与良女阁的姑娘一起玩乐,还喜欢穿戴戏袍,与良女阁的姑娘们同台粉墨登场演出。
要朱春别的本事没有,这唱曲的本事可真不一般。
每逢朱家大公子登台唱曲,常常是万人空巷,就连老百姓都跳着脚在良女阁外面观赏。
本地有势力的富户也或者看在朱轶老家伙的面子,或者真的喜欢朱春的风格,纷纷来良女阁听他的演出。
渐渐这朱春的名声甚至能够传到外面去。
陈生前世就一直很羡慕这种家大业大的富家公子,可以一心一意投身于自己喜欢的伟大的艺术事业。
自己上辈子就特别喜欢搞音乐,结果生活所困,不得不将大多数的时间浪费在大学。
现在想想,挺庆幸的,要不是老爹老娘的悉心劝导,自己没准就成了登台唱戏的戏子了。
当初听魏玄风提起这件事情的时候,陈生还不信,还找来城里的不少老百姓问了问。
直到连三岁的孩子都认识大名鼎鼎的朱大家的时候,陈生才不得不罢休。
人只要是爱一件事情,并为之投入无尽的精力,他就可以成功,只不过这成功或许要被陈生摧毁了。
。。
朱春感觉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压抑了,今日父亲大人在回家之后,怎么看自己都不顺眼,无缘无故的痛骂自己一顿,从自己五岁开始数落,自己就没有做过一件好事一样。
还让自己不要到处乱走,要是给他惹麻烦,他就跟自己断绝父子关系,他没有自己这个儿子。
按照往日朱春的性格,他定然会撒泼跟老子决战的。
不过从老爷子怒气冲冲的眸子里,朱春感觉到了无边的恐惧,朱春虽然任性,但是却不傻。
他直到这老子到底有多大的本事,但是老头子这一次竟然这样对自己,这让朱春心里很是恼火。
虽然不敢表面上忤逆老头子,但是让他乖乖呆在家里,那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朱轶这老家伙,又将精力投放到阴谋诡计中,自然没有时间监视自己这个混蛋儿子。
刚刚挨骂不久,朱春就跑到良女阁,递给妈妈五十两银子,叫来自己最喜欢的姑娘,刘良女。
这刘良女今年二十出头的年纪,身段窈窕,粉面含春,尤其是那嘴里的曲,更是能唱到人心里去。
一个眼神就能让人不自觉的想要上去亲热一番。
刘良女俯下身子,贴在朱春的背上,用身前的两点温暖去挑拨朱春,见朱春蹙着眉头,舌尖清点,又滑过了朱春的耳垂。
见到朱春一点反映都没有,不满的推了推朱春道:“你往日里不是最喜欢姐姐吗?今日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是不是找了那个新欢了,就把姐姐忘了?”
朱春瞅了刘良女一眼,攥着刘良女的手用了很大的力气:“良女姐姐,咱俩私奔好不好,我在这家里一都呆不下去了。”
刘良女先是一愣,看得出身为娼妓的她,是渴望有一个可以脱身的男人的。
但是朱春手上那强有力的力量,让她瞬间清醒过来,眼前这个男人无论如何也给不了自己想要的幸福,这种浪荡子最是朝三暮四了,他们贪图的只不过是自己的青春貌美罢了。
朱春可不管刘良女心里所想,他现在脑子里都是刘良女往日对他的甜言蜜语,一把猛地的将刘良女抱在怀里,然后强有力的吻了起来。
十岁,正是贪图的时候,不多会朱春就已经将自己剥得光光的。
雷霆阵阵,几滴雨露。
不一会的功夫,朱春便没有了一丁点的力气,看着香汗淋漓的刘良女,朱春对自己的能力满意极了。
家里的老爷子除了整弄个刀子滑坡人家的腿跟,滴满手绢之外有什么本事?
明明不中用了,老娘在家里偷汉子,自己在外面还一个劲的显摆。
“良女姐姐,刚才是我的事情,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刘良女想起了那个自己只见了一面的落魄书生,他英俊,他潇洒,他一身正气,他将自己身上最后的干粮送给街上那些挨饿的穷人。
然后自己挨饿,差点昏死在街道上。
他他要去钦差大人那里投递名帖,为钦差做事儿,然后挣点银子,这样就可以帮助更多的穷苦人了。
他还,如果他有钱了,他会帮助自己赎身。他像自己姑娘,不应该在良女阁受罪的。
他的眼泪似珍珠一样往下落,他看自己唱曲给别的男人听,他心里难受。
两个人虽然只见过一面,但是刘良女还是深深的被感动了。
他给自己看了他的作品,是一曲子,王宝钏的故事,很不错,如果自己和朱春这样的名家一起演唱的话,那么房云生的名号定然会名震平凉。
那样他就可以实现他的包袱,那样他就可以给自己赎身了。
自己也真的够不争气了,自己甚至不知道人家的名字,但是却心甘情愿的帮助人家。
这也许是命吧,想到这里,刘良女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对朱春道,“姐姐自然是喜欢你的,但是有一个条件,姐姐从就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成为平凉府的花魁,我希望明日你我同台演出,帮我夺得花魁的这个称号。”
“好,只要你能答应跟我远走涯,想让我怎么做都可以,你想让我唱什么,我提前准备一下。”
朱春没有想到那么顺利,有些激动的道。
刘良女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道:“曲子的名字,是薛平贵和王宝钏,我刚刚写好。”
朱春也是个喜欢唱曲子的人,从刘良女手里接过曲子,从头看到尾,不由的赞道:“果然是好曲子,果然是好曲子,没有看出来,姐姐还是曲艺大家,有这个曲子,你想不成为花魁都难。”
刘良女的脑海里再次闪过那个落魄的士子的身影,嘴角泛起了一丝若有若无的轻笑。
朱春蓦然的现,这一刻刘良女真的好美。
忍不住再次吻了上去,刘良女并没有抗拒,因为她的眼前,恍惚间是那个落魄的书生。
他是那么的柔情,那么的惹人心动,他应该是自己可以托付一生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