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时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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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服饰这事,还真不能视同儿戏。往大里说,它即便不是“治国之纲”,至少也是“治国之方”。往小里说,它是一个人内心美丑和道德修养的表现,也是对他人的尊重和一种礼仪。也就是说,服饰、礼仪、道德是三位一体的。失仪必失礼,失礼必失德,失德必失国。这样,一个人,尤其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有修养的人,就不能随随便便,想穿什么就穿什么,想怎么打扮就怎么打扮。

    因此,中国文化在传统上,是反对和厌恶“奇装异服”的。在许多中国人眼里,奇装异服简直就是坏人、流氓、色鬼和品性恶劣者的代名词。改革开放以前,但凡正派人士和良家妇女,只要一见到身着奇装异服者,就像见到了麻风病人,避之唯恐不及。这种厌恶和反感,在历史上甚至曾经导致谋杀案的发生。比如郑文公之杀子臧就是。事后有人评论说:“服之不衷,身之灾也。”一件奇装异服,竞招来杀身之祸,而舆论还认为是理所当然,可见穿衣戴帽,还真不能随人所好。

    穿着奇装异服要遭人非议、厌恶,甚至嫉恨,穿着过时的服饰,用过时的方式装饰自己,则会遭人笑话。白居易诗云:“小头鞋履窄衣裳,青黛点眉眉细长,外人不见见应笑,天宝末年时世妆。”原来,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流行胡服,女装多“襟袖窄小”。到了唐宪宗元和年间,早已流行“大髻宽衣”,袖宽往往超过四尺。至于画眉,也由时兴细而长的“蛾眉”,改为时兴阔而短的“广眉”了。其实,蛾眉原本是极美的。杜甫诗云:“虢国夫人承主恩,平明上马入金门,却嫌脂粉涴颜色,淡扫蛾眉朝至尊。”就是说杨贵妃的姐姐虢国夫人自恃天生丽质光彩夺人,朝见皇上也不施粉黛,却仍要“淡扫蛾眉”,可见蛾眉之美。然而,曾几何时,“青黛点眉眉细长”竟成为“外人不见见应笑”的过时装饰了。可见“时髦”也是极重要的。朱庆馀诗云:“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既痛恨奇装异服,又害怕过时落伍,这可真是“东边日出西边雨”,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也和饮食的表现大相径庭。

    说来也是有趣,饮食和服饰虽然都为中国文化所看重,实际情况却似乎不大一样。饮食比较保守,服饰则比较新潮。饮食的变化可以说是最小最慢的。古人用筷子,今人也用筷子;古人吃米饭馒头,今人也吃米饭馒头;五千年前吃火锅,现在依然吃火锅。无论食品原料、烹调方法、进餐方式、习惯口味,都基本保持“中国特色”,难得一变。当然,要说一点没变,也不是事实。不过,即便最爱吃麦当劳、肯德基的孩子,也不是天天都吃。如果天天吃,还爱不爱,就很难说;长大了,还爱不爱,也很难说。再说,不吃西餐和洋快餐的,毕竟还是大多数。所以,仍有人认为,在西方文化不断传入,世界文化趋向认同的未来,饮食,可能是“中国特色”的最后一块阵地。

    服饰的情况就不大一样了。如果说饮食是一位因循守旧的老先生,那么,服饰便像一个追新逐奇的小姑娘。中国的服饰,曾屡经变化。说得远一点,有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说得近一点,则有辛亥以来的“逐年西化”。今日之服装,不要说与千百年前大相异趣,便是与十多年前也大不相同。但不管怎样时尚化,总归是和国际接轨而不是和传统接轨。传统的服饰,大概只剩下了博物馆的意义。城市里已很难见到中山装,农村里小伙子的白羊肚手巾和姑娘的大辫子,也不大容易看见了。

    事实上,咱们这个最最痛恨奇装异服的国度,恰恰也是最最爱赶“时髦”的地方。许多外国名牌在中国的畅销,就连外商也感到奇怪。他们无法理解,一个中国人竟会用数月的工资去换一块体面的包装布,“十六岁的花季”们也能潇洒地走进时装专卖店,用父母的血汗钱换取时髦。看来,我们确有必要讨论一下与服饰有关的时尚问题。

    一般的说,所谓“时髦”,总是新奇玩意儿。赶时髦就不会反对奇装异服,痛恨奇装异服就不会赶时髦。中国人又反对奇装异服,又爱赶时髦,岂非莫名其妙?

    说怪也不怪,原因就在于中国文化的思想内核是群体意识。

    依照群体意识,每个人都是群体的一员,每个人的生存都要以群体的存在为依据,每个人的价值也要以群体的判断为标准。换句话说,每个人的尊卑、贵贱、优劣、是非、善恶、美丑,都归群体和他人说了算。更何况,服饰这东西,原本就是穿来给人看的。如果没人看,穿得再漂亮也没有意思。陆游诗云:“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花儿尚且不能无人观赏,况美貌盛装之人乎?所以爱美的女子一旦无人观赏,也就无心梳妆。这就叫“士为知己者用,女为悦己者容”。

    既然穿衣打扮,原为让人观看,则每个人的服饰,便必须依照对象而确定,不能随心所欲,别出心裁。完全不假修饰,固然粗野鄙俗,让人“看不起”;过于讲究修饰,又未免虚伪做作,让人“信不过”。所以孔子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什么是“彬彬”?彬彬,就是“相半之貌”。文质彬彬,就是既文雅又朴质,既有修养又不失本色,这样才是真正的君子。

    正人君子既然必须“文质彬彬”,当然也就不能“奇装异服”。奇就是“不正”,异就是“不常”。不正常,也就“不正经”。不正经,不是“歪”,就是“邪”。奇装异服既然是“邪门歪道”,正人君子当然穿不得。

    那么,其他人呢?更穿不得。因为其他人似乎更没有资格搞特殊。什么是奇?什么是异?奇就是“少见”,异就是“不同”。“少见”便难免“多怪”,“不同”则异于“凡响”。如果是老外,自然“稀罕少见”;如果是皇上,自然“与众不同”。所以,老外和皇上的服饰虽然和咱们不一样,却不叫“奇装异服”。中国的普通老百姓就不行了。要啥没啥的,有什么资格自行其事、与众不同?没有。既然没有,那你就规矩点。

    实际上,奇装异服之所以遭人物议,表面上看是因为不合“礼”,实质上则是因为不合“群”。想想看吧:大家都穿这样的衣服,你却偏要穿那样的衣服,这不是存心要和大家过不去吗?不是存心要让大家瞧不顺眼吗?不是公然不把大伙放在眼里吗?不是太狂妄、太自大、太目中无人、太自以为是了吗?难道别人都不爱美就你懂行?——厌恶、反对、痛恨奇装异服者,大多是这种心理。

    不能说这种心理毫无道理。道理也很简单:既然服饰是对他人的尊重,那么,穿着“奇装异服”,当然也就要被视为对他人的蔑视。并且不仅仅是对某一个人的蔑视,而是对公众、对群体的蔑视,这就理所当然地会引起“公愤”。至于穿着过时服装,用过时的方式装饰自己,情况则又不同。表面上看,这也是“不合群”。但这种不合群,并不是故意和大家作对,更不是看不起群众,反倒会被群众看不起,当然也不会引起反感、憎恨和敌意。

    赶时髦的情况又要复杂一点。中国人爱赶时髦吗?爱的。中国人承认自己爱赶时髦吗?不承认。所谓“时髦”,即“流行于时者”。没有一定的人数,就称不上“流行”。所以,时髦也是一种群体行为,与奇装异服不同。奇装异服是“标新立异”,故意“与众不同”;赶时髦则是“随波逐流”,生怕“落伍掉队”。二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差别。事实上,中国人反对奇装异服,并非反对“时髦”,而是反对“独异”。“独异”是一个人和大家伙儿闹别扭,所以会成为众矢之的;“赶时髦”则是大家一窝蜂地去做同一件事,当然不会犯众怒。

    其实,赶时髦的人都有一种“合群性”。他们眼见得群体前进了,生怕跟不上,这才去赶。因此不是“不合群”,毋宁说是“合群之心太切”,过于猴急而显得可笑,不够稳重而被人鄙夷。可见,赶时髦即便有什么“不是”,其错误也不在“时髦”,而在于“赶”。因为依照群体意识,要时髦,也得大家一起时髦,你一个人匆匆忙忙地赶什么呢?

    然而,时髦这玩意,不赶又是不行的。不赶,就会过时。一旦过时,再赶上去,不但讨不到什么便宜,反倒更加可笑。同样,太赶,也是不行的。因为是时髦,就不会是“老一套”,总是新鲜玩意,也就多少有些风险。如果还没弄清它是否会流行于时,就匆匆忙忙赶了上去,结果无人响应,岂非成了奇装异服,或奇装异服的跟屁虫?这就不能不预留后路。办法则是宣布自己不赶时髦,甚或视赶时髦为可鄙。结果,赶时髦就成了一个贬义词,专一用于那些追新逐奇赶潮流跟浪头,手忙脚乱变来变去的人。其实,中国人哪有不赶时髦的。想当年,搞“文化大革命”的时候,一夜之间,全国到处都是黄军装、红袖章,那可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时髦。

    超前有风险,落伍遭耻笑,因此,中国人处理时尚问题,就有两条原则,也是两条古训,一条叫“变通以趋时”,一条叫“不为天下先”。

    <b>“变通以趋时”与“不为天下先”</b>

    先说“变通以趋时”。

    中国人喜欢变吗?不好说。一方面,中国人最不喜欢变,最好是“天不变,道亦不变”,大家墨守成规,照葫芦画瓢,便天下太平。因此有“以不变应万变”甚至“万变不离其宗”的说法。另方面,中国人又最善变。而且,有时变化之快,弯子转得之大,连自己都会吓一跳。比如,刚刚还骂过革命党的,一转眼辫子就盘到头顶上去了;前不久还自称“大老粗”并以“大老粗”为荣的,一转眼,就有了“大专以上学历”和“高级职称”。总之,当真要变,也可以变,而且说变就变,又哪有什么“祖宗成法不可变”!

    ‘这就叫“变通以趋时”。也就是说,时代变了,服饰及其他方面,也要跟着变,否则就是“不合时宜”。不合时宜便会落伍。严重一点的,则会丢了身家性命。因为“时变”常常因于“政变”,“易服”往往意味着“易主”。大家都跟着去朝拜新皇帝、当新国民了,你自家一个人还穿着旧时冠服,便难免被视为“敌对分子”。要不然,大小也就是换件衣服变个发式的事情,为什么不跟着做?即便不是对抗,至少也是心里面闹别扭,背地里犯嘀咕。

    这就不讨人喜欢,也“吃不开”。

    所以中国又有一句古训,叫“识时务者为俊杰”。就是说,时势变了,风头变了,大家都跟着变了,你也要尽快变过去,否则就会“背时”。背时就是倒霉,趋时才有甜头。关键要看什么东西“行时”。“行于时”才“行得通”。行得通的事不做,偏去做行不通的事,岂非犯傻?所以不变不行。尤其是服饰,就更得跟着变。你想,行头行头,如果不“行”(行时),还能叫“行头”么?

    何况要变也不难。反正首先要变的,都不过是表面的东西,如服饰之类。骨子里的东西,亦不妨依然故我。所谓“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就是这个意思。换句话说,“改头换面”不等于“脱胎换骨”,“焕然一新”并不妨碍“我心依旧”的。

    但是表面文章,却也不可不做。因为跟不跟,是“态度”问题;跟不跟得上,是“水平”问题。水平不高,无可指责;态度不对,便要整肃。所以时势变了,人们也会跟着变,至少在口头上和表面上是如此。只要口头上和表面上变了,就不会有人追究。便是有人想追究,也无从下手。因此一到时势大变,想顶也顶不住的时候,中国人也会敷衍敷衍。叫挂龙旗就挂龙旗,叫挂五色旗就挂五色旗,叫挂青天白日旗就挂青天白日旗,甚至叫挂膏药旗就挂膏药旗。这也是中国人的生存之道:随机应变,曲线救国,先存活下来再说。

    当然也有真变的。近一百年中国的变化就很大,近二十年又为最。显然,中国人并不一味地反对“变”,更不反对“趋时”,反对的只是某个个人的“超前”和“出头”。“出头的椽子先烂”,“枪打出头鸟”,“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历史上那些带头搞改革的,几乎都没有什么好下场。商鞅是被车裂了的。王安石虽然没有被车裂,名声却一直不好。再说带头也没什么好处。第一个吃螃蟹的虽然在理论上是英雄,可又有谁记得他是张三李四?

    因此又有第二条原则,叫做“不为天下先”。

    所谓“不为天下先”,不但是“不为戎首”“不为祸始”,而且也“不为福先”。也就是什么事都不要走在前面。坏事固然不能带头干,好处也不能得在前面,因为那会遭人嫉妒。一两个人嫉妒问题还不大,如遭众人嫉妒,那就要倒霉了。最好是“随大流”。既不用担风险,又不用费脑筋。就算错了也没关系,反正“首恶必办”,“胁从”则可以“不问”。冲在最前面的人牺牲倒下之后,胜利的果实岂非正由中下游者享用?

    这正是群体意识的体现。在一种“群体至上”的文化中,个人总是渺小的,群体才是伟大的。群体强,个人弱;群体力量大,个人能耐小;群体代表着正确方面,个人则难免要犯错误。所以,一个人,只有融入群体才“吃得开”,被称为“分子”的则往往“吃不开”,比如“地主分子”、“右派分子”、“******分子”。因此有人戏言,说中国知识分子之所以又“穷”又“臭”,就在于不幸而为“分子”之故。总之,变也好,不变也好,快变也好,慢变也好,都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既要“随机应变”,又要“随波逐流”。反正只要“合群”,就不会有什么错误。如果居然“敢为天下先”,成了“分子”,那麻烦可就大了。

    的确,“合群”才是最重要的。

    什么是“群”?“兽三为群,人三为众”。兽为群(如羊群),人为众(如民众),合起来就叫“群众”,也就是像羊一样跟着“牧羊人”(君)、跟着大家一起走的“人众”。于是,中国人的变通趋时,又有两条原则。一是“从上”,二是“从众”,——一个人跟着另一个人,最后变成三个人。

    其实,时髦几乎从来就是“从上”的。“上有所好,下必从焉”,历来如此。“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吴王好剑术,国人多伤疤”,审美风尚的形成往往源于上流社会的好恶与倡导。“一丛高鬓绿云光,宫样轻轻淡淡黄,为看九天公主贵,外边争学内家装。”(王涯《宫词》)宫廷、豪门、都市,从来就是形成时尚、领导潮流的“头羊”。

    这是有例的。比如“长冠”(又叫“斋冠”),是一种竹皮冠,相传是刘邦发迹之前发明的,所以又叫“刘氏冠”。刘邦发迹之前,不过是个混混。虽然谋了个“泗水亭长”的差事,也不过是个试用的吏员。他头顶上的那个竹皮冠,又能怎么样?只因为它是高祖早年所造,后来竟被定为官员的祭服,而且爵非公乘以上,还没资格戴。又比如“花钿”(又称“额黄”),是一种两眉之间的装饰。它的缘起,据说是南北朝时,南朝宋武帝之女寿阳公主一日仰卧檐下,一朵梅花正好落在额上眉间,染成颜色,拂之不去。宫女们见之奇异美观,便竞相效仿,蔚为风气。李商隐《蝶》诗云:“寿阳公主嫁时妆,八字宫眉捧额黄”,说的就是它。最可笑的是“点痣”,原本是天子后宫嫔妃,月事来临时,不便奉承龙恩,又不便言说,便以朱砂点面为标记,传到宫外,竞也成为一种装饰了。

    显然,“从上”就是“崇上”,而“崇上”也就是“崇尚”。一个社会崇尚什么不崇尚什么,谁说了算?难道是老百姓不成?当然是“上面”说一不二。何况“跟着上面走”,大家也心甘情愿。下层社会对上流社会总是盲目崇拜的,再说也“保险”。因为一方面,惩罚总是“自上而下”的;另方面,也“刑不上大夫”。这样,从上,就可以避免承担始作俑者的风险,即便错了,也不会被视为奇装异服而受到追究。更何况,在中国古代社会,无论饮食起居、服饰装扮,宫廷较之民间,都市较之乡村,上层较之下层,总是更豪华、更排场、更精美、更先进。跟着上面走,就既保险,又可“得风气之先”,何乐而不为呢?

    “从众”的心理也如此。中国人做事,对错先不论,只要是“大家”都这样做了,便先有了三分“合理因素”和“保险系数”。即便果真错了,也毋庸忧虑会受惩罚。因为“法不治众”,惩罚总是针对少数人的。要打击和能打击的,只是“极少数”、“极个别”胆敢出头的“分子”。至于“群众”,则只是教育问题,顶多问个“盲从”之罪。但“盲从”其实是无罪的。因为既然是“盲”,当然也就“看不清”。看不清就不知道,不知者不为罪。何况看不清的,又不止一个两个,可见不容易看清。是非本不易看清,咱们又有点盲目,哪能不犯错误呢?话说到这份上,你就是想追究,也追究不下去了。

    中国人喜欢“从众”,还因为依照群体意识,每个人的价值都要由群体来确证。这样一来,群体和他人,便成了鉴定衡量自己言行是非对错的标准。群体和他人可以做的,自己也可以这样做;群体和他人都不做的,我们自己就做不得。比如阿Q欺负小尼姑,明明是“非礼”,阿Q也要强词夺理地说:“和尚摸得,我摸不得?”其实和尚何曾摸过?又有谁说和尚摸得?没有。可见是胡说。但阿Q却非得假定和尚摸过摸得不可。因为只有如此假设,他的非礼才是“从众”,也才合理合法,心安理得。

    既然说话办事,都是跟着别人跑,用别人的眼睛看事物,用别人的脑袋想问题,按照别人的发生做事情,则一旦犯了错误,亦往往不假思索地便把责任都推到别人的身上,委过或迁怒于别人。比如阿Q,捉不到可以咬得很响的大虱子,便迁怒于王胡;挨了王胡的打,又迁怒于假洋鬼子;挨了假洋鬼子的打,则又迁怒于小尼姑,并把所有的账,都算到最后才见到的小尼姑身上:“我不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这样晦气,原来就因为见到了你!”可惜阿Q早生了几年,又没有文化,否则他的“调戏”吴妈,完全可以委过于读了当代某作家的书。然而阿Q也不幸,只好怪小尼姑的脸上,不该“有一点滑腻的东西”了。

    这当然很便当,也很省心,只可惜也不会有什么长进。因为把责任都推到别人那里去了,没自己什么事,自然也用不着反省,用不着改进。一个不知反省的人,对别人也不会有真正深刻的理解;而一个对自己都不负责的人,又怎么谈得上对国家民族负责?如果只是某一两个人这样,倒也罢了。倘若全民族每个人都如阿Q,则其前途也就十分堪忧。

    问题还不止于此。

    就说阿Q。阿Q的欺负小尼姑,究竟是一时冲动呢,还是预谋已久呢?我们知道,阿Q是个内心没有成算的人。要说他早就在策划这样一个“非礼事件”,显然不是事实。但要说他从来没有想过,也不是事实。阿Q有一个“理论”:凡寡妇,都想偷汉;凡尼姑,均与和尚“吊膀子”。如此,则所有的尼姑,便都曾经被和尚摸过。这就使他愤愤不平:和尚摸了,我阿Q没有摸,岂不是吃亏?那就一定要摸他一次!

    显然,所谓“和尚摸得,我摸不得”,其实还有一层意思没有说出来,那就是:“和尚摸了,我也要摸”。换一种更带普遍性的说法,则是:“别人有的,我也要有。”

    这种心理,就叫“攀比”。

    中国人喜欢攀比。你穿名牌,我也要穿名牌;你戴首饰,我也要戴首饰;你分房子,我也要分房子;你评职称,我也要评职称。反正得“大家一样,人人有份”。这似乎也很合理。因为依照群体意识,我们原本就是从众从上,跟着别人走的。既然别人没有的我们也不能有,别人没干的我们也不能干,那么,别人干了,我们为什么不能干?别人有了,我们为什么不能有?

    于是,就有了“一窝蜂”和“一刀切”。

    鲁迅先生早就论述过中国人的“一窝蜂”:一个人在街上吐了口口水,并蹲下来看,立即就会围上一大堆人。这时,如果看客中有一个人发一声喊,拔腿就跑,那么,大家也就会跟着一哄而散,真不知“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

    中国人的这种“一窝蜂”,真是随处可见,随时可见。就拿锻炼身体来说,喝红茶菌便都喝红茶菌,打鸡血针便都打鸡血针,做甩手操便都做甩手操。最近听说又有人推出“喝尿疗法”,不知能蔚然成风否?当然,身体毕竟是自己的。拿自己的身体去做“一窝蜂”的实验品,那也最多是“咎由自取”。倘若连国是也如此操作,比如一窝蜂地去大办钢铁,或一窝蜂地去抓走资派,便难免弄得国无宁日。建国后的许多运动,尽管事后证明并不正确,当时却能毫不困难地发动起来,原因之一,便不能不部分地归结为这一民族心理。

    中同人为什么会“一窝蜂”?非他,群体意识而已。依照群体意识,凡属群体的,也一定是正确的,谁愿意犯错误呢?凡属群体的,也一定是保险的,谁又愿意担风险呢?就算错了,犯错误的又不是我一个人,吃亏的又不光是我自己,怕什么!反倒是,如果大家都进步了,都沾了光,占了便宜,就我一个人落伍吃亏,那才叫惨呐!更何况,中国人早就把脑袋,把思考选择的权利和相应的责任都交给了群体交给了他人,只怕是连想都不会想,就跟着跑了。

    当然也就会“一窝蜂”。

    与“一窝蜂”相配套的操作系统叫“一刀切”。所谓“一刀切”,就是对一应问题,各色人等,均不问高矮胖瘦、青红皂白,一律按同一标准处理。比如,一到六十岁,不论身体好坏,能力高低,工作是否需要,都统统退休。不到年龄而自愿退休者,则一律不准其退。这显然是“一窝蜂”的翻版。但“一窝蜂”是群众的事,“一刀切”则是领导的事。群众沉在基层,难免是非不清;领导高屋建瓴,难道也不明事理?不是不明,而是太明,——不“一刀切”,就会“摆不平”。你让张三退休李四不退,张三不会有意见?你让王五晋升赵六不升,赵六不会闹情绪?没法子,只好“一刀切”。所以尽管谁都明白“一刀切”并不合理,但不管谁当了领导,也都只能如此办理。

    其实,即便“一刀切”,有时也不灵的。因为攀比攀比,除了“攀”,还有“比”。既然是比,就要比个高低,比个优劣,比个胜负,比个水落石出。于是,你盖三星饭店,我就盖五星的;你分了三房一厅,我就要四房两厅。可见,攀比并非就是“人人有份,大家一样”,骨子里还是“出人头地,高人一等”。这样,从众,也就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跟着”别人走,另方面则是一心要“比过”别人。因为“跟不上”固然没面子,“比不过”也同样没面子。所以非攀比不可。

    这就牵涉到“面子”了。事实上,服饰礼仪也好,攀比心理也好,都关乎面子,而面子,则是每个中国人都不能没有的东西。

    那么,面子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