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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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踏出家门,霭桐就觉得不对劲,好象有什么事或人在等着她的,唉!八成是被昨天那群小太妹搅得有些心神不宁。

    想到自己被莫名其妙的栽赃,她就很不是滋味,这事若不弄个水落石出,只怕没完没了。昨晚,她花了一个小时,仔细把这件事给推敲了一遍,她几乎敢确定这绝对是班上熟悉她的女生所为,毕竟只有同班的同学,才能如此清楚掌握她离校的时间,而且也只有熟识她的人,才能知道她离开学校的路线。

    幕后主使者如果是班上的同学,自然这场闹剧的男主角,也是班上的男同学,毕竟她从早到晚,除了某些课程必须离开教室外,活动范围就仅限于此。对方竟然信誓旦旦地说她“抢”,那也就意谓她一定做了某些举动,让别人产生了误解,当然,更进一步的探讨,这也正表示她一定常和这男生讲话,否则,就一天下来没说上两句话的人,别人是不可能将他们凑成一对的。

    霭桐自信全班就属她最用功,不过,这也是没办法,她老爸和学校的教务主任是大学、研究所的同班同学,而她又是因为这所贵族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所挖角过来的高材生,要不然,凭老爸一个人的薪水,哪有可能供得起她读私立高中;因为这种种的关系,所以不用功也不行。除了跟同学讨论功课之外,她下课时间都用来读书,不仅不可能跟男生攀谈,也绝少跟女生闲聊。

    这么一路追究下来,可能的范围更加缩小,接下来的几天,她要好好注意究竟是哪几个男同学常和她讨论功课,相信没多久,就可以查出主使者。

    她期待这事赶紧水落石出,要不然动不动就来次围殴,那她可是吃不消的。

    方向既定,霭桐的心情不仅变的快乐多了,底下的脚步也变的轻快多了,吹着口哨,霭桐满布着笑容往图书馆走去。

    突然有只手从背后搭上了她的肩膀。

    愣了一下,霭桐马上知道先前那种不对劲的感觉不是平空而来,一定又是那些小太妹。

    抓住那只搭在肩上的手,霭桐直觉地用力来个过肩一摔,砰……

    “哎哟!痛死我了。”

    瞪着那坐在地上哀嚎的人,霭桐惊讶地张大嘴巴,天啊!怎么会是昨天救她的大英雄?

    “大英雄,真不好意思……”一面扶着他站起来,霭桐还不忘一面频频道歉,“不好意思,如果知道是你的话,我绝对不会这么用力……不是,不是,是绝对不会把你给摔过去。”

    一个高壮的大男人家,竟被一个小女子来个过肩摔,打死他他也不相信;可是如今事实摆在眼前,要不信也不行。这种事要是传了出去,铁定笑掉人家的大牙,哦!糟了,他都忘了维哲开着车亦步亦趋地跟在他和宋霭桐的后头,这会儿,一定被这小子瞧见了。

    看着赵士轩那张发窘的苦瓜脸,霭桐立刻了解到他的感受。

    “大英雄,你也不要觉得很糗,毕竟你是在疏于防备之下,才被我摔过肩的啊!”

    “是啊!我是疏于防备,但是也没见过像你这般莫名其妙就把人给摔过去的道理。”

    “大英雄,你这样子说,就不对了哦!”摆出一副老大姊的姿态,霭桐接着又训道:“如果不是你一声不响地从背后搭上我的肩,让我误以为是大坏蛋,我也不会这么莫名其妙就摔人啊!更何况你人长得这么高大,摔你可不容易,自己站不稳就说,还怪我莫名其妙摔人,你未免太会逃避责任了吧!”

    “这……算了、算了。”赵士轩摇摇头道,一个大男人跟个小女孩斤斤计较,说出去,又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要紧的是,这小姐的嘴巴刁得很,争下去,他百分之百是输的一方,吃力不讨好的事,还是少碰的好。

    “不能这样就算了,至少你也该保证,下回不可以一声不响地搭在人家的肩上。”

    “这……好。”他哪有一声不响?他跟在后面已经叫了好几声,是她自己没反应,才让他不得不搭上她的肩膀叫她。唉!他还得带她去见少爷,所以,得罪不得的。

    满意地点了点头,霭桐这才问道:“大英雄,这么巧,怎么会在这里碰到你?”

    “宋小姐……”

    “等等,你怎么知道我姓宋?”仔细地梭巡着他的脸,霭桐本想由此一窥究竟,忽然看到他额头边有道浅浅的刀疤,她想起来前几天,文眉她们还在警告她要小心一点,难不成她们说的那位在调查她的人,指的就是眼前的他?

    “宋小姐,你别管我为什么知道你姓宋,我只想请你去见我家少爷。”赵士轩说明自己的来意。

    “我为什么要见你家少爷?谁知道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宋小姐,我们并没有恶意,至于为什么要见我家少爷,等见了面,他自然会跟你说明白。”赵士轩捺着性子说。

    “这也不对啊!他要见我,凭什么我得去找他,应该是他来找我才对吧!”

    赵士轩从没见过这么难缠的小女生,怎么说她都可以辩,看来,他得换个会引起她兴趣的方式。

    “宋小姐,我想你应该有兴趣知道,这件事是和钱有关。”

    “钱?”对一个喜欢钱,而又缺钱用的人,“钱”绝对是一个最大的诱因,也难怪霭桐已从原先兴致缺缺的态度,转成一脸热切的期待。

    “没错。宋小姐,相信我,你一定不会后悔跑这一趟的。”

    “好,我就跟你去一趟,不过,你要知道,我是看在你昨天救命之恩的份上,才决定跟你去的哦!”

    赵士轩啼笑皆非地暗忖,明明是为了钱,还推说是救命之恩,这小姐,还真的是从头到尾都不服输,有个性,让他不得不对她产生那么一丝丝的敬意。

    ※※※

    精雕细琢、光彩夺目!静静的凝视,细细的品味,霆浚不得不承认霭桐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大美人,尤其是那双宛若子夜星空般黑亮的眼眸,像是会说话的小精灵,俏皮、活泼、扣人心弦。

    在霆浚的打量之下,霭桐也偷偷地欣赏着坐在对面沙发里的他,这家伙真不是普通的帅,可惜就是冷了点,不可一世的高傲气势,再加上不苟言笑的酷相,说有多冷就有多冷。

    瞧她都看了有五分钟之久,这家伙竟然还没有开口的意愿,拜托!难不成他在等她先开口吗?有没有搞错,究竟是谁在找谁啊!

    “喂!”霭桐一说出口马上就后悔了,天啊!这样子的开场白实在有够别扭的!都怪大英雄,跟着他来这里的路上,不仅什么都不愿透露,神秘的要命,甚至还和那位开车载他们的司机,摆出一副笨笨的木讷相给她看;不说点细节也就算了,当他把她塞给他少爷的时候,连个介绍都没说,就留他们孤男寡女关在这办公室里。

    亏她还这么尊敬他,称他一声“大英雄”,他却这么没责任感,连他少爷姓什么、叫什么都没知会一声。难道他希望她跟着他叫一声“少爷”吗?那不是更别扭!

    算了,反正他们僵在这里已经够别扭了,不差这么一句“喂!”,既然他没开口的意思,她也只好认命了。

    “喂!本小姐可是很忙的,你找我有什么事情,麻烦赶快说一说,可别耽误到我的宝贝时间。”

    好个高傲的小丫头!不过,他喜欢。在面对他的气势,她竟然可以表现得如此自负、如此的有胆量,她确实令他心折。

    尽管那对生动的眼眸教他心动,那股直率的傲气令他激赏,霆浚依然面无表情地维持他惯有的漠然,苴截了当地回道:“我要你冒充我的女朋友。”

    天啊!这家伙不说话还好,一说话就害她差一点被自己的口水给噎死,他有没有搞错啊!看他那副死气沉沉的样子,少说也有三十岁,而她才十八岁,年纪差那么一大截,适合吗?当然不适合,就算是冒充的,也不能太离谱了吧!

    “我不要。”

    她毫不考虑地一口回绝,让霆浚不由得升起一股强大的怒火,只要他开口,多的是女人想取而代之,而她竟连问明原因都懒得间就否定掉,实在太不知好歹。

    “不行。”严峻的命令,霆浚一副她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笑话,为什么不行?”霭桐气极了,又不是她找他“冒充”,他凭什么说不行,还凶得要命!

    “不是笑话,不行就是不行。”

    “喂!你这个人怎么这么……”看到霆浚那张怒火更炽的表情,霭桐已经说到嘴边的“不讲理”,也只能硬生生地再吞回肚子里,还说是什么民主自由的社会,这个人简直比蛮荒时期的野蛮人还野蛮!

    “我这个人怎么样?”虽然气她气得要命,但是心里头,霆浚却又相当在意她对自己的看法。

    “没什么。”她才不敢说,万一又凶起来,多可怕啊!她又不是笨蛋,当然知道站在人家的屋檐下,就算气得怒发冲冠,也要笑着说“没事、没事……”

    “不准敷衍我。”她愈不肯说,他就愈要她说。

    “没……我是说你长得很帅。”长这么大,到现在霭桐才知道自己偶尔也是一个见风转舵的胆小鬼,瞧她把话转得这么硬,连她自己都不太相信。

    “不止吧!”

    “还有……很凶。”

    “再来。”霆浚丝毫不放松地逼问。

    “哎哟!很霸道,很不讲理啦!”这下全招了,她实在有些后悔,这家伙想必气得说不出话来。

    眼睛瞪着脚下的鞋尖,霭桐不得不承认这个时候,她笨得程度还不输那鸵鸟,以为盯着鞋子就可以躲过敌人的追杀。

    心里数着数着,她等着霆浚发飙,可是数了六十秒,却还没听见任何的怒吼声,禁不住好奇心的催促,霭桐慢慢地抬起头……

    不会吧!这家伙竟然在笑,虽只是淡淡的一笑,但是她保证那确实在笑,他的笑容仿佛旭日东升的朝阳,带着那么点慵懒,带着那么些柔和,看着、看着,她竟然看痴了……

    “看够了吧!”半是戏谑,半是玩笑,霆浚逗着看得如痴如醉的霭桐道。

    迅速回过神来,霭桐心里真是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不过为了保全面子,她傻傻地回以一笑,装作没这一回事。

    “既然这么满意你所看到的,我相信,你会很高兴冒充我的女朋友。”

    自大狂!谁高兴啊!明明是他自己强迫她中奖,还推说她高兴,年纪一大把了,脸皮还这么厚!

    霭桐不用说任何的一句话,霆浚已经可以由她脸上的表情,得知她非常的不愿意。

    其实,在决定选择的同时,他已经研究过有关她的一切,认为她是最适合的人选──一家四口单纯而平凡的成员,所以,他不用担心会扯上麻烦的人物;普通的家境,所以,“钱”绝对会引起她的兴趣;能够成为他的女朋友,那样的女孩子绝非泛泛之辈,聪明、功课顶尖,这正是宋霭桐的优秀,因为是最适合的人选,所以就算她不愿意,他也会让她变的心甘情愿。

    “在冒充的这段期间,每个月,我会提供你两万元的薪水。”

    “两万?”现在霭桐终于知道,大英雄所谓的跟“钱”有关,究竟是怎么回事了。

    “你觉得太少?”如果霭桐认为太少,霆浚确实会再加价,但是他私心希望,她不是个贪婪的女孩子。

    “不是。”对她而言,“钱”固然重要,但是为了它,赔上她的宝贵时间,让她考不上国立大学,那才真是亏大了。

    “喂!其实你提供的待遇已经够优渥了,但是,我明年就要参加大学联考,我实在没空当你的女朋友,你还是找别人好了。”霭桐说出自己的困难。

    听她这么一说,霆浚心里不由得松了一口气,果然没令他失望;说也奇怪,才短短一个小时,他对她的在意程度,已经连他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

    不行,眼前的他,工作最为重要,不能为了某个女孩子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更何况宋霭桐还小,就算她让他动心,那也要过几年再说。他会按照他的计划进行,就今天,他要把一切事情作个解决,然后,他不会再见宋霭桐。

    “我只要你一天的时间,之后,除非有意外的情况,否则我们不会再有任何见面机会。当然,从现在到你大学联考前,每个月的薪水我都会照付。”

    只要一天的时间,就可以领六个月的薪水,说霭桐不心动,那绝对是骗人的。

    “走吧!我们先去吃午餐,等一下再边吃边谈。”

    ※※※

    直到现在,霭桐已经陪同霆浚来到“风-精品服饰”的门口,她都还无法相信自己所碰到的事情,说她走了狗屎运,只要花今天一天的时间,就可以为自己赚进一笔正当的意外之财;偏偏她又是被逼的,不想赚都不行。

    从他的办公室,到他们去了浪漫的法国餐厅享用午餐,再到准备进这家高级的精品服饰店Shopping,她根本连点头说一声“好”都没有,他就一副她不得不答应,也一定会答应的霸道相,让她不免开始质疑,她是真的财运当头,还是倒了大楣,被设计陷害?

    当然,有这么轻松的钱好嫌,谁会不想赚!可是,天下哪有白吃的午餐,做一天的工作,就可以领半年的薪水,愈想她就愈觉得不妥,就他在西餐厅时所提出来的条件──虽然他在今天以后不会再用得到她,但是,她必须在往后的半年,应他的要求,随时待命。

    难怪她会觉得不妥,有这个“但是……”,就仿佛一颗不定时的炸弹,他少爷哪天心情不佳,突然想找个人骂一骂,遍遍又不小心挑中了她,她有资格说“不”吗?况且他这个人又那么不讲理,连她对答一流的利嘴,碰到他也只有竖白旗的份,要真被招去“骂”,她的下场一定很凄惨。

    “下车了。”

    不行,她实在太没保障了。

    看着正要开门下车的霆浚,霭桐赶紧出声叫道:“喂──”

    “霆浚。”

    唉!又在纠正她了,年纪大的人,就是有这样子的缺点──比较-唆。之前,他们到了西餐厅之后,在一段简洁的自我介绍,他就开始命令她得叫他“霆浚”,接下来的交谈之中,他更是不断地纠正她,拜托!今天才认识,就要求她叫得那么亲昵,谈何容易,她班上的男生,都相处了两年多,她还不是直呼其名而已,某些碍眼的人,她甚至连“喂”一声,都懒得叫呢!

    “霆浚……”霭桐别无选择地跟着叫,人家说出钱的是老大,他要付她薪水,她不叫行吗?

    “这就对了。”

    “喂!我们来打个商量好不好?”

    才刚说完,她马上又来了,这小丫头就是有惹他生气的本事。对她,他是非得严厉点,要不然她一定不懂得什么叫节制。

    “‘霆浚’,这是我最后一次纠正。”摆出不悦的表情,霆浚冷冷地命令道。

    偷偷地朝他做了鬼脸,霭桐心不甘情不愿地再次说道:“霆浚,我们来打个商量好不好?”

    “没什么好商量的。”

    “我都还没说,你怎么知道没什么好商量?”

    “我就是知道。”从提出条件的那一刻,看到霭桐皱着高高的眉头,霆浚就知道她对这件事情有一大堆的意见,所以,他肯定她是为了这件事。当然,也只有这件事可以讨价还价,毕竟她人都跟他来到这里,绝不会再为了“愿意冒充”或“不愿意冒充”的问题,跟他争得你死我活。

    “你这个人怎么这么霸道、不讲理!”

    看着她那气嘟嘟的逗人模样,霆浚不禁升起一股难以控制的冲动,爱怜地点了点她俏丽直挺的鼻子,转而轻柔地回道:“我知道,你已经说过了,下车了。”不理那被他的温柔吓得怔住的霭桐,霆浚径自开了车门下车。

    傻傻地盯着那再度被阖上的车门,霭桐喃喃自语道:“想不到他也有这么可爱的一面!”话才说完,她座位旁的车门也被打开了。

    “小丫头,你再不下车,我就抱你进去。”

    被他轻轻的一恐吓,不到一秒钟的工夫,霭桐已冲下车来。

    瞪着得意地正帮她关上车门的霆浚,霭桐傲慢地说道:“你要抱,本小姐可‘不愿意’让你抱。”这个家伙,前后还不到一分钟,马上回到原来的德行,真是一点也不能称赞。

    死鸭子嘴硬,明明是担心他真的抱她,偏又高傲地说是她不愿意。

    轻轻地摇摇头,霆浚按下遥控器,锁上了车门,便迅速地揽上了霭桐的腰,命令道:“等一下你可要记住,你是我的女朋友。”

    瞪着那只紧环着她的手,霭桐忿忿地回道:“知道,但是你也不用抓得那么紧啊!”

    不理会霭桐的抗议,霆浚又道:“动作快一点,看完衣服,我们还要去一家很特别的咖啡厅。”

    “知道,你在西餐厅的时候,已经交代过今天下午的行程了。”

    这丫头,还真懂得掌握机会回敬他!不过,就算她再怎么聪明,主控权毕竟还是在他的手上。

    “知道就好。”搂紧她,霆浚带着心不甘情不愿的霭桐,朝着“风-”走了进去。

    ※※※

    “哎哟!我的大少爷啊!今天是什么好日子,竟然能让‘风-’把你这个贵客给盼上门来!”

    才刚跨进大门,就受到这般热烈的欢迎,确实让霭桐有点吃不消,但是,当霭桐看到那妖里妖气的女人,踩着那十公分高的高跟鞋,这会儿才一摇一摆地从二楼晃了下来,她差一点就晕倒,天啊!这女人也未免太厉害了吧!他们才走到大门边,她姑奶奶就有本事远远地从二楼瞄到他们,并喊上一段恶心的开场白,真是了得。

    “这妖里妖气的女人是谁啊?”压低嗓门,霭桐轻声地问着身旁的霆浚。

    “‘风-’的老板──沈芳。”

    “是老板?我还以为是烟花楼的老鸨。”

    “小丫头……”

    “她过来了。”虽然霭桐对这女人的印象不是很好,但是这个时候,却很谢谢她终于走到他们面前,要不然旁边这个男人又有话要说了。

    “于少爷,你跟我还真的很有默契,人家今天早上才想到你好久都没来了,真想念你,结果,你下午就出现了,你说,我们是不是很有默契啊?”

    生意嘴就是生意嘴,想念他?倒不如说是想念他的荷包!霆浚轻蔑地暗忖道,“风-”的衣服是于家女人的最爱,而做为人家的弟弟,他是不必帮两位姊姊付帐,但是身为人家的哥哥,却不得不帮唯一的妹妹掏腰包,所以,因为贞雅的关系,他偶尔会出现在“风-”,也更因为他的出现,“风-”会有一笔丰富的收入,当然,这也正是沈芳会想念他的原因。

    这个女人怎么会不像老鸨呢?瞧瞧她那-媚眼的暧昧相,再加上那露骨的恶心话,根本就是标准的老鸨。可恶的女人,她宋霭桐这么漂亮的大美人,她竟然连瞄都没瞄一眼,真是一点礼貌也不懂。

    看着霆浚那副冷漠,而又不太想理睬那位女人的表情,霭桐决定她应该代替他做点礼尚往来的响应,要不然就太失礼了。脑袋瓜转了转,霭桐决定要给点特别的,好让“她”注意到自己的存在。

    “沈大娘……哎哟!霆浚,你瞧我,说话都说胡涂了,沈小姐竟然被我叫成了沈大娘,真不好意思。”无辜地朝着沈芳微微一笑,霭桐继续又道:“沈小姐,我想有件事你弄错了,不是‘我的霆浚’跟你有默契,是‘我’跟你有默契才对。如果不是我的关系,霆浚这么忙的人,怎么可能有那种闲工夫出现在这里呢?”

    原本笑得天花乱坠的花容,此刻却因为霭桐笑里藏刀的一段话,变得僵硬、扭曲;而霭桐则为自己的杰作笑得得意洋洋,就连霆浚那张不苟言笑的俊脸,也忍不住溢出浅浅的笑意。

    不过,生意人还是生意人,尽管恨得牙痒痒,沈芳还是硬挤出客气的响应。

    “于少爷,这位是……”

    不让霆浚有回答的机会,霭桐插嘴道:“我是浚的女朋友,我叫宋霭桐,请多多指教。”

    “是宋小姐,于少爷,怎么没听令姊提过你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

    现在才想拍马屁,太慢了吧!

    “沈小姐,你有所不知。”依然抢在霆浚之前插嘴,霭桐继续很“假仙”地笑道:“我是浚的宝贝,浚就喜欢独享我,舍不得我让别人多看一眼,尽管是他的姊姊,他也保密到家,哟──你还是第一个知道的呢!”

    如果不是对这小丫头有所认识了,他真会以为她在吃醋,所以才在沈芳的面前猛强调他和她的关系;然而,不可否认,他确实喜欢她那样叫他的方式──“浚”,这比起他逼她叫的“霆浚”,更令他满意。

    对于霭桐的说词,沈芳一副怀疑的表情,并转而向霆浚问道:“是吗?”

    轻轻地点点头,霆浚忽然一改冷漠的态度,温柔深情地凝视着身边的霭桐,爱宠地道:“小桐是我的小宝贝,我还不打算让别人看到她。”轻拂过霭桐的短发,霆浚转向沈芳,又回到原有的漠然,继续道:“沈小姐,希望你别把这件事告诉姊姊她们。”

    “当然。”嘴巴上是这么说,但是沈芳心里可得意的很,这么重大的新闻,怎么可以不让于大小姐知道呢?

    一瞧见沈芳脸上那抹发现大秘密的得意笑容,霆浚就知道他的目的达到了,晚一点,他们一离开,她就会把这件事传到于家女人的耳中,特别是于以欢的耳中。

    其实,他本来还在担心,该用何种方法,有技巧地让沈芳信以为“霭桐是他的女朋友”──是个大秘密;没想到,霭桐几句无心插柳的恶作剧,反而让他逮着了机会,让事情水到渠成。如果不是他真的没把这趟“风-”之行的目的告诉霭桐,他真会以为霭桐知道他的用意。

    不过,他真正该感谢的人是沈芳,如果她不是标准的广播电台,事情哪会这么简单。

    当然,他接下来的工作,就是毫不心疼地帮霭桐花上一笔钱,相信沈芳会把他的挥霍,绘声绘影地描述给那个最能跟她闲扯的于以欢。

    “沈小姐,我把我的小桐交给你,麻烦你帮她挑些适合她的衣服。”

    “好的、好的,宋小姐,你跟我来。”

    一听到有钱赚,马上就换上一副谄媚的脸,这女人还真是为五斗米折腰。

    看着一扭一扭地带头走去的沈芳,霭桐轻声地问着一旁的霆浚。

    “你不会真的要我试穿这种上了年纪的衣服吧!”

    “不是试穿,是买。小丫头,放心,有我在一旁帮你挑,你绝对买不到那种上了年纪的衣服。”

    “是吗?”霭桐质疑,他自己都一把年纪,他的眼光能好到哪里?

    “确定,走吧!”

    虽然不相信,她还是得跟着走,谁教她现在正在上班!

    一面跟着霆浚往里面走,霭桐又想到他刚刚突如其来的温柔,天啊!那种感觉真是教人心醉神迷,没想到这家伙酷的要命,竟然也能装出那样的表情,看来他好象是在进行某种阴谋。唉!反正她也管不了这么多,这家伙不说的话,她也别想知道;何况今天晚上,他们就要说“拜拜”,管他在玩什么把戏。

    ※※※

    “大姊,你怎么了?你说话啊!别吓我……”轻轻摇着正握着电话筒发呆的以欢,以攸担心地问道。

    缓缓地放下听筒,以欢瞥了以攸一眼,接着便把身旁的抱枕抱在胸前,然后往后倒进沙发里,“以攸你会相信霆浚竟然已经有了女朋友?”

    “霆浚?!”

    看来,受到惊吓的人,还真的不是只有她于以欢一个,瞧瞧现在,以攸眼珠子瞪得大大的,连眨也没眨一下的样子,就知道她小姐吃惊的程度不输于她。

    “就是他──那个要他结婚,像是要他命似的混蛋弟弟。”

    “怎么可能?”以攸心想,不可能的,如果只是她们姊妹不知道那倒有可能,问题是维哲不可能不知道!维哲几乎天天跟在霆浚的身边,他对霆浚的动态可说是了如指掌,岂有不知的道理?难道是维哲没告诉她?不,不可能,维哲一心希望他们两个的事能早日公诸于世,如果霆浚有个知心的女朋友,那更是对他们有益,他岂有隐瞒的道理?

    “怎么不可能?事实都摆在眼前,沈芳那个女人,嘴巴是大了点,讲话是夸张了点,但是可没说过谎话。”

    “沈芳说的?”

    “也只有那个女人可以缠着我一直讲,听得我都快累死了。”

    “可是沈芳怎么会知道呢?”以攸好奇地问。

    “因为我们那个宝贝弟弟带着心爱的女朋友去她那里买衣服。以攸你一定不敢相信,他竟然可以花上六位数字的钱,就只为了买衣服送一个女人!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慷慨,我怎么都不知道?”

    这确实不是霆浚的作风。霆浚绝对不是个小气的男人,但是,他也许舍得花上大笔的资金投资规划全新、完整的度假休闲山庄,甚至舍得花上大笔的金钱赞助公益活动,却不会为了一个女人,花上这种他认为没有意义的钱;从他们经济独立之后,她也只见他曾买衣服给一个女人──于贞雅,不过,那也是因为贞雅是他惟一的妹妹,他也只有认命的份。

    “以攸,沈芳还说那位姑娘是个大美人,跟霆浚很配;还有,霆浚看她的眼神充满着柔情蜜意、款款深情,天啊!我实在无法想象,那张冰得像冷冻库的脸,竟然会有这么感性的表情!”

    听以欢说得那么真,这事情应该不假,但是,她还是弄不明白,为什么连维哲都不知道?

    “以攸,你知道吗?霆浚竟然要沈芳别告诉我们!这小子八成是担心我命令他马上结婚,所以才要沈芳别让我们知道。这个大笨蛋,他就算没女朋友,我还是会逼着他马上结婚,只不过不敢奢望他今天答应,明天就马上有对象娶进门。”

    这就更奇怪了,霆浚虽然跟沈芳不熟,但是他绝对知道沈芳是个东家长、西家短的长舌妇,是一个守不住秘密的人!愈听,以攸心里就有愈多的疑问,找个机会,她得问问维哲。

    “以攸──”拿起胸前的抱枕,以欢轻轻地往以攸身上一丢,接着又道:“我说这么多,你有没有在听啊!”

    “有。”

    “‘有’就要加入我的讨论,别让我一个人在这里自言自语啊!”

    “大姊,我累了,先回房休息。”以攸说完就离开了。

    “喂──”

    讨厌,本来就只有她于以攸一个人陪她,现在……还是她那黏人的老公好,永远不会把她丢在一旁,什么都是她最重要,这个时候,她好想念他哦!

    ※※※

    这是一家相当典雅、别致而迷人的咖啡厅,昏黄的灯光,透露着些许的浪漫和迷思,柔和悠扬的轻音乐像是洗涤身心的清泉,松弛人们一天的烦躁和不安。

    霭桐相信在装潢上,这样的咖啡厅也许没什么特别之处,不过,它却有一个相当独特的地方──咖啡厅里,除了敞开式的座椅之外,又另外设计了一些大小不一的隔间座位。略带隐私的隔间座位,其实是各个可以独自烹煮咖啡的地方,有些客人喜欢自己亲自动手,选择这种索价较高的隔间区,一来可以满足自己的乐趣,二来又可以细细品味那袅袅升起的咖啡香,因此,它自然成为这家咖啡厅特别而迷人的地方。

    “喜欢吗?”看着一脸好奇,四处张望的霭桐,霆浚略带得意地问道。

    “勉强。”她是喜欢,但是,她就是不想称他的心,如他的意,谁教他这么没同情心!她只是累得快站不住,想提早结束今天的行程回家休息,他就摆个臭脸给她看,说她不能毁约,笑话!她什么时候跟他订了契约,从头开始,都是他一个人的意思,她连说“不”都不行,这哪算得上毁约。

    不理会她那不屑的口吻,霆浚径自问道:“喜欢喝咖啡吗?”

    “我讨厌喝咖啡。”其实,霭桐从来没喝过咖啡,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味道,不过,现在她正在气头上,让她说好话绝不可能。

    “真可惜!”刻意叹了口气、霆浚拿起桌上那壶他刚煮好的咖啡,惋惜地说道,“这壶咖啡我只好自己独享了。”

    “喂!我只说我讨厌喝咖啡,我又没说不喝。喂,你要搞清楚,我不是想喝,我是不得不喝,这里除了咖啡,什么也没卖,我不喝行吗?”说得好象是被逼的,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她实在很想品尝那浓浓的咖啡香。

    看着那倔强的小嘴巴,霆浚忍不住微微一笑。其实,带霭桐来这里是有原因的,因为这家咖啡厅是他大姊于以欢的好朋友──邱宜珊开的,如果让她看见他和霭桐在一起,她一定会打电话问他大姊他于霆浚何时交了女朋友。

    他可以不用这么麻烦,毕竟一个沈芳就可以达到目的,而且,今晚是不是会碰到邱宜珊都还是个未知数,也许他根本是白来了一趟;然而,不晓得是什么样的一种冲动,中午在餐厅用餐的时候,他突然把这里列入今天的行程,难道这小丫头真的让他不舍?

    啜着霆浚递给她的咖啡,霭桐不得不承认那真是人间一大美味,所以,忍不住地她又为自己倒了一杯。

    一脸的陶醉,她这叫作“讨厌喝咖啡”吗?

    “小丫头,你已经喝第二杯了,你今晚是不是打算熬夜不睡觉啊!”霆浚调侃地打趣道。

    “是啊!不过,这还不是你害的。”只不过是喝了他两杯咖啡,就借机讽刺她,哼!她才不会便宜他呢!“要不是因为你,这一整天的时间,我可以读很多书,你知不知道?”

    “知道了。”

    “那你就让我回家啊!”霭桐乘机提出要求。

    “好啊。”霆浚应允道。

    “反正,我们都已经来过,就算你有什么不良企图,目的也该达到了吧!”

    “好啊!我送你回家。”

    “你该不会又要说……”不对,他刚刚好象说要送她回家,“你说十么?”

    看了霭桐一眼,霆浚似笑非笑地说道:“你不是说要回家吗?”

    “是啊!”

    “那就对了。”

    他不答应的时候,她气得要命,他一答应,她心里反而有些感伤,她是怎么了?竟然有些许舍不得他。

    “那……走吧!”

    看到豁桐那黯然一淡的眼神,霆浚心里忽然有股无法言语的喜悦之情,原来,依依不舍的还不只是他而已;不过,他绝对不能让自己愈陷愈深,还是赶紧抽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