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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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个爱好是斗鸡。

    早在父母活着的时候,我就对斗鸡趋之若鶩,在我心目中,真的难以想像世上还有什么更好玩的事。父母因此对我愤恨绝望,我的两个兄长都是太守府的掾吏,深得邻里敬重。每当休沐的那天,他们一定会恭恭敬敬地把邻里父老请到家中,和父母一起饮宴为乐,謳歌叫号,以佐酒兴,而这时我就抱着我细心驯养的公鸡,到田场上参加少年们的斗鸡事业。

    在我二十三岁那年,我的两位兄长遭到了不幸,他们被奸人陷害,全部坐罪腰斩。这对我父母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于是在当年的冬天,相继忧愤而逝。从此,我不得不和妹妹万欣相依为命。

    我这才发现自己一无所能,显然,靠着父母留下的微薄产业,想维持生计是不大可能的。

    现在只有把希望寄託在斗鸡上了,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仅仅把斗鸡当成不计功利的玩乐,而必须正式加入到以斗鸡博赛的行当中去,靠着这些锦衣赤冠的动物维持生计。

    从小到大,我和公鸡结下了不解之缘,对牠们的习性可谓瞭如指掌,我想,现在该是到了他们回报我的时候了。

    不顾里中长老的劝告,我毅然把所有的家产变卖,藉着行贾的名义出了函谷关,来到了济阳,这是天下盛产斗鸡的地方。

    调动胸中所有有关鸡的见识,我把囊橐翻了个底朝天,买了几隻小鸡,我深信牠们就是帮助我打天下的驍将。如果这次不成功,我就只有自杀一途,这世上再也不值得人留恋。因为太没有天理,像我这样爱鸡如命的人,上苍都不能给我报偿,你还能说这世上有天理吗?

    牠们陆续发育了,茁壮成长了,羽毛油滑闪亮,鸣叫起来就像有学问的人说的,餘音绕梁,三日不绝。牠们的爪子像蜂蠆一样尖利,腿也无一例外的长,其中有一隻,我取名为驃骑将军的,尤其气势凌人,牠和别的鸡站在一起,就像鹤立鸡群一样。

    因为志在必得,我还给牠们的利爪装上了特意铸造的铁距。很多斗鸡少年喜欢在鸡的翅膀里撒上芥末,我却不屑用这一办法。很早我就对我的爱鸡进行严格训练,不要说什么芥末,就算是石灰扑面而来,我的爱鸡也不可能放鬆牠杀鸡的爪子。

    我的成功几乎指日可待。我就等着秋季一年一度的斗鸡大会的到来,这个大会从元康元年开始,迄今已经举办了九次,今年第十次,将是大汉有史以来最盛大的斗鸡会了。据说今上也有意观赏,这也不奇怪,今上自小生长民间,最喜欢的就是斗鸡走狗,如果不是他有这种爱好,长安城的斗鸡大会也不会这样轰轰烈烈。

    在我的苦苦期盼之下,斗鸡大会终于来到了。

    当我把我的“驃骑将军”摆在斗鸡场上时,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然后击掌,整个赛场差点沸腾了起来。

    这一天是五凤二年的秋十月庚戌,我的“驃骑将军”的成名日,在整整一个上午的比赛中,牠相继击毙了二十多隻雄傲长安城的斗鸡。往日那些不可一世的畜生,一个个毛羽凌乱,折戟沉沙,不甘心地倒在赛场上,丝毫不再顾及牠们的体面,也没有条件顾及。斗鸡场上可谓血跡斑斑,但我可以骄傲地说,其中没有一滴是从我的“驃骑将军”身体里流出来的。

    牠成名了,我也苍蝇附驥尾而致千里,以“斗鸡都尉”而闻名长安。

    接下来的数年,又有无数鸡中的英雄好汉死于牠的利爪,而我也靠着牠赢得了一笔巨大的钱财。我的钱财随着我的身体一起肥厚,“斗鸡都尉”的声名甚至盖过京兆尹,在长安可能有人不知道京兆尹是谁,但没有人不知道家住柳市的“斗鸡都尉万章”。

    我营造了大宅子,门前柳荫夹道,天下郡国的同道们经常抱着公鸡穿过柳陌,趾高气扬地叩响我的大门。但是出门的时候,都抱着牠们或死或残的公鸡鎩羽而归。

    我很可怜他们,他们有的人玩了一辈子鸡,却对鸡知之甚少。他们的失败,不是因为没有天道,而是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懂得天道。我本来有意写一本《相鸡术》,给他们指点迷津,但转念一想,畜养斗鸡有很多细微的地方只能凭感觉,文字是形容不了的,于是长叹一声,把毛笔扔掉,残简则无可奈何地付之一炬。

    开始有列侯们来拜访我了,请求我帮他们养鸡。

    可是我很讨厌他们,这帮养尊处优的竖子们,虽然都有求于我,却一个个在我面前带着居高临下的神气。他们有势力,我惹不起,只能时时称疾躲避。我向来就不愿跟官员们打交道,那看似威风,却时常会有被连累之虞,我的两个哥哥就是榜样。

    但是,有一位列侯我对他很有好感,他就是富平侯张勃。